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簽訂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簽訂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簽訂合同 篇1
裝修合同的構成包含以下六個方面:工程主體、工程項目、工程日期、付款方式、工程責任、雙方簽章。
1、工程主體包括 :
a:施工地點名稱。這是合同的執行主體。b:甲乙雙方名稱。這是合同的執行對象。
2、工程項目。包括序號、項目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計價、合計、備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藝做法等,這部分多按附件形式寫進工程預算報價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為多少天、延期的違約金等。
4:付款方式。對款項支付手法的規定。
5:工程責任。對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質量和安全責任作出規定。
6:雙方簽章。包括雙方代表人簽名和日期;作為公司一方,還應有公司章。
簽訂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1、工期約定:一般三居室120平米的房間,簡單裝修的話,工期在45天左右,裝飾公司為了保險,一般會把工期約定到50-60天,如果您著急入住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設計商榷此條款。
2、付款方式:目前我市家裝合同,約定首付60%,木工驗收合格后交納35%,完工后交納5%,簽合同時預收部分水電款,水電工程結束后據實結清剩余水電款。所以一定要認真選擇裝飾公司,如果選擇了不合適的裝飾公司,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經向裝飾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飾公司了。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約定的中期付款時間,只是簡單的標明“工程過半,木工收口”。但是一個工地往往是多項目交叉作業,正規的工期過半應該是:木器制作結束;廚衛墻、地磚、吊頂結束;墻面找平結束;電改造結束。
3、增減項目: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比如多做個柜子,多改幾米水電路等等。這些都要在完工的時候交納費用的`。那么這些項目的單價究竟應該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經開工后,那這可能就是設計說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復印一份裝飾公司的最初給您看的完整報價單,以免在簽訂合同或是增減項目時,裝飾公司偷梁換柱,改換價格。
提醒:最后結算費用的時候,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
4、保修條款:裝修的整個過程現在主要還是以手工現場制作為主,沒有實現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細碎質量問題。保修時間內,裝飾公司應該實施的責任就尤為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飾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保修,或是還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水電費用:裝修過程中,現場施工都會用到水,電,煤氣等。一般到工程結束,水電費加起來是筆不小的數字,這筆費用應該誰來支付,在合同中也應該標明。 如果是水電外包的當然這項就不在其內了,要單獨簽訂水電改造的合同。
6、注意設計圖紙 .很多家裝糾紛都反映在對工程項目的理解上。比如對一些項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沒有較為詳細的圖紙,導致設計師和消費者會有理解上的差距,有時因為圖紙不明確,具體尺寸也會存在差距。簽合同時,應盡量把圖紙準備齊全,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7、注意工程預算。一般正規裝飾公司交給消費者的工程預算一般比較完整。但結算金額與自己的預期往往有差距。其實,除了在施工過程當中的工程變更所發生的費用變化以外,主因在水電改造上。原來,在裝飾公司和家裝業主簽家裝合同時,由于現場一些情況在這個時候不是很清楚,所以報價里一般標注的是水電改造的項目單價,工程總費用里不包含水電改造的費用。而工程結算時,做的是所有工程項目的結算,出現差距就是必然的了。
8、注意避免做不到的條款。許多家裝投訴都是由不切實際的合同條款帶來的。比如曾有家裝業主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中要求“裝修完工以后,請專業監測機構對室內環境進行監測,要求絕對環!。但什么是“絕對環!?首先在概念上不清楚,更何況凡是裝修過的住宅都會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環境污染。因此,簽合同時不要考慮那些目前市場現實之下達不到的要求。
9、按圖施工:嚴格按照您簽字認可的圖紙施工。
10、監理和質檢到場時間和次數:一般的裝飾公司都將工程安排給各個施工班組來完成,質檢人員和監理是裝飾公司對他們最重要的監督手段,他們到場巡視的時間間隔,對工程的質量尤為重要。監理和質檢,每隔2天應該到場一次。設計師也應該3-5天到場一次,看看現場施工結果和自己的設計是否相符合。
簽訂合同 篇2
1. 支付雙倍工資!秳趧雍贤ā返诎耸䲢l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 無法約定勞動者的試用期。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
3. 難以穩定員工和技術人員。如果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說走就走,無需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法律不追究其責任。技術人員也同樣。如果用人單位與技術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可以說走就走,無許承擔培訓費用。
4. 難以保護商業秘密。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秘密,不簽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很難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
5. 難以進行競業限制。企業要對勞動者進行競業限制,主要針對高技能人才,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作出競業限制,采用其他辦法很難收效。
6. 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谑臈l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被迫與勞動者簽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利益將造成較大影響。
7. 在動爭議處理中企業十分被動。不簽勞動合同,責任主要在是企業。一旦產生勞資爭議,企業拿不出重要依據——勞動合同,違法在先,按照法律規定,必須承擔諸多不利后果。
通過上面的介紹,大家都應該知道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更重,也就意味著不簽勞動合同企業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比勞動者更多。因此,作為企業,必須牢固樹立起一個觀念:“用人就必須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不然帶給企業的就是更重的責任。
簽訂合同 篇3
P2P網貸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的行業,其涉及的各類人群和關系極為復雜,各方能平等合作的基礎就是各種協議,如《借款協議》、《擔保協議》、《債權轉讓協議》、《服務協議》等,這些協議很多人都不陌生,那么這些協議涉及的法律法規大家又知道多少呢?
下面律師就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一個簡要的梳理,大家來對號入座,看你平常簽署的P2P平臺協議是否合法?
一、合同法
《合同法》的重要性對于一份合同來說不言而喻,其中,這些法律條款是絕對不可忽視的: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這一條規定的是構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條款。對于P2P行業來說,其中關于“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條款是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F在有一些平臺在其《借款協議》中并沒有使用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或名稱,而是用當事人在該平臺的注冊用戶名代替,這實際上會影響《借款協議》的法律效力。
同時,P2P平臺作為居間方,《合同法》也明確規定了居間方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备鶕@條規定,平臺作為居間方,應如實披露當事人與合同有關的真實信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而關于該條中“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這一條規定,無論是借款人、投資人、平臺都需要引起重視,對利息的約定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投資人不要一味的去貪圖高利息,這其中暗藏的風險不可小視,如平臺以高利息引誘投資者投資,進行詐騙等。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需要通知債務人,才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但現實是,目前某些平臺對于債權轉讓通知的約定明顯有違法律的規定。如某平臺在其《借款協議》中約定:“出借人有權在無需通知借款人的情況下將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條款已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此外,還有某些平臺簡單約定為債權轉讓信息借款人可在網站上查詢,債權人無需另行向借款人通知債權轉讓情況。這些約定也未嚴格遵守法律之規定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
因此,在受讓債權時,為了保護和實現自己的權利,債權受讓人(新債權人)需要留意平臺關于債權轉讓的通知條款。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對 格式條款的制定提出了要求:“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 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如格式條款內容具備無效的法定情形,或者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 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根據這一條的要求,平臺方在擬定合同時,需要盡到格式條款的提醒義務,以尊重投資人、借款人等的合法權益。
二、電子簽名法
在P2P平臺上,絕大部分合同是用在線簽署的方式簽訂的,這種就需要使用到電子簽名,就涉及到《電子簽名法》。
《電子簽名法》 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采用電子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需要采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才能保障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現實情況中,很多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很多平臺協議僅僅是在網站上點擊“我同意”,實際上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合同,因為它根本沒有使用電子簽名;二是有些平臺簽署電子合同時所使用的電子簽名并不符合《電子簽名法》中關于“可靠性”的規定。在這里律師鄭重提示:簽署電子合同一定要注意其“可靠性”,小心合同內容和電子簽名的篡改。
以上,是P2P平臺合同常見的一些法律法規,僅作為參考,實際上,合同的簽署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其涉及的法律和合同類別以及合同涉及的行業領域息息相關,網貸平臺和各方參與者都需對協議條款和協議簽署方式提高警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簽訂合同 篇4
畢業生走向了工作崗位走向了社會時,首要解決的就是自己的住房問題,大多數畢業生由于經濟方面的因素都會選擇租房,于是租房市場便出現了小小的火爆場面。帶著對社會懵懂的理解,畢業生在租房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謹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共同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具有一定法律效益的協議。為了確保雙方的利益,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十大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
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
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簽訂合同 篇5
各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更好地維護員工和企業的權益,減少和消除勞動爭議,根據企業規范發展的需要,決定在全公司范圍內對勞動合同進行清理并重新簽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原有勞動合同的清理
集團及子公司原已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進行全面清理。所有存放于各子公司或部門的勞動合同原件應于九月十五日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并辦理移交手續。
九月十五日以后,公司全部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集中管理。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
本公司勞動合同共分三種方式:
1、經理級及其以上干部、特聘人員和短期工作人員使用《聘用合同》,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代表公司與受聘人員簽署。
2、副經理及其以下職員一律采用《勞動合同》,由總經理授權委托各一級單位第一負責人與所在單位職員共同簽訂。合同文本使用公司統一提供的格式。
3、各事業部使用的季節性普通工人由事業部領導代表公司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協議》。協議文本使用公司統一提供的格式。
4、所有合同條款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三、合同期限
1、各單位主任及其以上職員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
2、主任級以下職員合同期為兩年。
3、特聘人員合同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4、季節性普工合同期限一律為陸個月。
5、合同期滿后雙方可協商決定是否續簽。
四、簽訂時間
1、新進公司的員工應在報到后十五日內簽訂合同。
2、原已在公司工作但尚未簽訂勞動合同者,本次合同期限一律自九月一日起。
3、原有勞動合同到期30日前,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仍按上述方式續簽。
五、編號方法
職員合同編號為八位數,前四位為年份,例如20xx,后四位是職員工號的阿拉伯數字。普工合同由各事業部參照工號編號原則辦理。
六、組織工作
各事業部由行政科負責組織合同清理和簽訂。其他單位由主管領導安排專人負責,辦理過程中的事項及有關問題由人力資源部協調并及時處理。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關系的一種協議,篇幅有限,不可能約定全部的事項,更多具體的內容只能由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來明確,各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合同時應予解釋,不必過多涉及細節問題。目前在職員工的合同簽訂工作應于九月二十日前全部完成。
簽訂勞動合同關系到每一位員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公司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勞動法規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單位主管領導應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做好此項工作。
簽訂合同 篇6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主要負責人:
性別: 職務: 電話: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受托人可以本公司的名義與其單位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培訓協議、保密協議、車改合同等相關勞動用工合同和協議并辦理相關手續,受托人在勞動用工活動中所簽署的上述文件和處理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務我公司均予以承認。
特此委托
委托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受托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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