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長安風情街123號店鋪裝修工程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內容:
1.3工程施工日期: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
1.4質量等級:合格
1.5合同價款: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按預算書項目,工程款項以最后實際面積核算為準,由乙方開立收據)
1.6任一方不可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前改變合同價款,若合同價款如因設計改變或其它因素增減,由甲乙雙方協商后比照本合同12.2項辦理。
2、合同文件組成:合同正本、圖紙、預算書
3.適用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4、圖紙:圖紙應由甲方審簽方可使用;
5、甲方工作
5.1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申請施工許可證,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批件。
5.2清除施工場地內影響進場施工的障礙物。
5.3承擔施工現場的水電費用。
5.4違約處理:因甲方違反本條各款造成工期延誤時,責任由甲方承擔。
6、乙方工作
6.1成品的保護要求:對施工現場需要保留的設施及乙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乙方有責任予以保護;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2在乙方已完工的項目中,甲方已驗收的或使用的,如遭受損壞時,由責任方承擔。
7、工期
7.1延期開工:因甲方原因(如變更方案)而造成延期開工,可將竣工期限向后順延;如甲方堅持按原竣工期限完工時,甲方除了提供趕工條件外,還應承擔乙方的趕工費用(如工人的加班費和新增工人的工資等費用)。
7.2暫停施工:因甲方原因(如資金不按期到位)而造成的停工,除總工期按竣工的天數向后順延外,甲方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若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則由乙方自行負責趕工費用,竣工期仍保持不變。
7.3因天災或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停工時,可經雙方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程期限。
8、工程款的支付
8.1 工程款項最后結算(即8.2.3與8.2.4部分)支付,以實際面積核算為準,合同簽訂時之
8.2部分先以先期預算表填寫,工程完工后再進行后期更改。
8.2工程款分五期支付:
8.2.1 在合同簽定時,甲方應付工程款項總額的5%(即人民幣 元)作為施工手續費用備用款項。
8.2.1乙方進場當天內,甲方應支付工程總額的25%(即人民幣 元)作為首期工程備料款。
8.2.2.基礎工程快要完工時甲方再付給工程總額的50%,(即人民幣 元)。作為木材等大件工程材料備料款。
8.2.3完工驗收后甲方再付給工程總額的15%,(即人民幣 元)。
8.2.4剩馀尾款5%(即人民幣 元)甲方于驗收日起算六個月后付予乙方,此期間視同保留款,以保證裝修質量。
9、設計變更
9.1甲方變更原設計方案時,需在該項目施工前2天通知乙方,并在該變更圖紙備忘錄上簽字。
9.2甲方要求增加或減少項目時,應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款,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增加或減少部分的圖紙和報價,甲方認可后應在圖紙上簽字。
9.3凡甲方未在變更備忘錄和增補圖紙上簽字的變更及增補工程,乙方可拒絕施工,并按原圖紙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9.4因上述的原因影響工期時,雙方經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程期限。
10、質量與驗收
10.1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驗收報告后,應在2天內作出答復。如逾期不答復,乙方即視為同意驗收合格。
10.2未經交付驗收而甲方擅自使用的,視作驗收合格使用,乙方概不負責。
10.3驗收標準以雙方認可并附于本合同附件之施工圖紙、預算書、效果圖等為準。(效果圖為參考效果,驗收時應排除電腦繪圖之感觀)
11、違約責任
11.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違反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2甲方不按時付款時,乙方有權停工。甲方在接到乙方停工書面通知,2天內仍未付款時,乙方可以撤回工程隊,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12、其它條款
12.1乙方要完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
12.2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增訂補充條款,若補充條款與原合同中有關條款相抵觸時,則以補充條款為準。
12.3本合同自雙方完工驗收合格,雙方結清各種款項時失效。
12.5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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