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律師事務合同匯編九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事務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律師事務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在甲方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甲方 階段的代理人,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代理其與 糾紛一案 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該案 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的授權權限以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四條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為: 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本案所產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公證費和辦案費用等;
2、成都市以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撤銷委托事項,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授權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托事務轉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師怠于履行代理職責,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師。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相互知悉的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任何一方均無權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代理事項履行完畢為止。
第十條
甲 方:
代表人:
年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乙方到甲方實習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實習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實習。實習內容為 。如果乙方不適合甲方安排的實習崗位,甲方有權進行調整。
第二條 實習期限
實習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實習地點
乙方的實習地點為甲方的辦公場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場所。
第四條 實習待遇
乙方實習期間享受以下第 項約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實習補貼 元,于每月 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不予支付實習補貼。
3、其他待遇: 。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實習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實習崗位,指派實習指導人員對乙方進行實習指導。
2、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相關的實習設備。
3、實習期滿時,甲方對乙方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鑒定。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指導人員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2、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產崗位及崗位職責要求進行實習。
3、嚴格保守甲方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商業機密。
4、 不得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料、技術等條件從事與甲方安排任務無關的活動;
5、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歸還實習期間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電腦、圖書、報刊雜志、項目資料。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信息真實、可靠,如有欺詐,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其簽署本協議不違反其所在學校的有關規定,甲方保證根據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盡量為乙方提供合適的實習機會。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并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本協議相關文件的送達地址: 。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無義務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產生的醫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2、 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甲方實習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該保險賠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據法律法規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1、實習協議經雙方簽署后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共識后,可進行修訂和補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3
姓名:____
部門:____
職務:____
勞動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1甲方同意聘用___為擔任甲方___崗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擔任甲方___崗位。
1。2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項確定。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 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乙方在甲方所從事的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乙方的工作內容根據事務所發出的崗位職責通知書確定,崗位職責通知書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下列工作地點的安排: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的地點;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客戶方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情況調整乙方工作的地點。乙方到達該工作地點實際上班滿三個工作日,視為乙方已經接受甲方的工作地點的安排。
2。3工作崗位
。1)甲方可以依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結合乙方實際情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的,乙方到崗三個工作日內,未向公司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同意;
。3)乙方崗位變化后,甲方可以根據相關制度相應調整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但是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拒絕接受上述調整的,視為嚴重違反雙方約定的本合同內容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3。1聘用期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原則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
3。2甲方可以報經勞動部門批準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工作、休息、休假時間均應在確保乙方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科學安排。
3。3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享受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休息。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計算標準
4。1乙方在擔任___崗位期間,工資待遇依照甲方的績效考核規定執行。
如乙方的工作符合績效考核要求的,每月的工資為: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稅前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后第一年工資為每月工資___元。
4。2乙方在工作滿一年后的待遇按照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由甲方按照考核制度對乙方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確定,或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3具體工資結構根據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執行,所有工資均為稅前工資。當月工資原則上在次月___日前發放,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5。1乙方在聘用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國家規定必須辦理的各項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規定辦理。保險金其中屬于個人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個人承擔,并由甲方在給乙方發放工資時一并代扣代繳。
5。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有關文件辦理。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乙方必須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遵守甲方的章程、合作人協議以及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
6。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以及所屬部門的工作要求和規范以及規定的操作流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6。3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水平和專業業務能力,并接受甲方或所屬部門的考核;
6。4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6。5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6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形式在其它企業或者機構兼職;
6。7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保密條款
7。1未經甲方授權許可或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所掌握或知悉的任何甲方、甲方客戶
或任意第三方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為個人目的及任何非甲方利益之目的而使用或散布。
7。2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力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甲方上述保密信息的擴散或泄露。
7。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履行其自身工作職責而有必要向任意第三方人員所作的披露以及法律有規定有要求時,乙方可以披露甲方有關的保密信息,但應在該等事實發生之后立即將披露的理由、對象、內容等書面通知甲方。
7。4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或乙方從事或參與甲方的某項專門項目工作結束時,乙方應立即將與上述保密信息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帳目、文件、記錄、報告、圖紙、報表、軟盤、磁帶、磁碟、影音、圖像、案卷、紙質文稿或電子文檔資料等)完整地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
7。5乙方離職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與上述保密信息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復制件)帶離或隱匿。
7。6脫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7。7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期限: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后一年。
7。8乙方違反本保密條款,其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8。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8。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考核不合格的;
。2)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隱瞞等不誠信行為的;
8。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6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雙方其他約定(或需說明)的事項
9。1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詳細閱讀并理解了甲方的規章制度。
9。2乙方到甲方工作,須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學歷證明;
。3)本人離職證明或無工作證明;
(4)本人填寫的個人信息匯總表。
以上證件(1、2、3)乙方應當出示原件供甲方審核,并將復印件提交甲方備案存檔。乙方應當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否則,甲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10。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0。2乙方違反甲方工作制度或規章制度,給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11。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杭州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或者依法解決。
1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11。4如甲方的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1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6《專項培訓服務期協議》(如有)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通信地址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員崗位,從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司法機關等;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崗位協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一)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一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記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崗位協議書
(二)培訓協議書
(三)保密協議書
(四)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為本合同附件
1、甲方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連市司法局(或 區司法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應聘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職律師;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職律師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協定: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
(一)了解對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遭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受聘期間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紀律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律師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議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內容;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有權拒絕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規范的不當請求。
七、甲方聘用期間的義務。
(一)支付規定的報酬及兌現相關福利待遇;
(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工作條件;
(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對乙方違法違紀和不當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八、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一、本合同的續簽及終止。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離所,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就是否同意乙方離所作出答復,如果同意乙方離所,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同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律師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二、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6
律師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及本律師事務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牽頭負責聘用方所涉上市、增發、重組并購等證券類律師業務以及專業律師的培養。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承擔合同期內的律師注冊費及存檔費: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由聘用方規定,受聘方承諾服從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證項目工作質量。
第五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
工資的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取工資;
月固定工資數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項目提成比例為:扣除稅收費用后項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條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下限為受聘方辦理相關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受聘方承擔。受聘方并自行承擔日常交通、通信、停車等費用支出。
第七條 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紀律等相關管理規定并遵守律師業執業規則。
第八條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應規定與業務安排辦理;
受聘方違反法律、主管機關規章制度及聘用方有關管理規定,經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給聘用方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調離律師事務所時受聘方應當賠償聘用方曾為其單獨支付的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工資、廣告性費用及當年度注冊費用。
受聘方離開律師事務所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攜走或銷毀聘用方任何資料、文件、財產等,并繼續承擔為聘用方保密的`義務。
受聘方離職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個月期滿方能辦理離職手續。在此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聯系所內客戶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離職不應影響所做項目的持續、質量和妥善完結。
第十條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義加入聘用方,與聘用方所涉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條款約定。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日 期: 年月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7
以下稱“甲”方)
被委托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
理范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傎M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定本合同
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
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簽于: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律師事務合同 篇8
聘用方: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第一條 合同依據。
(說明:根據《廣東省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本律師事務《______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工作。
(說明:內容限定為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助理工作證、實習律師證。
(說明:如因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致使受聘方所欲從事的工作無法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請行政輔助人員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無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行政輔助人員工作證的情況下繼續為聘用方工作,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償因此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
(說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梢圆患s定試用期。但如約定試用期,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
(說明:具體內容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六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支付與計算方式為:
(說明:須具體寫出支付與計算方式。如按月、年領取固定工資;按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計算方式領取報酬;固定工資加提成;固定工資加獎金;等等)。
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固定工資的數額為:月薪;年薪
其它可報銷的費用:
(說明:如年餐、電話費等。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為受聘人員設立下列保險或社會統籌保險基金;
(說明: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為必設外,其它保險種由律師事務所自定。其中兼職律師和特邀律師可以不設立保險條款。)
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說明:考慮到申請辦理各類證件的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特別規定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第八條 受聘人員調離律師事務所時保險的處理辦法。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九條 受聘人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條 受聘人在合同規定的報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條款
(說明:《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可增設其它內容。)
第十二條 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賠償方式:
(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但應符合《律師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
聘用方:___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______(簽字)
日期:年月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第三條、工作時間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提成工資制:按市司法局規定執行;
2、乙方自行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四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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