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伙企業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合伙企業合同1
一、申請登記項目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繳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全體合伙人名錄及出資情況
合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粘貼處
全體合伙人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為執行事務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2
合伙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居住地: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居住地: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福建_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福建___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_____%。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_____%。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若雙方有糾紛則協商解決,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則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業合同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
為方便甲方注冊及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伙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新合伙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新合伙人基本情況:______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性質:______有限合伙人
認繳出資額:______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繳付期限:______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乙方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書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認可甲方《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占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本《入伙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蓋章) (簽字)
合伙企業合同4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簽訂: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在中國長沙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一事,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合同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注冊地址
第四條企業名稱
本企業名稱為:(有限合伙)
第五條注冊地址
本企業注冊地址為:市區路號
第三章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期限
第六條合伙目的
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伙經營范圍
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業務、投資咨詢、商務信息咨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以工商核準為準)。
第八條經營期限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合伙企業成立之日。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長。
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出資期限
第九條合伙人的名字、名稱、住所和相關資料
如下表:
第十條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
10.1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出資額的繳付期限:
10.2.1首期繳付時間:20年月日,按各合伙人認繳總金額的%繳付;余下資金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
10.2.2上述繳付,由執行合伙事務合伙人向各合伙人發出繳資通知書,各合伙人應當在收到該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將當期出資足額繳付至本企業指定帳戶。
10.3認繳出資額的增加和減少:
10.3.1本合伙企業設立的第二個財政年度后,如10.2條約定的出資繳付條
件未成就,本企業的所有合伙人將通過決議并修改本協議,減少全體合伙人認繳出資額,解除全體合伙人認繳但因繳付條件未成就而尚未實際繳付部分的出資責任。但,下列出資不得減少:
、僦Ц侗酒髽I的管理費;
、谥Ц侗酒髽I的債務和責任;
、郾酒髽I已經完成或再約定期內的交易中的投資;
、軐ΜF有投資組合中繼續投資。
10.3.2本合伙企業成立后的任何時候,如因經營所需,且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體合伙人的認繳出資額。
第五章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以及合伙債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收益分配的原則
11.1各方同意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11.1.1若有合伙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內繳足認繳的出資額,則按各方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11.1.2不履行出資義務(指在本協議第10.2.2條規定的最晚繳付期限日仍未繳付出資。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資額為己出資額扣除本協議第19.1條規定的管理費、第35.1條規定的違約賠償金后的余額。
11.2盡管有11.1的規定,本企業仍然應當按照本協議第15.3條規定的順序派發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獎勵。
第十二條稅賦
本企業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預先繳納的有關稅項和所得稅,被視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從合伙人資本帳戶余額中扣減。
第十三條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本企業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幣或可流通的有價證券進行。分配任何有價證券的價值以派發當日有關部門公布的市場收盤價為計算依據。
13.2合伙人共同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條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在合伙企業存續期結束后,或經合伙人會議決定的更早時間,在扣除管理費后分配當期收益(包括紅利和利息);
14.2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項目投資,收到出售收入后,盡快將回收的
本金和收益派發給合伙人。
第十五條收益派發
15.1本企業的投資收益及本金須回到本企業指定銀行帳戶,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進行分配;
15.2投資收益應經獨立審計機構審計確定;
15.3經審計確定的投資收益按本協議約定比例、按以下順序向合伙人派發:15.3.1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實際出資額和出資時間,獲取年10%的收益;15.3.2其次,提取不超過1年的管理費準備金;
15.3.3扣除上述兩項提取后的余額部分,其20%獎勵給普通合伙人,80%按出資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發。
第十六條虧損的分擔
16.1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擔虧損。
16.2當各方協商一致變更出資比例時,虧損的分擔根據屆時實際的出資比例確定。
16.3當虧損超過全體合伙人出資時,有限合伙人不承擔超過其出資額的虧損;普通合伙人須承擔超過出資額以外的虧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本企業債務
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業不得對外舉債。
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當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有限合伙人在認繳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第六章合伙事務的執行、合伙人會議和投資委員會
第十八條合伙事務的執行
18.1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吳學愚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在該執行事務合伙人因故不再執行事務合伙人職責時,經占2/3以上出資額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選定執行事務合伙人。
18.2執行合伙人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
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約定承擔。
18.3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權限和責任如下:
18.3.1執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業的名義對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舉債及對外擔保;
18.3.2對于本企業投資項目的債務責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在決定投資時必須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適當的財務安排予以規避;
18.3.3執行事務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業的經營目標和市場情況選擇各類投資工具;
18.3.4對于各類投資的風險控制,執行合伙人應該制定具體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會議報告,在獲得合伙人會議批準后在本年度實施;
18.3.5執行合伙人每季度應將本合伙企業的各類投資的狀態以書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報告;
18.3.6有限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對合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權,應該由執行合伙人制定詳細的管理規定予以保證;
18.3.8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限。
18.4執行合伙人應在以下期限內,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開始后十日內,提交上一季度本企業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簡明報告;
、.每半年開始后的十日內,提交未經過審計的半年財務報告;
、.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內,提交申報所得稅所需的信息;
、.項目的評估報告或投資項目結算報告完成后五日內,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條執行合伙事務合伙人的費用和報酬
19.1管理費
本企業按年度向執行事務合伙人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合伙財產支付。
19.1.1管理費標準
本企業管理費按年度支付。在實現分紅前,按照本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應繳出資額的2%支付管理費;本企業實現分紅后,按全體合伙人實際出資額減去分紅項目投資額后余額的2%支付管理費。
簽名:
時間:
合伙企業合同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期為_________年。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ㄒ唬┮訽___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ǘ┮訽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條 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委托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ㄈ┺D讓或者處爭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ㄋ模┫蚱髽I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ㄎ澹┮院匣锲髽I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溉魏匣锶艘酝獾娜藫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ㄆ撸┬潞匣锶巳牖锛昂匣锶说耐嘶铮
。ò耍┖匣锶伺c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ň牛┖匣锶嗽黾訉匣锲髽I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驈浹a虧損。
第五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五條 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合同;
。ǘ┤牖锏男潞匣锶伺c原合伙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ㄈ┬潞匣锶藢θ牖锴昂匣锲髽I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ㄒ唬┖匣锖贤慕洜I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ㄈ┌l生合伙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ㄋ模┢渌匣锶藝乐剡`反合伙合同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ㄒ唬┪绰男谐鲑Y義務;
。ǘ┮蚬室饣蛘咧卮筮^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ㄈ﹫绦泻匣锲髽I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因退伙、入伙、合伙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于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ㄒ唬┖匣锖贤慕洜I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ǘ┤w合伙人決定解散;
。ㄈ┖匣锶艘巡痪邆浞ǘㄈ藬;
。ㄋ模┖匣锖贤s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人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解 散決定后十九日內由全體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合伙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擅自退伙,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別伙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經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合同發生爭議的,合伙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在企業注冊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6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ù隧椩跊]有規定存續期的合伙關系中,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7
甲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商貿公司"合伙經營事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的條件
甲方以現有貨物等折貨_______萬元作為合伙經營條件;乙方提供_______萬元周轉金作為合伙經營條件。甲方占股份的_______%,乙方占股份的_______%。
二、合伙經營的管理與利潤分配
1、對甲方的現有貨物,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后,納入新的帳目管理。
2、對新的貨物銷售和帳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參加銷售、收貨款,每天下午收攤前核算當日帳目。甲方負責管理資金,乙方負責管理帳務,每月出一份財務報表。
3、利潤每月按股份比例分配。
三、違約責任
1、在合伙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單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前解約,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XX萬元違約金。
2、其它債權、債務以雙方財務核算為準,按合同約定股份比例分配利潤;剩余部分返還乙方投入的周轉金。
四、期限
合伙經營有效期為一年,每年續約一次,協議期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
五、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六條合伙目的:
第七條合伙經營范圍:
第八條合伙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三個,分別是:
1.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2.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3.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伙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合伙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六條合伙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伙人在本合伙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伙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四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條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退伙人退伙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條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企業合同9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
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傩璩姓J本合同;
、谛杞浫w合伙人同意;
、蹐绦泻贤幎ǖ臋嗬x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诓坏迷诤匣锊焕麜r退伙;
、弁嘶镄杼崆癬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菸唇浐贤送舛孕型嘶锝o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1.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制定。
2.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_______________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注冊登記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廣東省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號。
3.公司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為獨立的企業法人,一切活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5.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6.公司的經營范圍是:
第二章股東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7.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____人,分別為:______,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______,住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_____,住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章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8.公司的資本全部由股東自愿出資入股。
9.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_____,出資______萬元,其中貨幣________,實物______,工業產權________,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____。 ______,出資______萬元,其中貨幣________,實物______,工業產權________,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____。 _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貨幣________,實物______,工業產權________,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按出資比例領取紅利;
3.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4.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5.在公司辦理清算時,按所持股份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繳納出資;
(二)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三)公司已經工商登記注冊,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確需要轉讓出資,按《公司法》第35條的.規定辦理,但需在30天前用書面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后,由經理指定專人把公司有關賬目結算清楚,方能把所認股金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股東會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職權。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遵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規定執行。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______召開一次。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代表以上表決權的股東,___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八條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公司設立董事會。
董事會設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條董事長(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產生程序是董事會選舉或由占有股份最大的股東擔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公司法》第46條規定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任_________期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公司法》第49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公司法》第50條規定的職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經理行使職權時,必須遵守《公司法》第59-63條的規定。
第八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75條至181條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七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東會按照《公司法》第184條、第185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務清單。并按《人司法》第186條的規定辦理。
10.公司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1.股東會決議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遇自然災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條公司解散,應在日內由股東、有關主管機關或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依照《公司法》第191條至195條款規定程序、事項進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剩余財產,公司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二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合伙人:
日期:
合伙企業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上海市(上海小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參與乙方為投資“360奇虎私有化”項目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支付保證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保證金協議條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證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小寫),以乙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出具的款項到達乙方賬戶的數額為準。乙方在收到款項后,需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收據。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甲方向乙方足額繳納保證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開戶行辦理甲方代理人陸秀軍個人的預留印鑒,以確保本協議項下保證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證方式為履約保證金,目的為明確甲方參與該項目之誠意并鎖定相應的投資份額。
3.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雙方簽署奇虎360私有化專項基金合伙協議止。
(1)甲乙雙方如約簽署奇虎360私有化專項基金合伙協議,則本協議項下保證金可以部分抵繳甲方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專項基金項目的出資額。
(2)因發生不可抗力等客觀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參與芒果文創(上海)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項目投資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保證金至甲方賬戶。
4.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保證其簽字或蓋章符合法律、法規或章程等規定或授權。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制作部分關于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餐飲合伙合同范本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并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并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餐飲合伙合同范本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并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筑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合同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期為_________年。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____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條 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委托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驈浹a虧損。
第五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五條 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于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人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解散決定后十九日內由全體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合伙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擅自退伙,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別伙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對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經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在企業注冊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13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企業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經營范圍及宗旨
第四條合伙宗旨:
第五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合伙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1、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XX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4、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7、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其權限是:
1、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查閱有限合伙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規定被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企業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議執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_____年。
(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_____個,分別是:
1、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注:可續寫)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首期實繳出資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
2、合伙人: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首期實繳出資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伙人責任承擔和追償
第十三條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承擔100%賠償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約定其它承擔賠償責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六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七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二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七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業合同15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伙企業經營項目和范圍:機械加工
第四條合伙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ㄒ唬┖匣锶艘袁F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ǘ┖匣锶艘袁F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ㄈ┖匣锶艘袁F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ㄋ模└骱匣锶说某鲑Y,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ㄎ澹┍竞匣锍鲑Y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ㄒ唬┯喾峙洌阂猿鲑Y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ㄌ貏e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ㄒ唬┤牖。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凇⒔浫w合伙人同意退伙;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偎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觯
、诒灰婪ㄐ鏋闊o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ㄈ┏鲑Y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ㄒ唬、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江永承為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企業日常事務,具體分工如下:
江永承負責拓展業務,與客戶訂立合同
陳遠志負責車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潘進明負責洗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匣锶说臋嗬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e、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ǘ┖匣锶说牧x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ǘ⒔购匣锶藚⑴c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ㄈ、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ㄋ模┖匣锶瞬坏脧氖聯p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ㄒ唬┰谕嘶锏那闆r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ǘ┰诤匣锶怂劳龌虮恍嫠劳龅那闆r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ㄒ唬┖匣镆蛳铝星樾谓馍ⅲ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ǘ、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ǘ⒑匣锶宋唇浧渌匣锶艘恢峦舛D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ㄈ、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ㄎ澹┖匣锶诉`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ㄒ唬、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ǘ、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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