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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協議書15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協議書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
住所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新余市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新余市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設計負責人: 電話: 施工負責人: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設計圖及預算書。
1.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 的方式承包。
1.5工程期限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1.6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大寫(人民幣):_____元; (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第二條、雙方商定由_____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各執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開工前,以不影響乙方入場施工為原則條件,提供施工期間的水、電、氣等。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2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衛位置及設備管線,甲方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手續;
3.3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約定的承包工程;
4.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承包部分的施工現場衛生;
4.5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4.7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后,乙方指派項目經理作為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關于工程的相關事宜均應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系,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工程變更單” ,明確工程變更的相關費用、付款時間及工期,施工人員或項目經理無權先做后簽或私下交易,一經發現查實,將按公司規定處罰,對客戶違反合同作停工或終止合同處理?陬^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
5.2合同簽訂后,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托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5.3甲方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全部的工程款后方可施工。
第六條、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提;
6.3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并經甲方驗收認定后方可使用。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地震、自然災害、政府部門要求等)
(3)甲方提供的`材料未按時到場、承包內容外的項目延誤及其他情況,同意工期順延的。
(4)甲方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或延期付款而造成的工期延誤。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8.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江西省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定》的標準驗收:
8.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可向新余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市建筑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9.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隱蔽工程驗收; (2)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性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9.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接到驗收通知后三天內組織驗收,過期視為認可。
9.3工程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向甲方開具工程保修單,承擔保修責任。(以保修卡約定為準)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自合同簽訂后即支付合同價款的60%,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次:裝飾公司承包施工部分完成50%后,即支付合同價款的35%,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
第三次: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即支付合同價款的5%,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
10.2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2日內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甲方接到資料后7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并應同時結清工程尾款。
10.3甲方應將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財務部。若因甲方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施工人員而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自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11.2未辦理驗收手續或未結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并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工程造價5%的違約金及其它損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1.3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應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提交新余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幾項具體規定
13.1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_______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交還給甲方,甲方自行負責更換新鎖,保證室內安全。
13.2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應遵守所在住宅區的物管部門的管理要求。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5.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5.3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圖紙、報價表、預算報價說明書及設計變更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協議書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經濟責任均無異議后簽訂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名稱、范圍及主要實物量:
1、工程名稱:
2、實物量:
第三條:質量驗收標準:
第四條:工程造價共 (含開據6%的服務類增值稅發票) 。
第五條:付款辦法:合同簽訂后預付 作為施工材料、運輸、人工等進場費用,剩余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后15天之內,由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工程款全部付清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期限:乙方收到預付工程款后等候甲方通知才安排人員進場,工期 。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八條:本合同及附件共 份,甲方收執 份,乙方收執 份。
第九條:甲方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項手續,免費提供水、電、清洗設備材料的`裝卸、清洗液的處理及排放,并派人員協助乙方處理現場需協助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乙方須遵守甲方廠紀廠規,安全施工,并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協議書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的工程室內硅鈣板天花吊頂單項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發包給乙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棟建細-08號施工圖,標準層核心筒天花吊頂工程項目及設計變更的所有工作內容。具體如下:600*600防水硅鈣板吊頂,采用白色噴塑T形凹槽龍骨;角線采用6CM石膏線條,油面漆二遍。
二、承包單價
根據施工圖紙,按實際吊頂面積計算。包工包料:硅鈣板吊頂每平方米______元整;石膏線條每米______整。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進場人員的生活住宿條件,施工用電。
2)提供乙方進場施工的垂直運輸;消防、強弱電等專業的'協調配合。
3)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指揮、監督、實施與管理。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要求施工,提供的各種材料必須與經工程管理站認定的樣板一致,進場材料需經項目部驗收后方可使用。尊重和服從建設、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
2)嚴格本班組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遵守執行經理部制訂的各項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3)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操作作業現場,未經經理同意,不準離開工地。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愛惜甲方的一切機械設備,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設、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設計和管理指揮原因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負責;由于操作者盲目蠻干、圖進度、不按規范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工期
根據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
六、付款方法
乙方進場后五天內,甲方撥付______%的進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撥付至______%的款項。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十天內結算并付清所有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工程款時失效。
發包方(甲方):_____項目經理部(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發____展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整體工程的需要,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范圍: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排煙系統的安裝及調試(不含滅火器、消防應急燈)。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甲方提供有效消防施工圖紙兩套(藍圖),乙方按照圖紙施工。最終價款以安裝的工程量結算。
二、工程造價: ( 元)
三、三、工程期限
1、乙方根據甲方工期要求,合理組織人員,按時完成所有工作內容。
四、工程質量
1、本合同工程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最新建筑消防工程設計施工驗收與技術規范標準手冊》的要求。
2、甲方提供辦公室及材料堆放場地,乙方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必須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復試報告,并經甲方代表確認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更換和退貨。
3、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如質量不符合相關驗收單位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到合格為止,并由乙方承擔一切相應責任。
四、付款方式
1、材料到場甲方付合同款40%,工程施工完畢甲方付合同款40%,驗收合格甲方付合同款15%,剩余5%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后甲方付清乙方合同款。
五、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負責驗收,甲方積極配合驗收。
2、從驗收之日起,乙方對該工程的產品質量及正常使用免費保修一年。
六、雙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設備材料堆放、使用、保管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工。
2、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對
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4、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甲方應根據停工時間的長短給乙方,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或機械設備調遷、材料積壓的實際損失。
5、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6、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辦公、施工場地、倉庫。負責協調現場施工的水、電源及周邊關系。乙方負責保質.保量.按時施工近期交付,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甲方的申報手續必須齊全,如手續問題遇到麻煩由甲方自己解決。
七、糾紛解決方法
如有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經濟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合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協議書5
發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將位于義安南路58號的鳳凰賓館及房屋現有設施、設備承包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面積、設施情況
1、出租房屋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設施、設備情況說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承包期限、用途
1、該房屋承包期_____年,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承包期限滿后,乙方有優待承包權,按原合同繼續執行。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期內僅可作為賓館經營,不可更改經營范圍,如擅自更改經營范圍本合同自動終止。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承包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4、乙方承包人與單位無任何關系,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但是甲方承諾,鳳凰賓館拆遷所得賠償金額分50%給乙方。
5、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賓館進行轉租。
6、乙方不承擔甲方前期經營所有債權債務。
7、單位及甲方無權要求安排就業人員。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從合同簽訂年租金為季度支付,每季度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必須提前一個月支付。
2、甲乙雙方商定承包保證金為元(人民幣大寫:),一年支付一次,分貳年付清。在承包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甲方將承包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提前終止合同,一切裝修費用甲方概不承擔。如乙方無法繼續經營,提前三個月書面報告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保證金。
3、如賓館證件不全,影響乙方停業,后果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
4、乙方需每月按時繳納水電費,不得拖欠。
5、如賓館原有漏水現象(二樓滲水到一樓)由甲方承擔并處理。
四、承包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不得拆除賓館,房間內外原有設施。乙方授權甲方門店掛乙方指定賓館名稱,并附交接清單。
2、乙方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
3、合同期內乙方如對賓館進行改造,需告知甲方并提供改造方案及工程預算表,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4、如收到政府文件通知拆遷單位收回或拍賣需終止合同時,甲方需按以下比例賠付給乙方:
A、合同期內一年內拆遷甲方按乙方投資額90%賠付
B、合同期內二年內拆遷甲方按乙方投資額80%賠付
C、合同期內三年內拆遷甲方按乙方投資額70%賠付
D、合同期內四年內拆遷甲方按乙方投資額60%賠付
E、合同期內五年內拆遷甲方按乙方投資額50%賠付
F、合同期內如拆遷賠償費甲、乙雙方各占50%
5、承包期內,證件年審及各項維護工作甲方需協助乙方完成。
6、改造裝潢費用僅限于房屋裝潢,對于電器的更換不在投資范圍內。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A、擅自改變承包商鋪的經營范圍;
B、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C、拖欠房屋租金累計15日以上。
D、不按規定時間繳納水、電費達2個月以上并惡意拖欠供貨商貸款達2個月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并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若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當年的租金,并不賠償裝潢改裝費用。
4、自合同訂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不明不白的費用。
六、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甲乙雙方保持平等互利的原則,愿雙方保證誠信合作愉快!
甲方簽字:_____
身份證號: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乙方簽字:_____
身份證號:_____
聯系電話:_____
日期:_____
承包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方為共同承包建設
。ň唧w內容以分包合同為準),經雙方友好、坦誠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項目概況及合作條件
1.1本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為 萬元人民幣。
1.2經過雙方方測算,本項目的前期進場開工等所產生的費用為
1.3本工程項目的投資、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甲方 萬元,占 %;
1.3.2乙方;
1.4在本項目資金出現周轉緊張時,由各投資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資或向其他機構借貸,借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計入成本,由投資者共同承擔。業主所支付的工程款,應優先支付工人工資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況需動用資金,應經雙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投資者應按照約定時間繳納投資款,投資款應放在專用帳戶上,并且?顚S。各方都有權可隨時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墊款、收款的資金使用情況明細表、賬戶及資料。在本項目資金出現周轉緊張時,由各投資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資或向其他機構借貸,借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計入成本,由投資者共同承擔。業主所支付的工程款,應優先支付工人工資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況需動用資金,應經雙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二章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
2.1該項目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如下
2.1.1該項目的現場施工、質量安全及協調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由主管;
2.1.3該項目的會計日常工作由負責管理,出納日常工作由方負責管理。
2.3材料采購及其他
2.3.1在該項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單價、數量、采購等情況應經雙方共同意確認后方可進行。
2.3.2在該項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組應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2.3.3合作雙方應即時溝通工程上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互相積極配合、保證工程按時保質完成。
第三章利益分享和風險承擔
3.1利潤、風險分配
3.1.1該項目的利潤、分險分享承擔標準為在扣除該項目的各項成第2頁共5頁本費用后,按照投資比例分享承擔。
3.1.2甲方分享承擔%;乙方分享承擔%;
3.2本項目的'管理人員工資按照項目部的規定發放。
第四章其他
4.1資金和管理
4.1.1該項目的各項資金支出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需由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支付。
4.1.2該項目的工程進度往來款由立專用帳戶上,?顚S。
4.1.3該項目運營后,每個月號開一次工程進度例會,討論工程相關事情。
4.2出納與財務管理
4.2.1財務每月月底應將編制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存貨日記帳及相關的憑證提交給合作雙股東,并經雙方股東共同確認簽字后作為最終雙方決算分配利潤使用。
4.3合同爭議與免責
4.3.1該項目在合作中必須共同遵守上述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應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3.2在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臺風、戰爭、屬于免責范圍。
4.4本協議生效、終止及其他
4.4.1與該項目有關的所有合同、協議、管理制度、票據等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4.4.2本協議在該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完決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時內部費用核算確認無爭議及投資利益分享后終止。
4.4.3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作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作雙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4.4.4本協議于月由合作雙方在中國市簽字。
。ㄒ韵聼o正文)
甲方:
。ê炞郑
乙方:
。ê炞郑
承包協議書7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為實施 (項目名稱)已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合同附件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承包范圍:
4、 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的計價方式,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 ,其中:勘察費 元(如有),設計費 元,設備購置費 元(如有),建筑安裝工程費 元,暫列費用 元(如有)。
按規定應由發包人承擔的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價格內。
暫列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價格內。暫列費用主要為以下情況:
(1)在批準的初步設計范圍內,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費用;經批準的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處理等增加的費用。
(2)一般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3)竣工驗收時為鑒定工程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復費用。
(4)地下障礙物處理、超規超限設備運輸等發生的費用。
5. 項目總負責人: ;項目設計負責人: ;項目采購負責人(如有): 項目經理: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 。
6. 工程質量符合的標準和要求: 。
7. 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設計、實施、竣工及缺陷修復。
8. 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 承包人計劃開始工作時間:設計開始時間 ,施工開始時間__________,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工期為 天,其中設計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合同履行期業主承擔義務的工作影響占用承包人進度計劃時間,如包括但不限于業主選擇方案、審圖、報建、論證及承包人有證據證明非承包人責任引起工期延誤等,工期相應順延。)。
10. 本協議書中有關的詞語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
13. 本協議書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14.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承包人: (聯合體牽頭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承包人: (聯合體成員)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日 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合同,指由第1.2.1項所述的各項文件所構成的整體。
1.1.2通用條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3專用條款,指合同當事人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具體情況,對通用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4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發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階段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工程承包。
1.1.5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7聯合體,指經發包人同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組成的,作為工程承包人的臨時機構,聯合體各方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應指定其中一方作為牽頭人。
1.1.8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1.1.9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11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2項目總負責人,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項目設計負責人,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設計工作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4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施工工作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5項目采購負責人,指承包人指定負責組織協調采購工作的人員。
1.1.16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指承包人指定負責項目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
1.1.17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臨時性工程。
1.1.18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9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20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以及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其它臨時設施。
1.1.21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工程物資、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22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如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等)、資料(如氣象、水文、地質等)、協議(如原料、燃料、水、電、氣、運輸等)和有關數據等,以及設計所需的其它基礎資料。
1.1.23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進行工程設計、現場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線纜、管道、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它相關資料。
1.1.24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設計階段的組成,視項目情況而定。
1.1.25工程物資,指設計文件規定的將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以及進行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26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永久性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7竣工試驗,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前,應由承包人負責進行的機械、設備、部件、線纜和管道能性能試驗。
1.1.28變更,指在不改變工程功能和規模的情況下,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9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30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31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進行的工程的生產和(或)使用功能試驗。
1.1.32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33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34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35合同期限,指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在合同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的期間。
1.1.36基準日期,指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7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等階段)或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38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3條約定所作的變更。
1.1.39設計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設計工作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40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41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42絕對日期,指以公歷年、月、日所表明的具體期限。
1.1.43相對日期,指以公歷天數表明的具體期限。
1.1.44關鍵路徑,指項目進度計劃中直接影響到竣工日期的時間計劃線路。該關鍵路徑由合同雙方在討論項目進度計劃時商定。
1.1.45日、月、年,指公歷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均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
1.1.46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它公歷日。
1.1.47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試運行考核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48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49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結算價格。
1.1.50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51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施工和竣工試驗的進度款,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的服務費以及工程總承包管理費等款項。
1.1.52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工程質量保修相關事宜所簽訂的協議。
1.1.53 缺陷責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約定發包人從工程進度款中暫時扣除的,作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及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責任擔保的金額。
1.1.54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保修責任的期間,一般應為12個月。因缺陷責任的延長,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具體期限在專用條款約定。
1.1.5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56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5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具體情形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1.58聯絡,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1.59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需補充約定的其它定義。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合同附件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9)雙方約定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需要明示的國家和地方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在基準日期之后,因法律變化導致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的,發包人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如果因法律變化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應合理延長工期。
1.5 標準、規范
1.5.1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和(或)行業標準規范、和(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和(或)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除合同價格已包含此項費用外,雙方應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在基準日期之后,因國家頒布新的強制性規范、標準導致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的,發包人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發包人應合理延長工期。
1.6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確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保密信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應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2.1.1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及合同約定的開工條件,并提供立項文件。
2.1.2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關于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實施工作提議、修改和變更,但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2.1.4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以書面形式發出暫停通知。其中,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的義務,但發包人代表無權修改合同。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回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范圍和事項,向承包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總負責人。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應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利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承包人實施,并抄送發包人。
2.3.2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和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應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寫明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
2.4 安全保證
2.4.1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本、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
2.4.2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負貨對工程現場臨近發包人正在使用、運行、或由發包人用于生產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可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發包人負責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承包人應在工程現場以標牌明示相關安全規定,或將安全規定發送給發包人。因發包人的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員應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現場保安工作的責任主體由專用條款約定。承擔現場保安工作的一方負責與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5.2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3.1.1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或)指導竣工后試驗等工作,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本工程的具體承包范圍,應依據合同協議書第一項“工程概況”中有關“工程承包范圍”的約定。
3.1.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中發現的缺陷。
3.1.3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名稱、內容、報告期、提交時間和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承包人有權根據4.6.4款承包人的復工要求、14.9款付款時間延誤和17條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迫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由其自負,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應自費趕上。
3.1.5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任何損失、損失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和(或)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總負責人
3.2.1項目總負責人,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項目總負責人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總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2.2 項目總負責人應是承包人的員工,承包人應在合同生效后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總負責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總負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項目總負責人無權履行職責,由此影響工程進度或發生其它問題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3 項目總負責人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總負責人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或)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3 項目設計負責人
3.3.1項目設計負責人,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設計負責人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2項目設計負責人應是承包人的員工,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承包人項目總負責人的授權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設計工作,同時在授權范圍內具有代表承包人簽署(或蓋章)設計相關文件的權利。
3.4 項目經理
3.4.1項目經理,應是當事人雙方所確認的人選。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42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的員工,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項目總負責人的授權下負責組織指導現場施工工作,同時在授權范圍內具有代表承包人簽署(或蓋章)現場施工相關文件的權利。
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3.4.3項目經理應常駐項目現場,且每月在現場時間不得少于專用條款約定的天數。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確需離開項目現場時應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
3.4.4承包人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 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4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4.5發包人有權以書而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應說明更換因由,承包人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后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發包人收到改進報告后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的,承包人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后的30日內進行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3.4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
3.5 項目采購負責人
3.5.1在項目總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的授權下負責項目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工作,特別是大宗、特種設備的采購。
3.5.2負責制定項目的采購計劃,配合做好采購及合同管理;并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設備、材料的進場安排。
3.5.3負責對采購的設備和材料的質量把關,對不合格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3.6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員
3.6.1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6.2參與HSE計劃及各項施組措施方案的編制(安全相關內容),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3.6.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并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3.6.4參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觀工現場安全隱患,簽發限時整改通知單。
3.6.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3.6.6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3.6.7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3.6.8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3.6.9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3.6.10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3.6.11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3.612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并作好監控記錄;
3.6.13參與協助對項目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3.7 工程質量保證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等各項工作的質量,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質量保修責任書的形式約定保修范固、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3.8 安全保證
3.8.1 工程安全性能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有關安全生嚴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8.2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7.8款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約定。
3.8.3 因承包人未遵守發包人按2.4.2 款通知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限定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承包人負責。
3.8.4 承包人全面負責其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負責。
3.9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9.1 工程設計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防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統保護和職業健康相關法律和標準規定。
3.9.2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
承包人應遵守7.8款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約定。
3.10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所需要的各類資源,以及派出有經驗的竣工后試驗的指導人員,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措施,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11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和(或)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12 分包
3.12.1 分包約定
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工作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勞務服務、竣工試驗等)進行分包。
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項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申請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分包事項后的第1 6 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12.2分包人資質
分包人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否則不能作為分包人。承包人有義務對分包人的資質進行審查。
3.12.3 承包人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對外轉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
3.12.4 設計、施工和工程物資等分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分包事項的管理規定。
3.12.5 對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向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12.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
承包人對分包人的行為向發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項目進度計劃
承包人負責編制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進度計劃中的施工期限(含竣工試驗),應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關鍵路徑及關鍵路徑變化的確定原則、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項目進度計劃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但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1.2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
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或)14.3.2款約定的預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2.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3.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4.4.2款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它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發包人的趕工要求
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應提交趕工方案,采取趕工措施。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4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設計進度計劃
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設計開工日期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收到后的第5日,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設計開工日期延誤
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或未按14.3.1款和14.3.2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支付時間支付預付款,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朗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 款的約定,自費趕上。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支付相應費用。
4.2.4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要求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由承包人依據4. 1. 2款的約定,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造成關鍵路徑延誤,或給發包人造成損失(審核會議準備費用)的,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雙方帶來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包人承擔。
4.3 采購進度計劃
4.3.1 采購進度計劃
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采購進度計劃的提交份數和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2采購開始日期
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采購進度延誤
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采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采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若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在現場施工開工15 日前向發包人提交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的開竣工時間,應符合合同協議書對施工開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約定,并與項目進度計劃的安排協調一致。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關鍵單項工程和(或)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4.4.2施工開工日期延誤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根據下列約定確定延長竣工日期:
(1)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支付相應費用。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項目的試試階段含竣工試驗階段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專用條款(9.1款工程接收)約定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項目的實施階段不含竣工試驗階段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專用條款(9.1款工程接收)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誤害賠償責任。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因發包人原因的暫停
因發包人原因通知的暫停,應列明暫停的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雙方應遵守2.1.5款和3.1.4款的相關約定。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暫停時,雙方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時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的約定,安排各自的工作。
4.6.3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
當發生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約定的暫停時,承包人應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根據合同約定負責在暫停期間,對工程、工程物資及承包人文件等進行照管和保護。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管、保護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4.6.4承包人的復工要求
根據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在暫停45日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復工的通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日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日,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發包人的復工
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工程物資進行檢查,承包人應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
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工程暫停時的付款
因發包人原因暫停的復工后,未影響到整個工程實施時,雙方應依據2.1.5款的約定商定因該暫停給承包人所增加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應將其款項納入當期的付款申請,由發包人審查支付。
因發包人原因暫停的復工后,影響到部分工程實施時,且承包人根據4.6.4款要求調減部分工程并經發包人批準,發包人應從合同價格中調減該部分款項,雙方還應依據2.1.5款的約定商定承包人因該暫停所增加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應將其增減的款項納入當期付款申請,由發包人審查支付。
因發包人原因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且承包人根據4.6.4款第二段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雙方應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相關約定,辦理結算和付款。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設計方案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設計方案
承包人負責提供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和(或)建筑設計方案(含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等)時,應對所提供的工藝流程、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它資料要求,和(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及其結構設計等負責。
承包人應對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發包人根據10.3.3款進行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
5.1.2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設計方案
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和(或)建筑設計方案(含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或發包人委托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時,應對所提供的工藝流程、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它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和(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建筑造型和主體結構等,或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所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和(或)建筑設計,并予以確認。工程和(或)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及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考核責任,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并作為發包人根據10.3.3款進行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法律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上述項目基礎資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發包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其中,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有義務配合承包人在現場的實測復驗。承包人因糾正坐標資料中的錯誤,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負責其相關費用增加,竣工日期給予合理延長。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第三方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造型等,發包人應組織專利商或第三方設計單位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應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應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應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與設計有關的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錯誤、疑問,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其中,對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承包人有義務約定實測復驗的時間并糾正其錯誤(如果有),因承包人對此項工作的延誤,導致的費用增加和關鍵路線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國家有關部門、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規范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工程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和(或)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承包人應嚴格遵守,發包人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工程物資采購質量、施工質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操作維修手冊
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應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它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其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齊全性和及時性負責,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
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的提交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3.6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存在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應自費修復、彌補、糾正和完善。造成設計進度延誤時,應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組織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負責組織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并承擔會議費用及發包人的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
5.3.2承包人應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其設計文件,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設計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及發包人增加的組織會議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進行預審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預審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培訓的,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雙方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或設計人)的技術專利、建筑設計方案、專有技術、設計文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簽訂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工程物資
6.1 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發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
(1)發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數量,負責組織工程物資(包括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文件)的采購,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需用量、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負責。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類別、數量,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發包人采購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存在質量缺陷、延誤抵達現場,給承包人造成窩工、停工、或導致關鍵路徑延誤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調整的約定執行。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造成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發包人負責修復或重新訂貨。如委托承包人修復,作為變更處理。
(3)發包人請承包人參加境外采購工作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1.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
(1)承包人應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條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數量,負責組織工程物資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供的技術文件),負責運抵現場,并對其需用量、質量檢查結果和性能負責。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類別、數量,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費修復,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造成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件等),雖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但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重新訂貨,并作為一項變更。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試驗的生產性材料,在專用條款中列出類別或(和)清單。
6.1.3承包人對供應商的選擇
承包人應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相關工程物資的供貨商或制造廠。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招標。
承包人不得在設計文件中或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制造廠,只有唯一廠家的除外。發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制造廠。
6.1.4工程物資所有權
承包人根據6.1.2款約定提供的工程物資,在運抵現場的交貨地點且發包人已支付了采購進度款,其所有權轉為發包人所有。在發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義務對工程物資進行保管、維護和保養,未經發包人批準不得運出現場。
6.2 檢驗
6.2.1工廠檢驗與報告
(1)承包人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負責6.1.2款約定的工程物資的強制性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并向發包人提供相關報告。報告提供日期、報告內容和提交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承包人邀請發包人參檢時,在進行相關加工制造階段的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參檢的內容、地點和時間。發包人在接到邀請后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或不參檢。
(3)發包人承擔其參檢人員在參檢期間的工資、補貼、差旅費和住宿費等,承包人負責辦理進入相關廠家的許可,并提供方便。
(4)發包人委托有資格、有經驗的第三方代表發包人自費參檢的,應在接到承包人邀請函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寫明受托單位及受托人員的名稱、姓名及授予的職權。
(5)發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參檢,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對其采購的工程物資的質量責任。
6.2.2覆蓋和包裝的后果
發包人已在6.2.1款約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并依據約定日期提前或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但加工制造的工程物資未經發包人現場檢驗已經被覆蓋、包裝或已運抵啟運地點時,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其運回原地、拆除覆蓋、包裝,重新進行檢查或檢驗或檢測或試驗及復原,承包人應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3未能按時參檢
發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約定時間參檢,承包人可自行組織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質檢結果視為是真實的。發包人有權在此后,以變更指令通知承包人重新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或增加試驗細節或改變試驗地點。工程物資經質檢合格的,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工程物資經質檢不合格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4現場清點與檢查
(1)發包人應在其根據6.1.1款約定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運抵現場前5日通知承包人。發包人(或包括為發包人提供工程物資的供應商)與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廠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等,并進行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物資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發包人應負責補齊或自費修復,工程物資在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當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復缺陷時,另行簽訂追加合同。因上述情況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應在其根據6.1.2款約定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運抵現場前5日通知發包人。承包人(或包括為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資的供應商、或分包人)與發包人(包括代表、或其監理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進行外觀檢查,并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場合格證、圖紙、文件資料等,并進行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后,雙方人員簽署開箱檢驗證明。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承包人應負責補齊或自費修復,工程物資在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2.5質量監督部門及消防、環保等部門的參檢
發包人、承包人隨時接受質量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環保部門、行業等專業檢查人員對制造、安裝及試驗過程的現場檢查,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因上述部門在參檢中提出的修改、更換等意見所增加的相關費用,應根據6.1.1款或6.1.2款約定的提供工程物資的責任方來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責任方為承包人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責任方為發包人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3 進口工程物資的采購、報關、清關和商檢
6.3.1工程物資的進口采購責任方,及采購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購責任方負責報關、清關和商檢,另一方有義務協助。
6.3.2因工程物資報關、清關和商檢的延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承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負責進口采購的,竣工日期給予相應延長,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4 運輸與超限物資運輸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超限工程物資(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由承包人負責,該超限物資的運輸費用及其運輸途中的特殊措施、拆遷、賠償等全部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運輸過程中的費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6.5 重新訂貨及后果
6.5.1依據6.1.1款及6.3.1款的約定,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存在缺陷時,經發包人組織修復仍不合格的,由發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承包人停工、窩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導致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5.2依據6.1.2款及6.3.1款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存在缺陷時,經承包人修復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訂貨并運抵現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6 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6.6.1工程物資保管
根據6.1.1款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6.1.2款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約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的類別和數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應按說明書的相關規定對工程物資進行保管、維護、保養,防止變形、變質、污染和對人身造成傷害。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保管維護方案應包括:工程物資分類和保管、保養、保安、領用制度,以及庫房、特殊保管庫房、堆場、道路、照明、消防、設施、器具等規劃。保管所需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已經列支或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由發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和設備,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6.6.2剩余工程物資的移交
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資(含承包人負責采購提供的工程物資并受到了采購進度款,及發包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資),在竣工試驗完成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無償移交給發包人,專用條款另有約定時除外。
第7條 施工
7.1 發包人的義務
7.1.1 基準坐標資料
承包人因放線需請發包人與相關單位聯系的事項,發包人有義務協助。
7.1.2 審查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根據7.2.2款約定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并在接到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后20日內提出建議和要求。發包人的建議和要求,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發包人未能在20日內提出任何建議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權按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7.1.3 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和7.2.3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臨時占地資料,與承包人約定進場條件,確定進場日期。發包人應提供施工場地、完成進場道路、用地許可、拆遷及補償等工作,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進場時間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因此發生的相關窩工費用。
7.1.4 提供臨時用水、用電等和節點鋪設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按7.2.4款的約定,在承包人進場前將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等接至約定的節點位置,并保證其需要。上述臨時使用的水、電等的類別、取費單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按實際計量結果收費。發包人無法提供的水、電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費用由承包人納入報價并承擔相關責任。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的類別和時間完成節點鋪設,使開工時間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未能按約定的品質、數量和時間提供水、電等,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5 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
發包人在開工日期前,辦妥須要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它所需的許可、證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過程中須由發包人辦理的批準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根據7.2.6款的約定,通知須由發包人辦理的各項批準手續,由發包人申請辦理。
因發包人未能按時辦妥上述批準手續,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相應順延。
7.1.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與施工場地相關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的坐標位置。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的約定,已經提供的可不再提供。承包人對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供的障礙資料,可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對于承包人的合理請求發包人應予以批準。因發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礙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給承包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8 承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
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約定發出的通知,與有關單位進行聯系、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及臨近的影響工程實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地下管線、線纜、設施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的保護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可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范圍第(3)項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對于承包人的合理請求發包人應予以批準。施工障礙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9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計劃確認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據7.8款約定提交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計劃后20日內對之進行確認。發包人有權檢查其實施情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合理建議自費整改。
7.1.10 其它義務
發包人應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由發包人履行的其它義務。
7.2 承包人的義務
7.2.1 放線。
承包人負責對工程、單項工程、施工部位放線,并對放線的準確性負責。
7.2.2 施工組織設計。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15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隨著施工進展向發包人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對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承包人應自費修改完善。
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的份數和時間,及需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名稱、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2.3 提交臨時占地資料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以下臨時占用資料:
(1)根據6.6.1款保管工程物資所需的庫房、堆場、道路用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用途說明,并須單列需要由發包人租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2)施工用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用途說明,并須單列要求發包人租地的坐標位置、面積、占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3)進入施工現場道路的入口坐標位置,并須指明要求發包人鋪設與城鄉公共道路相連接的道路走向、長度、路寬、等級、橋涵承重、轉彎半徑和時間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時提交上述資料,導致7.1.3款約定的進場日期延誤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7.2.4 臨時用水、用電等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日期30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按本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發包人能夠提供的臨時用水、用電等類別,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含工程物資保管)所需的臨時用水、用電等的品質、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時間和節點位置等資料。承包人自費負責計量儀器的購買、安裝和維護,并依據7.1.4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單價向發包人交費,雙方另有約定時除外。
因承包人未能按合約約定提交上述資料,造成發包人費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2.5 協助發包人辦理開工等批準手續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20日前,通知發包人向有關部門辦理須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它許可、證件、批件等。發包人需要時,承包人有義務提供協助。發包人委托承包人代辦并被承包人接受時,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2.6 施工過程中需通知辦理的批準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增加場外臨時用地,臨時要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或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應提前10日通知發包人辦理相關申請批準手續。并按發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證件等。
因承包人未能在10日前通知發包人或未能按時提供由發包人辦理申請所需的承包人的相關文件、資料和證件等,造成承包人窩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2.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在每項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開工20日前,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場地的具體范圍及其坐標位置,發包人須對上述范圍內提供相關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的坐標位置(不包括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中已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后提出的現場障礙資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的約定辦理。
發包人已提供上述相關資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護義務,造成的損失、損害和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7.2.8 新發現的施工障礙
承包人對在施工過程中新發現的場地周圍及臨近影響施工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以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發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約定辦理。
7.2.9 施工資源
承包人應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轉材料及其它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
7.2.10 設計文件的說明和解釋
承包人應在施工開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監理人說明設計文件的意圈,解釋設計文件,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7.2.11 工程的保護與維護
承包人應在開工之日起至發包人接收工程或單項工程之日止,負責工程或單項工程的照管、保護、維護和保安責任,保證工程或單項工程除不可抗力外,不受到任何損失、損害。
7.2.12 清理現場
承包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對現場進行清理、分類堆放,將殘余物、廢棄物、垃圾等運往發包人、或當地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消理現場的費用在專
用條款中寫明。承包人應將不再使用的機具、設備、設施和臨時工程等撤離現場,或運到發包人指定的場地。
7.2.13 其它義務
承包人應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應由承包人履行的其它相關義務。
7.3 施工技術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術方法符合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及質量標準。
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該方法后的5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發包人的任何此類確認和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4 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人力資源計劃應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人力資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工種和人力,導致實際施工進度明顯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計劃一覽表列出的工種和人數,在合理時間內調派人員進入現場,并自費趕上進度。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某些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4.2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機具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主要施工機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的機具,導致實際施工進度落后于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該一覽表列出的機具數量,在合理時間內調派機具進入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供相關機具,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5 質量與檢驗
7.5.1 質量與檢驗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所進行的安全、質量的監督和檢查。承包人應為此類監督、檢查提供方便。
(2)發包人委托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驗收結果視為發包人的驗收結果。
(3)承包人應遵守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有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操作規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質量標準交底,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
(4) 承包人應按照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和合同約定,負責編寫施工試驗和檢測方案,對工程物資(包括建筑構配件)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義務自費修復和(或)更換不合格的工程物資、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資經承包人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發包人應自費修復和(或)更換,因此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承包人的施工應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評定以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應自費修復、返工、更換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5.2 質檢部位與參檢方。質檢部位分為:發包人、監理人與承包人三方參檢的部位;監理人與承包人兩方參檢的部位;第三方和(或)承包人一方參檢的部位。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的部位、檢查標準及驗收的表格格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應將按上述約定,經其一方檢查合格的部位報發包人或監理人備案。發包人和工程總監有權隨時對備案的部位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
7.5.3 通知參檢方的參檢。承包人自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合格的,按7.5.2款專用條款約定的質檢部位和參檢方,通知相關參檢單位在24小時內參加檢查。參檢方未能按時參加的,承包人應將自檢合格的結果于其后的24小時內送交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簽字,24小時后未能簽字,視為質檢結果已被發包人認可。此后3日內,承包人可發出視為發包人和(或)覽理人已確認該質檢結果的通知。
7.5.4 質量檢查的權利。發包人及其授權的監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具有對任何施工區域進行質量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的權利。承包人應為此類質量檢查活動提供便利。經質檢發現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缺陷時,發包人有權下達修復、暫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換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民。
7.5.5 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按7.5.3款的約定,經質量檢查合格的工程部位,發包人有權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條件下,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結果不合格時,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結果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5.6 因發包人代表和(或)監理人的指令失誤,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施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6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7.6.1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分類、部位、質檢內容、質檢標準、質檢表格和參檢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6.2 驗收通知和驗收。承包人對自檢合格的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應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的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驗收。通知應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覆蓋、進行緊后作業,編制并提交隱蔽工程竣工資料以及發包人或監理人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在驗收合格24小時后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為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隱蔽或進行緊后作業。經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需在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正,重新通知發包人和(或)監理人驗收。
7.6.3 未能按時參加驗收。發包人和(或)監理人不能按時參加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驗收的,應在收到驗收通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驗收,又未能參加驗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其驗收記錄視為已被發包人、監理人認可。
因應發包人和(或)監理人要求所進行延期驗收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7.6.4 再檢驗。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在任何時間內,均有權要求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按要求拆除覆蓋、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隱蔽工程經重新檢驗不合格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經檢驗合格時,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的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 對施工質量結果的爭議
7.7.1 雙方對施工質量結果有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委托雙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根據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責任方為承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責任方為發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因爭議受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2 根據檢測機構的鑒定結果,合同雙方均有責任時,根據各方的責任大小,協商分擔發生的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商定對竣工日期的延長時間。雙方對分擔的費用、竣工日期延長不能達成一致時,按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序解決。
7.8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
7.8.1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
(1)遵守有關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的各項法律規定,是雙方的義務。
(2)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承包人應在現場開工前或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將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提交給發包人。該計劃的管理、實施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發包人應在收到該計劃后15日內提出建議,并于以確認。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的建議自費修正.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的提交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在承包人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計劃的過程中,發包人需要在該計劃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變更處理。
(4)承包人應確保其在現場的所有雇員及其分包人的雇員都經過了足夠的培訓并具有經驗,能夠勝任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5)承包人應遵守所有與實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設備相關的現場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并按規定各自辦理相關手續。
(6)承包人應為現場開工部分的工程建立職業健康保障條件、搭設安全設施并采取環保措施等,為發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提供條件。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施工許可的批準推遲,造成費用增加或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承包人應配備專職工程師或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監督、指導職工職業健康、安全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的行為負責。
(8)承包人應隨時接受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行業機構、發包人、監理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檢查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并為此提供方便。
7.8.2 現場職業健康管理
(1)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職業健康的法律和合同約定(包括對雇用、職業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規定),負責現場實施過程中其人員的職業健康和保護。
(2)承包人應遵守適用的勞動法規,保護其雇員的合法休假權等合法權益,并為其現場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防護器具、防暑降溫用品、必要的現場食宿條件和安全生產設施。
(3)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相關作業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危險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規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關規定提供防止人身傷害的保護用具。
(4)承包人應在有毒有害作業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和說明。發包人及其委托人員未經承包人允許、未配備相關保護器具,進入該作業區域所造成的傷害,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和費用。
(5)承包人應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防治檢查,對不合格的防護設施、器具、搭設等及時整改,消除危害職業健康的隱患。
(6)承包人應采取衛生防疫措施,配備醫務人員、急救設施,保持食堂的飲食衛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維護施工人員的健康。
7.8.3 現場安全管理
(1)發包人、監理人應對其在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個人安全用品,并對他們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發包人、監理人不得強令承包人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試驗和(或)竣工后試驗的有關安全規定。因發包人、監理人及其現場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給予順延。
因承包人原因,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試驗和(或)竣工后試驗的有關安全規定,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承擔。
(2)雙方人員應遵守有關禁止通行的須知,包括禁止進入工作場地以及臨近工作場地的特定區域。未能遵守此約定,造成傷害、損壞和損失的,由未能遵守此項約定的一方負責。
(3)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現場。對有條件的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應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部分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維護安全、防范危險和預防火災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供應商及其運輸單位)應對其現場內及進出現場途中的道路、橋梁、地下設施等,采取防范措施使其免遭損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因未按約定采取防范措施所造成的損壞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安全操作規程交底,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說明,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6)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區域和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作業時,應對施工現場及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的損害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開始前承包人須向發包人和(或)監理人提交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后實施。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的認可,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7)承包人實施爆破、放射性、帶電、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作業(含運輸、儲存、保管)時,應在施工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或)監理人,并提交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后實施。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的認可, 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8)安全防護檢查。承包人應在作業開始前,通知發包人代表和(或)監理人對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現場安全設施搭設、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對周圍環境安全可能帶來的隱患等進行檢查,并根據發包人和(或)監理人提出的整改建議自費整改。發包人和(或)監理人的檢查、建議,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8.4 現場的環境保護管理
(1)承包人負責在現場施工過程中保護現場周圍的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建筑、古樹、名木,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筑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進行保護。因承包人未能通知發包人,并在未能得到發包人進一步指示的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害、損失、賠償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2)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并負責控制和(或)處理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發生的傷害、賠償、罰款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3)承包人及時或定期將施工現場殘留、廢棄的垃圾運到發包人或當地有關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防止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及對作業的影響。因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當地行政部門的罰款、賠償等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8.5 事故處理
(1) 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的人員,在現場作業過程中發生死亡、傷害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并立即報告發包人和(或)救援單位,發包人有義務為此項搶救提供必要條件。承包人應維護好現場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應措施。
(2) 對重大傷亡、重大財產、環境損害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立即通知發包人代表和監理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3) 合同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依據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序解決。
(4)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設備保證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因承包人原因發生員工食物中毒及職業健康事件的,承包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8條 竣工試驗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試驗,遵守本條約定。
8.1 竣工試驗的義務
8.1.1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應在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的竣工試驗開始前,完成相應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的施工作業(不包括:為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必須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竣工試驗的缺陷修復和零星掃尾工程);并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按合同約定需完成對施工作業部位的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
(2)承包人應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根據7.6款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的質檢資料及其竣工資料。
(3)根據第10條竣工后試驗的約定,由承包人指導發包人進行竣工后試驗的,承包人須完成5.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人員培訓,并在竣工試驗前提交5.2.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手冊。
(4)承包人應在達到竣工試驗條件20日前,將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應在10日內對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意見,自費對竣工試驗方案進行修正。竣工試驗方案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負責實施。發包人的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⒐ぴ囼灧桨笐ㄒ韵聝热荩
1) 竣工試驗方案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2) 組織機構設置、責任分工;
3) 單項工程竣工試驗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
4) 單件、單體、聯動試驗的試驗程序、試驗條件;
5) 竣工試驗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類別、性能標準、試驗及驗收格式;
6) 水、電、動力等條件的品質和用量要求;
7) 安全程序、安全措施及防護設施;
8) 竣工試驗的進度計劃、措施方案、人力及機具計劃安排;
9) 其它。
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的份
承包協議書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承包范圍: 。
四、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計價。室外工程另外計算 。
合同總價款為 。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曝撠熛蛞曳教峁┦┕D一式_____份。
、恰〖皶r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包工不包材料時)。
(4)提供臨時宿舍給乙方,水,電及一切費用
(5)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 、乙方責任:
、艊栏癜词┕ひ幏兑蠹皣屹|量標準施工。
、票仨毎磮D紙施工。
、菓WC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材料供應:
1、主材:由 甲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甲方負責提供。
八、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九、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范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結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進度實際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檢能達到驗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余款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十天內支付總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內),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發票及一切費用。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待工程款付清以后自行終止。
十二、補充條款:
1圖紙變更應該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變更通知單,如果乙方按原圖紙施工后,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沒有達到技術要求,要無償反工,如因材料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
2、附加工程(臨時工程)甲方應以每工日__元工資即時支付給乙方,不能與承包工程款項一起支付。
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承包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仙巖街道農房改造安置工程(B1-4地塊——竹溪村)(以下簡稱本工程)
二、工程地點:溫州市甌海仙巖鎮竹溪村
三、承包范圍:建設單位委托甲方施工及提供的本工程消電消水系統安裝施工圖所示的消電、消水系統安裝工程。
四、承包方式和范圍:
1、乙方承包方式為包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協議范圍內的、消防、消電系統安裝原則上均按甲方要求,業主與甲方另有協議的約定乙方應予以配合,同樣執行。包括消電工程的組織驗收。乙方保證本工程消電安裝工程質量在“合格”以上。
2、施工機具:施工所需操作工具(鉆頭、切片、鋸條等),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只提供扎絲、鐵定、焊條、膠帶。
3、本工程按實際總平方面積計算,每平方9元計算,保證每人每個月付工人工資3000元,按工程量進度付乙方70%,留下作為保
證金,安裝合格后付10%,預驗收后付15%,留下5%半年內付清。
4、如甲方或建設單位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乙方應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副本),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為乙方結算,由甲方扣除管理費,再工資結給乙方。
五、本工程甲、乙雙方單獨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六、工程質量:
1、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2、標準和安全文明施工內容按甲方與業務總包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為目標,并且乙方同時應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管理,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方法,根據甲方的總體要求,及時有效的組織施工。
3、現場要配合專職的施工人員,負責現場施工,現場施工必須與上建班組配合。
4、甲方進場的材料保管由乙方共同負責,如果因乙方施工不當,引起停工或返工,一切損失有乙方自負,甲方并對乙方進行處罰。
5、施工進度:乙方的工程進度必須與土建的施工進度同步,如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工期延誤,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現場管理
1、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好相關工種間的組織協調工作,共同配合,相互協作,保證能與相關工種同步施工,不得影響其它工種的施工進程,否則造成后果(包括人工、原材料等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4、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八、安全生產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在施工過程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工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九、工程總體工期以甲方所簽總包協議為準,施工過程中以項目部安排的進度計劃執行,乙方如有拖延,責任由乙方負責。因甲方的原因引起的停工,由甲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
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如乙方中途停工或退場,甲方有權將乙方保證金全部沒收,并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70%結算,余者全部沒收。因甲方的原因引起的停工,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100%。
十一、目前為止,甲方已完成工程量金額在本合同內扣除元。
十二、其他:甲方為乙方提供現場辦公室一間,職工宿舍、水電等一切施工人員生活設施。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協議書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食堂達成以下最新食堂承包協議:
第一條、承包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的員工食堂
第二條、承包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第三條、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全套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和燃料及廚工住宿。
2、乙方負責廚房設施的'維護,若財產發生人為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3、乙方自行采購、加工,自負盈虧。
4、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并負責廚房員工工資福利。
5、承包期內必須添置或更換廚房設備,由乙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照承包協議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協議,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 甲方應對乙方的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情況進行監督,并且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不良之處。
3、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對結員工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磁的環境和衛生標準,嚴禁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2、 未經允許,乙方廚房員工不得私自攜帶甲方物品離開,違者將按甲方規章處罰。
3、 乙方必須保持形象、做好餐廳內外環境整潔衛生,餐具必須消毒,甲方可隨進檢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4、 廚房及餐廳的殘渣和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亂倒。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協議書11
甲方:呼蘭區第三中學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把學校食堂承包給乙方。
雙方共同遵守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費用 年人民幣 元整。該款必須在 年 8月1日前教齊。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綜合實驗樓地下室一層,學生就餐座、凳(原有)套,現有供電、供水、供熱設施、排污設施及消防用滅火器,能源費用乙方自理。如需要甲方可提供樓后平房100平方米。承包期結束后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交回。
2、在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監督、檢查,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不負責乙方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及當地衛生部門的要求,證件齊全,各種規章制度規范、上墻。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人員以外傷害及飲食安全事件,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承包期內不得將食堂轉包他人,食堂只可作為學生食堂使用,不允許兼營其它項目(食雜店、游戲廳、網吧、宿舍等)不允許向學生出售煙、酒類等刺激性物品。
5、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固定設施(如樓房、供水、供熱、供電等設備)如正常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人為因素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至原樣,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對上述設施進行改造。
如甲方同意改造的部分,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亦不付此費用。
四、附責
1、在合同期內由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由違約方全部負責。
2、如果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偶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負。由于甲方停電、停水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四份。
甲方:呼蘭區第三中學
法人代表簽字:
承包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東至_,西至_,南至_,北至_。其中,一等地_畝,二等地_畝,三等地_畝,四等地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年,從19_年_月_日起,至19_年_月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惨曳奖仨毻瓿缮霞壪逻_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斤_,_斤_,_斤_。交售時間是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元,納稅時間是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元,公益金_元,管理費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月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匆曳浇浖追酵,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狄曳饺缬錾(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兑曳接胸熑伪Wo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奔追接袡啾O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矅野从媱澐峙溆糜谵r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臣追綉ㄆ诠技w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臣追饺绮患皶r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協議書13
甲方:xx鋼鐵辦公室
乙方:食堂承包商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立約人: 公司辦公室 (以下簡稱甲方)
立約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規定,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供應甲方員工伙食事宜,乙方負責甲方所需原物料。
第一條: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計12個月)。合約期滿未定新約時,視為不再續約。(新續約在本協議結束的前兩周內簽訂)
第二條:乙方于協議簽訂當日繳納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食堂承包保證金。員工因食物不潔等原因所引起之腹瀉、中毒等原因,由乙方責任至使甲方員工受到傷害時可先行由該保證金支付(先行支付的保證金于支付日一個星期內補全),該保證金由甲方財務處負責保管;協議期滿乙方如無債務或履行協議之事宜時,甲方于乙方退廠起算(7日內)無息返還。
第三條: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欠貨物或借貨金錢,凡乙方金錢上一切行為,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就繳各項稅款,應自行繳納,如有逃稅、漏稅之事宜,應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工作人員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于開始進入食堂前,須在正規衛生部門取得飲食行業從業資格證書,如沒有該證書,乙方不得雇用。乙方所雇用之員工每年須體檢一次,并將結果交甲方管理處負責人查驗。凡乙方新雇用人員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新進人員應繳納上述合格之健康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甲方管理處留存。
2、乙方須負責各工作人員之品德、行為與安全管理。乙方應造具員工名冊,詳實登記姓名、年齡、住址、身份證號,并須排列員工職務分配表,送交甲方辦公室。
3、乙方工作人員休息時,不得在廚房內躺臥。廚房、餐廳、庫房內不得擺放個人物品。
4、乙方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居住在餐廳或者廚房內,亦不得在食堂內晾曬衣服、鞋襪等。
5、乙方工作人員嚴禁與甲方員工發生爭吵或斗毆事件,若有爭執,應立即報請甲方管理處處理。
6、乙方工作人員,如有服務態度不佳者,經甲方提出事證,乙方應即督導發送或予以撤換。
第五條:房屋設備
1、甲方提供的電風扇:11臺、餐 桌:4張、高低床:1張、木 床:9張、暖氣片:8組、桌 子:6張,無償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須善盡保管與維護之責。設備緊急故障由甲方協助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人為操作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2、乙方應做好防火、防滑、防盜措施。若由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員工事故損失,乙方應負全責。
3、乙方如需對食堂內的設施進行變更或移動時,先提出書面申請計劃,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則不得變更和移動食堂內所有的設施,以維安全。
4、乙方增添之設備或裝璜,應于終止合約后五日內在甲方監督下自行搬離。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離,甲方不負保管之責及可全權處理。而因此所發生的拆運等費用則由乙方支付。
5、乙方提供就餐用的'餐具(如餐盤.碗筷等),自行負責管理。
第六條:清潔衛生安全
1、乙方負責食堂餐廳整體建筑的清潔衛生,包括餐廳的餐桌、餐椅、地面、門窗、天花板、廚房間的所有設施等,保證無污漬雜物。
2、乙方每日應對甲方員工就餐后的餐盤、碗筷等進行:清潔殘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證餐具的清潔和衛生。
3、乙方方必須辦理意外財產險及火險,保障甲方全體員工的安全。在甲方員工遭受因食物不潔等原因所引起之腹瀉、中毒或因地面濕滑、火災、爆炸等原因引起的傷害及所需醫藥費,全權由乙方負責。
4、食堂必須做好留樣工作,設立專門的留樣柜,每餐留樣并貼上日期標示,且至少保留三天。
第七條:飲食標準
(1)炒面大碗(干面五兩):4元 小 碗 (干面四兩):3元
。2)湯面大碗(干面四兩):4元 小 碗 (干面三兩):3元
。3)饅頭 干面三兩:一個5角 包 子 干面一兩:一元2個 餅子 干面三兩:一元2個
。4)蛋湯:5角 米湯:免費
。5) 現炒蔬菜:5-7元 現炒肉菜:8-12元
。6) 物價普遍并持續上漲期間允許餐廳根據成本酌情浮動,漲價須經公司批準后公示。
。7)公司未定價的商品與飲食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辦公室實行監督。
第八條:營業約定
1、協議有效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業。乙方如擅自停業,甲方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沒收保證金并解約。
2、乙方不得擅自將經營權轉讓,或委托他人經營;甲方因而遭受損失時,乙方應負責相應賠償。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及方式,擅自變更食堂的經營范圍和業務,如有違反,甲方即終止與乙方之合作協議。
4、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須依照本協議之規定為員工提供飲食,不得以任何名義及方式降低伙食質量。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之合作協議。
5、乙方須在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單,甲方有權對下一周的菜單進行審核作修改,并在周四前審核完畢,并回傳至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應嚴格按照菜單操作,特殊原因必須變更菜色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類的品質檢驗報告,并由甲方進行抽檢。
7、甲方(辦公室)有權對乙方原材質量、營養搭配、服務質量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視情形由辦公室出具書面整改通知。
第十條:水、電
經營期間,水、電、煤費用由乙方自理,并及時交清。
第十一條: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必須具體改善伙食狀況,經過兩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時,甲方可以不經一個月的預告而隨時終止本協議,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如欲解約停辦,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并經甲方同意。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約停辦,甲方可沒收其保證金,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甲方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可與乙方終止該協議,且乙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四條: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七、九、十二條各款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視情節輕重要求賠償。
第十五條: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者,甲乙雙方協商增訂補充條款,同效力于本協議。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如有異議,協商不成,本協議即終止作廢,乙方應立即退還場地,費用乙方自理。
第十七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檔。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廢水處理間、凈環冷水池工程,互惠互利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模板單項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包清工、不包料。
二、工程工期:以甲方制定的工期為準
三、承包價格:按模板與砼接觸面積計算廢水處理間、凈環冷水池房每平方米40元。
四、承包內容:所有模板制作、加工、安裝、支撐固定、拆模,模板拆除后按規格堆放、架管分類堆放整齊,按甲方指定地點堆放,50m以內由乙方負責倒運,垂直運輸由甲方派吊車運輸,路費、生活費自理,甲方負責提供住宿,所有住宿的床自行愛護,損壞照價賠償。
五、質量要求:
模板工程必須有質檢部門驗收合格,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六、付款方式:凈環冷水池按每月付80%,廢水處理間基礎竣工驗收后付80%,單項工程竣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七、注意事項:
1、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進入現場的材料及施工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進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按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澆砼過程中模板不出現跑模、脹模等現象(如出現跑模、脹模等由乙方負責修改整平)。如出現質量問題,必須報甲方查驗,不得自行處理。
2、模板支撐固定完畢后必須報甲方,監理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清理現場所有材料,堆放整齊,工完料清,澆砼過程中派專業人員進行模板看護和加固。拆模時間必須提前通知甲方,拆模時不得損壞砼構件外表面,否則由乙方負責,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工地制度及施工規范要求,甲方通知后不進行整改,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
4、合同期內,由于乙方施工人員不足,甲方有權提供施工人員,費用從乙方工程款扣除兩倍,中途退場未經雙方商妥并正式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不得單方撤離施工隊伍,否則,因此而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停頓、延誤工期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單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凍結乙方的承包工程款,并且安排其它施工隊費用從乙方工程款扣除。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業務。如造成質量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出現罰款,以公司出示單據為憑,扣除乙方。
八、安全事項:乙方進入現場人員應當注意安全防范意識,正確操作施工機械,服從安全部門的領導;乙方不按(國家現行安全規范規定)操作,因乙方責任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工程壹仟元以下自行承擔,壹仟元以上經雙方協商后解決。
九、如甲方不能夠按時提供材料,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擅自切據木板、木方,如需要應向甲方回報,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按市場價格賠償。
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款結清后自動解除。
合同簽定人: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順利實現______年美術館建成開館的目標,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就本工程項目采用項目管理模式問題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通過邀請議標并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同意,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中國____________公司為浙江美術館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浙江省____________廳(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浙江美術館
項目地點:位于玉皇山北麓、南山路的東段、萬松嶺隧道的西北部。
項目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綠化率:____________%
二、項目管理范圍及要求
工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工程范圍
本項目工程范圍: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
程(以最后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工作內容
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準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并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負責施工、采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即:______個日歷天,______年______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范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采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著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范圍內。
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采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并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
見。
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為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系,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通過乙方發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并對合同進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并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后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文件、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并移交審計后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核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范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簽訂生效前,本項目中已發生的費用不計入上述成本。
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質量進度考核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核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貳億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成本
(1)成本本著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為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后實施。
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獎罰
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通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貳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貳仟元的罰金。
質量考核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錢江杯,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貳拾萬元。如獲得魯班獎,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伍拾萬元。
價款支付
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著有利于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采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并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根
據《省級基本建設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試點辦法》的規定,乙方將根據分包合同及項目實際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甲方確認后,報省財政廳直接撥款至分包單位。各分包單位開具以乙方為臺頭的發票,乙方匯總所有發票并復印加蓋財務章后供省財政廳和甲方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天內,乙方開具上述相應發票至甲方。
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定金,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3)大樓結頂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核實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萬元整)。
(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并報財政廳批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并報財政廳批準后七日內支付。
五、工作周期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周期如下:
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后______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日完成用地范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后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并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
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______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浙江省____________廳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杭州市________路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杭州市________路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