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許合同合集八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xxxx家居銷售市場,甲方推出xxxx家居特許加盟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加盟店)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xxxx家居專賣店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xxxx家居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xxxx家居特許加盟計劃,以利于xxxx家居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第三條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使用有甲方獨立使用的“xxxxxx家居”注冊商標,乙方以xxxx家居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xxxx家居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為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收取乙方加盟費10000元(不予退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30000元(合同期滿給予退還)。
2、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費及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計(40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60000元)共計200000元人民幣(含加盟費及保證金)。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費及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xxxx家居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好的圖片(2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xxxx家居加盟店同一區域范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范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他xxxx家居加盟店,并承諾不向同一區域范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xxxx家居產品(如不能達到甲方的銷售要求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第四項執行)。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更。
第七條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xxxx家居加盟店,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為對象的xxxx家居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訂后,乙方預付20萬元首期進貨款(含10000元加盟費和30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一并匯入甲方帳戶,此后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款抵扣。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4、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于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及時提供質量問題照片,告知甲方。并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并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后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累計進貨額達到100萬元獲得年終1%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200萬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300萬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經營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差旅費由甲方自付。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有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并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戶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4、加盟商在半年內銷售業績無明顯起色,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返還授權使用保證金30000元,甲方收取乙方的加盟費10000元不予退還。加盟商在半年內每月平均銷售不足10萬元,甲方有權將在乙方所在區域的一定距離范圍內開設第二家加盟店銷售xxxx家居產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xxxx家居”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須具備一定的銷售和售后服務經驗,銷售人員必需有能夠把手工產品的制作特點,強調轉達給顧客的能力。
3、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要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屬于違反雙方協議)。
4、乙方欲作有關“xxxx家居”的產品、商標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并使得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5、乙方有權享受甲方優先供貨的權利。6、乙方要求甲方到其專賣店指導工作,甲方機票及其它差旅費用由乙方支付(酒店三星級標準)。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xxxx家居”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志,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一切的損失。
3、所有帶有“xxxx家居”商標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xxxx家居商標。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仿冒,濫用xxxx家居商標。2)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推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有本條第2項所列行為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并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因經營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停止經營,可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申請。經雙方一致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xxxx家居商標。
6、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即人幣xxxxx元。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并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xxxx家居連鎖店所有標識,否則視同違約及侵犯。第十六條適用法律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制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保密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在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通知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八條附則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時間:
時間: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足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偛空J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足療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眢w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ǘ┪幕潭葹開________;
。ㄈ┯衉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ㄋ模o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ㄎ澹o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衉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ㄆ撸┯衉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ò耍┱J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ň牛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髽I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ǘ┕咀再Y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ㄈ┕緝糍Y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ㄋ模┕緭碛衉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ㄎ澹┕痉ǘù砣朔锨翱睿ㄒ唬┲粒ㄎ澹╉椀囊;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ㄆ撸________。
第六條足療加盟店
足療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ㄒ唬┥虡耸侵缚偛孔缘腳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ǘ┥烫柺侵缚偛科髽I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ㄋ模┲鳈嗍侵缚偛縿撟鞯腳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ㄎ澹┥虡I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
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ㄆ撸________。
第十條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足療加盟店:
。ㄒ唬⿲⒓用松态F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ǘ┯杉用松掏顿Y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ㄈ┯杉用松坦餐顿Y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足療加盟店;
。ㄋ模┮訽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許可形式
基于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并保證:
。ㄒ唬┎辉S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ǘ┎灰匀魏畏绞剑ɑ蚺c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分部對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ㄒ唬┰诳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足療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足療加盟店而不至于對足療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足療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足療加盟店,但與足療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足療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ㄈ________。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特許區域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療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ǘ┮呀浵蚍植恐Ц读说狡诘娜靠铐;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分部及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ㄋ模┩庀蚍植恐Ц禵________元的續約費;
。ㄎ澹________。
第十七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ㄈ⿲`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ㄋ模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足療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分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足療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足療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亲惘熂用说昃唧w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ǘ⿲嵤┳兺ㄖ兴闹R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二十一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職責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ㄒ唬⿲ψ惘熂用说杲浝淼某跏寂嘤;
(二)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ㄈ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初始培訓
總部(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
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審核批準,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足療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ǘ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足療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ㄒ唬┟磕阓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ǘ┰诟陆洜I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療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足療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分部與足療加盟店商定;
。ㄋ模┟吭拢荆辏________次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培訓
對足療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分部負責,后續培訓由足療加盟店負責。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培訓的考核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八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鑒于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1.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自愿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專賣店規模
2.1.1簡約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標準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豪華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旗艦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專賣店選址
2.2.1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柜地址,并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后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裝修及費用
2.3.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柜裝修方案。
2.3.2裝修方式:
2.3.2.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2.3.2.2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并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2.3.4.1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2.3.4.2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本協議采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商品發貨
2.4.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后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2.4.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商品退換
2.5.1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合同有效期內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后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并追回乙方進貨余款。
2.6貨款結算
2.6.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2.6.1.1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進行商品配送。
2.6.1.2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采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于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周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后結清(第二次及以后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本協議采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余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銷售獎勵
2.7.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后,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5.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之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5.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6.專賣店地址
6.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柜。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6.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后解決。
6.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柜裝修方案。
7.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范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
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9.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標簽或招牌。
9.3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志,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并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導言
甲方系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專業企業!癬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為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者,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在中國大陸各地進行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乙方有意經銷“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為甲乙雙方合作順利且順利地在區域市場進行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二、經銷區域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下區域______公司產品經銷權:
三、經銷時限
本合同規定的經銷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銷權限
1.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經銷權,在該區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經銷商或將其商標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經營有關“______________”的業務。
2.乙方所擁有的經銷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若違反,甲方不予承認,并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跨區域開展業務。對甲方尚未開發的市場,乙方可申請該區域經銷權。若乙方未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自行開展業務,甲方隨時有權停止乙方在該區域的一切業務。乙方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停止該區域的業務,并將該區域的一切業務無條件移交給甲方處理。
4.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必須以專賣店或專柜的形式銷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產品;乙方也可以發展自己的經銷商,但經銷商的確認及與經銷商之間的業務管理方式需報甲方批準備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須按甲方要求在其經銷區域建立經銷網點,具體如下:
a.簽約后乙方給付甲方的首批進貨額不得低于4萬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內向甲方進貨額不少于_______萬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設立經銷點總數_______個以上。
b.從合同第二年度開始,乙方的進貨額每年遞增_______%.如乙方要進行省級代理必須經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如達不到上述標準,甲方有權采取相關措施(如:撤回經銷權等)
五、供貨方式及貨款結算
1.現貨供貨:甲方按統一零售價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時、充足地供應適銷、優質的產品。
2.訂單供貨:對乙方受理的訂單,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甲方負責于接單后二十二天內組織貨源并安排發貨。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3.貨款結算:甲方對乙方實行款到發貨制。
4.對通過商場專柜經銷的,若由甲方與商場直接結算的,甲方每月將收款總額扣除稅費及甲、乙雙方確定的相關費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時間匯往乙方指定帳戶。
5.貨品調換:
a.凡屬于質量問題的貨品,甲方無條件實行換貨(乙方須在換貨清單上注明問題所在)
b.調換貨:對批發價賣斷貨品的,甲方不予調換。
對于選擇專賣形式的貨品,甲方可予15%的換貨一次(一個月內,同類貨品),乙方調換貨品須書面申請,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調換。換貨時須保持貨品及包裝完整無損,否則不予調換。
c.乙方的訂單貨品,除質量問題外,甲方不予調換、收回。
6.運輸
加工廠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區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________市外的.托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并配合甲方各種銷售管理措施。
六、市場開拓、管理
1.乙方設立銷售網點的地理位置及營業面積須征求甲方認可,經銷網點必須位于繁華地段或業態良好的商場,且按甲方統一形象進行裝潢布置、品牌推廣及促銷,不得有任何損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自行辦理當地經銷機構或經銷網點的一切手續,其經營獨立自主,自負盈虧,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所設立的經銷機構、經銷網點須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賣場內只能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更不得仿冒______產品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4.甲方保留對乙方的經銷行為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的權利,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市場管理行為。
5.甲方所頒發的所有文件、資料都屬于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賣。
七、廣告宣傳
1.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進行的品牌廣告宣傳活動須事先書面上報甲方,獲甲方認可后方可執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統一。
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投放的廣告費用每年為其年進貨額的_____%,在上述額度內,甲方給予報銷乙方廣告費用的_____%(憑正式有效的憑證);如乙方投放的廣告費用超過年進貨額的_____%,雙方應協商解決。
3.以上所用廣告,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獎、罰則
1.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乙方第一個銷售點必須開始營業,否則,甲方可酌情給予處罰。
2.對乙方在正常銷售時間內連續三個月無進貨的,甲方有權酌情給予處罰。
3.對乙方超額完成進貨指標的,甲方超額部份的按超額數的_____%獎勵乙方。
4.在合同年度內,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約定銷售額的,甲方將按未完成的_____%計扣保證金,直到保證金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滿后,乙方可提前一個月申請續約,甲方根據乙方的營業業績核定。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享有優先代理權。
2.乙方不再代理時,應拆除乙方賣場內所有與______有關的標識。
十、法律責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違約,將雙倍返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違約,甲方將不再返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在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報請簽約地有關部門裁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為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為代理人或發生雇傭關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柜)雇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志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后,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后,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柜),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范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為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并要獲得甲方批準;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柜。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為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準的范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并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柜(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志、記號、標簽等營業象征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柜)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優習網文秘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表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為保證形象,專柜(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于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托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于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托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托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為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系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系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后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為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范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為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并清楚注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后由甲方鑒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于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柜(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商場專柜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柜)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柜、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柜屬于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為準)其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后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柜(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為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后,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制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余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核確定后,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系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布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愿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加盟特許合同 篇7
序 言
a公司(以下稱"本部")與××(以下稱"加盟店")本著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a公司為標志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a公司商標和服務標志,表示a公司的標簽、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征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并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a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a公司商標表示的食品零售店?偛恳源藶闂l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為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a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a公司店鋪":a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標":指稱為a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a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偛繉ζ鋭趧雨P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a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a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a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a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鋪中使用a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標。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a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加盟特許合同 篇8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于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為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于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于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于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于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于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于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咨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后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采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于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采用后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于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并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并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復制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并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并檢查、審核復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于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
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并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愿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戶,受許人從每周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戶上,至于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于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于廣告費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采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于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于廣告基金帳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戶上未用于廣告宣傳的資金。
特許加盟合同樣本,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志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于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
牌。
6、第六條是關于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征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于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后,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后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后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并對某些不屬于商業秘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后,受許人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于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征得特許人的同意。對于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說,之所以當初愿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并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并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后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
但是,有一種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內,作為受許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發精神病,應當如何處理?實踐中,特許人并不愿意將上述情形約定為合同終止的情形,因為連鎖店數量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特許人的商譽產生不良影響。從理論上說,如果受許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其權利義務;如果是突發精神病,則為了保護受許人本人的權益起見,其監護人應當享有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的優先權。但是,特許人無疑會擔心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能否勝任經營活動,為此,可以由特許人與受許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只要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表示不放棄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特許人就應當對其提供指導與培訓,所需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攤。
10、第十條是關于解決爭議的詳細約定。
解決爭議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比較傾向于將協商、調解和仲裁約定為解決爭議的方式,而不愿選擇訴訟。因為許多特許人都擁有知名的品牌,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其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們宣傳。如果發生訴訟,特別是多個受許人聯合起訴特許人,不管具體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們關注。如果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就造成誤傳,就有可能會給一部分公眾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協商、調解和仲裁這三種方式當中,特許人又比較強調通過協商和調解來解決爭議,因為特許人是基于格式文本與受許人協商一致后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如果是個別受許人違約倒也罷了,只需特許人單獨與該受許人解決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許人違反某一條款而被多個受許人提起仲裁,特許人就極容易陷入困境。不過,特許人如果過于強調協商或調解,有時候又容易使受許人要求過高而保持強硬態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選擇訴訟,那么仲裁條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條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條款才能從根本上排除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點的選擇對誰有利不可一概而論。例如,某一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是外國人,受許人是中國人,如果選擇在特許人所在地仲裁,則在特許人違約時,受許人難究其責,從而處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許人違約時,即使特許人在其本國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許人缺席的裁決,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來,在執行時也會困難重重,因而又對特許人不利。那么選擇在受許人所在地進行仲裁呢?其實,這也得視特許人是否常駐受許人所在地而定,不過,只要特許人是知名的連鎖企業集團,大都會在其受許人所在地設立辦事機構。這樣一來,解決起爭議來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條是關于合同條款獨立效力、通知、遲延付款等方面的約定。
12、第十二條是關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約定。
13、第十三條是關于適用法律的約定。關于特許經營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如果雙方均為同一國籍,則適用該國的法律比較合適。對于不同國籍的當事人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國目前尚無關于涉外特許經營的專門規定,所適用的法律當然也就可以由當事人約定選擇了。
14、第十四條是關于受許人不得與他人另行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
15、第十五條是關于在餐館的經營過程中應當使用特許人所使用的語言進行交流的約定。特許經營中的許多具體經營活動諸如帳目往來、銷售記錄、培訓項目、經營狀況報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許人的參與,也有特許人的參與。例如,特許人的母語為英語時,特許人可能不愿意為眾多的受許人承擔高額的翻譯費用,于是就會要求當受許人不能用英語進行交流時,應當自行承擔翻譯費用。
16、第十六條是關于受許人確認特許人的任何員工、代理人、代表、附屬機構等未向受許人作任何陳述。
17、第十七條是關于受許人承諾未曾向特許人的任何員工、代理人、代表、附屬機構等提出過任何索賠主張。
18、第十八條是關于特許人與受許人對于各自的偶然損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損失、因餐館的起哄、斗毆或搶劫而遭受的損失等)互不負責賠償的約定。
一般來說,偶然損失無非就是發生在受許人的經營場所,而一旦受許人的經營場所發生偶然損失,例如火災或人為的破壞,則會令消費者對經營場所產生恐懼感,但有時候特許人的品牌難免也會被人與經營場所發生的事件聯系在一起來看待,因此對特許人也同樣不利。
19、第十九條是關于受許人承諾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約定。
20、第二十條是關于受許人承諾不作其他牽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陳述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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