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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試用期合同

        時間:2024-09-14 17:40: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關于試用期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試用期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試用期合同(匯編15篇)

        關于試用期合同1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因為存在不簽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

          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后再簽也不遲,不試用怎么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試用期一般是規定在勞動合同里面的,如果在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那么試用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該如何明確呢?發生爭議后該怎么解決呢?所以,在試用期間就是要簽勞動合同的。

        關于試用期合同2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九、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十、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關于試用期合同3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ㄒ唬﹦趧雍贤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ǘ┰囉闷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1、___年___月___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

          2、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崗位職責、任職要求以及公司規章制度,你有義務并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于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系;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個工作日(含)的;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的決定: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離職提示:

          1、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宿舍搬離、公司物品、勞動報酬、財務關系、勞動關系解除等。

          2、你應于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逾期未辦理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___年___月___日

          說明:1、本通知書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2、涂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

          受送人(簽字):

          送達時間:

        關于試用期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后,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 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法規定不可以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可以用做正式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條款。

        關于試用期合同5

          一、試用期的作用

          適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的時間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員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新聘請員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員工也有時間考察、了解公司是否適合自己的發展。因此試用期實際上是一個雙向考察的時期。

          二、試用期的長短

          為了規范公司的試用期長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密切相關,具體標注為: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注:上訴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數、“不滿”不包括本數。也就是說,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可以為一個月,一年期

          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以為兩個月,三年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為六個月。

          同一公司與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換崗位后都不得重新約定試用期。同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在所謂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前先行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錯誤的做法,其法律后果將會是試用期不成立。

          三、試用期工資及福利待遇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除此之外,員工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等基本勞動權利,但是對于公司給與的一些額外的福利待遇,例如通訊費補貼、上班交通補貼、商業保險等,則可以在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中約定,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實務指南

          試用期是約定條款,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無試用期。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關于試用期合同6

          一、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因為存在不簽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

          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后再簽也不遲,不試用怎么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二、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盡快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發現有可能拒簽合同情形的'勞動者,在滿一個月前應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系。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對于這些沒有誠信的勞動者來說他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般也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作為用人單位來說立即終止與他們之間的勞動關系雖然會損失一些招聘成本,但是可以減少支付雙倍工資及經補償金以及以后可能出現的更多損失。

        關于試用期合同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招錄乙方為公司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就試用期內事務處理,約定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

          二、試用期時限:三至六個月。

          三、試用期工作崗位為_______。

          四、試用期內的工資標準,依照甲方制訂的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執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包含本公司的所有福利待遇。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接受甲方2個月一次的.考核?己私Y果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試用期。

          六、試用期結束,經考核達到甲方要求。轉為正式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享受正式工待遇。

          七、試用期開始半個月內,乙方停止試用期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報酬,并索賠甲方為招錄乙方所支付的招聘費用。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或者故意導致嚴重失職行為,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后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在試用期內,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財物造成損害,乙方應負主要責任的,需照價賠償。

          十二、在試用期內,如果有財務嫌疑并以證據確鑿,立即開除,并不予支付本月工資且上月工資扣除30%的工資,以作為在崗期間公司財務損失的補償。

          十三、試用期內,乙方要服從甲方進行的崗位調整,如對崗位調整決定不接受,乙方可以通知甲方終止試用期。

          十四、試用期員工的個人檔案(人事、組織、戶籍等)關系,待轉正后才能轉到甲方名下。

          十五、試用期員工終止試用期(1個月后),要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移交全部工作資料。

          十六、乙方聲明: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甲方的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自愿接受上述條款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

        關于試用期合同8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的對對方的考察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作出了新規定:

          一是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是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是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關于試用期合同9

          試用期的相關約定: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證。

          根據勞動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用人單位違反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勞動合同無效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用人單位如何賠償?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關于試用期合同10

          所謂試用期,又叫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了解、選擇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相互考察,以決定是否建立勞動關系!秳趧臃ā芬幎,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不是必備條款,而是協商條款,是否約定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但是,只要協商約定試用期,就必須遵守有關試用期的規定。

          根據現行的法律和政策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要執行以下六點規定:

          (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一方強行規定。

          (2)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勞動合同在兩年以下的,應按合同期限的長短來確定試用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天。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可以在6個月內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即試用期滿后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后改變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續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改變工種的,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不改變工種的,不再約定試用。

          《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也就是說,企業給員工調換崗位不能再設試用期。另外,“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也就是說,有的企業招來新員工后不簽訂合同,只簽訂一個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通過了試用期,企業認為新員工合格,再簽訂正式合同,這種做法是不可以的。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企業與員工簽訂了幾個月的試用期合同,那這份試用期合同視為正式合同。也就是說,只要簽勞動合同,就必須是正式的勞動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勞動合同里面約定前幾個月是試用期,而不能說先簽一個試用期合同,再簽正式合同。

          (6)試用期不得延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不滿意或認為不適合工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能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另外,《勞動合同法》也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做了界定。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這個條款規定得很明確,即企業支付給在試用期的員工的工資不低于同崗位的最低檔工資,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資的80%。這是對員工試用期工資權益的保護。

        關于試用期合同11

          問:試用期內要簽合同嗎?

          答:入職一個月內,就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的簽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以上九個條款是勞動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勞動合同的無效不等同于勞動關系的無效。即使勞動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勞動關系存在,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仍然受保護。 注意事項:

          ① 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

          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趧趧雍贤瑧婪ㄓ喠⒅挥兄黧w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③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芎贤挠喠⒈仨毑扇嫘问絼趧雍贤加幸欢ǖ腵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采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于爭議的解決。

          ⑤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蘖硗膺有特殊的法定必備條款,這是法律要求某種或者某幾種勞動合同必備的條款,有的勞動合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立法之中特別要求除了規定一般的法定必備條款之外,還必須規定一定的特有條款,例如,根據我國《中外臺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現定》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中外合資企業勞動臺同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中應包括工時和休假條款 。

          (2)關于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有理由退工。依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承擔的是完全的舉證責任。

          無理由走。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試用期合同無效。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現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定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3)最低工資及勞動時間的若干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最低工資規定》指出:在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除去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所得工資,在夜班、高溫、井下、有毒等特殊條件下享受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違反規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所欠工資的1-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勞動法》還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時,但是每月不超過36小時。也就是說,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另外,如果勞動者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向其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勞動報酬,休息日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勞動報酬,法定休假日則須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勞動報酬。對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支付賠償金。

          (4)勞動爭議的處理

         、賲f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并有權申請調解或仲裁。

          ②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此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從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達成協議,則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60至9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達成協議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蹌趧又俨谩趧訝幾h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如果當事人任何一方對裁決不服,則應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芊ㄔ号袥Q。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裁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院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進行。首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民事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就勞動爭議達成協議,法院將制定民事調解書,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立即生效,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書面判決。原、被告任何一方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決書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關于試用期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關于試用期合同13

          199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定是“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關于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內對勞動合同試用期進一步細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六、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七、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關于試用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五、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七、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九、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一、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試用期合同15

          XX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號, 年月日參加工作,年月 日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試用期勞 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月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年月 日,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月 日

          用人單位簽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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