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工程承包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貼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禮貌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齊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構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資料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職責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職責。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透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資料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光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蔣洪芹 (以下簡稱“甲方”)
羅禮平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包資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將黔東新城川黔工業港建設工程項目26米進港大道路路燈安裝工程分包給乙方來完成,F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該工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利于雙方配合協作,保質保進度完成路燈安裝工程,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雙方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黔東新城川黔工業港建設工程項目26米進港大道路路燈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貴州鎮遠縣
三、工程內容:按照總承包工程招標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實施。主要內容為:新安裝7米高單挑路燈、新澆注路燈基礎、開挖和回填電纜溝、拆除和恢復人行道、破除和恢復車行道、新安裝電纜管、對發包方提供的電纜進行敷設;新燈桿、燈具、電器設備、光源材料、電纜管、配件、路燈基礎、輔材的采購、運輸、施工安裝并亮燈運行等。
第二條 工程實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開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個月。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認可,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備條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
三、甲方對該工程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監督并做好協調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現場施工用水、電接口地點和臨設布置位置,乙方承擔現場施工用水、用電發生的費用和臨時設施的'相關費用。
五、在施工期間,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負看守.圍欄和警衛。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完工后成品的保護。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負責及時清理現場,并將自己施工生產的建渣或垃圾外運出場。
七、乙方負責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圍的施工安全,期間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工程與其他分項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產生的費用,乙方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上述費用自理。
九、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夜間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損害的各種線路和公共設施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總價為:大寫:人民幣伍佰壹拾陸萬元整(小寫:¥5XXXXX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裝完成亮燈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內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00.00元(大寫:人民幣肆佰兀玖拾萬貳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總價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拾伍萬捌元整)作為此路燈安裝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期滿后7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效果達到甲方的圖紙要求。
二、乙方所供產品和工程質量應符合總承包工程招標文件和甲方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符合相應的國家或行業規范標準的要求等。
第五條 售后服務
一、該工程的質量保證期為壹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質保期出現問題的處理辦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相應的問題。
三、若乙方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及時派人到現場或不能及時解決問題,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竣工及驗收
一、工程驗收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行業規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由甲方負責組織驗收。
甲方應在收到竣工報告十五日內批復:若已具備驗收條件,則應在十五日內組織驗收;若還不具備驗收條件,則應在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復,則視為已具備驗收條件,該工程自動驗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報告中應包括詳實、準確的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個月內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總價的5‰/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原因無故拖延工期達半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權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將自己施工產生的建渣或垃圾外運出場,未及時清理現場的;甲方有權按照每日200元標準予以扣罰。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驗收和支付工程款項的,按合同總價的5‰/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經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杭政儲出[20xx]2號和睦A-19-A地塊項目住宅小區工程
工程地點:杭州市拱墅區小河路與登云路交界處
工程內容:土方開挖、拉運、平整、挖噴錨護坡、挖基坑承臺梁、承臺梁磚胎膜完成后周邊土方回填,基坑底人工修土,道路保潔、洗車、基坑土方回填、排水溝邊土方回填平整、工作面排水等與挖土有關的所以內容。
二、 合同工期
1、 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20xx年9月28日開始施工,在20xx年12月30日完成,工期為90天。
2、 乙方在認可該合同工期時,視為同時認可合同工期包括停水、停工,遇到地下障礙物、設備、機械損壞維修,無法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等不利因素引起的工期延遲在內的日歷天。
三、 結算方式:
1、結算:在開挖之前甲、乙雙方先對自然地坪標高進行測量,測量數值經監理公司、代建公司符合確認后再進行土方開挖。挖土深度按實際挖土深度計算,砼墊層及塊石墊層厚度為200cm;挖土方量按實際土方量和施工員簽證進行結算,單價為33元每立方,本單價已含2%稅金(此單價已包括土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
2、工程款支付:挖土全部完成付總款的100%,工程款按工程量的80%支付;挖土全部完成后付總款的.85%,余款6個月后一次性付清。
四、質量與施工要求:
1、基底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范允許范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在開挖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施工員指揮,嚴禁超挖,因乙方超挖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地下挖出來的自來管及鋼盤條歸乙方所有。
五、安全要求: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實施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設置支撐擋土板。
5、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及其它措施。
6、在施工期間,車輛無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其它:
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杜絕工傷事故,由乙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所有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仲裁與調解: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反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市衛生局局長 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 先生(1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 (國家)
國籍: (國家)
總部: (國) 市
在a國的通訊地址: 信箱
鑒于甲方要興建的 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乙方提交報價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衛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并已中標。根據a國 部1983年2月5日第318號決議,雙方締約于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 市對 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家具、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 第納爾。兌換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a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并將紀要的復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范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2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后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后,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余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范完善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說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乙方應親自審查規范、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并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方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方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否則,等于放棄權利。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是適當的時候。
(十)支付條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函并辦完合同注冊登記付稅手續之后,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預付款。支付預付款應在乙方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該保函應該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一家a國的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并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續,同時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異議。預付款應從支付給乙方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按預付款在合同總價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為止。保函額度也可以按預付款收回的金額遞減。
2。 乙方運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實際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費用中的 %應付給乙方。條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應是優質、適用、符合規定,為甲方工程師所接受,并須妥善儲存在倉庫里。上述規定同樣適用于乙方運到工地的機器設備,這些機器設備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在安裝時應是完好無損的,但屬乙方所有的機械則不包括在內,因為這些機械并非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只不過是為了施工而引進到現場。上述預付款要首先從乙方用庫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進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為止。
3。 對符合條件與規范而且是實際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雙方確定的單價基礎上,向乙方支付其造價的 %。這些支付款項的金額應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報表而定。這些款項要在扣除本條第一款所述的預付款比例和先前業已支付的入庫材料費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額不少于 第納爾。甲方支付本條規定的月工程進度款,要在工程報表得到甲方認可的45日之內進行。條件是完成的工程應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
支付要在審查報表、支付申請單、并證實無誤后進行。支付遲于45天時,乙方可按 銀行規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對工程量的統計欠及時,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時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認定工程的進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現差,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不負責支付利息。同樣,由于報表出現缺陷、疏忽和錯誤不管是被甲方發現還是在支付前被a國任何稽核、監督單位發現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擔支付利息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可將支付(月進度)款的時限適當推遲,以便對報表進行校正。本文規定的因遲付而享受利息的規定不適用于預付款、合同決算款、過期退回保證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這個規定只適于月工程進度款。
4。 乙方應向a國有關方面交的款項,可從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從每月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5%的金額,作為保證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條規定進行初步驗收后,遂將這個比例金額付還乙方。也可以依據一份符合本規定且與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這個比例的金額付給乙方,該保函自初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開出有效。
6。 在遵守貨幣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從國外購來的進口材料款、機構設備款匯往國外。也可根據現行規定和狀況,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額匯往國外。
。ㄊ唬┬庞米C
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從國外進口的材料費、設備費,乙方可以用一家a國的銀行所開的信用證兌換外匯。
這個金額的確定要根據乙方開信用證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單子總價而定。
信用證可以分著開。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須進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設備的時間表而確定支付金額和日期。同時根據該表確定信用證的有效期。
在確定受益人之后,開給乙方的信用證,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給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證的每次支付通過下列方式進行:
1。 每次裝運支付75%金額時,要提供下列憑證:
。1)五份認證的原始帳單。
。2)一套貨運單據,證實已按正常的海運價付過運費。
。3)由a國一國保險公司為甲方開的為之承擔一切風險的保險文件,從制造廠到a國項目現場均在保險范圍。
。4)裝運清單。
。5)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承認和批準的檢查證明。
。6)制造廠家的證明和a國駐國外領事館或領事館在原件上認證。
2。 當這些材料和設備根據工藝要求和技術規范安裝完畢后,甲方通知銀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證金額。
3。 信用證金額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驗收結束時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銀行支付。
。ㄊ┘追接袡鄼z查材料及其種類,只有甲方開了證明以后才允許啟運。
海關稅收以及所有儲存費,運往現場的開支,裝卸費只要沒有得到有關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據法律交付。
為辦理信用證及付款手續上的需要,乙方負責向其在a國國內外的開戶銀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ㄊ┩美施工
乙方應根據工程圖紙、技術規范和施工計劃及專業技術規定的要求認真地進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優質材料、設備、機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給甲方工程師提供所有樣品,并給予充分時間進行認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錯誤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對之進行修理或拆除時,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ㄊ模┑谌奖kU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對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財產蒙受損失的責任進行保險。不論什么情況,保險金額均為 第納爾。為避免可能發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員傷亡,避免給社會和個人造成損失,乙方須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規定設置白天與夜晚的路標(用標記和指示燈)。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職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損傷,乙方要負直接責任,并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索賠和補償。
。ㄊ澹┕こ瘫kU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交納保險金,對現場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壞、失火或被竊進行保險。保險文件要為承包商承擔一切風險。根據本合同第五十四條,到工程初步接收時此項保險才可結束。
。ㄊ┮曳轿幢M保險義務
乙方在開工時,要為其前兩條所規定的保險義務提出已履行的證據。如對保險未盡義務,或沒有支付這筆款項,甲方可以代為保險,承擔這筆費用,可將這些費用從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在所有情況下,甲方都應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直至乙方確實已經承擔此項保險義務并支付這筆款項。
。ㄊ撸┓职贤
不允許乙方將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允許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經驗的專業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簽訂分包合同。在所有情況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終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對執行本合同共同負責。
。ㄊ耍┺D讓合同
不允許乙方向他人轉讓整個或部分合同,如乙方違反這一條規定,合同就被廢除,履約保險金就被沒收。這無須經過任何法律手續,也不影響甲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如有必要,甲方還有權向乙方索取因物價上漲所增加的費用。但允許簽約人將其應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轉讓給a國的一家銀行,條件如下:
1。 針對甲方的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成立。
2。 這種轉讓不影響甲方對乙方的權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銀行轉讓,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銀行的同意。
。ㄊ牛┦┕けO督
對簽約工程的施工監督和對乙方施工的檢查,由甲方工程師或管理機構授權的職員承擔。如甲方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展緩慢,可以向乙方提出書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機械設備,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按時竣工的措施。所有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工程師和他的職員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現場,對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管理,乃至發布旨在使施工順利進行的命令和指示;這些指令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記入現場記錄;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應執行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條件或附件條件的材料。為了保證按技術規范和合同條件進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他們有權書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議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時允許在不影響工程造價、不違反合同宗旨的情況下,根據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細小的調整和修改。對于那些需要增加費用的工程應經甲方批準。甲方工程師有權要求乙方做材料試驗、材料分析、檢查材料強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對這些材料進行檢查和試驗,而且兩次試驗結果都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時,甲方才承擔這筆費用。
為繼續施工起見,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師進行任何一項必要的檢查。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交一份書面報告,由后者在報告的復印件上作收訖簽字。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工程師應作必要的檢查,并盡快提出意見,把檢查結果記入工地記錄。
。ǘ┘追焦こ處熮k公室
乙方應在現場為甲方工程師提供辦公室。該辦公室應完全符合條件,包括全套設備。建立辦公室、供電、安裝設備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ǘ唬┮曳降默F場代表
乙方應指定現場代表,負責接收并執行甲方工程師的指令,同時應為他設立一個具有同等施工經驗、有高度技術水平的技術機構,該機構成員在整個工作期間均應在現場。
對于現場代表和技術機構成員的選配和更換,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選,這不影響乙方完美施工的責任。
。ǘ楣芾砉ぷ骱推渌邪颂峁┓奖
乙方和他所屬的工地負責人、代表、職工,要為甲方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現場進行檢查、測量、試驗及其他工作,同時還應照顧到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為他們的施工創造有利條件。
。ǘ┚S護工地秩序
乙方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對那些玩忽職守,拒絕執行工程師指示,或者技術能力差,或有關
當局要求解雇的職工,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命令后的24小時內把他們送出現場,對任何擾亂工地治安的行為應馬上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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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現場至少應保存兩套合同文本、技術規范、工程圖紙及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師或他的代表需要時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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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出資對完工部分進行計算,同時應由甲方代表參加。工程計算必須由雙方代表簽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計算,他就要服從甲方的算法并承擔計算費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種估算,用上述計算方式計算出來的實際完成的工程,才是實際工程量。
乙方應保存專門的記錄,把由雙方簽字的月統計表中反映出來的工程量記錄在案。
。ǘ┰O備處理
未經甲方同意不允許乙方將他運入現場的材料、工具、機械、設備、臨時設施運走和處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時為止。上述材料設備丟失、損壞、被竊等,甲方概不負責。
(二十七)保護公共設施
如果在現場挖掘土方工作的過程中,發現電線、水管管道,或者其他東西,乙方應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時報告甲方或專門機構。乙方根據有關指示,負責修理那些被破壞的公共設施,并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ǘ耍┪奈锖陀袃r值的物品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在采取防止損壞、打碎的措施的同時,應立即告訴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這些文物不易搬動,應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專門機構或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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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根據甲方的書面命令,才允許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間,乙方負責保護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屬于乙方,那么甲方應向乙方補足相當于停工時間的工程,如果停工時間超過6個月而原因又歸結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在這樣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索取他已經施工的工程費用和停工期間的實際損失,但不許要求其他方面的賠償。
。ㄈ┱`期罰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或在其他業已議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他應承擔誤期罰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認為可以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占延期工程總價的1%,如果甲方認為不能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得收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占工程總價的0。1%。
在所有的情況下,罰款均不應超過合同總價的5%。即使未因延誤工期而造成損害,誤期也要罰款,無須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響甲方因誤期使自己蒙受的損失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如果甲方證實乙方誤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誤期罰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罰款可以從保證金或者乙方在甲方處的應得款項或者從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機構的應得款項中扣除。任何罰款的扣除并不意味著免除乙方承擔施工以及完成議定工程的責任。
在乙方于甲方處還有足夠款項償還延期罰款的情況下,甲方根據自己的全面估計,可以延期索回罰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請,并闡明延期交納罰款的詳細理由和延遲期限。
(三十一)廢除合同
在不影響甲方取得誤期罰金和賠償權利的條件下,在遇到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廢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1。 乙方延期開工,或施工很慢,雖然給予書面提醒,甲方仍認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發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點)訂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國注冊為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經被授權簽訂約束該法人的合同。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范圍
考慮到發包方將如下文所述付款給承包方,承包方特此與發包方訂立協議,以執行、完成和繼續與合同規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負責提供與第二條所列文件的條款、條件和要求相一致的、執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勞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設備和裝備。
第二條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應當被認為并被解釋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投標須知;
2.特別條件(如果有);
3.詳細說明;
4.圖紙等。
第三條 履約的保證
在合同簽訂日,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在指定的擔保和/或持續期間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應當在此期間維持保證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義務和責任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遲延超過規定的完工期,承包方應當同樣地延展擔保以覆蓋這種遲延期間。
第四條 工程總價和完成時間
發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費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數量單所規定的工程單價或合同條件下所確定的其他類似款項的總價為_________的工程費用。
合同應當于_________(時間)完成。
第五條 轉包和分包
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項下的任何利益轉讓。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個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規定的以外,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當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這種同意,如果給出的話,不應當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并且他應當對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違約和疏忽負責。
第六條 圖紙
圖紙應當留在發包方的單獨保管之下,但其兩份復印件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制作自己額外要求的復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將合同項下提供的所有圖紙歸還給發包方。
如前所述將提供給承包方的一份圖紙的復印件,應當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這份應當由發包方和被發包方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為檢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
無論什么時間工程計劃或進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斷,承包主應當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任何進一步的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由發包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通知應當包括對圖紙或命令的要求的詳細情況和這種要求為什么要提出,要何時提出以及如果這一要求遲至可能造成的任何遲延或中斷。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包方疏忽或無能,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任何承包方根據本條第(3)款所要求的圖紙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發包方應當在決定合同所確定的任何時間的延展時考慮這種拖延。
第七條 一般責任
承包方應當全權負責所有施工現場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適、穩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應對永久性工程或任何臨時性工程的設計或詳細說明負責,除非合同中已經清楚地規定了。
發包方應當使承包方根據投標文件可以得到發包方或代表發包方從已經進行的與工程有關的調查中應當已經得到的關于水文條件和地下條件的數據,并且投標應當被認為是基于這些數據的,但是承包方應當對他自己的解釋負責。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檢查了施工現場和它的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可得到的資料,并且就實際情況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標之前就對包括地下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的范圍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貸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滿意,一般來講,應當認為承包方已經得到關于上文提到的風險、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響他投標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資料。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在投標前就對工程投標的和估了價的工程數量單和進度、價格表所規定的工程進度和價格的正確性和資格感到滿意,除了合同規定的其他方面,投標書的進度和價格應當包括其在合同項下的責任和一切為正確執行和繼續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實際上的不可能,承包方應當嚴格地依照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以便發包方感到滿意,并且應當在任何事情上嚴格地遵守發包方的指令、指示,無論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與工程有關。
承包方應當在合同執行期間和只要發包方認為是正確履行合同項下承包方的義務的必要時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個由發包方以書面形式認可,該項認可在任何時候可以撤回,稱職的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在工程期間是不變的,并且應當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認可被發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調換請求,應當一旦切實可行就從工程中更換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并應更換為發包方認可的另一個代理人。這一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代表承包方接受來自發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應當在與執行和繼續工程有關的施工現場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們各自職業領域是熟練的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對他們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進行正確管理的稱職的副代理人、監工和領導;并且
。╞)正確、及時地執行和繼續工程所必須的熟練的、半熟練的和非熟練的`勞動力。
。2)發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方立即從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執行或繼續工程期間的雇用的任何人,這些人在發包方看來,在正確執行他們的職責方面是不規矩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他的雇用被發包方認為是不愉快的,并且這些人沒有發包方的書面承諾不應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從工程中解雇的人應當立即由發包方認可的稱職的人代替。
與工程相聯系,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為保護工程或為公眾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發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警衛、圍墻和守護。
第八條 工程完工
從工程開始直到依據第26條為整個工程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時止,承包方應當對其管理全權負責。倘若發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發出完工證書,承包方就將從該部分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之日起終止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責,并且管理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移給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對其承擔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續期間到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時全權負責。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發生來自無論什么原因的破壞、損失或損害,但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除外,承包方應當對他應當以自己的費用并使其恢復原狀,以便在完工時永久性工程應當在良好的狀況和條件下以及在每個方面都與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在任何預期的風險引發的任何破壞、損失或損害的事件中,如果達到發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承包方應當修理并使其恢復原狀,費用由發包方承租。承包方也應對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條項下的責任由其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預期的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戰爭是否被宣布)、敵對行為、侵略、外國敵人的敵對行為、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騷亂、動蕩或混亂,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發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這種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預見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為此中共同提到的“預期風險”所作的合理的準備或保險。
第九條 工程保險
在本合同第八條項下沒有限定其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應當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義為由于除預期的風險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毀保險,因為根據合同條款承包方是有責任的,并且在這種方式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和工程繼續期間內對某一原因引起的,發生在工程繼續期間之前的損毀受到保險的保護,并且對承包方為完成第二十七條項下的義務的目的所執行的任何工作期間所引起的損毀受保險的保護:
。1)按估算了的現時合同價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價值在工程中合并計算的增加的費用。
。2)以其替代物的價值計算的建筑機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帶人施工現場的東西。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由發包方認可,該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根據要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費的付款收據。
第十條 人身和財產損失
除非如果并僅就合同有另外規定,承包方應當保護發包方免受在工程執行和繼續過程中發生的無論是關于對任何人身的傷害和侵害或對任何財產的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壞的任何損失和權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請求、訴訟程序、破壞、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無論是在哪方面或與什么相關聯,除非這些賠償是關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發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過該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
。3)根據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所引起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破壞。
第十一條 第三方責任險
開始執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沒有本合同第十條項下限定的義務和責任的情形下,承包方應有義務為由于執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發包方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或包括發包方任何雇員在內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損毀或傷害投保,除非可歸因于此的事件已經在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中提到過。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面由發包方認可,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為_________(金額)。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當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費的付款收據。
保險條款中應當包括這樣一項規定,即在任何請求事件中,因為承包方將被授權接受保險單項下對發包方的補償,保險公司將保護發包方免受這種請求和任何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條 工人的意外傷害事故
發包方不對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傷害在法律上應支付的賠償負責,除非這一意外事件可歸用于發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承包方應使并持續使發包方免受這種賠償,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無論關于什么的一切請求、訴訟程序、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這種責任,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應當在他為工程雇傭的人被雇傭的全部期間內繼續這種保險,并且應當根據要求提供這種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除此之外,關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經就這些人以保險單項下發包方免受索賠的形式或投保了責任險,那么承包方的保險義務應當是令人滿意的,但承包方應當要求這些分包方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
第十三條 對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險義務的法律救濟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維持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提到的保險,或他在合同項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險,那么,在這種條件下,發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維持這保險,并為那種目的在必要時支付保險金,并時時從如前所述的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款項中扣除,或從承包方取得同等數額的到期債權。
第十四條 應當遵守的法規、規章等
對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關于工程的執行,和根據規定和章程或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響的公眾團體和公會要求給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費用,承包方應當給出通知并支付費用。
承包方應當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適用于工程的任何這種法規、法令和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的規定,并且遵守這種如前所述的公眾團體和公會的規定和規章,而且應當使發包方免受所有因違反任何這種法規、法令或法律、規章、細則的每一種懲罰和責任。
發包方將償付或酌情考慮承包方應支付和已支付的與這種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應當給發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發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現場或其附近被雇用從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發包方可以參加的與工程有關或輔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
第十六條 承包方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承包方應當合理地保持施工現場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礙,而且應當存放或處理任何建筑機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現場清除任何殘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臨時工程。
在工程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所有的建筑機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且使整個工地和工程清潔而且在使發包方滿意的整潔的條件中。
第十七條 勞工
承包方應當自己組織所有當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勞工的雇傭,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還負責運輸、住宿、膳食和工資。
就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慮到當地的條件,為使發包方滿意,應當在施工現場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水的供應,供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據現時有效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方不應當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含酒精的液體或毒品,或者允許或負擔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這種進口、買入、禮品、易貨或讓與行為。
承包方不應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武器或各種藥給任何人;或者允許或負擔如前所述的行為。
承包在對待他所雇用的勞工中應當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認的節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風俗習慣。
在任何傳染自然界的疾病發生的事件中,承包方應當遵守并執行這種由政府,或地方醫學或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這種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規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時候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員引起或在他們中的不合法的、擾亂性的或者混亂的舉動,并且為維護和平和保護工程周圍的人身和財產制止這種舉動。
第十八條 材料和工藝
一切材料和工藝應當是合同中和根據發包方的指令所記述的各種類別,并是應當時時接受發包方可能在加工廠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這類地方進行的檢驗。承包方應當提供通常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要求的幫助、儀器、機械、勞動力和材料,并且應當為發包方所選擇和要求的檢驗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樣品。
一切樣品應由承包方提供,如果這種提供已經由合同規定,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如果檢驗已經由合同規定,并且,僅就負荷檢驗或者確定任何已完成的設計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適合其想要達到的目的的檢驗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細節列舉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確定價格時或在其投標中考慮這些時,進行檢驗的費用應不由承包方承擔:
如果任何一項檢驗是由發包方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指定的:
。1)未被這樣設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沒有這樣列出;或者
(3)盡管是由發包方這樣設想或提出,但是由一個獨立的人在施工現場或材料的加工廠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檢驗的;
如果檢驗顯示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規定,那么這種檢驗費應當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九條 施工中的檢驗
發包方和其授權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工程地點和所有的正在開展工作的或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機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獲得這種進入的權利提供每一項便利的幫助。
沒有發包方的認可,任何工作不應逃避檢查,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發包方提供充分的機器檢查和測量任何可能將逃避檢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檢查其基礎工程。無論何時,這種基礎工程工作為檢查做好或將做好準備時,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發出到期通知,同時,發包方應當沒有不合理的拖延為檢查和測量這種工作或檢查這種基礎工程的目的到場參加,除非發包方有根據地認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議。
第二十條 不合適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換
發包方在工程進展期間有權時時以書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規定的時間中從施工現場更換任何在發包方看來與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適的替代物和合適的材料;并且
。3)更換并正確的再執行,盡管任何對其預先的檢驗或為此的臨時工程,在發包方看來,在材料和工藝方面是與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執行這種命令中所作出的違約而方,發包方應當有權雇傭并且付款經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發生或附帶的費用應當由發包方從承包方取得補償,或者由發包方從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工程的中斷執行
根據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應當在發包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和方式中斷工程的進展,并且應當在中斷期間正確地保護和保管工程,就發包方看來是必要的。承包方在執行本條項下的發包方的指令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和支付,除非這種中斷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規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違約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為正確執行工程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種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師或發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沒有被授權獲得這種額外費用,除非他在發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內向發包方發生書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發包方應當處理和決定就這種在發包方看來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條項下的對承包方造成的額外費用和/或時間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因發包方的書面命令而被中斷并且從中斷之日起九十天內發包方沒有給出繼續工程的許可,除非這種中斷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發包方送達一份書面的通知,要求允許自其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內繼續進行工程,或者被中斷進行的那部分,并且,這種許可沒能在那段時間內被承認,承包方通過進一步的書面通知的送達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縛,決定或處理這種因為本合同第二十八條項下的部分的不作為僅影響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為發包方對合同的放棄影響整個工程的中斷。
第二十二條 開始和終止的時間
承包方應在合同簽字后15日內在施工現場開始工程,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2個月,承包方應當迅速地并且沒有拖延地開始工程,除非由發包方特別認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規定的承包方時時被給予占有權的施工現場和其依命令能夠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執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圍之外,發包方將根據可能的要求給予承包方這些施工現場的占有權,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計劃開始和進行工程的執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發包方給予占有權的任何失誤所造成的拖延或費用發生,發包方應當為工程的完成許可一個延長的時間,并且以其觀點證明這種公平的足以補償發生的費用的數目。
承包方應當承擔他自己要求的與進入施工現場相聯系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通告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承包方也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現場以外的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個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整個工程應當在與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條第二款相一致的情況下完成。
第二十三條 工期的延展
在這些條件中提到的任何額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種類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時間量或者異常的不利的條件,或者他們的無論可能發生的任何一種的特殊的環境,除了承包方違約之外,應當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權給承包方一個時間的延展,發包方應當決定這種延展的時間量并且據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條 工程的進度
如果因為任何沒有授權給承包方時間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進展速度,以發包方的觀點,在任何時間太慢以致于到規定的時間或為完成而延展的時間時不能保證完成,發包方將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應當因此采取必要的且發包方可能認為加快進展的步驟,以便到規定的時間或延展的時間時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應被授權為采取這些步驟而增加款項。
第二十五條 工程延期損失的計算
如果承包方沒有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應當為這種違約向發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計算的損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和證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間消失的一種違約金。發包方可以在對任何取得賠償的方法沒有偏見的情況下,從在其手中的對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這種損失的金額。這種損失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工程完工的證明
當整個工程已經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滿意地通過了任何合同規定的最終的檢驗,承包方可以就那個結果給發包方發出一個附帶一個在工程繼續期間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證的通知。這種通知和保證應當是以書面形式并應當被認為是承包方的一個要求簽發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證明的請求。發包方應當在收到這種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內或者對承包方簽發一個以其自己的觀點說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證明,或者以書面形式給承包方以指令,具體說明以他的觀點看來在簽發這種證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發包方應當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這種指令之后和其中具體說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現的影響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體說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補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內,承包方有權得到這種完工證明。
類似地,根據本條第一款所確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發包方應當簽發一個完工證明關于:
。1)合同中規定了一個獨立的完成時間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發包方滿意的已經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質性部分。
在應當實質性地完工或應當滿意地通過了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檢驗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簽發一個完工證明,并且因這種證明的簽發,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義務。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給予了完工證明,不應被人為證明了任何需要恢復的場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這種證明清楚地說明了。
第二十七條 工程缺陷的保證和不履行義務的責任
在這些條件下,“維修期”是指由發包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證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證期間。
應發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應當不遲延地以自己的費用維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藝引起的缺陷或損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應發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發包方有權雇用并付款給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如果在發包方看來這種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項下有責任以自己的費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發生的或附帶產生的費用應當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債權。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終止,承包方對材料或工藝的缺陷的責任僅在該工程全部完成并被發包方接收后一年內適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和刪減
發包方可以變更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和數量,并且為此目的或為任何以他的觀點看來是滿意的原因,他有權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應當做下列任何事項:
。1)增加或減少合同項下的工程量;
。2)刪除某項工程;
。3)改變某項工程的特征、質量或種類;
(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線、定位和尺寸
(5)執行任何種類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這種變更不應當在任何意義上使合同無效,但是這種變更的價值,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確定合同價款總額中計人。
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不應當做出這種變更。但不是根據本條項下的給出的命令,而是根據工程數量單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必要求發包方的書面命令。
所有由發包方命令所確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刪減的工作應當根據合同所確定的比例和價格進行估價,如果這種比例和價格在發包方看來是合適的。如果合同沒有包含適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價格,那么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確認合適的比例或價格。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發包方應確定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合理的和合適的比例或價格。
第二十九條 由于工程數量變更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
如果工程按月進度款的總額除去附加工作費用和臨時款項后超過或不足原合同總價,那么應當根據工程的完成的情況對合同總介做如下調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項總額超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計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進度支付的款項的總額少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將支付差價的百分之二十以補償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費用和利益損失。
。3)本條項下的合同總價的調整不適用于按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合同的終止。調整后的支付應當在最后結算時做出。單項的工程項目數量上的增減不影響合同總價的調整。
承包方應當逐月向發包方呈送一份盡可能全面和詳細的帳單,寫明承包方認為有權獲得的附加款項和按發包方的命令在前一個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費用的款項。
未在其間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這種工作的費用或支出的要求將被認為沒有包括在這種細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實的機會中已經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方他將為這種工作提出要求時,即使他沒能遵守上述條件,發包方仍應有權承認為這種工作或支出所應支付的款項。
第三十條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在被運抵施工現場時、應當被認為專門用于工程的執行,并且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移交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從施工現場的一處到另一處。
工程完工時,承包方應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滯留其上的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規定外,發包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毀損負責。
對于承包方為工程目的而進口的任何建筑機械,發包方將根據承包方的要求協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對如前所述的為撤走承包的建筑機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發包方將應承包方的請求協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機械、材料和其他東西的通過海關的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工程量的計算
工程數量單中所規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預測量,但他們不能作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項下的義務所執行工程的真實的和準確的數量。
除了另有規定外,發包方應當通過計算確定依據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條款下的價值。他應當在要求計算任何部分工程時向承包方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發出通知,并提供他們所要求的所有細目。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當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被授權的代理人以協助發包方進行計算。如果承包方沒有參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發包方所作的計算應當被作為工程的準確計算。
第三十二條 臨時款項
“臨時款項”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數量單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執行或貨物、材料的供應,或服務,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發包方支配的款項。
第三十三條 付款和保留的條款
承包方應當在每個月底盡早向發包方呈遞其每月的工程進度付款單。該單應當是發包方認可的格式并是應當附有測量和計算的記錄的復本以證實要求的總額。發包方核實該付款單無誤,經扣除一定數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凈額款項。最終付款應依照完工證明的建議給付。
發包方應當從每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過六個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選擇發包方接受的本地銀行提供一項銀行擔保,并且以發包方所要求的形式來替代已經累積至少六個月的保留金。
合同項下的工程完工時發包方將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銀行擔保。
承包方應當按上述的時間表和進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資。如果承包方未付給工人工資,發包方應直接付款給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這種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條 對承包方違約的法律救濟和處理
如果承包方即將破產,或者收到宣告破產的命令,或者應當呈交破產申請書,或者應當向債主償債,或者應當承諾在其債主的調查委員會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為公司應當進行停業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進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發包方的書面許可就轉讓本合同,或者應當對其貨物進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觀點看來:
。1)廢止合同
。2)無正當理由不開始工程或者自收到發包方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斷工程的進展;或
(3)自收到發包方關于所說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廢棄并拒絕接收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從施工現場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根據合同執行工程,或者一貫地疏于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或
(5)無視發包方的反對意見或有損于工程的質量而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發包方在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現場和合同,并將承包方從那里驅趕走而并不違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給發包方的權利和權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傭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發包方或這種其他的承包方認為合適時,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為這種完工而使用為執行工程專門留用的這種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并且發包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未使用過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償還合同項下應由承包方支付給他的到期的或將到期的任何款項。
發包方在采取上述這種收回和驅逐行為之后,應當單方或咨詢他方或進行了他認為合適的調查之后單方面做出決定,并且應當證明承包方到這種進入和驅逐時為止從合同項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將合理增值的利益的總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過的材料,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如果發包方根據本條的規定進入并驅逐承包方,發包方只有在維修期終止并且在執行和維修費用、延期完工損失以及由發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確定之后,才有責任付給承包方依合同規定的款項,然后,承包方才有權獲得可付給他的到期款項。
第三十五條 特殊風險
不抵觸合同中包括的各種規定:
。1)承包方除對本合同第20條法規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風險發生之前對工程負責外,對于損毀及與損毀有關的損失、對發包方和第三方的財產、對于下文所界定對特殊風險造成的身體的傷害和生命的喪失及相關損害,可承擔責任。發包方應當賠償并解除承包方對前項所列事項的責任,并且承擔和同時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該過程中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請求、訴訟程序、損失、訴訟費用、指控和支出的責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運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財產遭受毀損,并且這些毀損是由于所規定的特別風險的原因造成的,則承包方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對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賠償,以及對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損壞的賠償,這種賠償應當是基于成本加上發包方證實為合理的利潤;
。╞)替代或修復任何這種工程的毀損;
。╟)替代或修復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這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3)除了可歸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條規定的被決定廢棄的工程的費用之外,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償付任何增加的費用或執行工程的雜費。這些費用可歸于特殊風險或在某種意義上與所說的特殊風險相聯系,且無論如何以本條下面包括的有關戰爭爆發的規定為條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方。
。4)特殊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是否被宣布),戰爭行動,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原子彈及沖擊波的風險,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執行或繼續是在與國家相聯系的范圍內,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起的騷亂、動蕩或混亂。
(5)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發了無論是否被宣告的戰爭,以致于無論在時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實質性地影響了工程的執行的話,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據本條的規定被終止,承包方應當繼續盡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執行,但發包方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并且根據這種給出的通知,除了本條下各方的權利和本合同第37條的執行外,該合同應當終止,但是不應有損于各方就先前違約所享有的權利。
。6)如果合同根據上一款的規定終止,那么,承包方應當盡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機械從施工現場搬走并應為其分包方同樣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終止,發包方應當為在合同中規定了進度和價格并在終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并且包括:
。╝)就已經開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總額,和就已經部分開展工作的這種初步工程的由發包方所確定的合適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訂購的已經運給承包方或已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貨物的成本,這種材料或貨物因發包方的付款而成為其財產。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個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發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規定得到給付的任何花銷的總額款項。
。╠)依本條第(1)、(2)和(4)款的規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項。
。╡)在本條第(7)款下撤走建筑機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冊國的主要機械停放地或其他地點的合理、不宜過大的花費。
(f)在這種合同終止時所有承包方的雇員或與工程相關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國的合理的費用。
除了任何本款項下發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項之外,就建筑機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終止日依據合同條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款項而言,發包方有權將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額記入其貸款帳戶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條 合同的落空及其補償
合同訂立后,如果發生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無法履行其合同的義務,或者根據約束合同的法律,雙方無須進一步履行合同時,發包方就執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項應當比照本合同第35條項下規定的在合同因第35條規定終止時應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仲裁
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在任何時候發生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爭議或異議,任何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這種問題、爭議或異議的存在,同時應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員,一名由發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為外國人,則第三名由國際商會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為本地的,則第三名仲裁員由工程協會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沒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后60日內指定其仲裁員,則國際商會主席或工程技術協會的主席有權根據任何一方請求指定一個仲裁員。主席作出的這種任命的已證實的復本應向雙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國承包方時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在僅涉及本地承包商時應當根據本地仲裁法的規定或其修正條款進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員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并且仲裁應支付的費用由仲裁員決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間合同項下的執行應繼續進行,并且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項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項。
第三十八條 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給出的證明、通知或書面命令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承包方的主要營業地或其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向發包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在這些條件下為其目的所確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條 發包方的違約
1.如果發包方:
(1)沒有能根據任何付款證書在90日內向承包方支付根據合同到期的款項,但發包方有權根據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礙或拒絕任何要求簽發任何證書的許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混亂,其已不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的義務,
則承包方根據合同在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有權終止合同。
2.根據本條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滿時,在不抵觸第30條第(1)段規定下,承包方應當盡快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帶來的施工機械。
3.一旦合同終止,發包方就處于本合同第35條第(8)款所規定的合同被終止時對承包方付款的同樣責任之下,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這種終止所引起的損害或補償的總額。
第四十條 文字
發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間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與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都應當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寫成。
第四十一條 應遵守的法律
與合同項下工程的執行相聯系,發包方、其代表、職員、承包方的技術員或雇用人員都應遵守帕爾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證人面前簽字蓋章,每方保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施工內容:
給甲方海河東二路建材園區內的兩棟廠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鋼瓦,包括焊砣,下預埋件,上彩鋼瓦等相關彩鋼的項目。
二.甲方管理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工地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執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報價單的施工項目、施工工藝、施工材料為準。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須把施工工地的衛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掃干凈。
4、現場的施工材料必須堆放整齊,擺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公司簽訂的施工工期為準并在施工工期內完工。
三.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總價為: 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為______﹪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乙方的各項協調工作。
2、負責協調乙方辦理入場的各項管理手續。
3、負責工程進展的監督檢查,竣工驗收。
五.乙方責任
1、乙方作為工程合同的'具體執行人,要對甲方負責。
2、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材料、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3、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出現各種安全事故乙方全權負責。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由于乙方對各種事故負全責,乙方應承擔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并賠償損失。
六、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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