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薦】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銀行借款合同1
農信借字( )第 號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
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略)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攘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珍、損益珍及所有開戶行、賬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金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有償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四條 借款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應在貸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2、 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二)至(七)項,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款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違反第三條(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違反第(三)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第六第 貸款到期收回貸款或依照本合同條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
1、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促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貸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起生效。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2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定用于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3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大寫: )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 個月進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
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 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 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蛟O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銀行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托貸款人):
委托方:
鑒于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已于 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乙方須按委托合同約定,向甲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
現甲、乙雙方以委托合同為基礎,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委托貸款事項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第一章 貸款事項
第1條 根據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有關事項確定如下:
1.1 貸款幣種為: ;
1.2 貸款總金額為(大寫):
(小寫): ;
1.3 貸款用途為: ;
1.4 貸款期限為: ,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實際的貸款分期到位,發放日與上述約定不同的,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
1.5 貸款年利率為:。
1.6 一次性操作費用為: 。
第2條 甲方的提款計劃: 。
第3條 甲方的還款來源: 。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發放的此筆委托貸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筆委托貸款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與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3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4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5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7 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第5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5.2 在委托人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賬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劃付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
5.3 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 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給委托方,如甲方的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XX)銀行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償;
5.5 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7 如擔保人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三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及利息計付方式
第6條 委托貸款的償還方式為:
1.上付息,甲方在貸款到賬10內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費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銀行可代為理財,收益歸甲方);
3.甲方從第三年開始歸還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償還本金,如果委托方同意展期五年,可從第六年開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歸還本金, 甲方提前(XX)月將本金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章 擔保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1. 編號為 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2. 編號為 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3. 編號為 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9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發放的貸款。
第11條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向甲方催收,并可對逾期支付的款項,根據逾期天數按照委托方要求代扣罰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歸還本金,乙方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委托拍賣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無力按照授權委托承擔拍賣,在期限內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委托擔保公司或專業公司負責抵押物的拍賣,拍賣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負責代付及追繳。
第12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擔保人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13條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將貸款放出,則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額發放貸款的情況除外。
第14條 如甲方要求提前還款,則甲方事先經委托人同意,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甲方經委托人同意提前還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由其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16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約定由擔保人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則在其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抵押權/質權設立)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17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18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權限,則應就修改內容同時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七章 附件
第19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23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4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委托方: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5
項目級別: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復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后,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
二、借款期限:從放款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顚S,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 月____日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20xx年簽訂銀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三、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1、合同簽約主體
在我國,可以作為出借主體的只有兩類主體:第一類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另一類為國家允許開展借貸業務的公司,需要取得相關的金融牌照,目前這類出借主體主要為:銀行、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典當行、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開展借貸業務均為違法。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體資格問題,實踐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類公司的名義發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2、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本金為出借金額,借款本金牽涉到以下幾個問題:
(1)砍頭息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出借人往往會在實際出借資金之前將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發放給借款人,但約定的借款金額卻是本金與扣除過利息之和。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因此,砍頭息這種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法律上認可的借款本金為實際出借的金額。
(2)對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議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操作,不要采用現金方式完成借貸,F金在舉證上難度較大,而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證據。民間借貸而言,證明自己實際發放借款是借貸關系最為核心的.一環,因為只有證明了有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一點在《合同發》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币簿褪钦f只有實實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實際出借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款合同約定的不一致,該怎么辦?這種問題,在實踐中常有發生,出借人由于各種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足額發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從法律上來說,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發放借款,出借人就是違約,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違約責任的。
因此,針對出借金額以及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在《借款合同》進行約束,以降低出借人違約的風險。如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同意:借款人的借款金額以實際發放的金額為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金額足額發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借款發放時間以借款借據的時間為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發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借款用途、利率
借款用途只要合法即可以受到法律維護,實際中違法的借款用途較少,一般為賭博/販毒等,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明確約定借款的用途,用途合法這一點大多數出借人都可以自己識別。
因此,本部分著重強調一下利率條款的設計。對于利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的規定,利率以24%與36%為界被劃分為“兩線三區”,通俗的講,年利率為24%(含)以下受到法律保護;年利率為24%至36%部分,屬于自然債務區,借款人愿意給,出借人可以收取,出借人收了這部分利息,借款人無權要求出借人返還,若借款人不愿意給,則出借人無法強行收取;超過36%的部分不受法律返還,若借款人已經支付,借款人可以主張要求出借人返還。當然,實踐中,出借人通常采用財務顧問費的形式,或者簽訂居間服務合同的形式,來規避較高利息。
站在出借人的角度出發,雖然法律保護的是年化24%以下的利率,但是出借人可以直接約定按照年化36%的利率計算利息,萬一出現紛爭,就直接采取法律保護的利率來計算利息,也就是24%來計算利息,以最大限度的維護出借人利益。
此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一定要把利率或利息放到合同中,因為沒有對利率或利息進行約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是不用支付利息的!逗贤ā返诙僖皇粭l對此種情況作了明確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4、還款方式
目前,較為常見的還款方式有兩種,等額本息;按月付息,到期還本。除此之外,借貸雙方還可以約定其他還款方式。
5、違約責任
對于借款人的違約,出借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救濟措施:
1)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罰息,并對罰息的計算標準給出計算公司
;2) 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商定;
3)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其他等
上述逾期罰息和違約金,出借人可以都約定,也可以二選一,但建議都約定,涉及到訴訟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如上述所說,法律上保護的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年利率24%,不論逾期罰息和違約金如何約定,最終違約金都不可超過這個界限,超出部分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基本不被認可。
另外,需注意在《借款合同》文本中對逾期還款的利率以書面的方式進行明確的約定,以便主張借款到期后的利息。避免因為對利率沒有約定,而引起爭議。
6、律師費的約定
請律師打官司,是出借人自己的選擇。若律師費沒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說明由違約方支付,則律師費需出借人自己承擔;但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對律師費進行了約定,則在請求借款人支付律師費時,法院會予以支持。
7、通知、送達條款
通知送達條款因為沒有涉及到合同的實體問題,在合同文本中,很容易被忽視。忽視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不知道該條款的重要性,直到訴訟中才發現無法送達。借款合同不比其他類型的合同,因為借款是事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借貸糾紛勝訴并不難,難的是送達難、執行難。因為對借款合同而言,一旦借款人違約,出借人不能按時收回借款,通過訴訟的途徑來主張債權時,首要的問題就是送達,實務中,無法送達的情形經常存在,借款人經常玩失蹤,進而導致最終只能通過公告的方式來解決送達問題,時間成本被無限期延長。
8、管轄條款
管轄條款,為借款人和出借人解決爭議的方式。解決爭議的方式一般有兩種:訴訟或仲裁。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具體須看雙方的合同情況以及履行情況而定。對管轄進行約定,也就是解決了打官司在什么地方進行的問題。在沒有對管轄條款進行約定的情況下,只能采用“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經常居住地去打官司,增加了債權人的訴訟成本。
銀行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 住所: 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______ (小寫: ___萬元 )
二、借款用途
購買原材料 .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內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用戶名: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一 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8
簽訂地點:____省____市
借款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因____,不能如期償還________年____月日簽訂的____元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項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根據原合同應向乙方借用的資金借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元整)應____于年____月____日到期。截止到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借款未還償還金額____元(大寫:____元整),現約定延期到________年____月日償還。
二、借款利率與利息
延期后的借款利率與利息,按原合同的約定執行。
1、從延期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AA%確定(即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215;),為年利率____%。
2、從延期之日起計息,按月結息。
3、延期還款期屆滿時,當期利息與本金一并清償。
三、延期后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項,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四、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9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39;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
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于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并征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于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余價款交還甲方。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到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并經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0
借款人:
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東城支行
根據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中心)借款人或授權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積金逐月沖還貸審批確認表》(下稱《沖還貸確認表》)(編號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貸款人對《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編號 __年 __字 __________號)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對《沖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 年_字第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辦理逐月沖還貸(下稱沖還貸)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沖還貸確認表》賬戶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當期應還貸款本息,且每月只沖還一次,正常情況下,沖還貸日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辦理提前還款。
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上述當期是指貸款正?劭钊赵诿吭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還貸視為前一期,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當貸款正?劭钊諡槊吭18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沖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含逾期未還金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即當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應還款金額)
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賬戶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托扣款賬戶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一)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沖,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擔因沖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戶提前還本、利率調整等因素導致的自然縮期為最后一期的)的還款不進行沖還貸,借款人須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委托扣款賬戶、扣款日期存足資金進行還款。
五、本協議不影響借款人在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約定賬戶的公積金無法提取用于歸還貸款或不足以歸還應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仍應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否則由此出現貸款逾期或其他損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有權根據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貸款方: 借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1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號文件批準的___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短期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___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外匯貸款(大寫)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本期貸款從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本期貸款年利率為____%,乙方按季計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借款使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訂貨卡片對外采購合同作為付款依據。甲方授權乙方憑有關進口部門的付款確認通知,主動從貸款賬戶中支付款項。以外幣計算的保險費,國外銀行手續費等,甲方委托乙方從貸款賬戶中扣收,并將“支款通知”聯寄交甲方。
第六條: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附后。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___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2‰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向甲方支付2‰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份,經借貸雙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2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銀行借款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議定的借款時間將款項于借款起始日,通過公司賬號、公司出納(自然人)賬號或直接用現金,以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存)至乙方賬戶,并起息;乙方應于承諾還款日期按時還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務費清算應按上述規定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乙方歸還借款時,一并主動劃付給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歸還,逾期按借款余額每日5%計收違約金。
四、擔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其擔保人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兩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后即成借據,雙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還款字據;
六、合同終止:當乙方用完款項,將款通過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至或存入甲方賬戶,匯款或轉賬、存款憑證即為還款憑證;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務費無誤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簽訂地址為佛山,如有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加協議:如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控因素或因人為原因導致借款不能如期返還,那么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和擔保方名下物業(其中包括出售或進行二次抵押給甲方)。 擔保方名下物業有:
1.坐落于____市____區____鎮龍山社區居民委員會家具材料城3-80D地塊。
2.坐落于____市禪____區文化中路88號2區76座。
本簽訂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借方):簽字
乙方(借款方):簽字
擔保人
銀行借款合同14
編號:( )信銀房貸字第號
中信銀行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20xx版)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居民身份證: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共同借款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居民身份證: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710061: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1.1貸款金額詳見本合同第20.1條
第二條 貸款用途及支付對象
2.1本合同項下貸款用于購買本合同第20.9條約定的房屋。在貸款期間,甲方承諾本合
同項下貸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不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2.2本合同項下支付對象為本合同丙方。
第三條 貸款利率
3.1甲方可在浮動利率或階段性固定利率方式中選擇一種,詳見本合同第20.2條。
3.2在貸款期限內,甲方如欲將浮動利率變更不階段性固定利率,或將階段性固定利率變更為階段性固定利率,或將階段性固定利率變更為浮動利率,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執行。
3.3執行階段性固定利率未滿一年的,不得將固定利率變更為浮動利率,執行固定利率滿一年后,甲方申請將階段性固定利率變更為援利率的,應按本合同第208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貸款期限
4.1 貸款期限詳見本合同第20.3條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和支付
5.1除非乙方豁免如下一項或幾項條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前提是以下條件得到全部滿足。
5.1.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購房合同正本及有關資料和文件,并已足額支付首款;
5.1.2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5.1.3甲方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請貸款和擔保手續;
5.1.4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5.2本合同項下貸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乙方在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后,甲方委托和授權乙方將貸款劃入丙方賬戶(賬戶名稱、賬號見第20.4條)。貸款從乙方賬戶劃出即視為乙方的貸款義務履行完畢,貸款劃出日即為實際貸款發放日,乙方自此日起開始計收利息。
第六條 貸款償還
6.1甲方慶根據乙方有關貸款規定,在下述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詳見本合同第20.5條。
6.1.1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法,即貸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金并支付所有利息。
6.1.2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即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還貸款本息,計算公式為: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還款月數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額=———————————————————— (1+月利率) -1
6.1.3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即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結清,計算公式為: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還款月數
6.1.4按單周或雙周等額本息還款法
6.1.5按單周或雙周等額本金還款法
6.1.6等比遞增還款法
6.1.7等比遞減還款法
6.1.8等額比遞增還款法
6.1.9等額遞減還款法
6.1.10寬限期等額本息還款法
6.1.11寬限期等額本金還款法
6.2甲方應當于本合同規定的每期還款日(詳見20.5條)前,將當期應償還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款項足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賬戶名稱及賬號詳見第20.6條),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于當期還數日直接從該賬戶劃收應收款項。還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時,甲方應及時提供其他賬戶作為新的還款賬戶或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柜臺辦理還款手續。
6.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足額歸還貸款,乙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罰息(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詳見第20.7條)。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對甲方加收罰息(挪用貸款罰息利率見第20.7條)。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包括罰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4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乙方按照“逾期利息(含罰息、復利)—逾期本金—當期利息—當期本金”的的順序扣劃甲方還入款項。如果甲方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乙方有權決定費用、利息(包括罰息、復利)、本金的清償順序,同時乙方有權承時從還賬戶中劃收到期應付款項。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甲方如欲提前還款,應按乙方要求提前將不可撤銷的還款申請書及還款計劃提交乙方。乙方經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貸款率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后,同意甲方申請的,甲方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計收的利息不作調整。
7.2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具體約定利率合同第20.8條。
7.3經乙方同意,甲方設定自動提前還款的(階段性固定利率房屋貸款以及約定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的除外),按自動提前還款約定執行,其體約定見本合同第20.8條。
第八條 貸款擔保
8.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保為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甲方同意將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抵押給乙方,以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對甲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并辦妥乙方為抵押權入的抵押登記之前所產生的所有甲方應付款項,丙方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8.2擔保范圍
8.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8.2.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8.2.3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九條 抵押
9.1抵押特
本合同中的抵押特是指甲方向乙方貸款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20.9條。
9.2抵押物共有人
本合同特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9.3甲方取得所有購房屋的所有權證之日起,甲乙雙方必須在本合同第20.11條約定的時限內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9.4抵押權的行使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權,并有權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清償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9.4.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償還到期應付貸款和/或其他應付款項;
9.4.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同,乙方宣布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9.5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抵押權
9.5.1與甲方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受償;
9.5.2拍賣受償;
9.5.3變賣受償;
9.5.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9.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和相應資料,經甲方和乙方確認后,由乙方保管。
9.7、抵押關系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則抵押關系終止。
第十條 保證
10.1保證方式
兩方對息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抵押登記和其他相關手續,并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擔保階段”)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甲方在擔保階段內未能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和/或相關費用的,在保證期間內,乙方有權直接要求兩方承擔保證責任,并有權從丙方在中信銀行任何營業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劃。
10.2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擔保階段內甲方每期應付款項逾期之日起至擔保階段屆滿后兩年。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保證提供的申請貸款文件是完整、真實、有效、合法的,并承諾將以最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本合同,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全面配合乙方的貸后管理工作。
銀行借款合同15
貸款人(質權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出質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開具的支票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張;開戶行:銀行支行;出票人全稱:;出票人賬號:;支票號碼:;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___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____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____日的,或乙方賬戶被查封、凍結、監管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____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并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放款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戶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戶余款少于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質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后,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結清當金、息費、
第十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
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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