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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作開發合同

        時間:2023-01-31 18:28: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合作開發合同【熱】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開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作開發合同【熱】

        合作開發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39;,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乙方負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甲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合作開發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工商執照號: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器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xx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宗旨

          為完成xxxx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第二條、合作項目和范圍協議各方共同開發xxxx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全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軟件合作開發協議書軟件合作開發協議書。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不責倕。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全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軟件。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竟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偃w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軟件合作開發協議書合同范本。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各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xxxx

          乙方:xxxx

          丙方:xxxx

        合作開發合同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第一條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 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1、合作方式:

          2、經營方式: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4、利潤分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第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5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兩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兩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兩方尚未掌握的、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兩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兩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兩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兩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兩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兩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兩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兩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兩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兩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甲乙兩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兩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兩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兩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兩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兩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兩方應承擔的責任。

          7、3兩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兩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兩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兩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兩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兩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兩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兩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兩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兩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兩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兩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兩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兩方共有。

          9、7合作開發兩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兩方共享。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兩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一方應按照兩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兩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兩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兩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兩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兩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兩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兩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兩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兩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兩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兩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兩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兩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后,兩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兩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兩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兩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兩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稠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兩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兩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兩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兩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乙方占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乙方負擔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7

          1委托開發合同的特征

          (1)委托開發合同的標的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尚未掌握的技術成果。

          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方通過開發方的研究開發,最終獲得以圖紙、產品設計等為載體的技術成果,這是委托開發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的根本區別。加工承攬合同的標的是承攬方提供的勞務,而不包括在此過程中形成的勞務技術成果。同時委托開發合同的標的必須是技術合同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成果,這是委托開發合同與技術轉讓合同的重要區別。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合同雙方訂立合同時就已經存在的技術成果。

          (2)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方一般應當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通常情況下,合同雙方會在合同中約定:委托人不僅有義務向研究開發方提供經費、支付報酬,還應該承擔因現有科技發展水平等客觀原因造成的技術開發失敗的風險。

          (3)委托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方工作具有獨立性。

          委托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方是以自己的名義、技術、勞務獨立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委托方所提出的技術經濟要求規定了研究開發方的主要工作方向,但不能以此限制研究開發方的獨立性。

          委托開發合同與合作開發合同的區別

          (1)責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共同從事研究開發工作,實現合作開發合同目的。而委托開發合同則由委托方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等,研究開發方憑借自身的努力和具備的知識完成研究開發成果。

          (2)技術能力要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提供一定的科技工作人員以及共同提供一定的'技術設備等。而委托開發合同只需要研究開發人具備上述能力、人員和條件。

          (3)風險的承擔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風險一般是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的。而委托開發合同通常是約定由委托人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4)成果的歸屬和分享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而委托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所有。

        合作開發合同8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項目名稱

          1.1 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 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 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 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 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 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 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 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 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 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 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 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 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 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 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 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 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 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8.1 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 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 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 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 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 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 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 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雙方共有。

          9.7 合作開發雙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 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雙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 一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 雙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 雙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 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 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 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雙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雙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 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雙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 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 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 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 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 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 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 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 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 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 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 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 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 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稠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 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 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 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 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 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 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 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 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地塊出讓編號為____________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__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____________區國土資源局采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于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后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范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_____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后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注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項目公司注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占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占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岳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后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項目公司開發的土地為上述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并在項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時協助完成以項目公司為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項目公司承擔)。

          2.鑒于摘牌土地為毛地,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將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投資建設。所謂“凈地”是指完成“七通一平”(通電、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3.項目公司取得凈地的價格確定為______萬元/畝,其構成為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為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為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凈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____________號地塊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閑林鎮里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__________號地塊的競得價為該幅地塊的.總價款,占總價款_____%的可作為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_______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于土地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項目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前款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于土地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支出,甲方應負責由收款單位向項目公司開出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項目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項目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項目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并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項目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項目公司帳戶,項目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項目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項目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項目公司為主體對外抵押融資,并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項目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注冊資金:以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注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項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凈地開支:即以每畝______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______萬元的差額,其中的______萬元在留和路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余在項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個月內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項目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除注冊資金以外作為項目公司向股東借款,由項目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為年息_____%。

          第五條 鑒于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____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項目公司為主體在______年____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宏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_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進入項目公司,合并進行開發,“毛地”轉“凈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鑒于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______萬元作為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項目分利時扣除稅金后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七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項目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并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項目公司并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項目施工圖為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類型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____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為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后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項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項目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2款,使項目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_%作為賠償,遲延超過____個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賠償比例。

          4.項目公司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項目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6.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不參加23畝土地使用權的摘牌或參加但不摘取23畝土地使用權的,應按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項目受損,項目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0

          轉讓方(甲方):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___

          項目規劃條件:___

          (1)占地面積: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

          (3)綠地率___;

          (4)限高:___

          (5)總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6)地上面積:___平方米;

          (7)地下面積:___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計算,為___年;

          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___;

          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外銷許可證號為___;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

          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處理: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___萬元。

          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上述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11

          甲方: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兩方的各自優勢,積極參與北京市朝陽區十里堡甲方所屬地塊項目建設(該項目暫定名:大廈,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立項文件批復為準),甲、乙兩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兩方共同信守。

          1、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地塊基本情況:

          1.1.1項目所在地:北京市,西側,土地用途為____商業_____,附《土地使用權證》。

          1.1.2項目規劃條件:

          A.總用地面積:約_____平方米

          B.總建筑面積:約10000平方米

          具體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文件批復為準。

          2、項目合作內容

          2.1甲方提供項目土地,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房屋按面積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兩方擁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權。

          2.2項目設計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規劃部門要求的前提下,

          設計方案應便于兩方各自獨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減少兩方使用過程中交叉、干擾;項目設計只要求毛坯交房條件,預留裝修做法,房屋的精裝修設計、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觀設計應簡潔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質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設計方案應征詢甲方意見。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負責辦理項目立項、設計、規劃、招標、開工等各項審批工作,正常費用由乙方支付,發票、收據等繳費依據由乙方收存。

          3.2甲方辦理各項勘察、設計、招標、審批等各項涉及費用、工程價款等工作時,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權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工期、質量標準等完成施工任務。

          3.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施工擾民問題,乙方按有關文件標準支付費用。

          3.5甲方負責協調、處理項目地塊周邊單位、個人關系,保障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3.6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按兩方另行商定的物業收費標準繳納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業費和水、電、氣等費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應在租、售合同簽訂同時要求使用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7甲方負責協調項目用水、電、燃氣、供熱、通信、通郵、交通等問題,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費用。

          3.8甲方應連續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審批工作,6個月內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件,爭取早日完成項目建設。

          4、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有權參與合作項目各項審批、申報工作,承擔正常費用,在保證項目正常申報、施工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意見。

          4.2乙方以甲方名義管理工程建設,按項目施工合同保證工期和質量,維護甲方權益。

          4.3乙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4.4乙方有權對在項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權獨立進行租售工作,甲方給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項目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集約、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盡可能建設更多的房屋,通過合理、合法的設計等手段,如果設計方案總建筑面積超出_____平方米,并經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超出面積部分全部由乙方獨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工作。

          4.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項目供水、電、燃氣、熱、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資料,以便于后期維修管理。

          5項目物業管理

          5.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5.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并由甲方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5.3乙方不參與房屋物業管理,不對房屋物業管理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4本合作項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項目外立面及屋頂廣告收益歸乙方所有。

          6違約責任

          6.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7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7.1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兩方

          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貳種方式解決。

          7.1.1提交

          7.1.2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8其他

          8.1本協議經甲、乙兩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8.2經協商一致,兩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

          事宜進行補充,并經簽章后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8.4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

          甲方(章):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12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山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山林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自愿將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權的山林與乙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該林地面積畝(大寫)共宗,坐落于縣(區)鎮(鄉)村組(林地名稱,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詳見附表)。

          (二)乙方自愿出資元(人民幣)大寫元,與甲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第二條 合作開發期限 合作開發期限為年(大寫),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合作開發辦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開發的資金。

          (二)甲乙雙方共同享有合作開發山林的收益權、處分權。

          (三)權益甲方占,乙方占。合同期間發生的`收益、稅務、債權債務按此比例分攤。

          (四)合作開發山林被依法征收征用后補償費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五)在獲得合作開發山林收益前,甲乙雙方不得要求對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合同山林。

          (2)有權制止乙方采石、挖沙等損毀合同山林的行為。

          (3)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在期滿后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山林。

          甲方的義務

          (1)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權,且山林沒有任何承包糾紛和經濟糾紛。

          (2)保證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不得延遲。

          (3)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合同項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內,負責協調好乙方在山林合作開發期間的矛盾糾紛,并保障乙方不受外界侵害。

          (5)尊重乙方的自主開發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合作開發。

          (6)甲方需無條件協助乙方申辦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改變山林用途的前提下,對合同項下的山林有權享有完全獨立自主的開發權。

          (2)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

          (3)在合作期間發生矛盾糾紛,開發受到外界侵害時,有權要求甲方出面協調處理。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申辦合作開發的相關手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山林用途,不得將山林改變為非山林,不得隨意將山林閑置荒蕪,不得有對山林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合同項下的山林,不得做有損毀山林的任何行為。山林內如發生有損毀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告知甲方。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六條 合同期滿山林權益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開發期滿后,如有其他方向甲方提出合作,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優先合作權。若乙方未能繼續和甲方合作,對合同項下山林中的收益按本合同第三條處分。收益以當時市場價為基礎進行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對方遭受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認定:

          (二)由于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如因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擴大的責任由負有通知義務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人): 鑒證單位(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合作開發合同13

          甲方: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新藥××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認定按《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注冊分類×的相關要求,合作開發××。甲方做為新藥申報的研制方,集中力量組織對本項目進行新藥開發,并保證該藥開發的后續資金。

          2、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提供:①新藥處方、方解及本項目立題目的與依據、處方查新報告(查新費用由甲方支付);②前期臨床研究及藥理預試驗的研究資料;③乙方已完成的××新藥前期藥學研究資料(制備工藝和質量分析方法、文獻資料)等,供甲方按新藥申報要求進行藥學研究。關于其處方的'保密問題參見本協議相關保密條款。乙方應保證處方的真實和原始性。

          3、甲、乙雙方在××新藥的后續新藥開發工作中進行如下分工:

          甲方:負責××新藥按新藥申報的有關藥學研究、藥理毒理研究工作;負責整理相關新藥申報資料(藥學研究資料項目7、8、12、14、15、16、17、18;藥理毒理研究資料19、20、22、23;綜述資料項目1、2、4、5、6);協助乙方進行臨床研究方面資料的整理等有關工作;并進行新藥報批工作、臨床送檢樣品制備工作等;

          乙方:①負責提供新藥申報“綜述資料”中資料項目3(立題目的與依據,包括方解)有關內容;負責編寫新藥申報“臨床研究資料”中資料項目29—31(臨床研究計劃與研究方案);并負責有關臨床方面的上會審評答辯、補充資料等工作。②在××新藥有關藥理試驗結果不理想和由于處方類同問題不能通過審評的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另行提供新的成熟處方(不局限于脂肪肝的治療藥),并完成前述工作。

          4、綜合考慮××新藥前期藥學、藥理學、臨床預試驗費用及后期預計投入新藥開發費用等問題,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新藥科研經費共計叁拾萬元,分兩期支付。

         。1) 合同生效,本項目查新結果符合要求后,支付乙方貳拾萬元;

         。2)在基本完成本項目藥效學研究后即支付乙方科研經費壹拾萬元。

          5、保密條款及其它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項目研發過程中應對××新藥的處方保密,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處方泄露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將本項目處方及其類同方另于第三方合作。甲、乙雙方應嚴守保密協議。

         。3)未經甲方準許,乙方不得另行與其它單位合作開發××新藥類似處方其它劑型。

          (4)乙方保證本產品的開發不涉及專利糾紛問題,且不涉及其它知識產權糾紛。否則退回甲方給付的前期預試驗經費并賠償相應損失。

         。5)甲方保證向乙方按時支付合同規定的科研經費。

          以上若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6、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合作開發合同14

          (一)項目名稱[1]

          本條款應該用簡潔、規范的語言準確地表述委托開發合同中研究開發課題的名稱,從名稱中能反映合同性質。如“生測室專用生物光照培養箱的開發”或“球玻面干涉儀的研制開發”,既明確了開發內容,也明確了合同的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內容、形式和要求本

          條款是合同的中心條款,必須用規范、標準的語言闡述研究開發課題所屬技術領域和項目內容、技術構成、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的目標及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方式。技術范圍和對技術的具體要求要具體寫明,所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形式,可以是產品設計、材料配方等技術文件,或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或樣品、樣機等設備。

          (三)研究開發計劃

          研究開發計劃是技術開發合同中的指導性文件,是順利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關鍵。按照合同約定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是研究開發方的核心義務。一般情況下,研究開發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研究開發目標、現有的技術基礎、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開發的方法、攻關目標和內容、研究開發實驗的方法、研究開發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費預算及技術人員安排、研究開發進度安排等事項。

          (四)研究開發經費或者項目投資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委托開發合同中委托方應當按約定支付全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經費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按實支付。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當補充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剩余時,研究開發人應當如數返還;二是包干使用。結余的經費歸研究開發人所有,不足的經費由研究開發人自行解決。如合同沒有約定經費結算方式,一般應按包干使用處理。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為履行合同購置的貴重設備和儀器的產權。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凡研究開發經費實行按實支付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應當返還委托人;研究開發經費實行包干使用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歸研究開發人。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該條款應包括委托開發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開發研究工作的期限、提供開發研究成果的地點,以及以何種方式完成開發研究工作、交付開發研究成果等。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法》第337條規定,若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技術開發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項,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除,應將其與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區分。

          (八)風險責任的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風險責任是指研究開發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雖然經過主觀努力,但是由于現有認識水平、技術水平和科學知識及其他現有條件的限制,無法實現技術開發合同目標,而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全部或部分失敗而引起的財產責任。在風險處理上,當事人可事先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如果事先無約定的,當事人可達成補充協議。如果當事人無補充協議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所謂合理分擔并不是平均分擔,而應充分考慮到技術開發合同履行中的具體情況,如合同標的、價款、風險程度等,并斟酌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使合同雙方對由于技術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在委托開發中,履行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失敗的,研究開發方仍負有義務向委托方交付有關研究開發數據、報告及實際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在合理分擔損失時,這部分也應考慮進去。

          (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委托開發合同中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所完成開發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原則、方法,當事人既可以約定委托開發的成果屬于委托人,也可以約定屬于雙方共有。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委托開發合同中應明確驗收項目的范圍、各項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包括有關技術文件、資料、樣品等是否齊備、合格;依照合同約定提供的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是否合格;研究開發成果是否達到約定的技術經濟指標。

          (十一)報酬的計算及其支付方式

          《合同法》第331條規定,報酬是指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工作報酬。技術開發合同可以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報酬,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報酬的,可理解為報酬已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從研究開發經費的結余中支付。

          (十二)保密義務

          本條款明確是哪一方應負保密義務、保密的內容和范圍、保密的期限和泄露技術秘密的責任。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由有關保密機關核定密級后,按照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辦理。

          (十三)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合同的違約金是指違反合同的損失賠償額。違反合同的一方支付違約金后,不再計算和賠償損失。合同特別約定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當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的情況除外。

          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沒有約定,應根據違反合同的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額。

          (十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發生爭議時,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選擇訴訟或仲裁其中一種方式解決。當事人選定適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則不得再將同一糾紛訴諸法院,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效力。所以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是采用仲裁或是訴訟的解決方式。

          (十五)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為避免對關鍵詞和術語的理解發生歧義而引起爭議,合同中應對不特定的詞語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誤解。

          委托開發合同與合作開發合同的區別編輯

          (1)責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共同從事研究開發工作,實現合作開發合同目的。而委托開發合同則由委托方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等,研究開發方憑借自身的努力和具備的知識完成研究開發成果。

          (2)技術能力要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提供一定的科技工作人員以及共同提供一定的技術設備等。而委托開發合同只需要研究開發人具備上述能力、人員和條件。

          (3)風險的承擔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風險一般是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的。而委托開發合同通常是約定由委托人承擔技術開發的風險。

          (4)成果的歸屬和分享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而委托開發合同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所有。

        合作開發合同15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屬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由于我國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行政管理,有著眾多房地產管理行政法律法規,因而該類合同在相當程度上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也呈現出較強的中國特色。通常說來,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體現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體的復雜性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題中應有之義。與單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要復雜得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著嚴格的資質要求,而合作開發則給大量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介入房地產開發提供了空間。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呈現出較為復雜的形態,既可以是外國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國立法并未禁止國內的自然人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但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限制,故個人只能作為房地產項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股東參與合作開發,而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

          2、較強的行政干預性。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主要體現在應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及登記手續,其效力等問題也受到土地、規劃、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具體說來,包括土地使用權制度及其登記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及登記制度,此外還有我國相關外商投資經營企業法關于中外合作(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應履行的審批及登記制度等。對房地產開發進行規劃方面的限制是世界各國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資準入的審批制度等則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在我國合同法領域,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相對較強,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行政干預性在房地產合同中又屬相對較強。這是我們在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不能回避的問題。

          3、合作形式的多樣性如前所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著多樣性。在組織形式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為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項目公司而是由兩個以上民事主體聯合進行開發,各方對其開發所得房地產屬共有關系;既可以是內資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也可以是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進行開發,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當然,不論合作形式如何多樣化,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資。而出資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資金出資兩種,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出資,即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為出資。我們認為,在目前的環境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也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是無形財產的一種,以此作為出資,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在實踐中,單純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的較少,因為在合作各方擁有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直接申請獲得,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通常與其他出資形式共同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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