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廠承包合同范本
做生意經常需要寫合同,接下來小編為你帶來石材廠承包合同范本,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 引言
從廣義上講,房地產開發的整體流程包括征地拆遷階段(即城市更新,但該階段并非每個項目都會涉及)、土地開發的前期階段(如規劃、立項、政府審批等)、施工建設階段(如工程的總包、專業分包等)、房地產經營階段(包括房屋的預售、現售、租賃、物業管理等),前述階段無不以合同為依托,即各方當事人在前述階段以合同的約定來綁定各方的權利義務,故此,合同既體現了各方權益的博弈,又是引發法律風險的危險地,
二、 案件介紹及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0年1月15日,A集團公司與B石材公司簽訂了《某國際中心(辦公綜合體)裝飾石材買賣合同》(以下簡稱:《石材買賣合同》),約定: A集團公司向B石材公司購買石材,合同總價為人民幣2300萬元。合同還約定了付款及結算方式、交貨時間和地點、質量保修等條款!妒馁I賣合同》附件H-4,C(香港)公司出具《承諾書》,載明:“特授權B石材公司以其名義代表我公司簽署‘某國際中心(辦公綜合體)裝飾石材買賣合同’,我公司對B石材公司簽署的所有文件承擔全部責任”。
2010年1月15日, A集團公司與D裝潢工程公司簽訂《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單價)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約定: A集團公司將某國際中心(辦公綜合體)室內石材安裝工程發包給D裝潢工程公司。
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9,234,700元。開工日期:2010年1月11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2010年3月28日,總天數為77天,合同還約定了工程款支付方式、工期延誤、違約、索賠、工程質量缺陷保修等條款。《施工合同》附件H, C(香港)公司出具《承諾書》,載明:“特授權上D裝潢工程公司以其名義代表我公司簽署‘某國際中心(辦公綜合體)裝飾石材安裝工程合同’,我公司對D裝潢工程公司簽署的所有文件承擔全部責任”。
上述《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A集團公司分別于2010年1月19日、5月13日、6月18日向D裝潢工程公司共支付了工程款人民幣4,008,675元。但D裝潢工程公司未能依約完成安裝工程。
為此,2010年5月10日,B石材公司出具《承諾書》,承諾把《石材買賣合同》、《安裝合同》之工程于2010年5月31日或前完成。同時承諾于2010年6月10日前完成追加工程“某國際中心(辦公綜合體)3區核增面積石材工程”。
2010年5月28日,A集團公司向B石材公司、 D裝潢工程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該兩公司履行合同義務。2010年6月3日, B石材公司回函,表示由于工程新增項目和約定外項目、工地設施問題導致工期逾期。2010年6月8日, A集團公司對此進行回函,表示不存在B石材公司提到的問題。
2010年7月1日, A集團公司以D裝潢工程公司承包的工程嚴重逾期構成根本違約為由,向D裝潢工程公司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要求解除《施工合同》。
2010年7月27日, A集團公司向C(香港)公司發出《索賠函》,要求A集團公司對D裝潢工程公司逾期竣工導致A集團公司的損失承擔保證責任。
(二)、本人分析
1、《施工合同》效力問題
(1)、C(香港)公司出具的承諾書的性質分析,存在兩種理解:
A.委托關系——合同主體則為A集團公司與C(香港)公司
B.保證關系——合同主體則為A集團公司與D裝潢公司, C(香港)公司為一般保證人。
(2)、以上兩種理解導致兩種不同的法律后果
A.委托關系——因B石材公司與C(香港)公司均無施工資質,而導致合同無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施工合同案件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施工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
B.保證關系:不因B石材公司與C(香港)公司無施工資質而無效。
2、關于《施工合同》的解除及索賠問題
A、關于解除《施工合同》問題
(1)如《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則不存在合同解除的問題。
(2)如《施工合同》合法有效, D裝潢公司為合同相對人,C(香港)公司為保證人。根據《施工合同》第B42.2(3)約定:承包人的施工進度未能依據發包人認可的工程進度進行計劃施工,而且與工程進度計劃相比,相關項目的工期延誤超過63天,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范本
《關于石材廠承包合同》(http://www..com)。現有資料顯示,涉案工程已遠遠超過《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竣工日期,并已達63天以上。故A集團公司有權依約解除《施工合同》,向D裝潢公司主張違約責任,并可要求C(香港)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2010年5月20日,B石材公司出具《承諾書》,承諾于2010年5月31日或前完成工程。如A集團公司對該新的工期予以同意,則A集團公司于2010年7月1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尚未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因此,須A集團公司須核實是否對新的工期作出了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同意。如A集團公司對新的工期予以同意,則須重新向D裝潢公司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B、關于索賠問題
(1)如《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則A集團公司無權按照《施工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向合同向相對方主張賠償, A集團公司的有關損失只能按照合同無效的處理原則處理。
(2)如《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則根據《施工合同》第34.2條約定:承包人存在嚴重的工期延誤及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承包人須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違約損失。資料顯示,D裝潢公司在約定的工期內未能完成安裝工程,且經A集團公司檢查,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標準。據此, A集團公司依約有權向D裝潢公司主張索賠。
C、轉包、分包
《建筑法》第28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合同法》第272條第2款、第3款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完成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5條第3款規定:“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币虼,施工單位基于轉包和違法分包而簽訂的合同,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是無效合同。
三、風險提示
1、合同未訂、主體資信審查為先;
2、合同簽訂、條款約定為關鍵;
3、合同履行、違約證據須保留、違約追究須及時;
4、合同糾紛發生、訴訟措施須緊跟。
四、結語
合同的管理實際上是從合同主體的資信審查直到合同的銷毀的整個過程,而合同的這整個過程類似于生命的孕育到生命的終結,期間離不開專業人士的'保駕護航,律師在合同這個生命從無到有的過程中,既是保姆也是營業專家,目的在于使生命順利誕生及自然正常發展。
發包方;XXXX石材廠,法定代表人:黃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李XX,男,XX省XX縣XX鄉XX街72號,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雙方的經濟效益,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本廠大理石生產線加工承包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 承包項目:大理石加工。
二、 地點:XXXX石材廠生產車間。
三、 承包期限:自二0一二年月日止計壹年。
四、 承包方式:甲方大理石生產線的加工承包給乙方。石材及其它材料、機器設備、電費由甲方提供,并按件支付給乙方加工費,(含乙方及其雇工額社保金、工傷保險金、醫保金由乙方自行到勞動部門繳納)。同時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大理石規格、數量及時完成加工任務。乙方所需的雇工由其自行安排。工具管理及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
五、 甲方付給乙方承包費的的結算標準和付款辦法:
1、 大理石切邊每平方米叁元(包括生產區清渣)。2磨大邊每平方米叁點伍元。3.磨大邊和線條每平方米陸元。4.磨小邊壹點伍元。5.異邊每平方米叁元。6.鉆洞每個壹元。7.裝車每平方米零點伍元。以上要加工的產品,由雙方按登記并確認。付款方式:按雙方每月確認的產量和單價每月結算一次。
六、 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本行業安全生產和用工的有關規定,若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意外事故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產品質量要求:乙方應按甲方每日下達的生產訂單和規格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訂單和規格要求進行生產,造成廢品時,該損失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1、違約責任: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履行,不得違約。若有一方出現違約,違約方應賠償未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若雙方發生糾紛無法協調時,由雙方當事人的一方訴至XX人民法院裁決。
2、本合同期滿,乙方繼續延包未履行簽訂承包合同時,仍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二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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