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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外匯借款合同通用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流動資金外匯借款合同通用,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流動資金外匯借款合同通用1
合同號:
一、合同雙方
借方:
貸方: 信托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
金額: (大寫)
四、貸款用途:
五、貸款期限:自 至 ,共計 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 %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還款的.申請,并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顚S,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關、停、并、轉時,保證最遲于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 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 %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蓋章: 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流動資金外匯借款合同通用2
借款人:______
貸款人: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并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為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
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復息或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費用,必須?顚S,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
__月____萬美元;
__月____萬美元;
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月____萬美元;
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十一、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貸款方: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公章) 保證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流動資金外匯借款合同通用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銀行__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款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_____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金額
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_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檔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貸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息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準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送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貸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貸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貸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息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_____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貸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以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法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署
流動資金外匯借款合同通用4
合同號:
一、合同雙方
借方:
貸方: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
金額:(大寫)
四、貸款用途:
五、貸款期限:自至,共計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
。╝)按年利率%計算;
。╞)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____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還款的申請,并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關、停、并、轉時,保證最遲于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蓋章: 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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