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購銷合同(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貿購銷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貿購銷合同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類別、金額、備注: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3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后,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結算方式: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需方: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商貿購銷合同2
買方:(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部頒標準企業標準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_______________日將貨款共計_______________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于月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后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3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4
買方: (簡稱甲方) 電話:
賣方: (簡稱乙方) 電話: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 部頒標準 企業標準 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 年 月 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 日將貨款共計 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于 月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后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 3 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后,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寫:捌仟壹佰貳拾萬元整。結算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 。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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