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購銷合同
手機購銷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資格、區域
1.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產品“特約批銷商”。
2.乙方_________特約批銷區域:_________。
3.批發對象為:_________; 零售對象為: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提供
4.甲方免費提供:甲方直屬營業廳內長一米以上的展銷柜臺一節,供乙方展銷_________相關產品。
5.甲方免費提供安全的倉庫,可存放_________相關產品、辦公設備;供乙方授權的員工存取_________相關產品及辦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屬經銷商所享有的一切優惠政策,包括_________話費卡、各種優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網上()的批發價格加上_________比例的售后服務費向甲方提供_________手機。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手機均為行貨。
8.乙方提供:市場部、售后部、營銷部等相應的人員;員工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從甲方的員工管理制度。
第三條 利益
9.甲方確保乙方在特約批銷區域內的批發價不低于如下價格:“_________網”()上每日的“批發價”+“批發價”乘以_________%的售后服務費。
10.乙方展銷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實行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疚挠傻 一范文網整理,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第四條 售后服務
11.乙方在展銷柜上所零售的乙方_________相關產品售后,保證按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執行。
12.乙方在特約批銷區域內批發給經銷商的_________產品必須遵從與經銷商之間的協議(詳見“經銷商協議”);乙方承諾對所售出產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務保證。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3.本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過雙方協商,依法另立協議。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后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章及蓋雙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補充協議與本本協議具有同等效應。
16.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手機購銷合同二:
產品銷售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小計
(元) 備 注
1
合同總金額(RMB)大寫: 小寫:
2、 產品交貨方法及時間
2.1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產品發給甲方;
2.2 乙方將合同產品運輸至甲方,交貨地點為
2.3 運輸方式:□快運 □鐵路 □航空 □市內送貨 □其他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以下第 項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項:
1.現款: 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以 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額款項;
2.延期支票: 甲方以延期支票的形式支付全額款項,付款日期為 ;
3.延期付款: 甲方收到乙方所供貨物后的 內付清全部合同款項;
4.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后,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
4、所有權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完付款義務,貨物的產權屬于乙方,乙方有權將貨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需承擔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支付違約金、貨物收回費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給乙方帶來的預期利潤及其他相關費用。
5、驗收期限及方式
5.1甲方須在收到貨物后 2 日內組織完成全部貨物的驗收。若貨物抵達后的2日內無書面或傳真向乙方提出質疑,則視為驗收合格。
5.2產品驗收標準:根據原廠產品出廠標準要求和合同技術參數驗收。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產品質量標準按照廠商出廠標準執行。
6.2 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與保修,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咨詢,同時提供各種有償服務。
6.3 其他服務約定:
7、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7.1 乙方因廠商、運輸延誤、運輸滅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時交貨的,應向甲方說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張違約責任。如無說明,遲交貨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上,應向甲方賠償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0.1%,遲交貨15天以上,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繼續履行供貨義務,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如無上述問題,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貨。
7.2 甲方延遲付款1—5天,每天按遲付金額的0.1%計算違約金;5天以上按遲付金額的0.3%計算違約金。
7.3 供需合同一旦簽定后,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支付對方合同金額的20%作為賠償金。
7.4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貨,應當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7.5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解決或由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雙方當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轄。
8、不可抗力及風險轉移
8.1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戰爭、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應在24小時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須在7日內向對方出具主管部門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證明材料。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應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實際狀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8.2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3 貨物的風險自甲方簽收后轉移至甲方。
9、附則與其它
9.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為縮短訂貨期,需方可用傳真方式訂立合同,傳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供方收到上述傳真件后即加蓋印章傳給需方即合同成立,傳真件及其復印件視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簽名人員有權代表甲方,保證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該人員不能代表甲方,則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費用由甲方負擔。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章后生效。
9.5 其它需說明的事宜:
甲方(需方)蓋章: 乙方(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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