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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盟特許合同

        時間:2024-10-27 14:39:2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加盟特許合同集錦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加盟特許合同集錦6篇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特許方:XXX果蔬連鎖超市(以下稱特許人)

          代表人:

          地 址:

          受許方: (以下稱受許人)

          代表人:

          住 址:

          店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特許方與受許方為了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經協商,在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基本理念

          第一條本加盟組織是依專業化的原則,運用特許加盟連鎖店的形式以實現加盟店的經營合理化、規;、科學化、標準化,以真正做到充分滿足消費者需求為基本理念。

          第二條本規章是為了約定XXX各加盟店的組織活動,明確各加盟店的營運制度、經營管理模式與加盟店的`權利義務而制定的。

          第三條

          1、為統轄加盟事務,在XXX公司內設置“企業發展部”,并特設其它相關的各種組織機構,以籌謀加盟業務發展。

          2、XXX企業發展部組織制定加盟店維持發展的運營方式、制度、規章,以管理全體加盟店。同時,公司在發展過程中為了適應管理的需要有權對公司的規章制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并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托給第三者,并稱作委托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并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并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并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于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征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_________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并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托,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_____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_____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_________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_________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于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_________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筑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a.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_________元;

          b.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_________元;

          c.有關建筑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_________%;

          d.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_________%;

          e.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折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_____元。

          f.交涉委托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h.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于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后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托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后的剩余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并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復制復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系;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復并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于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系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干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并,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托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筑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并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后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總部(蓋章):_________ 加盟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特許人(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受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上海嬰幼兒用品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上海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中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上海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范圍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鎮(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上海特許專營店。

          2. 2區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h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開設只開兩家上海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上海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上海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5 乙方須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上海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使相應權力。如上海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上海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 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

          整,并保持上海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必須將專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8萬元,第二年為9萬元,第三年為10萬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 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持許經營權, 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8000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時返還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三年內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訂貨、補貨、換貨和退貨

          7.1 訂貨方式:

          7.1.1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配置適銷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樣訂貨。

          7.1.3 乙方在甲方的網站上看樣訂貨。

          7.1.4 由甲方給乙方發商品圖冊或光盤,由乙方采樣定貨。

          7.1.5 訂貨的品種和數量由乙方自主決定。

          7.1.6 乙方開業時首次配貨量標準:按店內面積每平方米乘以600元(進貨價)為標準。一般首批進貨不得低于1萬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體的配貨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貨清單后給乙方確認。

          7.2 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補貨時,按進貨價每次應不低于20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購的商品,無論質量問題還是銷路問題,在沒有污損,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均可向甲方換貨(詳見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乙兩方各承擔50%。以后乙方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如乙方一次性進貨達5000元(按進貨價計算),運費由甲方承擔。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應寫《退出加盟申請書》,提前一個月以書信或傳真形式交給甲方,甲方保證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請書》一個月內,將其供應給乙方的商品按原供應價收回(詳見合同附件二)。

          第八條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各地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保證不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堅持按區域保護發展的原則,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乙方加盟辦店的保護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制度、營銷經驗、商品批發價等有形和無形的資產均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1-5日內向乙方發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乙方構成違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不再返還給乙方。

          9.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修改、補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補充。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為3年:

          從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后,在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而且不需交保證金。

          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辦事機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

          聯系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 年月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足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偛空J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足療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眢w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ǘ┪幕潭葹開________;

         。ㄈ┯衉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ㄋ模o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ㄎ澹o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ㄆ撸┯衉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ò耍┱J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髽I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ㄎ澹┕痉ǘù砣朔锨翱睿ㄒ唬┲粒ㄎ澹╉椀囊;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ㄆ撸________。

          第六條足療加盟店

          足療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ㄒ唬┥虡耸侵缚偛孔缘腳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ㄈ⿲@侵缚偛繐碛械腳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ㄋ模┲鳈嗍侵缚偛縿撟鞯腳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ㄎ澹┥虡I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

          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ㄆ撸________。

          第十條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足療加盟店: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ǘ┯杉用松掏顿Y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ㄈ┯杉用松坦餐顿Y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足療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許可形式

          基于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并保證:

         。ㄒ唬┎辉S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ǘ┎灰匀魏畏绞剑ɑ蚺c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分部對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ㄒ唬┰诳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足療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足療加盟店而不至于對足療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足療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足療加盟店,但與足療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足療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ǘ┮蕴卦S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特許區域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療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ㄒ唬┹^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ǘ┮呀浵蚍植恐Ц读说狡诘娜靠铐;

         。ㄈ┖炇鸱艞壙舍槍Ψ植考翱偛刻崞鹪V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ㄎ澹________。

          第十七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员竞贤谋緸樗{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ㄈ⿲`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ㄋ模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足療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分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足療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足療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亲惘熂用说昃唧w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ǘ⿲嵤┳兺ㄖ兴闹R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二十一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職責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足療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ǘ┫蜃惘熂用说晏峁┯煽偛烤幘兊挠嘘P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ㄈ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初始培訓

          總部(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

          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審核批準,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ㄒ唬┳惘熂用说甑倪x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ǘ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足療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ㄒ唬┟磕阓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ǘ┰诟陆洜I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療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ㄈ⿷惘熂用说甑囊蠼M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分部與足療加盟店商定;

         。ㄋ模┟吭拢荆辏________次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培訓

          對足療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分部負責,后續培訓由足療加盟店負責。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培訓的考核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八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序 言

          a公司(以下稱"本部")與××(以下稱"加盟店")本著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a公司為標志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a公司商標和服務標志,表示a公司的標簽、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征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并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a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a公司商標表示的食品零售店?偛恳源藶闂l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為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a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a公司店鋪":a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標":指稱為a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a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偛繉ζ鋭趧雨P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a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a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a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a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鋪中使用a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標。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a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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