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______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首貴谷腳農場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縣谷腳鎮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______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____________
說明:______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復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王____________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xx)》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
日期:_年___月___日 日期: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2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競爭、自愿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協議書條款與本補充合同有沖突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名稱、地點:一#廠房、二#廠房;紹興袍江工業區
二、 工作內容:施工圖內土建及水電安裝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項工程不得分包及轉包
四、 工程約定:
1、 合同工期為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2、 連續三天以上停水、停電,工期相應順延;
3、 本工程采用預應力管樁,由管樁造成對周圍建筑物的影響所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六、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精心組織工,確保安全生產,遵守紹興市有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規范和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七、 工程結算口徑;:
1、 廠房一、廠房二:按圖紙要求施工一次性包干920萬元,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執行20xx版《浙江省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作下浮,決算材料價格按紹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發布的當月信息價執行,無市信息的參照省信息價。
2、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量按實結算;經監理工程師初審,并經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簽章確認的聯系單、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
3、 增加和場外工程結算審計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結算資料并能積極配合。
八、 工程款支付:
1、 承包人進場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100萬元;
2、 承包人基礎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920萬元作付款基數,下同)25%工程款;
3、 二層主體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4、 主體結頂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5、 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并資料移交完畢后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6、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付款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再定。
九、 合同爭議:
補充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國家規定為土建、水電安裝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計算。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3
甲方:
乙方:
為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施工順利,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積極提高工人“自防、自治、自衛”能力,實現安全無事故目標,現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隨時開展安全檢查,并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要求乙方整改完畢。
2.乙方向甲方提供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50周歲以下的'健康勞動者,并對其進行安全入場教育和安全知識考試。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乙方按照有關規程、規范、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
5.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6.乙方應保持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為零的記錄,并承擔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
7.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時有效。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4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議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竣工是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1.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承包的工程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4.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6.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后,甲方應當在48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并簽字后給予答復。
四、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1.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成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及其資質相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乙方必須遵實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關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乙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4.乙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5.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
7.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并簽名確認后,方可開工。
8.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系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后作業。
9.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有危險作業部經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安全設施和警示標志。
10.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11.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2.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規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13.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職人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系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在事故發生。
14.從乙方施工開始至工程竣工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5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20xx年 xxx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
二、施工范圍與內容:
xxx路段,道路安全標牌、標志、道口標注、警示樁、標線、振動標線的施工與安裝。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項目工程。
四、合同價款:大寫:小寫:本合同為固定單價。本工程按日照市規劃建筑設計院設計圖為依據,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五、結算與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并施工完畢后,甲方需以電匯方式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款80%,余款20%半年內付清。
六、維修:
乙方按GB5768—20xx“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按規范要求,進行質量自檢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予以維修或更換。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或人為故障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維修。
七、權利與施工要求:
1、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技術、保障措施等施工內容全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設計要求進行整改。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線施工點地下管網、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分布圖,因圖紙不詳導致乙方對施工地點地下管網、供水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GB5768—20xx“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要求制作并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防止施工過程中交通事故的發生,正常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5、 乙方必須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保證按期完成施工項目。
八、變更:
1、 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 乙方應按照國標GB5768—20xx“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標準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導致的'質量及其它相關問題,由乙方承擔。
九、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向有關部門提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 裁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目的,進行協商解決,如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與國家政策法規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一、相關技術、施工及更改文本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條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6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單位全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全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小學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鐵路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工地》、《標準化作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務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內容: 拌和站設備安裝工程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項目竣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3.1杜絕責任安全一般A類及以上事故。
3.2杜絕職工因工責任死亡事故。杜絕職工因工重傷,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3.3杜絕責任火災爆炸事故。
3.4 杜絕責任工程質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絕因我方責任引起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100%。
第四條 主要控制指標
4.1無重傷及以上事故;年度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4.2工序施工安全風險受控。
4.3無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4.4無因我方責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無火災事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5.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要求,遵守國家及鐵道部、湖北省有關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5.2甲乙雙方均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有責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業行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在工作中發生矛盾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6.1雙方勞務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6.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6.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6.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8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素質差的施工、管理人員(年老體弱有礙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員、未成年、無證的特殊工種和有前科、調皮搗亂、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等)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6.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6.10負責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有效。
6.11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6.13采納勞務單位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合理建議、辦法和措施。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7.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7.2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確保管轄范圍內的職工不發生不安全作業行為和違章、違紀現象,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7.3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7.4乙方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诙酱、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7.5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在設備安裝期間,應在現場配有專業的起重工和指揮人員,現場跟班作業。
7.6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7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7.8乙方應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7.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每日的班前必須召開成一個集中的安全會議,并進行點名上班,不允許不進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進行交班,杜絕無簽字、代簽字或漏簽字及管理人員比作業人員晚上班等現象的發生。每周一安全例會,必須以班組為單位,立隊準時到會,不允許擅自安排職工不參加安全活動去生產。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7.11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不允許擅自拆除和違章用火,確保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自備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甲方有關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勒令其退場、嚴禁使用,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不違章用電、擅自開啟機械和私拉亂接用電設施,所自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有效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作業。
7.14所有施工人員須有合法的務工注冊手續,并齊全有效,嚴禁摻雜刑事犯罪人員和私招亂聘,雇傭童工及內存有再次分包的現象,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嚴禁職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為。
7.15對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指令和下達的安全隱患通知無條件服從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6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對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無安全技術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動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講話、簽字記錄、擅派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屬內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8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企業形象受損等一切費用和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7.19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二次全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改進意見,并能及時、認真、公正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作出決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親自組織項目班組以上管理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切實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21嚴格執行甲方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措施、制度和辦法,并納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計劃,因乙方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擅自安派未經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員及有妨礙建筑業施工的疾病人員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擔。
7.22該工程項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鐵道部、武漢鐵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際鐵路公司、各級質監站、監理單位等單位處罰,如若被罰,項目部將會對該工地再次處罰和通報批評。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應設置的安全、消防、保衛、文明施工等購置的各種防護設施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24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25發生傷亡事故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事故處理組和善后處理組,按照“四不放過”得原則,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除,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撫工作,接待傷亡者的家屬,妥善處理好撫恤補償工作,不得出現其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區域集中鬧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響,必要時小范圍解決,甲方對此將積極配相關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大小,協商費用分攤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控制噪聲,防止擾民,加強環保,避免污染、破壞環境,保證百姓利益,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罰則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義務或違反國家安全法規程序和鐵道部、湖北省、項目部的有關部門的規定,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2沒有按上級部門、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應報的資料手續、交代的事項,每次罰款20__~2000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處罰乙方施工隊長及,工長、班組長負責人和責任人1000元。
8.4發生打架斗毆現象,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費用、責任自負。
8.5發現未在項目安質部注冊和未經安全培訓的職工擅自上崗,每一位處罰20__元,退離施工現場,由此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負責。
8.6在現場大門以外和生活區宿舍大門以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交通、違法亂紀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8.7在信用評價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質量)、上級部門檢查出現較重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項處以20000元罰款。
第九條 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9.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員會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9.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從乙方人員進場第一天起至人員全部撤退為止或工程安裝合同終止時,此協議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附件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衛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條 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并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四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并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應急措施。
第六條 出險理賠責任
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0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1、工程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
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
包括各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所有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
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政策、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甲方安全責任人員有權檢查乙方自帶或外租機械設備,大、中、小型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規定,并為參與施工的人員在規定日期內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承擔由于管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方面而導致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及費用,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關責任和經濟損失。
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辦理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并報給甲方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癥,否則不得參與工作。
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乙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明火作業工作時,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并派專人監督。
7、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對甲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
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部門。
8、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乙方施工人員應駐地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經落實整改后方準繼續施工。
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
對施工現場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
種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
11、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乙方應對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怕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
四、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時,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乙方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因違章作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并承擔全部發生費用。
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安全事故,由甲方事故調查規程處理,乙方參與調查。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 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 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 本協議約定期間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 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3
委托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并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范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并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并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并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準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后,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
55.模板制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桿、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墻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采取不少于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不少于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并應加設防護欄桿。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于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于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后;
e)達到設計高度后。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有標志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e)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桿—擱柵—剪刀撐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g)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范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娱_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采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后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并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并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采取防護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后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后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桿防護,并設明顯標志。
d.樓梯口設臨時欄桿,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于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并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后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后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后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筑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并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范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并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筑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后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并且及時作好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后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鑒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范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并書面確認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并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范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鑒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戶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造成后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鑒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___(章) 施工單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雙北變電所新建工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定義及解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變電所安裝工程
2.2工程內容: 全所構支架組立、鋼梁制作安裝,變電所主變系
統安裝、配電裝置安裝、控制及直流系統安裝、所用電系統安裝、全所電纜及接地,包括定額范圍內的的設備調試(不含計量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調試)。
2.3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起重吊裝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焊接時的灼傷、火災、爆炸、塵毒、噪聲、施工現場的流動污染源(固體廢棄物、生活污水、生產污水、車輛尾氣、工業噪聲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溫凍傷。
3.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1.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1.4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1.5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
3.1.6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1.7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
3.1.8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
3.2甲方的義務:
3.2.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2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業績、資質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進行審查并備案。
3.2.3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要求、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3.2.4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5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6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2.7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3.2.8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9甲方應建立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渠道,并及時將有關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傳遞。
3.2.10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各種有關體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維護和保密,不得出現遺失、外借等情況。
3.3乙方的權利:
3.3.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3.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3.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3.6當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產工藝(包括設施、設備、產品)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其生產工藝的過程(包括附屬的構筑物或設備等)進行確認,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如因其生產工藝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財產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全部風險。
3.4乙方的義務:
3.4.1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3.4.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3.4.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4.4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4.5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6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辦理業務。
3.4.8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并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3.4.9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本公司的企業宗旨,并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諾。
3.4.10對于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其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事故調查
在主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5.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上報。
5.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7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8為了確保施工安全,防止發生人員傷亡、生產、火災、環境、質量、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當乙方存在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取消其市場準入資格:
5.8.1未簽訂安全合同的。
5.8.2未按要求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5.8.3未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作業指導書,擅自施工的。
5.8.4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動火、特殊高空,射線探傷、進入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的。
5.8.5在施工現場未按甲方要求,導致生產波動或造成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
5.8.6管理不善,員工中存在吸煙、偷盜、打架斗毆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第 17 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11.附則
甲方(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環保部門負責人 (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 (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20 年 月 日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簽證單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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