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安裝合同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裝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裝合同 篇1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6.2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條款》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
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
安裝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北斗星城的燈具照明工程(含增加部分)承包給乙方施工安裝,合同的總金額19.5萬元(含安全措施費)。
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進度付進度款,在10月2日安裝完成時付總合同款的40%,余款60%在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總工期為18天,從20xx年9月15日開始到20xx年10月2日竣工,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必須保質保量的全部完工。在甲方燈具材料按時到場的前提下,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工期,或者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必須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責任。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實做好防護措施,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員意外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與工期順延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得順延。
四、質量標準與工程量確認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ぃ涸
六、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七、工程變更:
八、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管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驗收報告,由發包人會同承包人及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按《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安全生產法》施工規范作業。如出現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與發包人無關。
十、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消防驗收標準,同時要求消防驗收一次通過,否則造成返工以及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直至合格為止,承包人應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工程量)否則每拖延一天罰承包人元,連續十日或無正當理由累計十日不施工作自動解除合同。對已施工項目概不結算,作承包人放棄工程款處理,并承擔因此原因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工程停工或停延,全部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對已施工的所有工程量概不結算,并限 日內自行退場。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承包人承諾:
1、承包人因該項目對外產生的債務,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償還,如因該項目導致發包人被起訴,承包人愿意作為此案的當事人參加訴訟,并向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
十三、其它:
十四、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貳份。
十五、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按國家規定質量保修期滿結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終止。
發包人:承包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日 年 月日
安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編號HNAC/QES.Ⅳ-111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華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依據:施工圖紙、報價清單、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文件)。
4、工程承包方式: □包材料 □包人工。
二、承包范圍
甲方 安裝工程施工內容包括 ,具體詳
見工程圖紙、報價清單、附件。
三、合同價款:
1、其中設備價款:
2、其中安裝價款:
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整)。
3、合同總價款:
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整)。
四、工期要求:
1、開工日期:預付款到賬且甲方提供或確認的圖紙資料齊全后 天內開工。
2、工期正常為 工作日(甲方現場滿足施工條件情況下)。
五、付款:
1、 付款方式: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賬號。
2、預付款: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預付總價款的30%,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
3、進度款:工程主材(如: )到甲方現場,3個工作日內付總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
4、安裝完工款:工程全部安裝完工后,3個工作日內或乙方設備(如有)到現場一個月內(以兩者時間先到為準)付總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如非乙方原因,工期不能如期完工,超過二個月則視同完工,甲方應結清相應款項,否則視為違約。
5、驗收款: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如因非乙方原因不能組織驗收,超過15個工作日則視同驗收合格,應結清驗收款。
6、質保金: % 質保金自驗收之日起一年內或乙方設備(如有)到現場13個月內付清(以兩者時間先到的為準),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
7、發票開具:設備部分由乙方對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安裝部分由乙方對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8、如非乙方原因,甲方延遲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每天按相應款項的1‰支付乙方資金占用費。
六、違約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條款
1、本合同及專用合同條款簽署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專用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專用合同條款、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施工圖紙、報價清單,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傳真、會議紀要,變更協議,現場工程師的'有關書面通知等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文件。
3、本合同中有關詞語含義、未明確約定的事項均以專用合同條款中的約定為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安裝合同 篇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接甲方發包的廣告牌的制作、安裝、發布及拆卸任務達成如下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合同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委托其在 發布廣告牌的制作、安裝、發布和拆卸的相關事宜。
廣告牌制作的數量、規格要求、發布位置及發布要求
2.1 廣告牌的設計及畫面內容詳見樣稿。
2.2 廣告牌制作的數量為個,具體位置和規格如下:
2.2.1 ,廣告牌規格為: ;
2.2.2 ,廣告牌規格為: ;
2.3 制作要求:廣告畫面采用噴繪畫面,保證色彩在3年內不褪色。
2.4 廣告發布要求:
2.4.1 所有廣告牌于甲方提供樣稿后 日內安裝完畢。
2.4.2廣告牌均應安裝裝射燈(共 個燈、規格為 w),射燈照明時間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時間如有變化,乙方可根據季節變化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予以調整。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為甲方制作廣告的用材以及施工過程、結果應符合廣告制作安裝行業國家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
第四條、制作期限
乙方承諾甲方的廣告牌的制作、安裝于 年 月 日 時之前完工。
第五條、廣告發布期限
廣告發布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價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綜合包干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費、裝卸費、人工費、運輸費、工商廣告登記費、維護費、稅費等一干費用)以每平方米 元計價, 塊位置的廣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合同總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元整(小寫:¥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個廣告牌的綜合固定包干價款或增加任何額外費用。
6.2 廣告牌照明所用射燈的電費按照理論值計算,甲方按照一季度為一個周期向乙方結算支付電費。(每天電費理論值: 元/度* 個燈* kw* 小時=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制作、安裝并發布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95%,余留合同總價款5%作為質保金,于驗收合格期滿一年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息結算支付。
6.4 乙方應憑 市稅務機關開具的正式發票與甲方結算,結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進行。
第七條、雙方責任
7.1 甲方應提供具體的設計效果圖供乙方參考制作;
7.2 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的約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圖樣稿進行制作,保證制作的質量;
7.3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7.5 乙方制作、安裝過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墜落、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員傷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保修責任
8.1保修期間為 年。 自全部廣告牌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8.2乙方應為其所完成的廣告制作承擔保修責任。在廣告發布期間,如發生需要維修的事項,乙方應在接獲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至現場免費維修。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約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減本合同相應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賠償;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接甲方發包的廣告牌的制作、安裝、發布及拆卸任務達成如下協議,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合同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委托其在 發布廣告牌的制作、安裝、發布和拆卸的相關事宜。
廣告牌制作的數量、規格要求、發布位置及發布要求
2.1 廣告牌的設計及畫面內容詳見樣稿。
2.2 廣告牌制作的數量為個,具體位置和規格如下:
2.2.1 ,廣告牌規格為: ;
2.2.2 ,廣告牌規格為: ;
2.3 制作要求:廣告畫面采用噴繪畫面,保證色彩在3年內不褪色。
2.4 廣告發布要求:
2.4.1 所有廣告牌于甲方提供樣稿后 日內安裝完畢。
2.4.2廣告牌均應安裝裝射燈(共 個燈、規格為 w),射燈照明時間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時間如有變化,乙方可根據季節變化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予以調整。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為甲方制作廣告的用材以及施工過程、結果應符合廣告制作安裝行業國家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
第四條、制作期限
乙方承諾甲方的廣告牌的制作、安裝于 年 月 日 時之前完工。
第五條、廣告發布期限
廣告發布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價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綜合包干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費、裝卸費、人工費、運輸費、工商廣告登記費、維護費、稅費等一干費用)以每平方米 元計價, 塊位置的廣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合同總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元整(小寫:¥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個廣告牌的綜合固定包干價款或增加任何額外費用。
6.2 廣告牌照明所用射燈的電費按照理論值計算,甲方按照一季度為一個周期向乙方結算支付電費。(每天電費理論值: 元/度* 個燈* kw* 小時=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制作、安裝并發布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95%,余留合同總價款5%作為質保金,于驗收合格期滿一年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息結算支付。
6.4 乙方應憑 市稅務機關開具的正式發票與甲方結算,結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進行。
第七條、雙方責任
7.1 甲方應提供具體的設計效果圖供乙方參考制作;
7.2 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的約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圖樣稿進行制作,保證制作的質量;
7.3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7.5 乙方制作、安裝過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墜落、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員傷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保修責任
8.1保修期間為 年。 自全部廣告牌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8.2乙方應為其所完成的廣告制作承擔保修責任。在廣告發布期間,如發生需要維修的事項,乙方應在接獲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至現場免費維修。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約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減本合同相應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賠償。
9.2 如乙方制作的內容或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及時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等同于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賠償;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履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電費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如乙方累計三次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等同于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賠償;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對未付款項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9.5如發生不可抗力阻礙了合同的正常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但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并及時提供充分的證明文件給對方,在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消除后,應繼續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皆可終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條款
10.1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0.2甲乙雙方相互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如通知等),須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記載的當事人地址,在 市范圍內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視為送達,在 市范圍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視為送達。乙方如變更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引起無法送達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擔。
10.2甲方的制作樣稿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安裝合同 篇6
甲方:重慶xxx零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重慶xxx設備安裝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安裝設備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需安裝設備名稱、規格型號:22 空壓機及 2 立方儲氣罐
二、安裝期限: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5 天以內安裝并交付使用。
三、安裝要求:按照甲方廠房規劃要求和機房平面布置圖在 4 米寬 5 米長的空壓機房指定地點安裝(含室外儲氣罐管道連接),安裝過程中不得有碰傷或其它機械配件損壞,安裝完畢應進行調試運行并合格,并在交付前有責任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如在安裝過程中乙方不慎將機械配件或整臺設備損壞,除賠償所有損失外還將承擔所有維修費用并在維修合格后甲方按第五條總安裝價款的 90% 付款。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如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員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任何損失一概由乙方承擔。
四、驗收方式:由甲方質量部會同市特檢中心進行驗收,并開具 《 驗收報告 》 并經簽章合格后為驗收合格完畢。市特檢中心進行驗收所收取的費用包含于第五條總安裝價款內。
五、總安裝價款:人民幣 ¥9300 元,人民幣大寫:玖仟叁佰圓整,此價款含安裝過程中所需的'工時、工具、電器機械配件(包括DN100 截止閥、DN100 法蘭盤等)、電線電纜等一切費用,還包括辦理《 壓力容器使用證》 等其它所有取得使用權限的費用,甲方只負責提供水源、電源、氧氣和乙炔。此總安裝價款為17% 的含稅價。
六、結算方式:安裝完畢甲方取得使用權限后,根據甲方的《 驗收報告》 乙方開具和總安裝價款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送達甲方后十五天內全額付款。
七、乙方在設備報廢期內有責任對設備因安裝引起的所有問題負責,如因此而發生的任何分歧將申請由重慶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進行法律訴訟,設備未經乙方許可移動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復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安裝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節約能源·保護環境·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太陽能銷售安裝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共安裝太陽能 臺
工程造價:
項目:太陽能
單價: 計量單位:臺 數量: 臺
總計造價:
二、結算方式:
1.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 %預付款,計人民幣(大寫) 元。
2.設備安裝完成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總價 %工程款,計人民幣 (大寫) 元。其余工程款半年內付清。
三、售后服務:
1.乙方提供的產品,主機終生保修,其它附件五年內保修,在保修期內凡屬產品質量問題,出現故障造成維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保修期內,非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維修及保修期外的維修,乙方及時上門服務,維修所發生的`材料及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事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免費提供存放工具·物品的場所,保證施工人員正常出入施工場地。負責保護好太陽能的一切物品。
2.乙方責任:乙方保證其提供是經檢測·實驗合格的產品,并在各方面符合合格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
五、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活不愿協商時,雙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合同終止·合同變更與修改
1.當合同履行結束且合同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安裝合同 篇8
推薦回答: 塑鋼門窗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衡水東方鋁幕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裝。
四、施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若出現停電或氣候原因影響施工,工期可做相應順延。
五、工程價款:
本工程實行固定單價 元/平方米,工程量 平方米,總造價約 元。
工程交工時,以實際發生并雙方測量認可的工程量結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甲方付工程款 ;門窗框安裝完甲方付工程價款的 ;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
七、質量要求:
1、材料要求:型材
玻璃:
鋼襯:
2、安裝要求:按國家和行業現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技術驗收規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標準。
甲方對乙方產品的加工及施工過程進行檢查監督,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該工程的保修期為壹年 ,保修期從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并取得驗收合格證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對該工程檢查、質量認可、工程量確認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管理的權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圖紙并且及時提供設計變更的義務。
4、甲方有協調乙方與樓體施工隊的工作協調的義務。
5、甲方有提供給乙方施工電源、水源的義務。
6、甲方有對乙方所報送的樣品和分部工程及時確認及驗收的義務。
十、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合同的規定催要工程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合同內容及相關標準按時進行施工的義務。
3、乙方有自行承擔現場材料和成品的維護、安裝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義務,且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內及時進行維修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一、工程變更:
1、甲方有對門窗進行變更的權利,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變更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若造成工期延長,則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十二、違約與爭議:
1、甲、乙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計劃進度實施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解決結果形成書面紀要。
2、若爭議雙方,協商不成可申請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衡水東方鋁幕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施工隊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工程裝飾裝修建筑面積:
工程做法: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要求進行裝修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材料由甲方提供
二、清包工費¥: 大寫:
其中電工 元,木工 元,油漆工 元。
三、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付 元;保修金 400元,從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設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
五、施工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翻工,翻工所需材料由乙方負責。
2、乙方施工中應注意安全,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并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4、乙方應做好對施工成品的保護工作。
5、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七、 工期
從 201 年 3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
八、垃圾清運
1、垃圾應日日清。
2、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勞動力管理
1、 乙方指定由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2、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
3、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機具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 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并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安裝合同 篇10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買賣合同由買方和賣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應共同嚴格遵照下列合同條款:
一、產品:
1、產品規格:(詳細規格詳見附件一《電梯規格參數表》)
2、合同總價:共計人民幣(大寫):壹拾壹萬陸仟元整(¥116000。00元)。此價格進口關稅和中國國內增值稅。不含安裝費。
3、如買方要求或同意變更電梯規格,費用和交貨期另議。
二、交貨:
1、交貨方式:賣方負責將本合同項下電梯設備運送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電梯設備的運輸、裝卸費用均由賣方負責。
2、交貨聯系人:劉發雙 聯系電話:
3、交貨地點:湖北省恩施市土司路106號
4、收貨聯系人:盧召翠 聯系電話:
5、交貨期限:本合同簽訂之后,賣方于收到全額定金之日起 20 天內交貨。
6、若買方需要延遲收貨,應提前 5 天通知賣方,但延期不得超過 10 天。
7、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由賣方負責。
三、包裝:
1、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電梯設備均由木箱包裝,使用長途公路或鐵路運輸,并有良好的防濕、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電梯設備的導軌為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若由于包裝不妥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2、在每個包裝箱表面,應印明有關訂貨合同號、裝箱號、商品名稱、體積、毛重、凈重和“勿倒放”、“小心輕放”、“避免潮濕”的字樣。若單個的木箱重量為2噸或2噸以上,在箱面上須標明重心和起重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四、到貨驗收:
1、貨到驗收: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在電梯設備到達交付地點當日,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當場拆箱驗收。賣方必須保證貨物與裝箱清單(詳見附件二《FSLK—S乘客電梯主要部件清單》)一致,若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等不符合時,應由賣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在交貨日期5天內,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賣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2、貨物保管: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后,由賣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貨物安裝驗收完畢。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后果均由賣方負擔。買方在賣方通知交付前,將協助賣方尋求合適的貨物堆放場地。
五、安裝驗收:
1、安裝:貨物經開箱驗收合格后,由賣方指定的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依據本合同附件三《電梯設備安裝合同書》進行安裝。賣方應派出技術人員負責監督安裝、調試。
2、安裝驗收:在電梯安裝完畢后日內必須報請官方驗收。賣方應按照設備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調試完畢的電梯設備進行報檢,買方應積極配合賣方。若安裝驗收沒有通過的,賣方有義務在該結論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整改并報請第二次官方驗收。若因賣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通過而給買方造成交房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由賣方承擔。
3、有關開工申報,電梯質檢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所進行的與電梯有關的檢驗、驗收手續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4、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并發放準運證之前,買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買方負責。同時,電梯安裝驗收通過、交付買方后并不排除賣方對電梯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5、電梯經驗收合格并發放準運證后,買賣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電梯保修期從電梯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應于3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作為定金,即¥300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作為定金。賣方在收到全額定金后,根據合同交貨日期要求交貨。
2、買方接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收貨前10天內交付本合同電梯設備價款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大寫): 八萬陸仟 元整(¥86000。00元)
3、在電梯設備按合同要求運送到指定地點、并經雙方拆箱清點確認無誤后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電梯價款總額的%。
4、在當地電梯質量檢查部門驗收合格、頒發準運證后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該合同電梯價款總額的%,即。
5、本合同價款總額的10%留作質量保證金,即¥,(大寫:元整),有效期至電梯保修期結束。
6、本條規定各筆款項的支付方式可通過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帳。
7、賣方在每次收款同時應向買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
8、安裝款的付款方式按安裝合同進行。
七、技術文件:
賣方提供的電梯設備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文件并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文件遺失,賣方須在15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郵寄給買方:
1、裝箱清單;
2、一整套操作和維修手冊(包括電路圖);
3、品質證書。
八、質量保證:
1、賣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在本合同簽署以后開始專門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工藝和最佳材料制成的。賣方保證所出售的商品在賣方安裝、用戶正常使用和賣方的維護下,有令人滿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2、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乘客電梯均根據GB/T10058—1997《電梯技術條件》和
GB7588—20xx《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國家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包括賣方的單方承諾)設計制造。設計壽命為*年。
3、電梯保修期自電梯經驗收合格、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的12個月內。在電梯保修期內,賣方將對除由于買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壞部件負責免費維修、更換。經賣方免費維修、更換以后還是不能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安全運行需要的,賣方還應當作出賠償。
4、如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設備安裝地技術監督局或質量監督站等電梯質檢權威機構檢驗并裁定。
5、電梯保修期滿后,賣方仍對所供電梯具有永久維修服務的'責任,并保證對所供電梯持續有償提供維修必需的備品、備件。
九、土建要求:
買方的井道、機房需符合電梯設備的安裝要求,做好預留、預埋工作,有關土建圖紙應經合同買賣雙方共同確認:實際建筑應在電梯安裝前按GB50310—20xx《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進行土建交接驗收,如有不符由買方通知賣方負責整改。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從依法簽訂或簽證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除不可抗力外,買賣雙方中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必須向另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30%,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合同履行中,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書面認可,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3、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則交貨期限相應推遲。同時,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筆合同價款,均應每延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的款項金額的萬分之四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賣方因其過錯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交付的貨物經拆箱驗收后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貨貨物價款總額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5、若因賣方(包括賣方指定的安裝方)原因導致貨物無法通過安裝驗收或者安裝驗收拖延的,則應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過驗收貨物價款總額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6、若因賣方未能及時安裝、調試、維修、調換而造成買方工期延誤或對買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7、在保修期內,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買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直接從賣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8、不可抗力: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火災等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時,則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經合同鑒定機關查實證實,可免除違約責任,但該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以盡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違約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3、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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