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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人勞動合同

        時間:2024-08-18 19:10: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用人勞動合同(精選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用人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人勞動合同(精選15篇)

        用人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市 縣(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后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三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二十條甲方違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

          2、保密協議。

          3、崗位協議。

          4、其他協議。

          第二十三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2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一、《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在勞動法的框架內,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必須合法,并且在這個過程中工會是發揮積極的作用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解除勞動法合同的法律知識,請電話咨詢網在線律師。

        用人勞動合同3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鑒于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系,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并盡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愿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并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系,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愿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秘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并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 同 條 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范圍:

          對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

          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鉆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采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發布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并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周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 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于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于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范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盡量采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后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采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么只要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四)甲方應于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后,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甲方:

          乙方:

        用人勞動合同4

          一、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二倍工資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二、訂立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的風險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否則不予錄用。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風險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差額的賠償金。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但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要是能提前知道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多注意多小心,在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能為自己多規避一些風險。

        用人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人民幣)/月,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后,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7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賠償?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8

          一、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怎么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上述法條的規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1)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3)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那么,在勞動合同到期又沒有續簽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僅限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縣(區) 鄉鎮(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選用。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并按甲方關于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一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后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征得單位公會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的工資為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 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范、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里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一、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二、勞動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用人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除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原因外,還必須依照程序進行,否則,就構成違法解除合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解除勞動合同須經以下三個環節:

          1、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前的環節。

          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以前,必須經過特定的環節。其中主要有:

         。1)用人單位對于因違紀、違法應予開除、除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必須針對其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經此仍然無效的,才可進行。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向本單位工會征求意見;如果裁員,應當提前30天向本單位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還應當將裁員方案征求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3)報經主管機關審核或批準。依照法律規定,裁員應當事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2、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簽訂協議環節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對方。在裁員時,這種通知的形式為正式公布裁員方案。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簽訂書面協議。本文后錄幾種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協議的范本,供參考。

         。3)用人單位在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先后順序:直接通知——郵寄通知——公告通知進行通知。只有當前一種無法通知時方可用下一種通知方式進行。

         。4)支付經濟補償金,前文已有介紹,不再贅述。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環節

         。1)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凡是應當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負責全部繳足。勞動者應持有的各類社會保險手冊或繳費憑證應交由個人持有。勞動者要求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

         。3)失業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同時還應將勞動者本人檔案轉移至地方勞動部門或勞動力交流市場。

          (4)如屬裁減人員,還應提供自裁員之日起6個月內優先錄用的就業保障。

         。5)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應當報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原合同鑒證部門)備案。

          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環節還有:依法通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對意見應認真研究;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重新處理。如因勞動合同解除發生爭議的,還要依法遵循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處理等等。

        用人勞動合同11

          問:

          李某應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并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為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商將其工資調整為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后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占有份額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后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對之不予理睬,請問李某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答:

          首先,李某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雙方關于工資待遇的約定合法。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對李某的工資進行調整,李某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此后雙方按照調整后的工資標準履行。故可以視為雙方就工資待遇的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

          其次,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說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公司堅持變更李某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導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勞動。鑒于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可以視為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應予支持。

          最后,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成立。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不能把李某不來新崗位上班,視為曠工行為。李某沒來公司上班,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后,其原工作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為其安排新崗位的工資待遇而造成的。在雙方對此問題沒有取得一致性意見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崗位工作,就會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實,出現對李某不利的法律后果。可見,李某不來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為不構成曠工。公司作出李某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其于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維護自身的權利。

        用人勞動合同12

          簽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并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6.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7.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8.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ㄒ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ǘ、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及詳實通信地址:

          二 合同期限

         。ㄈ、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年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 (四)、本合同試用期為 月(日),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ㄎ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為 。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ㄆ撸、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ò耍、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十)、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1.

          2.

          3.

          五 勞動報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為 。

         。ㄊ⒁曳皆囉闷陂g的工資為 元/月。

         。ㄊ⒐べY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內容約定如下:

          1.

          2.

          3.

          六 社保保險

         。ㄊ模⒓滓译p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保保險,履行繳納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保保險的權利。

          (十五)、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六)、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

         。ㄊ撸、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十八)、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十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ǘ⒓滓译p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ǘ唬、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用人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合同期間因為________事件,嚴重違反公司章程和勞動紀律。乙方也承認自己的錯誤,同意甲方提前解除和自己的勞動合同。

          二、甲方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與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工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甲方給乙方交的社保、公積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在乙方,所以甲方不必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及其賠償金額。乙方也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四、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離職規定在____日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離職等證明。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從雙方簽訂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用人勞動合同14

          甲方:

          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在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的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在每月 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或 ,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必須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用人勞動合同15

          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工傷待遇,這一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鏈條,在現實生活中頻頻斷裂。勞動者發生工傷后的“認定難”,已成為他們獲得人身傷害賠償的“第一道門檻”,甚至比討薪更艱難……那么,到底是誰造就工傷認定難?勞動關系證明為何成為申報的“攔路虎”?晚報記者對此進行采訪。

          現狀

          工傷索賠難成維權熱點

          農民工受傷后,必須先治療,用人單位往往給他們說等醫好了以后再解決賠償問題,傷情重一點的農民工,出院后已超過一個月,而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這樣就導致單位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必須由勞動者本人申請工傷認定。據介紹,勞動者本人申請工傷認定要比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難很多。這樣一來,往往導致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20xx年年底,一份由北京大學和香港理工大學共同創辦的公益機構發布,對農民工工傷案例全程跟蹤的統計報告顯示,有89%的建筑業農民工群體曾遭遇工傷拒賠。而大量的農民工在工傷后,特別是建筑業農民工,根本拿不到賠償或僅僅拿到一個“零頭”。

          “就工傷維權來說,將所有的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年9個月左右,最長可達6年7個月左右。別說是一個身體已經受到傷害的人,換了一個健康的人,又有幾個能耗得起?”云南省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中心主任羅柯說。

          打官司維權,一怕慢,二怕貴,這是橫在農民工面前的一道門檻。據了解,昆明市有近七成農民工未與雇主、企業(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協議。在已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協議的農民工中,大多數農民工對合同的內容都不太清楚,更談不上公平。絕大部分農民工都只對工資待遇、工傷賠償等作了口頭約定,一旦老板違約,即使有法律援助機構的介入,因存在取證難的問題,也只能以敗訴收場,黯然返鄉。

          據悉,云南省有620多萬農民工。從近年來的統計數據上顯示,云南農民工維權的熱點集中在討薪和工傷賠償兩大方面,其中七成以上案源還是集中在討薪上,工傷次之。而建筑行業拖欠工資的案件比例占到20%左右;工傷案件的比例占到30%以上,建筑業成維權熱點難點行業。

          癥結所在

          未交保險認定門檻太高

          是什么原因導致了農民工工傷索賠難?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是導致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難的“第一殺手”。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史朝文律師認為,工傷認定難的關鍵在于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依法繳納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的話,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比勞動者更為積極。用人單位為什么會如此冒險?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了。

          云南省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中心主任羅柯說,多數農民工發生工傷后,不主動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有的受傷職工到單位吵鬧,甚至會發生沖突。病情嚴重的,住院時間超過一個月的,等出院以后才去找單位賠償,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已過,只得自己申請,也會給自己增加很多麻煩,傷情嚴重的職工,應該在發生工傷后就及時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尋求相關的法律援助。

          說起農民工工傷認定難的問題,云南聯宇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理乾律師結合自己的.辦案經歷認為,工傷認定部門設置的門檻太高,要求的材料眾多,農民工收取證據材料困難,是導致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難的重要原因。而且,多半農民工并不知道通過勞動保障部門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他們往往只希望盡快得到企業支付的一筆生活費。其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康復和傷殘待遇,他們得到的補償金遠不止企業給的那點生活費。

          為什么這么說呢?王理乾律師舉例距離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并不多,但在地方上的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單位,工傷認定部門所需的材料又在工傷保險條例的基礎上增加了很多,比如說工友證明,有的工友還要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不敢出來作證。工傷認定申請表上,有多處需要用人單位填寫相關的內容,并蓋上用人單位的公章,這一點是對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最大的難題,單位本來就不愿意配合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它怎么會蓋用人單位的公章?

          陳維鏢舉例說,一些工友在施工中受傷,公司負擔了他們的醫藥費后就不再過問,他們因干不了活失去了經濟來源,有的工友實在熬不住,從公司老板那里拿了點誤工費就走了;他們聽說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認定工傷,并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得到一筆賠償,但申報工傷所需的材料需要公司提供,而公司又以種種理由予以推諉,這讓他們不知如何是好。

          證據缺乏

          勞動關系證明成“攔路虎”

          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史朝文律師介紹,“工傷認定難,最難的就是沒法證明勞動關系”。實踐中工傷爭議案件,絕大多數發生在沒有簽

          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單位,其中又以農民工居多。發生工傷后,一些用人單位為推卸責任往往拒不申請、拒不配合工傷認定。而按法規規定,勞動者自己申請工傷認定必須提供相關資料用以證明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這對于勞動者來說是相當困難的。

          因為平時未注意保留勞動關系憑證,許多農民工無法申報工傷待遇。根據規定,發生工傷事故,一旦企業拒絕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個人要想申請,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個人申報工傷認定需提供3種材料: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事故發生原因、地點的證明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申請人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勞動部門就不能受理其申請。從現實情況來看,后兩種材料申請人一般都能拿出來,可勞動關系證明卻成為很多個人申報的“攔路虎”。

          簽訂勞動合同、保留相關證據?紤]到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勞動合同這一現狀,律師提醒農民工應該注意保留雙方確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其次,應當知道是在給誰干活。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都是托老鄉或熟人,一旦出現事故,他們往往說不出自己的“東家”是誰。

          律師觀點

          勞動保障部門工作的“缺位”

          記者了解到,目前涉及工傷認定問題的行政復議、訴訟案件數不勝數。非法用工屢禁不止,不法老板“拖、賴、騙、嚇”,勞動執法步履艱難,諸多因素造成了尷尬現狀:一方面,發生工傷的勞動者被擋在工傷認定的大門外,流血以后繼續流淚;另一方面,數億工傷保險基金無用武之地,只能躺在銀行保險柜里“睡大覺”。

          云南省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中心常務副主任湯光仁介紹,找公司索賠,公司會“良心發現”,主動蓋章賠錢嗎?申請工傷認定,超過一年無法認定;60天內起訴,就超過索賠時效;勝訴后,道路更加漫長,要拿索賠,經過一審、二審和執行,可能耗時1000多天。對一些受傷工人來說,工傷索賠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肮J定難,最難的就是沒法證明勞動關系”,F在不少用人單位常常故意規避法律,如不與農民工簽訂合同,不發工作卡、工資條等表明雙方勞動關系的任何憑證。如果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受到傷害以后,很難就勞動關系等承擔舉證責任。

          專門代理農民工官司的張亞文律師認為:工傷認定難,恰恰暴露出勞動保障部門工作的“缺位”。首先是勞動執法不到位。對那些調查取證難度大、容易導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往往有畏難情緒,不愿受理。其次是普法宣傳不到位。勞動者對與自身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法律政策常常一無所知,平時證據準備工作不足,出了工傷便抓瞎,不知該找哪個“衙門”辦事,勞動保障部門應該引以為戒,更加積極主動、更有創造性地開展工傷保險工作,加大普法和執法力度。

          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公司蓋章開證明”。這一規定顯然不合情理,強人所難。有關人士建議應及早修改調整相應的規范。應由受傷工人和單位之外第三者——行政事業單位來履行這一職責,確保中立的態度,讓受傷工人及單位對其行為的公正具備最基本的信賴。當然從維權的角度來看,最好的方式就是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以防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難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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