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進口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進口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進口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guī)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fā)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甲、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guī)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貨物裝運后,賣方應將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并托收貨款。
丙、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后,應于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甲、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托收付款,如為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凈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并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注明郵費/空運提單。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注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貨物到達后倘發(fā)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fā)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注明毛、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guī)定由制造廠簽發(fā)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guī)定的貨物裝船后立即發(fā)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乙、貨物裝運后十天內,除上述裝運通知電報副本外,賣方應另外準備各種單據副本三套,以空郵將其中一套寄交買方,另外兩套寄交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術資料:
甲、每次發(fā)貨時,賣方應將下述英文技術資料一整套與貨物一起裝箱,運交買方:
1.基礎圖
2.布線說明,電氣及/或氣動及/或液壓接線圖
3.易損零件制造圖
4.零件目錄
5.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guī)定的品質證明書
6.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乙、____個月前,賣方應將本條甲項所列1、2、3、4、5、6各種技術資料2套,以空郵寄交買方。
(15)裝運條款:
甲、每次發(fā)貨如毛重超過__公噸,賣方應于本合同第8條規(guī)定的裝運期__天前,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以及貨物在裝貨口岸各妥日期函/電告買方,以便買方訂艙。如毛重不超過___公噸,則賣方應與裝貨口岸的買方裝運代理人直接聯系裝運事宜。
乙、每次發(fā)貨毛重超過兩公噸時,其訂艙事宜將由買方裝運合理人________公司(電報持號:________)辦理,買方與該公司密切聯系有關裝運事宜。賣方則應與在裝貨口岸的______公司裝運代理人密切聯系。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計承運船到達裝貨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將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編號初步通知賣方,以便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事先指定的承運船如有變更,或其估計到達日期提前或延期時,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該船未能于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所通知的到達日期后__天內到達裝運口岸,則從第__天起貨物的倉租和火災保險費用應由買方負擔。
盯承運船及時到達裝貨口岸時,如賣方未將貨物備妥待裝,因此而發(fā)生的空艙費和延滯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戊、在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上卸下以前,所有在搬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超過船舷并從吊鉤上卸下以后,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6)裝運通知:
貨物全部裝船后,買方應立即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發(fā)標金額、船旬和開航日期電告買方。如單件貨物的重量超過__公噸或闊度超過___毫米,或兩旁高度超過___毫米,則賣方應將該件重量和尺碼告知買方。如由于賣方未及時將裝運通知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如貨物系屬危險品,賣方將其性質及處理辦法電告買方和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17)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訂貨系用最上等的材料和頭等工藝制成,全新,未曾用過,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賣方并保證本合同訂貨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維修的情況下,自貨物到達到貨口岸之日起__個月內運轉良好。
(18)檢驗和索賠:
甲、在交貨以前,制造廠應就訂貨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貨物和與本合同規(guī)定相符的證明書,該證書為議付/托收貨款而應上交銀行的`單據的組成部分,但不得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量/重量的最后依據。制造廠應將記載試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乙、貨物到達到貨口岸后,買方應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用數量/重量進行初步檢驗。如發(fā)現到貨的規(guī)格或數量/重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公司負責者外,買方于貨物在到貨口岸卸貨后___天內憑商檢局出具之檢驗證書有權拒收貨物或向賣方索賠。
丙、在本合同第17條規(guī)定的保證期限內,如發(fā)現貨物的質量及/或規(guī)格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發(fā)現貨物無論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買方應申請商檢局檢驗,并有權根據商檢證向賣方索賠。
盯賣方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如果在__天內不答復,應視為賣方同意買方提出的一切索賠。
(19)索賠解決方法:
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應由賣方負責者。同時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7條和第18條的規(guī)定在索賠期限或質量保證期限內提出索賠,賣方在取得買方同意后,應按下列方式理賠。
甲、同意買方退貨,并將退貨金額以成交原幣償還買方,并負擔因退貨而發(fā)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倉租,碼頭裝卸費以及為保管退貨而發(fā)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乙、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范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丙、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賣方并負擔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對換貨的質量,賣方仍應按本合同第17款的決定,保證__個月。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賣方交貨遲延或不能交貨時,責任不在賣方。但賣方應立即將事故通知買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__天內將事故發(fā)生地政府主管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書用空郵寄交買方為證,并取得買方認可,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負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從速交貨的責任。如果事故持續(xù)超過__個星期,買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1)遲交和罰款:
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遲交貨物總值的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為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總額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在議付貨款時由銀行代為扣除,或由買方在付款時進行扣除。
如遲延交貨超過原定期限___個星期時,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賣方仍應向買方繳付以下規(guī)定之罰款,不得推諉或遲延。
(22)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在______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證。
出賣人: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guī)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fā)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議付銀行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guī)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guī)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fā)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guī)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qū)。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fā)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fā)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yōu)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進口合同 篇3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guī)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fā)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賣方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_____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guī)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guī)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_____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fā)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guī)定的口岸前不得?縚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qū)。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fā)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fā)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
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yōu)惠期。罰款率為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
進口合同 篇4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ㄉ鲜觯病ⅲ、4條合計)
5.交貨條件:
fob/cfr/cif,____,____。
除非另有規(guī)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6.原產地國別: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
9.裝運期:
10.裝運港:
11.目的港: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險;附加險:____。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日,向中國銀行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保常餐惺眨ǎ洌鸹颍洌幔┲Ц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后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保常硡R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guī)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ǎ幔嗣魍ㄖ肇浫耍茇洿砣说娜浊鍧嵉、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ǎ猓┥虡I(yè)發(fā)票____份;
。ǎ悖┰冢悖椋鏃l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份;
。ǎ洌┢焚|證明書;
(e)裝箱單/重量單/數量一式____份;
。ǎ妫┰a地證明書;
。ǎ纾┌l(fā)貨通知書。
15.裝運條件:
。保担痹冢悖椋婧停悖妫驐l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后賣方才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保担苍冢妫铮鈼l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只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如果買方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guī)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15.3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fā)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凈重、毛重、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guī)號。
。保担丛谶\載船只啟航之后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15.5可以/不得轉船。
。保担犊梢裕坏梅诌\。
。保担焚u方有權在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檢驗和索賠條款:
。保叮痹谪浳镞\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后,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保叮操I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90日內,如發(fā)現貨物之質量、規(guī)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wèi)生條件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并憑借上款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所發(fā)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16.3賣方應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后15日內回復買方。
。保叮促I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17.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xù)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xù)履行。
20.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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