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押合同【精】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動產質押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動產質押合同1
甲方(出質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基本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乙方(質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簽定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乙方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就______________與乙方簽訂的借主字_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帶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質押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借主字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方以其所有的或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借款合同無效時,本質押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對借款人給乙方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和權利憑證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質物清單所列質押物及物權憑證交給乙方并支付質物保管費。
第五條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聲明:
一、甲方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及授權并能以自身名義進行本合同項下的行為或參與訴訟,并對質押財產享有充分的處分權;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自愿的,是自身真實意愿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法規或合同,甲方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城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并有效;
三、甲方為本合同項下設置質押擔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材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未隱瞞下列可能影響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事件:
1、與甲方(或與甲方的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3、質物為共有財產或其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尚有爭議;
4、質物清單中包括依法或依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契約為不得轉移、邊境證或限制轉移、轉讓的財產;
5、質物在此之前已經向第三人設置質押。
甲方保證:
一、乙方將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時,本合同項下的質權隨之轉移。借款人和乙方協調并轉讓借款合同項下其債務時,乙方的質權不受影響;
二、甲方如果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國家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以及住所、電話等發生變更,保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乙方;
三、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讓人、接管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受任何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與外商、港、澳、臺商簽訂合資、合作經營協議;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于股份公司、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
四、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五、甲方保證資質同物辦妥質物保險,保險單在質物移交的同時交乙方保管,并保證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持續不斷;
六、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鑒定、公證、保險、保管、運輸等事宜,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七、質物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十日內提供相應的質物補足金額;
八、質物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或提前清償甲方所擔保的債權,若賠償金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擔保的債權,甲方保證在十日內提供相應的質物補足擔保金額;
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財產。第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債務或未完全履行債務時,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2、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收回貸款時其未能實現的全部債權。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與乙方協議處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時,應事先到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乙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實現了債權;三、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實現了債權。
本合同因前款第一項終止后,乙方應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甲方。本合同因前款第二、三項終止后,若有未被處分的質物或者乙方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受償后尚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其返還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以任何方式妨礙乙方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物和甲方在本合同第五條所做的聲明與事實不符,或所做的保證未得到履行時,乙方因甲方違約而蒙受的一切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無法全部收回的人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費用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太原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甲方經工商管理部門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甲方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3、本合同項下質押有關評估、登記、公證等事務性文書。
4、略
5、略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借款人一份,乙方一份。第十五條動質從字_________年第________號《動產質押合同》項下質押清單如下: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合同2
編號: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信用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信用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三、甲方出質的財產由本合約項下的質押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ㄒ唬┘追酱_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提供質押擔保;
。ǘ┘追酱_認對質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出質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ㄈ┤鐚嵳f明質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ㄋ模⿲①|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于__年__月__日移交乙方占有;
。ㄎ澹┴撠熮k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轉讓質物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財產轉讓所得價款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若乙方認為甲方已處分出質財產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財產的價值,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七、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九、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滅失,因滅失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甲方在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后方可動用。若乙方認為賠償金不足以擔保乙方的債權,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十、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物,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十一、乙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保證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虮槐WC人銷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三、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四、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保證人所簽訂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本合約自甲方將質物及其權利證書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十七、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甲方提供質押的質物清單如下:
質物名稱:
權利證書編號:
評估機構:
評估價值: (元)
備注:
甲方(出質人):
乙方(發卡機構):
有權簽字人: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登記機關:
登記編號:
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合同3
編號: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國際信用卡(以下簡稱國際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定義:本合同所稱被擔保人系指國際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三、甲方出質的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ㄒ唬┘追酱_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國際信用卡章程》、《牡丹國際信用卡領用合同》和本合同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提供質押擔保;
。ǘ┘追酱_認對質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出質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ㄈ┤鐚嵳f明質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將質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于__年__月__日移交乙方占有;
。ㄎ澹┴撠熮k理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轉讓質物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財產轉讓所得價款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若乙方認為甲方已處分出質財產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財產的價值,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七、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九、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滅失,因滅失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立即存入乙方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財產的組成部分,甲方在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后方可動用。若乙方認為賠償金不足以擔保乙方的債權,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十、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物,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十一、乙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虮粨H虽N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三、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國際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四、本合同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國際信用卡領用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十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將質物及其權利證書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十七、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甲方提供質押的質物清單如下:
質物名稱
權利證書編號
評估機構
評估價值(元)
備注
甲方(出質人):乙方(發卡機構):
有權簽字人: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月__日
登記機關:
登記編號:
登記日期:___年__月__日
動產質押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甲方出質的財產由本合約項下的質押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甲方陳述與保證
。ㄒ唬┘追酱_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提供質押擔保;
。ǘ┘追酱_認對質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出質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ㄈ┤鐚嵳f明質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ㄋ模⿲①|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四、甲方轉讓質物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財產轉讓所得價款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若乙方認為甲方已處分出質財產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財產的價值,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五、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七、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滅失,因滅失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甲方在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后方可動用。若乙方認為賠償金不足以擔保乙方的債權,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八、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物,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九、乙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虮粨H虽N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一、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二、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約自甲方將質物及其權利證書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十五、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方提供質押的質物清單如下
質物名稱權利證書編號評估機構評估價值(元)備注
甲方(出質人):____________乙方(發卡機構):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動產質押合同5
本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乙方(當戶、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典當字第 號(《當票》編號為 )。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典當金額(當金)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典當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0.3 %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0.5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質押物處置期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托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 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同意將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申請公證。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也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制備。由雙方當事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合同6
債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
出質人(全稱):(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債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出質人已收到并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質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制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金數額(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鑒定費、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運輸費、稅金、律師代理費、差旅費、過戶費、質押物處置費等)。
第三條質物的設定
一、出質人(詳見質押附件一)同意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質押附件二)作為質物,上述質押附件一、質押附件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二、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出質人承諾
一、出質人對質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質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三、質物沒有被查封或設定抵押等情況。
四、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事宜征得質物共有人的同意。
五、質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情形。
六、同意質物的質押率在上述質物暫作價的_____%以內。
七、出質人負有監督主合同債務人按主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義務。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而無效。
第五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第六條 質物的移交和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
二、在主合同債務完全履行完畢之前,非因質權人的原因,質物有損害、變質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出質人須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擔;蚧謴唾|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或拒絕恢復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出質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使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第七條 質物的保險
一、出質人須根據質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質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二、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質權人保管。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直接從出質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四、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費用承擔
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九條質權的實現
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出質人為兩人以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權處置任一、部分或全部出質人的質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二、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ㄒ唬╇[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其他足以影響質權實現的情況。
。ǘ┢渌`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質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質權人向出質發出的有關本合同的通訊,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為送達目的地。若出質人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質權人;否則,質權人發出的通訊,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六條特別聲明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押附件一:出質人信息
質押附件二:動產質押清單
債務人: 質權人: 出質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址:
動產質押合同7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國際信用卡(以下簡稱國際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國際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三、甲方出質的財產由本合約項下的質押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ㄒ唬┘追酱_認已知悉并理解《國際信用卡章程》、《信用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提供質押擔保;
。ǘ┘追酱_認對質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出質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ㄈ┤鐚嵳f明質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將質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ㄎ澹┴撠熮k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轉讓質物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財產轉讓所得價款存入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若乙方認為甲方已處分出質財產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財產的`價值,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七、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九、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滅失,因滅失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立即存入乙方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財產的組成部分,甲方在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后方可動用。若乙方認為賠償金不足以擔保乙方的債權,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十、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物,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十一、乙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虮粨H虽N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三、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國際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四、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國際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本合約自甲方將質物及其權利證書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十七、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甲方提供質押的質物清單如下:
甲方(出質人)(蓋章):_________乙方(發卡機構)(蓋章):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動產質押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質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質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依次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出質的財產由本合約項下的質押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提供質押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質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出質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質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將質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轉讓質物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財產轉讓所得價款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若乙方認為甲方已處分出質財產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財產的價值,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六、甲方發生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變更等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七、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九、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滅失,因滅失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存入工商銀行,存單作為質押,甲方在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后方可動用。若乙方認為賠償金不足以擔保乙方的債權,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十、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物,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十一、乙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三、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四、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本合約自甲方將質物及其權利證書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十七、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甲方提供質押的質物清單如下
質物名稱權利證書編號評估機構評估價值(元)備 注
甲方(出質人):____________ 乙方(發卡機構):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動產質押合同9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了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著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共有附著物_________件,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范圍_________(詳情見附表及附圖)
第三條 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 約定期限: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條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動產質押合同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份。(略)
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相關拓展:動產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動產質押合同11
出質人:______ (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 (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________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質物名稱:______
規格:______
數量:______
帳面價格: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 (大寫)元整,質押率為 %,實際質押額為 (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 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 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 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簽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簽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動產質押合同12
(合同編號: 20xx質字第 號)
甲方:
乙方: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自愿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給乙方,取得相應當金,到期后贖回。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典當的財產為:(附詳細當物清單及出當人所有權證明):
(1)當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典當財產估價人民幣 (大寫)元整,實際典當額為 (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 % ,(大寫)元乙方給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利息為 %每月交付。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將當物移交乙方占有,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當物時本合同生效。典當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當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本合同約定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準轉讓質押物。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簽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當金及相關費用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當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當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當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動產質押典當合同(二)
本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乙方(當戶、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典當字第 號(《當票》編號為 )。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典當金額(當金)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典當期限的限制,所造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
額的 0.3 %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0.5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質押物處置期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托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 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
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
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同意將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申請公證。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
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也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制備。由雙方當事人或法定代表
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廣州衡盛典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1、《質押物清單》
2、《質押物價值協議》
3、《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合伙人會議決議》
4、《出售、拍賣委托書》、《過戶委托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合同1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ǎ玻┮幐瘢
(3)數量:
。ǎ矗⿴っ鎯r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ǎ保┲骱贤瑐鶆章男衅谙迣脻M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ǎ常﹤鶆杖吮恍娼馍、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ǎ玻┮曳缴米耘灿觅|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ǎ常┘追揭螂[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ǎ担┰诒竞贤行趦,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ǎ叮┍緱l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動產質押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的財產質押,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押擔保范圍
本質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出質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質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若出質人和質權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出質人應當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責任。
第二條 質押動產及孳息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
3.質押期限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4.質押合同中對質押的財產約定不明,或者約定的出質財產與實際移交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5.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6.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7.合同中未對質物產生的孳息歸屬明確約定,孳息的所有權屬出質人,但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條 質押物權屬
1.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2.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第四條 保險
1.出質人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質權人。保險單證由質權人代為保管。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3.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質權人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五條 出質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2.出質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4.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5.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質權人在質物移交時明知質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質人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質權人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損失的,出質人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質權人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出質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六條 質權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5.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6.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占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占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
7.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處分質物,因此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8.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在其所占有的質物上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無效。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留置質物,并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后,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10.債務履行期屆滿,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而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物價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質權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出質人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出質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質權人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八條 質權人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出質人所欠質權人主債權利息;
3.清償出質人所欠質權人主債權數額、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質人:
1.出質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質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質權人:
1.質權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質權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質權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質權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質押合同效力
1.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
2.出質人代質權人占有質物的,質押合同不生效;質權人將質物返還于出質人后,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動產質押合同15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_
。ǎ玻┮幐瘢篲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ǎ保┮勒毡竞贤冢礂l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ǎ玻┮曳缴米耘灿觅|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ǎ常┘追揭螂[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ǎ担┰诒竞贤行趦,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ㄗⅲ喝绻贤斒氯藶楣窕蚍欠ㄈ藛挝,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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