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造價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造價合同1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審計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審計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審計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審計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自 年 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 咨詢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審計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審計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工程造價審計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審計人以外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審計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五條審計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審計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審計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審計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審計人提供與本項目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審計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審計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審計人聯系。
審計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授予審計人以下權利:
1、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審計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審計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審計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審計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計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審計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計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
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審計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審計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審計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審計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審計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審計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計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計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審計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審計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審計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審計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審計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需要,審計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審計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審計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審計人及審計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計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審計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審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審計業務:
。ˋ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工程造價合同2
1項目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管理的關系
施工承包合同決定了工程結算的方式。根據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為固定價款合同、可調價款合同兩種,除此之外,還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較為常用的是固定價款合同和可調價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國內應用非常少。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固定工程總價和固定單價的方式較為常用。固定總價的承包合同一般稱為“總價包干合同”,合同價格計算是以規范和設計圖紙為基礎,工程承包的雙方依據工程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工程總價,之后由工程承包方依據合同造價來實施,不能發生造價變化。固定總價的合同除非發生設計變更或工程變更,需要變更合同造價外,其他情況不能發生工程總價變化。固定單價合同主要依靠固定綜合單價來進行結算,尤其是在《20xx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頒布的新清單模式下更為常見,結算時工程量主要依靠工程變更單、施工圖、現場簽證等實際完成的量來計算。計算綜合單價主要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各項費用的確定都是由投標人依據企業自身情況,考慮各種風險因素來自行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綜合單價的價格風險按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規定的范圍承擔。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簽訂,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同時隨之確定。需要造價管理與合同管理相統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風險分擔的強制性,讓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的控制過程中上升到一個更為重要的位置。
2合同管理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分析和防范對策
2.1合同簽訂前的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過招標方式來確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標過程中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要經歷招標、投標、開標、定標及簽訂施工合同等過程。工程合同類型的選擇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因此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要注意合同類型選擇。如果工程項目規模較小、風險較小、工期較短、施工中不可預見因素較少,則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對于工程項目的競爭性較強的,為了便于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建設單位要按照固定總價合同、可調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順序來選擇。工程風險性大、技術要求較高、復雜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實際工程量和預計工程量存在較大出入的項目,這種情況下承包單位主動權較大,因此要采用可調價格合同。選擇合同類型時,要確保合同各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單純為了建設單位利益而忽視其他各方的權益,要綜合考慮項目的各類因素,考慮承包單位的實際能力,來確定雙方都愿意承擔的合同類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而造成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同時也要避免頻繁索賠而提高工程造價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合同簽訂時要預先考慮到可能發生的事情,對可能發生和能夠想到的問題,都要在合同中明確,越仔細越好,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在語言組織上要嚴密,同一個條款不能作出兩種解釋,在條款中要盡量使用定量條款;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明確列出工程索賠的條件和合同價款的調整條件。合同簽訂前,要仔細琢磨,反復推敲,不可盲目簽訂。工程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要加強合同溝通,糾正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最終目的是確保項目順利開展,而對工程造價進行有效控制。
2.2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對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簽訂就會產生法律效力,合同簽訂雙方都要依據合同約定內容來履行相關權利和義務,建設單位要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來避免發生違約糾紛造成索賠,導致工程造價提高。在工程造價中,約有60%-70%的部分為材料費用和設備費用,材料和設備費用高低直接影響工程造價大小,同時,材料和設備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在目前的工程建設中,廣泛存在人情關系現象,最明顯表現為以次充好來提高價格、同規格和同質量的材料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對材料和設備總量控制不嚴格導致材料和設備應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設中,此類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工程造價增加。從而導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來約束此類行為變得勢在必行。為了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要對材料和設備進行控制,而材料和設備都應該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進行公開采購,避免不正之風的發生。材料和設備供應要根據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來提供,并一同提供相關合格證書,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和技術規范來進行清點、檢驗、驗收,通過嚴格控制材料和設備價格、質量,來控制工程造價。
2.3合同后期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在工程竣工階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對工程造價進行分析和總結。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類資料的整理及歸檔,對施工單據進行審核,一旦資料出現問題,將造成工程造價失衡,無法確保造價的真實性和準確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對整個項目中的前期與中期的材料費用進行統計和清查,為最終的結算打下堅實的基礎。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圖、技術核定單、工程簽收單等,根據清查的結果做好記錄,對相關的問題需要請示現場負責人的意見。在審察過程中需要對整個項目的工程造價做出評價報告,按照合同簽訂的條款以及質量標準的真實性要求,確認無誤的狀況下,最終進行竣工驗收,尾款支付,完成整個項目的工程造價工作。
3結束語
工程造價控制貫穿于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措施,必須認真加以研究,從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確定每個階段合同管理的任務和重點,通過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強每個階段的合同管理,把工程造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和核定的造價限額以內,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財力,取得較好的投資效益。
工程造價合同3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二條委托范圍及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工程造價合同4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 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 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 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 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動失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5
關鍵詞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1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xx
2盧謙.建設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xx
3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全國監理工程師培訓考試教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xx
工程造價合同6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陜西博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
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內容: 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 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 。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 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 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工程造價合同7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建設咨詢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它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工程的咨詢服務事項,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工程;
建筑面積:約*****平方米;
建設地點:****
總投資:約****萬元。
工程內容:樁基、主體、基坑支護、防水、消防、外裝修等工程
二、服務內容:
(一)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1、對各類施工、采購合同在簽訂前進行審核,核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與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2、審核建設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
3、根據甲方通知,定期參加召開的工程建設現場例會。
4、參加施工圖紙會審與交底,適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查勘,參加核實有關簽證(含變更及隱蔽驗收),留取證據,確保計量準確和審核完整真實。對月度工作情況形成《月度工作報告》,并與有關簽證(含變更及隱蔽驗收)復印件等資料報送*****公司審計部。
5、審核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設備和大宗材料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6、審核工程計量并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7、施工單位提交月進度產值報表后,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簽署按進度付款書面審核意見。
8、配合甲方及施工單位對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設備的質量、價格進行考察并參與確認。
9、參與甲方、監理單位組織的對工程分階段驗收及竣工初驗。
10、收集、整理經批準的工程概算書、工程招投標文件、雙方合同談判紀要及簽訂的工程合同、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圖紙、設計變更簽證單、隱蔽驗收記錄等日常資料。
11、審核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簽證記錄的及時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結算工程的計算方法和計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計算是否準確。
12、審核變更是否規范、合理,變更費用的計算方法和計量程序是否與合同條款一致。
13、如發生工程索賠,審核工程索賠計量是否符合合同條款規定。
(二)工程結算審計
1、審核結算書是否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編制,是否與確定的結算原則、細則一致;
2、審核結算書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計算是否準確,工程結算取費是否正確,計算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3、審核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準確,依據是否充分,差價計算是否正確;
4、出具初步審計結果并召集三方進行核對;
5、在工程造價確定以后,應重點關注甲供材料的超欠供應情況;
6、審核工程水電費扣除情況;
7、出具主體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并在各單項工程完工,甲方將完整結算資料送審后,乙方按項目大小情況,在10-60天之內出具審計報告(遇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誤的,應當適當順延)
三、服務方式:
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方式。
四、乙方義務:
(一)按甲方要求派出具有豐富執業經驗的跟蹤審計工程師作為現場的全權代表,配合甲方參與該工程施工管理。
項目負責人: 土建: 安裝:
。ǘ┫蚣追教峁┡c跟蹤服務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書、服務工作計劃、方案等,并按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同時,應提供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ㄈ┓⻊战Y束后應當返回甲方或建設單位提供的與服務相關的資料原件。
。ㄋ模┰诼男泻贤陂g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五)接受本合同附件有關的規定。
五、甲方義務:
。ㄒ唬┘追綉撠熍c本建設工程跟蹤審計、結算審計服務業務有關的第三人(與本造價審計、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ǘ┘追綉斣诩s定地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跟蹤審計、結算審計服務業務有關的材料。
(三)甲方應當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后三日內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六、乙方的權利:
。ㄒ唬┰谧稍冞^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并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真實的相關資料。
。ǘ┰谧稍冞^程中,乙方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ㄈ┰谧稍冞^程中,乙方有到工程實地進行現場勘察的權利。
七、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ǘ┯袡嚓U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及建議。
。ㄈ┊敿追秸J定跟蹤服務專業人員不按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第四條的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跟蹤審計費用:乙方提供服務時間在*天以內*萬元整,*天以內增加*萬元整,超過*天再增加*萬元整。
結算審計收費:按甲方送審的樁基、主體、基坑支護、防水、消防、外裝修等工程,按審計核減累計額,累計分段遞減收取。核減額不超過*萬元的按具體數額的*%,超過*萬元的部分按*%,超過*萬元的部分按*%。
(二)、付款方式:
跟蹤審計費用***年底前收取***萬元,余款項目結束時收取;除主體外,各單項工程施工結算出具審計報告后,按核減額的'5%預付。結算審計收費在向甲方提供全部審計報告后一個月內付清,一個月內若出現第九條乙方責任事項,暫緩支付。
九、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
(一)、乙方的責任
1、串通施工單位,對工程簽證等造價確定依據過程中弄虛作假,則扣減未付部分審計費,并取消項目審計準入單位資格,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賠償損失。
2、乙方應對審計成果質量負責,審定造價允許偏差應控制在3%以內。經xx審計部門或社會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抽查,再核減率超過3%及以上者,按再核減3%及以上金額相應扣減第八條第一款審計費,并取消xx審計準入單位資格。
3、因乙方責任,導致審計結論嚴重失真,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并取消xx審計準入單位資格。
4、違反執業操守,擅自泄漏被審單位的商業秘密,利用審計機會謀取私利等,取消xx審計準入單位資格,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第八條第一款的30%。
5、因乙方審計報告出現重大問題,致使甲方重新委托審計的,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重新委托審計費用的30%。
(二)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審計費,支付期限每延期一天,應加付延期額千分之一的審計費。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約定書有關義務時,該方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有關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有關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該義務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中止、或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該義務。
十一、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約定書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時 間:20 年 月 日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
時 間:20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8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ㄔO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ˋ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ǘ┪腥说臋嗬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ㄒ唬┳稍內说呢熑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ㄒ唬┍竞贤噪p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ǘ┊斒氯艘环揭笞兏蚪獬贤瑫r,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騙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ㄒ唬┮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ǘ┳稍內藨赺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ㄈ┤绻腥嗽谝幎ǖ闹Ц镀谙迌任粗Ц督ㄔO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ㄋ模┤绻腥藢ψ稍內颂峤坏闹Ц锻ㄖ獣谐杲鸹虿糠殖杲痦椖刻岢霎愖h,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p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 其他約定
。ㄒ唬┮蚪ㄔO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ǘ┳稍內巳缧柰馄笇<覅f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ㄎ澹┫铝忻~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ㄆ撸┙ㄔO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9
甲方:******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承建的“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廣東分中心綜合機房樓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造價勞務工作委托給乙方,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造價勞務工作協調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規模及造價:建筑面積:7498㎡(地上5967.9㎡,地下 1530.3㎡);合同造價30023989.66元 (含預留金)。
4、工作內容:編制工程預算書;施工過程簽證辦理、編制工程結算書且同審計部門對數并確定結算價。
二、勞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項目勞務費用分三部分計算:
1、編制工程預算書,該部分的勞務費用固定為:人民幣 ¥20,000元。付款方式:乙方出具這個項目的工程預算書后15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0,000元。
2、施工過程簽證辦理、班組結算審核工作,該部分勞務費按每月4000元計取。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月底支付乙方¥4,000元。
3、編制工程結算書(含鋼筋抽料),該部分的勞務費用固定為:人民幣 ¥40,000元。付款方式:乙方出具這個項目的工程結算書初稿后15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0,000元。乙方完成與審計部門對數并確定結算價后15天內,甲方一次性從付清余款。
三、工程期限:
1、編制工程預算書,甲方提供預算有關的資料后一個月內完成初稿。
2、簽證辦理、班組結算審核,積極配合甲方及時完成工作。
3、編制工程結算書,甲方提供有關結算完整的資料后一個月內完成初稿。結算書送審后,積極配合與審計部門完成對數工作。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竣工圖紙、工程承發包合同、招投標文件、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單和工程聯系單等資料及依據。乙方在預、結算編制過程中需甲方配合的.,甲方無條件配合。有疑問的,甲方負責解釋和決策,審核乙方的預、結算資料。
2、按期按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3、以上乙方勞務費用不包含與建設單位或審計單位可能發生的飯局、配合費等費用。若發生以上或相似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乙方責任:
1、按時完成預算編制工作。
2、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協助甲方辦理簽證。
3、施工過程中,及時核實班組的報審結算。
4、按時完成工程結算的編制工作,協助甲方完成項目結算審定。
5、乙方不駐現場,乙方負責預、結算書制作費。
五、違約責任:
在履約期間,如屬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協議,乙方除不退還已收勞務費用,甲方還必須按協議支付相關階段余下的費用;如屬于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協議,甲方視情節嚴重有權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付清所有款后自動失效。
3、此協議內未包括的條款、事項如在工程中出現,雙方共同另外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工程造價合同10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托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而服務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采購合同等審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采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技術咨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1.4根據工程進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咨詢報告,向委托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咨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并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系。
2.2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服務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咨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2.4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咨詢服務而給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并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于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3.1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
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3.2合同簽訂后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10%余款。
第四條保密
4.1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條保證
5.1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范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托方滿意,委托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編:_
服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
帳號:郵編:
工程造價合同11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工程造價合同12
簽訂時間: 年 月
簽訂地:
甲方:
負責人: 職務:總經理
地址: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為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為,維護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框架合同。如有具體需求,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本框架合同與乙方簽訂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或甲方與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通過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咨詢事項確認單》確認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內容和相關咨詢酬金。
一、咨詢內容及服務規范標準
1.1項目結算審核內容:對 年 月至 年 月 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結算審計,主要是對施工造價及工程招標、施工合同、設計變更、隨工驗收及簽證、竣工資料等與結算有關的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審核。
1.1.1結算書的工程量計算是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工程取費是否執行相應計算基數和費率標準。
1.1.2利潤和稅金的計算基數、利潤率、稅率是否符合規定。
1.1.3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否符合規定的手續,有無施工情況與施工合同、監理簽證等不符的情況。
1.2項目竣工決算審核內容:對 年 月至 年 月 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主要是對竣工決算的真實性、概算執行、資產交付使用以及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控等情況進行審核。
1.2.1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情況。被審核單位是否有計劃外建設項目,有無自行擴大投資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情況,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規,有無混淆生產成本和建設成本的情況,有無未完工程、未建設工程和報廢工程,報廢工程是否經主管部門審批。
1.2.2工程項目資金的來源、支出及結余等財務情況。
1.2.3交付使用資產情況。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符合條件以及是否真實;有無虛報完成及虛列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等情況。
1.2.4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1.2.5建設項目全過程管控的合規性、有效性執行情況。
1.2.6有必要審查的其他情況。
1.3其他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內容見附件2。
1.4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規范標準見附件3。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咨詢專業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2.2應負責與甲方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所有第三方間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3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 ,免費向咨詢單位提供與本工程咨詢業務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2.4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復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方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盡快轉達,并負責資料轉送。
2.5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3.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有權提出與本咨詢業務的'第三方進行核對或查問的要求。
3.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3.4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明材料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資格)、咨詢工作計劃,完成咨詢業務。
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科學技能,為甲方提供與其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客觀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審計,不得擅自將本業務再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
3.7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3.8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報送的結(決)算資料嚴格把關,并提供完整的結(決)算審計結果資料。
3.9乙方保證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不超過5%。
四、出具審核報告的時間要求
4.1甲方提供審核所需的全部資料后,乙方將于 日內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并就審核結論提請施工單位、甲方簽章確認(項目竣工決算審核結果應與甲方交換意見),并于5日后出具審核報告初稿,征求甲方意見后,提交正式審核表、審核報告一式四份。
4.2如果在審核過程和交換意見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核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另有要求的,各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五、價款和支付方式
5.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咨詢收費標準或咨詢酬金:
5.2乙方提交已定案的咨詢結果并出具的正規發票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剩余部分在 天內一次付清。
5.3乙方的賬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為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書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錯誤信息導致錯付或遲付,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5.4審核費用在乙方提交正式審核報告并經甲方認可后支付。
六、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6.1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或終止合同,則應當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6.2本合同條款的一切變更、補充均應為書面形式,并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6.3甲方有權對乙方審計過的項目結果進行不定期復核。如1年內復核造價的審減率超過5%的次數多于3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6.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滿意度調查,如1年中不滿意次數超過3次 ,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資料,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違約金為 ,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延遲提供達到4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繼續追索違約金的權利。
7.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相應的合同款項,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按延遲支付部分合同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
上述違約金以合同金額的10%為限。
7.3若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超過5%,則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上述超出5%部分的金額,乙方還應該退回所收審計費用。
7.4如因乙方工作不當或出具了不恰當審計報告,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除退回所收審計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5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規范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責令乙方重新審計,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按7.1的規定處理。
7.6違約方在按照上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9.1若乙方與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簽訂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同樣對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當事人適用。
9.2雙方可根據不同的工程造價咨詢事項,多次簽訂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咨詢事項確認單》,該確認單經雙方蓋章生效,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年。
9.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蓋章)
負責人:
。ɑ蚴跈啻恚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13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和國家其他的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項目地點:北辰區西堤頭鎮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以下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
(一)委托范圍:
1、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2、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3、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審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值完成審核。
(二)服務期限:1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務期滿后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咨詢服務,其咨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第七項第一款、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5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五、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指導及相關數據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價咨詢業務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過程提供造價咨詢服務及計取咨詢服務費;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咨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40% 。
2、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50% 。
3、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詢服務費。
十一、其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范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14
甲方: (建設單位)
乙方: (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稱) 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
第二條 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 工程造價計算:。。。。。
與本項目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筑統一稅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
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 (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 結算。
2。 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系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系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系單。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
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并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 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后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后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并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 施工組織管理:
1。 甲方委派 為本工程管理負責人,委派 為本工程現場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 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指派 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管理,并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服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代表(或委托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① 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筑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②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并在驗收前1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并作違約處理:
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
隱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于施工的;
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
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
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后,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決算后,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余20%作為彌補甲方損失,并處沒收全部合同履約金。
工程造價合同15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xxx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xx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稅)計取咨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稅)的咨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咨詢服務費,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托方委托的、未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2、二審:對委托方委托的、且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3、送審額:
、、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委托方委托的、已經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受托方完成編制或審核完成,并經委托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致、完整。甲方將在乙方咨詢服務時,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后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于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咨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咨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咨詢項目。
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并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咨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務并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咨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咨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咨詢內容的法律、法規咨詢。
2、工程咨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詢及建議。
3、咨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咨詢外,還可隨時撥打咨詢熱線進行相關咨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并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并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后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相關文章:
工程造價合同02-25
工程造價合同01-07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03-03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03-03
工程造價合同模板03-29
工程造價建筑合同04-04
建設工程造價合同11-16
工程造價協議03-28
工程造價合同15篇02-25
工程造價合同15篇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