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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擔保合同

        時間:2022-11-16 11:42:2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關于擔保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擔保合同

        關于擔保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擔保合同2

          經(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

          金額(大寫):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公證單位

          借款單位(章) 貸款單位(章)公證機關(章)

          負責人(章) 審批組長(章)公證員(章)

          經辦人(章) 信貸員(章)

          注:“借款方”與“貸款”之間的空檔填寫貸款種類。

        關于擔保合同3

          1 建筑合同的類型

          建筑合同有許多類型,通常由業主來選擇合同的類型。合同類型的選擇取決于所執行胡工作的種類以及它是在什么樣的條件下執行的。

          1.1 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通常使用在建筑領域。在招標過程中要對所需要的材料的數量進行足夠精確的計算,以使承包人提交出該工作的一個價格總量。每個項目的數量,例如干式墻、門框、浴室的水池、輸電的管道和線,以及房頂的瓦片都需要從計劃時就進行精確的計算。當工程需要材料的數量和質量在合同文件中都清楚說明了,提交一個投標總額對承包人來說才是公平胡。

          1.2 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用于不可能對所需的材料總量進行精確估算的工作。單價合同通常用在繁重的公路工程上。設計者可能計算有1000 000m3 的土需要被移動,但是業主和承包人知道工程結束后, 承包人是不可能恰好移動1000 000m3 的土的。精確的數量將會改變。對這個問題公正的解決辦法是業主告訴承包人估計的總量,在工程結束后按精確量出的數量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是一個單價合同里對每個項目定的價格。單位價格乘以工程師估計的量相差可以超過15%或20%,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計的量,有時對單位價格還要進行協商。當實際的量較低時,承包商也許會要求重新確定一個較高的價格,因為預期所掙得的總額減少了。當實際的量較高時,業主因為相反的原因也許會要求重新定一個價格。單位價格合同的目的是公平地對待合同雙方。

          1.3 成本附加

          成本附加(可回收費用)合同用于業主和承包人在談判、投標和授權的過程中均很難或不可能確定他們成本的情況。有一些因素使得對成本進行計算是不可能的,包括不可預知的極差的天氣情況(例如在南極地帶可能遇到),偏僻地區的不可預知的運輸需求,爭斗或戰爭,或者工作量需要依賴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的合同。

          成本附加合同有許多形式,最普通的是正價加固定的附加費以及正價加上正價的一定百分比。大多數業主寧愿選擇正價加固定的附加費,因為這樣承包人所獲得的利益總量不可能增加,因此除去了承包人會作出不節約或生產出較差質量工程的任何動機。正價加上正價的一定百分比的合同也許對條件十分艱苦的情況下是十分公平的,或者工程完成的時間不可確定時,但是為了保持生產率作出一些激勵是需要的。如果工程有可能需要一年或兩年,則僅由六個月所掙到的利潤就不再有吸引力了。

          1.4 改革和趨勢

          A+B式合同是從歐洲傳過來的相對較新的改革。它們是由運輸局開發以減少公路建設的時間以及因此對交通流進行限制的時間。許多公路工程項目包括翻新、修復、改造以及加寬。真正的新建工程很少。A+B合同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以付給承包人報酬的方法,考慮補償其定施工順序和分段等方面的專業性,以使工程可以快速有效地完成。 “A+B”的意思是成本加上時間。運輸局對每天公路工程完成的數量進行指定,承包人投標給出的是一定的'成本和所需的天數。以成本加上時間合計較低來確定低投標人。當然也有可能選擇出價較高但是工作天數較少的低投標人,而不是其它的承包人。

          合同還有其他一些形式,每個都有它自己專門的目的。例如,擔保最高價格的合同,用在設計完成前就開始進行談判的使用,這時承包人非常困難或不可能精確的估計出價格。這種形式的合同也經常用在一個承包人對只完成了一部分的合同的內容沒有履行職責,另一承包人完成了這個工程的情況。

          2 訂立合同的方法

          訂立合同的方法是只業主為了促成一項工程使用的合同的安排,但是合同形式是指怎樣支付執行工程的承包人。

          2.1 設計—建造

          設計—建造合同的意思就是它的名字所表現出來的。一個承包人在設計和建造上都有責任。這種類型的承包逐漸變得很流行。一個設計—建造合同給業主提供了明顯的有利條件,他就不必在設計者和承包人之間意見不合時當調解人了,因為在同一個合同下他們是在一起工作的。設計—建造合同通常建立在一個成本加上一個對最大花費的擔保(GMP)的基礎上。通常因花費低于GMP而節省下的錢是由業主和承包人分享。從美國設計建造協會可以獲得大量的關于設計—建設合同的信息。網址為www.dbia.org 。

          2.2 設計—建造—運營

          設計—建造—運營合同并不象設計—建造合同那樣常見。它們用于一些工程中,例如運動競技場、水處理廠、水凈化設施以及公路收費站。其原理是對于一個特定的時期內,承包人保持對設施的部分所有權,可以達到100%,在那段時間對設施進行運營一定利益來對投資資金(全部花費加上利潤)進行補償。承包人擁有所有權的期限可以從幾年變化到永久性使用。在擁有所有權的期間,承包人以業主的身份對所有花費負責,并接受所有的利潤。對于運動競技場的情況,有一個典型的收入分紅制協議適合于隊伍所有人或市政當局。

          3 擔保(保證)

          任何一個合同都有三方的當事人—責任人(承包人)、擔保人(公司擔保)以及債權人(業主)。擔保人和責任人形成一個聯合體對業主作出一些擔保,也就是這兩個當事人對業主均亦責任。

          3.1 投標擔保

          投標擔保有兩個目的:(1)如果決定了最低的責任投標人則要保證承包人簽定合同,(2)保證承包人會提供必需的報酬并且執行擔保,以及保險方針。當提交了屢約擔保和支付報酬的擔保,承包人就解除了對投標合同的義務。

          大多數的投標擔保就是我們所說的投標擔保的擴展,它們只需要對低標和下一個投標人給出價格的不同之處進行罰款,如果兩個擔保不相符。還有違約金擔保。違約金擔保以實際的損失達到一定限量的形式來作出規定的。

          3.2 屢約擔保

          屢約擔保保證在申明的投標價格下執行合同所需要胡內容。實際上,擔保人會對合同的履行進行擔保,或則會按照設計圖和說明書描述的形式來完成工程。擔保人處在被要求對合同的執行進行擔保的位置。因此,在擔保人樂于發給報酬和執行擔保之前,承包人必須證明他有完成任務的能力。擔保人會參觀承包人的總公司以及工作地,并且會接觸業主最近完成的合同。

          承包人必須與他們的擔保人發展一個長期存在的工作關系,當他們申請報酬和申請屢約擔保時,他們與擔保人必須保持始終如一的工作關系,因為擔保人在工程類型、位置和尺寸上有特殊約束情況下會承諾支付費用的。如果承包人執行合同時沒有履行義務,則擔保人有三個基本的選擇:

         。1) 買回擔保。讓業主對擔保處罰的數量進行檢查。

         。2) 更換擔保人。為了保證另一個承包人能夠完成這項工作,要進行投標協協

          商或登出投標廣告。

         。3) 為承包人提供經費。擔保的公司有花費高于擔保價值的風險,但是這仍然

          是一個共同的選擇,因為承包人對工程是熟悉的。

          現今大多數擔保人都會努力嘗試更換承包人。

        關于擔保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擔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租賃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租賃價格。

          二、所租賃的物資以甲乙雙方簽收的發貨單、收貨單明細表為準,報丙方認可,否則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發、收貨單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發貨單、收貨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及結算:自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從到貨開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結算單,前三個月支付一次租費,后期每兩個月支付一次租費,余款在貨物退清后項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時全部付清貨物租賃方(含丟失報廢的貨物折算款)。

          四、甲乙雙方所產生的租賃費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結算租賃費用時,由丙方支付給甲方(每次支付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租金結算憑據的80%),此時,甲方應當向丙方提供正規發票。丙方應扣除乙方相應勞務款,丙方對租賃款承擔擔保責任。其余事項雙方進行協商處理,與丙方無關。

          五、甲方必須每月與乙方結算租賃費,并于次月1日前報丙方備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備案,視為乙方已經足額按約支付了租賃費,丙方不再對此承擔擔保責任。

          六、租賃期間乙方對甲方的租賃物只有使用權,無權轉租、改制、出售。

          七、租賃物的提運:退租時,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均由甲方承擔(卸車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安排車輛,現場驗收點數,乙方負責打包及車費。(卸車費由甲方承擔)

          八、租賃物在冬季施工時報停兩個月,報停期間免收租賃費。根據現場施工進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報貨物計劃,甲方必須保證充足的貨源并且供貨及時,如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能供貨或缺少貨物規格導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經濟損失都由甲方負責。

          九、如發生糾紛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租賃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乙方丟失、損毀甲方租賃物均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租賃物資修理、賠償辦法》執行。

          十一、質量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若發現質量問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負責退換,逾期視為質量合格。

          十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分批進、退料以雙方進退單簽認時間為準。

          十三、租賃物按實際米數計收取租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貨物退清、租費結清后終止。

          十五、未盡事宜,三方協商另簽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擔保合同5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方):

          因乙方缺乏流動資金,故向甲方借款,現經甲、乙雙方在友好、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借款金額及用途: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小寫:元),乙方承諾用途正當、合法。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

          期限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XX率。

          三、還款方式: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雙方約定:

          1、為保證本協議順利執行,乙方自愿于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___萬元(小寫:元)作為定金。

          2、甲乙丙三方均自愿委托并接受丙方監督、管理。

          3、甲乙雙方均保證個人信息真實性及資金來源合法性。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乙方沒有履行約定義務,保證金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承擔該筆業務所有費用。丙方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2、如果乙方逾期違約,將承擔日的違約金。

          六、保證:

          應乙方請求,丙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七、訴訟:

          若一方違約,對方均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違約方均自愿接受有管轄權法院的強制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

          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甲、乙各執一份,擔保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擔保合同6

          篇一:借款合同擔保問題

          (一)爭取落實借款的擔保

          1、明白借款擔保的必要性

          借款擔保是確保債權得以實現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因此對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擔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擔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將來受到最小程度的損害。

          2、借款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

         。ǘ┞鋵崜4胧⿻r應注意的問題

          1、由于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為清償能力)。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同時,貸款人應明白,在借款關系中,僅起居間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只有明確表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人愿意代為履行”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被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款有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并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2、抵押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嘗的擔保方式。在簽訂抵押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嘗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人所有!钡绻摷s定在債務人已經實際發生不履行情勢之后,則為抵押權實現方式的約定,為有效約定。

         。2)抵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3)抵押登記非常重要。因為法律規定,大多數抵押(如抵押物為房產等不動產)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設備等動產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關于擔保合同7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關于擔保合同8

          貸 款 人:

          借 款 人:

          共同借款人:

          擔 保 人:

          擔 保 人:

          擔保人是指保證人、抵押權人和質押權人。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承諾

          (一)依法合規借款

          借款人為依法設立并經有權部門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符合國家對擬投資項目的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的要求;借款人及其控股

          股東(新設項目法人)信用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借款用途合規,還款來源明確、合法;借款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并按規定履行了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租售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了相關費用:借款人經營活動不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二)簽訂合同的行為無瑕疵

          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簽章的是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不存在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可能導致借款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

          (三)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權利義務

          保證向貸款人所提供的關于借款人、擔保人、股東以及項目、財務等文件、身份證明資料等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依據合同約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貸款,不利用貸款從事違法違規的活動;積極配合貸款人對貸款進行支付管理、貸后管理及相關檢查;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貸款,不采用任何方式逃避債務;不存在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情形。

          (四)提供的擔保合法有效

          借款人確保擔保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擔保人有權以該擔保物設立擔保;在擔保合同上簽字的是有權簽字人;督促擔保人積極辦理或者配合貸款人辦理擔保合同核準、登記或者備案手續擔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變動的情形。

          (五)發生重大事項前征求貸款人意見

          借款人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并、分立、股權轉讓、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并購、減少注冊資本、合資、主要資產轉讓、發行債權等重大事項前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六)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不受貸款尚未到期條款的約束。

          (七)發生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貸款人

          借款人在貸款期內若發生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應及時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采取保全債權的措施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二條 借款條款

          (一)借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 %.

          (五)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為主。

          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擔保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抵押/質押),按照本合同第 條執行。

          (七)結息。采用按月結息,結息日為貸款實際發放日的每月對應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前付息。

          (八)還款方式。還款方式為: (一次或分期),還款計劃如下:

          (九)罰息及復利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利息,并提前收回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借款。 (20 %一-50 % ) .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日期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利息。 (20 %一 50 % ) .

          3、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從未按期支付之日起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后,按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對違約使用或借款逾期期間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相應的罰息利率計收。

          (十)放款條件

          借款人符合下列條件,貸款人方可放款:

          1、借款人已提交符合規定的書面《提款申請書》;

          2、借款審批過程中要求提交的合規性證明文件已審查合規;

          3、貸款批復中提出的限制性條款己逐項落實,包括:按比例交納的保證金、對外提供的擔保履約情況核實、對外擔保的限制、賬戶的開立、資產的出售、資本性支出的限制、對財務指標的限制性要求、擔保保證金到賬情況、配合貸后管理的要求、落實還款來源、監督賬戶資金使用、其他限制性條款等:

          4、擔保相關法律手續已辦妥,且擔保合法、有效;

          5、貸款審批日至放款日

          期間,借款人的經營情況等未出現重大風險變化;

          6、借款款項用途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借款合同及交易合同的約定;

          7、未發生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其他約定: .

          第三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條件提取和使用借款;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借款;

          (四)接受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借款使用情況、借款人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及其他相關事宜進行監督、檢查;按貸款人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

          (五)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要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六)借款人實施下列行為的,應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

          1、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

          2、為他人債務提供大額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

          3、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方案或項日概算發生重大調整;

          (七)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于事項發生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可視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從事違法活動;

          2、停產、歇業、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

          3、財務狀況惡化,資產負債率高于70%以上,流動比低于100%、速動比低于50%,連續六個月以上利潤總額為負值,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不利糾紛;

          4、借款人可能對債權實現有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八)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于事項發生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可視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重大變動,組織結構重大調整;

          2、名稱、住所地、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或者特許事項發生重大變更;

          3、增加注冊資本、對公司章程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

          4、借款人可能影響債務履行的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以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不從事損害貸款人利益的其他行為。

          (十)借款人發生重大交叉違約事件時,貸款人也可視為對貸款人的違約,并可根據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十一)借款人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必要費用。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但因借款人自身原因或其他非貸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有權以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方式檢查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物資庫存、有權監督檢查借款人借款用途及資金使用等情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的文件、資料和信息;

          (三)借款用于項目建設配套流動資金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項目資本金、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資金按期到位情況、項目進度與項目累計財務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分析、檢查及監督;

          (四)對借款人可能影響借款安全或者債務履行的情形,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落實債權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擔保,或者停止發放借款、宣布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等;

          (五)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重大經營虧損等,可能導致其部分或全部喪失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等危及擔保實現情形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有效擔保;

          ( 六 )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 ( 包括提前到期 )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可從借款人開立于所有銀行任何一家分支機構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

          (七)借款人未按照規定程序提款或未達到發放條件、支付條件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和支付貸款:

          (八)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 借貸雙方的其他義務

          (一)各方對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以及其他與利益相關的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

          (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各方均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的條件下,可以提前償還貸款本金;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日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展期協議書。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借款人應無條件按期歸還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的下列行為,均構成違約:

          1、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

          2、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所作的承諾;

          3、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愿清償其已到期或未到期債務;

          4、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合同項下義務;

          5、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借款人違約的,貸款人可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收回借款人未提取的款項;

          3、宣布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三)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必要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共同借款人的義務

          借款合同中對借款人的責任和約定同樣適用于共同借款人,且責任和義務相等。

          保證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本筆貸款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問

          保證期間為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二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如貸款展期后,保證人以書面方式同意后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止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二年。

          第十三條 扣收

          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貸款人均可從保證人開立于所有銀行的任何一家分支機構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

          第十四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五條 抵押物

          (一)抵押人同意以編號為 抵押物清單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

          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二)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三)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四)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五)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應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七)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網包括:木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

          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償的,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商后,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何一個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三)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

          (四)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九條質押物

          (一)質押物出質人同意以編號為 的質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作為質押物,該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質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質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置質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二)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二十條 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一條 交付和登記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須依法辦理質押登記,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質物的處分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1、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2、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前償還到期債務;

          3、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二)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并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以存單質押的,當債務人沒有依法履行本合同的,質權人可直接將存單兌現以實現質權;

          (三)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其它條款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市XX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XX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兩份,借款人、擔保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共同借款人(股東)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關于擔保合同9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睹穹ㄍ▌t》第六十一條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后果

          《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擔保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些法律的規定,確認了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是采取了“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的性質屬締約過失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過錯為原則而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規定,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應按如下情形處理:

          (1)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還應注意的是,擔保人對債權人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要嚴格把握該種情形連帶責任的適用。

          (3)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經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該種情形,要把握好擔保人過錯的內涵。此時擔保人的過錯,并非指擔保人在主合同無效上的過錯,而是指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為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為主合同的簽訂作中介等締約過錯,這也正是擔保人不能完全免責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擔保作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擔保合同無效時,主合同應確認未生效。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擔保人是否享有追償權?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二條規定了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而當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而是承擔因締約過失的賠償責任。為此,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是否享有追償權問題,在實踐中,有人認為,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不享有追償權,一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作為特別法的《擔保法》對此也未作規定。二是在債務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時,才能執行無效擔保人的賠償責任,此時,何談追償權。

          我們認為,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后,享有追償權。理由是:

          一是法律無禁止性規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因過錯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是從維護債權人的角度出發。擔保人因擔保合同無效而承擔了賠償責任,為維護擔保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享有追償權。

          二是債務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時,執行擔保人,無效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責任后,這種追償權不能因債務人無財產而消滅,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時,擔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償權(也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三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原本屬于債務人的責任,債務人是終極責任人。

          四是從責任性質上,雖然擔保人的責任屬于締約過失責任,擔保人的過錯是決定其在擔保無效時繼續承擔責任的根據,但這種根據只是確定一定的代償責任的根據,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仍有代償責任的性質。

          因此,應對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追償權予以明確規定!稉7ń忉尅返诰艞l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即“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擔保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年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個工作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ㄊ校_______市_______縣(區)

        關于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齲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擔保合同1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貸款____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擔保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ㄒ唬┺k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ǘ┮曳讲坏秒[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ㄈ┵|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ㄎ澹┙杩钊诉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橐曳角鍍數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ㄈ┘追綖閷崿F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ㄒ唬┮曳匠袚k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ǘ┰诒竞贤炗喼,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ㄈ┵|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ㄋ模┘追匠兄Z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ㄎ澹┮曳讲坏秒[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ㄆ撸┊敿追酱鷥敽蠖吹玫角鍍敃r,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關于擔保合同15

          編號: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供貨人或出租人)購入(或租賃)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

          資料共享平臺

          為此,委托人、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購入(租賃)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償付(交付),由受托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為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銀行存入保證金,用于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四、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的受益人為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的反擔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租金)由受托銀行代為支付時,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應在規定期限內代委托人償付受托銀行所墊資金。(反擔保函應于本協議生效前提供)

          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其中國庫券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企業債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托銀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償付受托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托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從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貸款(租金),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委托人并從委托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帳戶支付。

          六、受托銀行代付貨款(租金)后,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托人予以承認,并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歸還受托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七、受托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濟合同事宜如發生變更,委托人應事先通知受托銀行,在得到受托銀行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九、委托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托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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