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1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
前言
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企業,依法對 進行經營。根據政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xx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
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xx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xx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xx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2
聘請方(甲方): 聯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項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對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協助甲方進行草擬、修改、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應邀參與甲方的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4,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5,應邀參與甲方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糾紛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7,其他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的義務:
1,提供有關事實證據材料,及本單位有關的信息資料;
2,承擔法律顧問在辦理法律事務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委托審計、鑒定、公證、查檔及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等。
三、乙方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保守甲方事務秘密。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顧問費每年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聘請方: 受聘方: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蛳愀鄣姆蓹C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蛳愀鄣姆蓹C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4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
。ㄒ唬┪唇浽试S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ǘ⿲⒓追降奈募z失的
。ㄈo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5
甲方: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_____“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7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山東鑫希望律師所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8
委托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受委托人: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萬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
第七條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9
委托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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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______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民法典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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