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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期合同

        時間:2024-08-15 01:20:0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關定期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定期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定期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定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行 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研究所人事處備案一份。無部門公章和___研究所人事處公章無效。

          甲方: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處公章 (部門公章)

        定期合同 篇2

          訂立不定期合同法的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不定期勞動合同法的爭議

          在制定本法時,這一項規定引起了較大的爭議。有一些意見認為,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可能累計時間卻很短。這一項規定僅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為判斷標準,容易導致用人單位對一些低技能、崗位專業性不強的勞動者采取到期不續簽的做法,從而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加重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這一項之所以這樣設計,就是為了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再次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只要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企業為了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又能同時保持用工的穩定性,防止因頻繁更換勞動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會延長每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從而解決了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有的意見認為,這一項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因為勞動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訂立次數都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什么樣的勞動者的決定權仍掌握在企業手中。只不過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用人單位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這種勞動合同也不是“終身制”的,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或是雙方協商約定的條件出現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法解除變更

          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比,并沒什么特殊不一樣,只是沒有約定確定的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長期合同還是短期合同,要取決于每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并不能一概而論,遇到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同樣可以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負違約責任。

        定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xx年11月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定期合同 篇4

          一.《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三.《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20xx-08-17 沃華律師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據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為標準,可以將租賃合同劃分為定期租賃合同和不定期租賃合同。所謂定期租賃合同是指合同約定有明確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產生有三種情形: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

          二、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三、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區分意義

          這種區分的意義在于,在不定期租賃中,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合同。 相關法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限制

          某甲租用某乙的兩間店面作為酒樓,雙方未約定租賃期限。20xx年6月16日,乙書面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離所租房屋另用。同月18日,乙與丙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將甲租用的房屋出賣給丙。甲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乙與丙簽訂買賣合同時,甲與乙仍然存在租賃關系。遂起訴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兩間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本案的焦點在于,乙和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甲乙之間是否就出賣的房屋仍然存在租賃關系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我國《合同法》94條和96條的規定,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即解除。乙于20xx年6月16日將書面通知送達甲,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故雙方的租賃關系在6月16日即已經解除。乙與丙在18日簽訂買賣合同時,已經與甲沒有租賃關系,甲不能夠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種意見認為,根據《合同法》第232條的規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乙通知甲解除合同的期限不合理,且其在通知中明確要求甲6月19日前搬出,雙方的合同應當到6月19日解除。因此甲享有優先權。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對于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和效力,我國《合同法》第94條和96條分別作出了規定。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睂τ诤螢椤胺梢幎ǖ钠渌樾巍薄逗贤ā返232條所規定的情形應當屬于此列。該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苯Y合上述的幾條規定可以確定,在不定期租賃合同關系中,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的,并非其通知到達承租人后合同即解除,至少有兩個方面的限制:

          1、必須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應當根據通知所載具體內容確定租賃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

          對于第1個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232條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只是沒有具體到什么期限為合理的期限而已,這當中就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問題。就上述的案件來說,乙要求開酒樓的甲3日內搬出所租賃的房屋,似乎不是一個合同的期限。同時,乙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出所承租的房屋,應當視為乙同意甲租賃使用該房屋至6月19日。雖然乙的通知具有明確的要求與甲終止租賃關系的意思表示,但不能就此依據合同法第96條的規定,認為乙將具有終止與甲租賃關系意思表示的通知送達甲后,雙方的租賃關系即行終止,而應當根據乙通知的內容確定租賃關系最終的終止時間。我們不能干涉和否認出租人要求終止租賃關系具體時間的意思表示。

          因而可以得出上面的第2點限制,即應當根據通知所載明的內容確定雙方租賃關系終止的具體時間。同樣,在其他符合條件的單方解除合同中,也應當以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內容確定合同的解除時間。比如,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完全可以向其發出通知,再次要求未履行的一方當事人在一個月內履行義務,否則合同解除。到期后遲延履行方仍未履行,我們確定合同解除的時間是權利人發出通知之日還是發出通知之日后的一個月筆者認為應當是發出通知之日后的一個月。由此,我們是否可以對《合同法》第96條進行調整,即“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發生法律效力。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筆者認為完全可以,否則就否定了當事人解除合同等具體事項意思自治的合同權利。

          房屋出租人有權提前收回房屋嗎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賃中,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權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規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

          訂租賃合同時,應明確注意的內容:

         。1)租賃期限、租金支付及計算方式;

          (2)租賃期限內房屋的維修及費用由誰承擔;

         。3)物業管理費用的承擔;

          (4)物業使用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問題;

          (5)是否可以轉租;

         。6)租賃登記的辦理;

         。7)業主有關物業管理權方面的授權;

         。8)根據物業使用人承租物業的用途不同而應注意的事項

          租賃合同之解除權

          歸納:租賃合同之解除權

          (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合同法219條)

          (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司法解釋第7條)

          (3)責任轉租(合同法224條,司法解釋第14條)

          (4)未付或延付租金(合同法227條)

          (5)不定期租賃之隨時解除權(合同法232條)

          (1)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賃房屋(合同法216條)

          (2)租賃房屋因意外全部或者部分毀損(合同法231條)

          (3)不定期租賃之隨時解除權

          (4)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時的隨時解除權(合同法233條)

          (5)因法律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司法解釋第8條)

          (6)一房數租時,未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享有解除權(司法解釋第6

          出租人是否可以通過轉租獲利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給他人。 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

        定期合同 篇5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年期勞動合

          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

          雙方平等協商,同意在原勞動合同的基礎上續延勞動合同。

          續延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1、固定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終

          止條件出現時止。

          續延的勞動合同其他約定事項:

          本續延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續延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性別:

          電話:________年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職務: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加強勞動領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建立正常合法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如下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6個小時,

          平均每周不超過35個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月工資 元,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工資標準。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同意乙方根據戶口性質選擇醫療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并為乙方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發給防護品。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為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給乙方按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但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費。

          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6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ㄒ唬┮曳酵庠赺________工作。

         。ǘ┮曳秸J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ㄈ┮曳酵饧追礁鶕a(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ǘ┮曳揭婪ㄏ碛蟹ǘü澕偃占盎椤、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ㄒ唬┮曳皆诩追焦ぷ髌陂g,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ㄈ┮曳皆谑┕らg歇期,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甲方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本標準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ㄒ唬┘追浇⒔∪a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ǘ┘追綖橐曳教峁┓蠂壹爱數匾幎ǖ膭趧訔l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ㄈ┘追綄σ曳竭M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ㄒ唬┯喠⒑贤罁姆、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ㄈ┯嘘P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約定條款內容

          雙方根據需要情況可另以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專項協議形式約定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7

          不定期勞動合同的優缺點是什么

          關于不定期勞動合同的優缺點,可以用它與定期勞動合同之間來比較。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有效期限,勞動關系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年齡范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持續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約定條件的情況下,勞動關系才可終止。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如下:

          事實上不定期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首先,不定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了合同期限的確定標準,即約定的合同終期為不確定的終止時間,它并不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其次,合同效力不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種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在合同效力終止的附款成就之前,該合同持續有效;附款成就之時,合同效力才消滅。由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效力終止的附款不明確也不肯定,其實質是雙方放任合同持續有效的意思表示,因此,除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終止情形之外,其效力原則上不得終止。

          另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不同于人們經常誤解的長期合同或終身性合同。終身性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以一方的生存結束為合同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它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在于:首先,在勞動關系中不存在終身性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能是勞動者的生存期,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是至勞動者退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并且在此期限內,如存在雙方可解除、終止的法定情形,勞動合同的效力可提前終止,而終身性勞動合同的`期限可至一方生存期結束。其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也可能不發生的不確定的事實,因此,它是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而終身性勞動合同以一方的生存期為合同的存續期限,為附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于不定期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履行,但必須給予對方合理的通知期。我國法律并沒有對不定期勞動合同作出明文規定,但是不定期勞動合同卻大量的出現在工作生活中,可見其重要性。

        定期合同 篇8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4.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6.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7.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8.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元。

        定期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炞只蛏w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使用說明

          一 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 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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