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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股權質押合同

        時間:2022-11-20 10:23:1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薦】股權質押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權質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1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

          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2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_________________(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套(間)數建筑結構總層數建筑面積(平方方)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劃撥()。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3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4

          一、股權質押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于 項目,首批借款 萬元人民幣,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并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后 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利息為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后 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并有權查詢乙方對于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為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 xxx 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并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后,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于乙方所開發的 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余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并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于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附:乙方銀行信息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二、股權質押登記怎么查詢

          1、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7條的規定,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2、公司股東的股權是否在登記機關重復質押,登記機關完全掌握,不需企業提交證明。

          3、查詢一個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情況,需要持該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和單位介紹信到登記機關進行企業檔案查詢。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的法律限制

          質押始于羅馬法,但質押標的為動產。因為用于質押之物要被親手交付,有人認為質權本身被設定于動產之上。因權利作為無形物不能直接交付,并未納入質押標的。拿破侖民法典最早將公司股份納入動產范疇,瑞士民法典也有“可讓與的債權及其他權利可出質”的規定。財產不再拘泥于有體物后,股權開始成為質押標的。股權內容的財產性特征加上股權的可讓與性,使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符合質權之標的。

          據民法一般理論,質押應轉移標的物占有。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類似抵押,不轉移質物占有。

          質權的效力只是質權人于其債權受償前對質物有留置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中,質權人不占有質物,留置效力無從體現。

        股權質押合同5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為確保 年 月 日當戶(債務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物狀況

          1.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 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擔保范圍

          2.1當物的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在決算期內按照約定連續發生的一系列的借款當金(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2.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2.3 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每一筆借款幣種、金額、綜合費用及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均以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具體合同、借款借據、當票或其他憑證為準。

          第三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3.1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3.2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及綜合費用率和利率等內容以借款借據或當票為準。

          第四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4.1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二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每筆貸款具體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收款憑證(即借據)或當票上標注的日期為準。

          4.2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上述該股權的《他項權利證明》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4.3質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質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五條 質物占管

          5.1 質押期間,甲方應將有關出資證明書原件交乙方保管。

          5.2 質押期間,甲方股東權由乙方代行。

          第六條 質權的行使

          6.1 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6.2 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臵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3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6.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七條 處置質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7.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過戶費等)。

          7.2 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7.3 當金本金。

          第八條 特別約定

          質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 通知與通訊

          9.1甲方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9.2乙方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9.3 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條 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實現質權的費用不在最高額擔保范圍之內。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2.1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11.2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6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仟萬(大寫______)元整的貸款。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利率為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權(______%)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范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______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股權質押合同7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_______幣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_______幣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后,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簽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股權質押合同8

          甲方:

          質權人:(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幣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后之日起兩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幣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后,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簽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委托人:

          授權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權質押合同9

          甲方:(債權人、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質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提供記名股票設定質押權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借予乙方人民幣____元,借期____年,年利率____%,到期本利一并還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歸自己所有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記名股票____張(編號____至____,每張面值____元,面值總額____元)作為質押標的,設定質押權。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借款人民幣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日在第二項所載股票上作轉讓背書,并將作成轉讓背書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償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權利,所受股息計人乙方償還額。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權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債權屆期,乙方不能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拍賣第二項所載股票,并從拍賣價金中優先受償。

          六、乙方屆期或提前清償時,甲方應在清償日將質押股票全部交還乙方,質押權自交還日起失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股權質押合同10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股權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質物

          1.質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桐廬華碩農業開發有*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準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12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

          失)。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3

          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 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當, 經乙方同意續當的, 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 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第十九 補充約定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14

          出質人(乙方)

          質權人(甲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150萬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 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二、 本合同所擔保的范圍為包括《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三、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甲方保管。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完成工商局股權登記手續的辦理。

          五、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則乙方應按照變更后的債權的范圍承擔擔保責任。

          六、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七、 乙方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乙方原因違約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出質股權,如需轉讓,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借款。

          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股東權利均由乙方委托給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權時有一切自主權,但不得損壞乙方及廈門涌泉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權益。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出具相應的委托書。

          十、 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一、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十二、 本質押合同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質押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十三、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在證券登機構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有限公司處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15

          甲方(出質人): 乙方(質權人):法定代表人:

          鑒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最高額范圍內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額股權質押反擔保。依據我國《公司法》、《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財產

          2.1 甲方將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2.3 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甲方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借款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4.1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該最高債權總額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內乙方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資性擔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時清償給出借人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乙方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4.2 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保、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內容以乙方和借款人達成的相關擔保合同為準。

          第五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5.1 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 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筆借款具體起止日以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上標注的日期為準,乙方債權為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償給出借人而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5.2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上述該股權的《出質登記通知書》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甲方按期還款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 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托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 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 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借款所發生的費用。

          8.2 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借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 借款擔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 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五計算。

          8.5 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 借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甲方承諾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以債務承擔的形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1.1一致確認:本合同的簽訂不影響乙方獨立、自主的判斷是否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權利。乙方是否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以雙方實際達成的具體《借款擔保合同》為準。

          11.2一致確認:乙方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達成任何《借款擔保合同》所產生的乙方對借款人的擔保債權均屬于質押反擔保范圍。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1.1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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