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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3-07-25 14:57:0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承包合同匯總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林地承包合同匯總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組戶主: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较碛械臋嗬土x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ǘ┮曳较碛械臋嗬土x務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______%。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

          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

          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ㄒ唬┍竞贤涬p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______%的違約金;

         。ㄈ┮曳經]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ㄋ模┰诔邪牧值厣线M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ㄎ澹┍竞贤s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四口沖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葉延凱(以下簡稱為乙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四口沖老桑場及老茶場的林地共計叁佰畝,承包給乙方,四界為:老桑場林地下至水庫邊,上至山岡,西至水庫溢洪道山更,東至段順華菜園地山更:老茶場地東至黃泥岡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礦橫路,下至查細久樓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從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計七十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捌萬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幫乙方辦理林權證,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使用權和繼承權。

          2、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申報各種項目,項目資金歸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間與第三發生糾紛,甲方必須積極出面協調。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5、此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一份,鎮林業站一份。

          6、此協議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十八萬元,并賠償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重慶市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資源管護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及政策規定,經甲方區縣(自治縣、市)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林場<所>)與乙方于年月日共同協商一致,依法簽訂森林資源管護

          合同商定內容如下:

          一、森林資源管護對象

          乙方負責位于鄉鎮(或國有林場<所>)村(或國有工區)(地名)共計________個小班畝的森林資源管護,即:小班號小地名林地地類分區類型優勢樹種面積四至界限備注東南西北

          二、森林資源管護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共計________年。

          三、乙方應履行的主要義務

         。ㄒ唬┓e極配合或主動落實森林資源管護區域、保護標志、管護任務、管護措施;

         。ǘ┓e極配合或主動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止盜伐濫伐);

         。ㄈ┍Wo好野生動植物資源;

         。ㄋ模┮乐箽Я珠_墾或毀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毀林行為的發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ㄎ澹┐龠M森林資源數量、質量和生態效益良性發展。

          四、乙方應享有的主要權利

         。ㄒ唬┓餐瓿缮仲Y源管護任務,并經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檢查屬實的,甲方按規定及時撥付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元,即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在半年檢查合格時預付總額的30%(計元)、年底檢查合格時補撥余下的70%(即元)。

          (二)在國家允許的政策范圍內,優先開發利用管護區內的林下資源,如采摘種子、山果、藥材、菇類等。

          (三)在所管護的一般生態保護區(即限伐區)內有人工林合法采伐任務的,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優先安排乙方實施作業,并獲得勞務收入。

          (四)對所在村組或所在單位安排有國家公益林建設任務的,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建設,并按規定支付其建設補助費。

         。ㄎ澹┰诠茏o區內安排有國家統一開展的建設項目(如森林病蟲害防治、較大型的工程保護標志等)時,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實施,并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五、違約責任

         。ㄒ唬┮曳揭蚬茏o不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要全額扣減其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并中止管護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1、發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時處置和報告的;

          2、發生毀林開墾或者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或者發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3、發生盜伐濫伐案件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4、發生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5、發生森林病蟲災害的(非承包人員責任的除外)。

         。ǘ┤粢曳綄掖伟l生除五條(一)款以外其他問題的,甲方也應中止管護合同,并相應給予乙方從重處罰。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到嚴重破壞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ㄒ唬┘、乙雙方有關管護中其他未盡事宜按規定另行商定。

         。ǘ┍竟茏o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分別存于甲方、乙方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面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征收,林木征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竹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后生效。

          村委會(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相互協商后,甲方將位于____縣白音特拉鄉蔬菜基地東____區15座(每座大棚占地1.5畝)蔬菜大棚承包給乙方以下是相關事宜達成協議:

          1、承包限期為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費金額:每年每座大棚應繳承包費3000(叁仟圓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付租金0元其余____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____縣白音特拉鄉蔬菜基地。

          5、大棚僅限于生產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其生產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則,甲方有權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權拆除,并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應加以保護,在承包期限內大棚的'一切維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自然災害)。

          7、乙方不得將所承包的大棚轉包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將解除乙方承包權,合同終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費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產種植中澆灌所使用的水電費由乙方自己承擔。

          10、甲方不插手乙方關于經營銷售的任何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份當作備案備案。雙方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為承包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聯系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6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 鄉 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 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 ,東至 ,北起寫,南至 。共計 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 棵),李樹 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 棵。

          三、承包期為 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纳缴系臉淠静坏蒙儆赬棵,否則少一棵罰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 村委會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7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為了改變林場的經營現狀,促進林業生產的發展,全面種速生豐產林樹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森林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經公開競標,并報社口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甲方將坐落于坑里坑的林場所屬的林地、林木等發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

          第一條,承包的林地、林木地點、面積、四至

          甲方將坐落于坑里坑的社口鎮林場所屬的林地、林木等發包給乙方經營,承包總面積_______畝,(以林權證面積為準),其四至范圍:東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為界;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南起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為界(均以附圖界限為準)。四至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其中原生態林部分由甲方負責變更為用材林。

          第二條,承包期限

          林地、林木等經營權屬承包期限為叁拾伍年,即自公元20______年月號起至年月號。承包期內由乙方自主經營,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需提前伍年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三條,承包金金額及繳款方式

          1、林地使用權承包金及繳款方式。乙方使用林地的承包金,按承包面積每畝每年人民幣壹拾伍圓的標準計算,按合同簽訂對應日,每年向甲方一次交清。乙方另付給甲方保證金陸萬元,到承包期滿時返還乙方。

          2、林木所有權承包金及繳款方式。乙方所承包該場的現有林木按照公開招投標中標價人民幣117萬元(大寫壹佰壹拾柒萬圓正)為承包金總額。在合同簽訂后先付給甲方80萬元,待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業主為"福建盛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后再付20萬元給甲方,余下17萬元待林場生態林部分變更為用材林后即予付清。合同簽訂后林木所有權歸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發包給乙方經營的所有面積、四至必須清楚,其山林權屬沒有爭議,如果發生山林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因山林權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經依法承包取得該場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后,甲方應負責向林業部門以乙方的名稱申請辦理林權證,并將甲方所屬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變更登記(有關辦證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應積極支持辦理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甲方保證所發包給乙方的`林木、林場沒有用于其它抵押。

          3、承包者在承包期間,必須以經營林業為目的,不得改變林場用途,不得從事采石,開礦等與森林經營無關的經營行為。乙方需要對所承包的林木進行采伐前,應依法上報相關部門審批辦理手續,對采伐后的林地必須及時更新造林,否則造成對林地荒蕪按有關規定甲方有權收回發林地。

          4、乙方對所承包的林地應及時完成20______年市里下達的荒山造林任務455畝,并確保造林成活率達85以上,20______年驗收達100%,上級補助政策資金歸乙方所有。承包期間所造林木和原有林木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后要保持林地完整歸還甲方所有。

          5、乙方承包期間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

          6、乙方承包前甲方及林場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原林場的干部、職工的人事、經濟關系和

          村民入股等均由甲方自理,如有林場與各村簽訂的收益分配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甲方(林場)的人員安置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不負連帶責任。

          7、乙方承包期間,甲方同意林場的場部供給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間應做好場部修理,期滿后腰修繕完善歸還甲方。(如:場部變壓器、水電、道路、防火設施等)。如果乙方對林場內的基礎設施進行修建和改造時需占用林地的,甲方應給予協調與支持,投資由乙方負責,承包期滿后其固定物不得拆除,無償歸屬甲方。

          8、在承包期間,因國家政策性建設需要征占用林地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其林地地面物賠償按有關規定賠償金歸乙方所有,其他如林地補償金等均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其他事項

          1、甲、乙一方如有違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或賠償。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單位、市林業局、林業站各存一份。

          甲方(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戶名:

          賬 號: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戶名:

          賬 號:

          鑒證單位:

          經辦人:

          公元貳零壹年 月 號在 簽訂

        林地承包合同8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張家嶺、看牛嶺、黃竹沖嶺的林地轉讓讓給乙方種植。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ft=,+0,]1:[ft=,+0,]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的界線為準。

          2)、總面積畝以實際承包面積(結算租金面積)畝。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到現場測算。

          3、甲方的林地轉發包給乙方后,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變。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內經營的作物及所營造之活立木未達到經濟主伐年齡或砍伐指標或市場木材過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畢的,允許延長承包時間,延長時間不足三個月的不計承包年限,延長時間超過三個月的,以原承包金為基數,按實際延長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費,但延長時間最多不能超過半年。

          5、承包費的支付:

          1)、從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給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給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與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時,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納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開始乙方繼續向甲方交當年的租金,以此類推交到租期期滿。

          3)、乙方交承包金時,甲方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殘林、竹、經濟林或其他作物在簽訂本合同且獲得林木采伐證后 天內要全部清理完畢,砍伐手續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超過 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不處理清楚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種植物包括其他附著物,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7、甲方現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區公路、鄉村公路、便道等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壞。經過相鄰村屯的各種道路出現阻塞和破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發展,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所占用水田及損壞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雙方維護,不得毀壞。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果樹、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權在林地種植綠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綠化苗木時,有權根據苗木規格要求取相應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為由收取任何費用。

          11、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

         、凇⒊邪趦,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設施,或毀林活動,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損失款項可從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屬其他方的責任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③、承包期內,不得有任何損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為。

         、、林地發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開礦、開石、葬墳(如特殊情況,甲方本村個人村民確需葬墳的,原則在占地面積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舊墳,按原有的主權架保留(其范圍從墳圈邊線出2m內),不計入承包林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 ⑤、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清苗補償,搬遷費,一切建筑設施)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發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發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責任:

         、、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指數造林。

          ②、搞好林、農作物的經營管理,林、農作物的銷售按規定繳納稅費。

          1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與第三方因承包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不能解決人。

          3)、乙方承包地超過60%以一被國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權后,兩年滿尚未進行造林的。

          5)、乙方超過 年沒有支付林地承包費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條規定處理補償金;國家未征、占部分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處理完該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承包時,乙方必須在[ft=,+0,]20天內將地面所有作物處理完畢[ft=,+0,],超期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圖(蓋騎縫章)。

          [ft=,+0,]16、承包期內,如甲乙雙方的法寶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滿為止。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監證方:

          鄉(鎮)林業站:

          (章)代表:

          本合同經辦單位(蓋章):

          合同經辦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9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

          甲方將其位于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年。

          期限為:從付先榮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周年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

         。ㄋ婕暗慕痤~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

          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

          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

          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六、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發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開發荒山,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及政府有關鼓勵和規范種植經濟林等相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協商,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其所有的責任山林地約畝,承包給乙方用于種植桉樹、油茶等經濟林的經營管理使用。該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東至,西至(以林地實地造林面積、附圖和林業站核定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使用年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1、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向甲方繳交每年每畝元承包費(其中村委元管理費,林業站技術指導費元);實際承包林地面積畝,總承包金額為元,大寫:。

          2、乙方繳交承包費時間均為每年的月日前,以現金形交清當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費。

          3、承包采取逐年繳交的辦法。乙方如下依約繳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和附屬設施由甲方無償收回。

          第四條: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權,界址清楚。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權利(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該林地的林地所有權證復印件及村民小組會議通過關于同意發包林地使用權決議的委托書備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對發包的林地擁有所的權,若出現林地權屬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實賠償。

          2、乙方在承包資格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基地及周圍的生態環境,年度造林計劃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計劃由乙方報告當地縣級林業局批準后實施。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期間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應主動有責任做好防止盜砍濫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糾紛等工作及案件的調處,有責任協商處理乙方與當地村民出現的糾紛。乙方應允許當地農戶在承包經營林地上建墳(首先是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的情況下),但林木要按林業部門的估價進行賠償給乙方。

          4、現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網絡(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設施,乙方有權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區公路網絡、防火及水利設施的損毀,乙方應予修復。

          5、乙方在承包存續期限內,有權建設為林業生產、管理配套的設施;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造林基地投資建設的權益。如果修建林區新的運輸道路網、護林設施和其他直接為林業配套的設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圍的土地時,甲方應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該項目的建設,并協助解決可能遇到的問題,由此增加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應維持基地周圍村莊群眾原有飲水設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飲水設施損壞的,乙方應進行修復(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除外)。

          7、甲方應為乙方護林防火提供現有設施的技術條件,當山林發生森林火災時,甲方應及時報警并發動群眾全力撲救,救火人員工資,乙方適當補助。

          8、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給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積內有未砍伐的樹木,乙方無償交還給甲方。

          9、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雙方與征地單位共同協商,土地及原有設施補償按國家標準全部歸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設施補償歸乙方,征地后按實際面積重新核算承包面積,計算承包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內林木的減產或絕產,經雙方查證核實并報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核定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國家和政府總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總成本至倍賠償乙方損失。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同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林業站、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____區橫XX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戶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于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于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范圍如下:東起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上至______________,北下至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____畝,造林范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范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30年。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并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后,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后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戶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系、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戶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筑公路、開采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征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并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并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后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于采脂,F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采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范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稅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年內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縣林業局、___鎮人民政府、___村委會、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組長(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______________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

          簽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余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纳匠邪趦龋鐕矣嗅槍纳剑ǜ兀┰炝值膬灮菡,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戶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15

          發包方:湖南省 市 鎮(鄉) 村委會 組(自然村)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開發利用森林土地資源,應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促進油茶產業的發展,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積

          甲方同意將轄內具有穩定權屬的林地發包給乙方,供乙方營造油茶林。林地總面積為 畝,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體林地小班面積、四至界線以縣林業主管部門用l/10000地形圖勾繪確定紅線界圖為準,詳見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經營期為 伍拾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價款及其支付辦法和時間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費第一年至 年 元/畝**年(人民幣),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承包費每年交納一次,于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專戶或支付現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費時,應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上述費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義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時間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當及時處理該林地上的樹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著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無論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視為該林地已移交給乙方,乙方有權進駐該林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無償在該林地范圍內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林業設施,并擁有其合法權,其所需投資由乙方自行解決。

          2、該地塊一經移交給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權依法處理該地塊遺留的樹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著物,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五、承包林地的權屬及投資收益的確定

          l、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擁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有權排除來自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不法干預。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承包范圍內從事不利于乙方生產經營的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開荒墾地、放牧、采石采礦、構筑固定設施等。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的投資及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并受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2、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承包地必須具有穩定的權屬,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政府部門、其他單位和組織及村民協調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如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生權屬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調處;如因權屬糾紛對乙方造成損失,則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發包林地內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風水山、墳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頭山及山體坡面極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為應付地租的地塊。

          4、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林帶、林區公路)無條件保留,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5、除財政生態公益林基金補貼3.5元/畝·年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單方面申請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而申請獲得國家、省、市、縣(市)、鄉(鎮)各級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方面的資金、物資均歸乙方使用和所有,在辦理手續過程中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單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申報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即使申報所得,也應全數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轉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該林地承包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經營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若涉及有關審批手續需要辦理的,甲方應當無條件積極予以配合。流轉合同生效后,由流轉而獲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費。

          七、征(占)用林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設施、林木、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當年承包費,則甲方應退還承包費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屆滿,如甲方將該林地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包給乙方經營,并重新訂立新一輪經營合同;如甲方終止該林地對外發包或協商不一致的,乙方應將林地上的林木無償轉讓給甲方。移交前,乙方可處理在經營期間添置的設備、設施,但不得損壞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

          九、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違約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時,則應在此范圍內免除其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未及時通知對方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基礎設施應當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況下進行,確實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協助下,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林木。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經營遭受到人畜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妥善處理。

          3、承包經營期間,如在承包地內發現礦藏,礦藏屬國家所有,甲乙雙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開采,必須維持礦藏原狀到承包經營期滿。

          十二、特別約定: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圖(四至界線圖)即紅線圖;

          2、山林權屬證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體決議;

          4、其它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應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簽署確認。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權屬登記,將承包山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一份,用于辦理有關林地、林木權屬證件。

          甲方: 鎮(鄉) 村委會 自然村(組)

         。ㄉw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民代表: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鑒證單位:

          (蓋章)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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