一、從兒童娛樂場的設置來說,應設置在商場的一至三層,嚴禁設在地下商場內或四層以上樓層。
二、兒童娛樂設施所在場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處,最好能有一處獨立的出入口,當商場為高層建筑時,必須設置獨立的出入口。
三、發生火災時,可燃材料產生的大量有毒煙氣是導致人員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娛樂設施所用各種材料必須為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過阻燃處理后的可燃材料。
四、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等。
五、電器線路鋪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穿管到位,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應與可燃物保持足夠距離。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保持疏散通道通暢。
七、營業人員應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