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買賣合同十篇
篇一:石材購銷合同范本
石材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地: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屬天然產品,難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證石材大面積花色基本均勻一致,無明顯缺陷;
2、根據石材屬性,石材質量按國家石材待業標準執行。
三、包裝標準
四、交貨方法
1、甲方在乙方工廠提驗貨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廠提驗貨,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甲方若中途變更或增加簽收人,需事前書面通知乙方并重新開具授權委托書,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交貨地點
六、驗收條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廠內驗收,驗收標準為國家石材行業標準,驗收合格后裝車;驗收時間為交貨期限屆滿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七、交貨期
石材的交貨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天內。
八、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交納定金,計人民幣元整( ¥ 元),定金在最后批貨款充抵。
2、付款方式為款到發貨,甲方必須在提貨前結清該批貨款。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海嘯、水災、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天內提供主管機關證明,允許延遲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以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 銀行:
開 戶 名:
帳號:
電話:
傳真:
日期: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 銀行: 開 戶 名: 帳號: 電話: 傳真: 日期:
篇二:石材買賣合同
購 貨 合同
甲方:上海大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編號:簽定時間: 2009 年 2 月10日
乙方:上海維羅那崗石發展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 工地現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用于上海香港廣場工程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貨品名稱、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等 備注:以上數量暫定,具體數量按實際到貨數量結算,以上單價已含稅.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 交貨地點為:,所發生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到貨品后在送貨憑證上簽字,作為對帳,結算貨款的憑證之一,非指定第三方簽 收人員對任何采購內容簽字無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 陳景增 身份證: 為
授權簽字人員。 。
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一并提供產品的有效證明文件包括商品的檢測報告、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廠方原產地證明(注明使用項目名稱)以及商品內石英石等含量證明;提供涉及知識產權等內容的資料,如商標注冊,轉讓,許可使用證明,專利證明;提供有關政府部門對不同商品規定必須具備的資料。進口貨品需要提供海關報關單,完稅憑證及委托報關協議等材料。
4.如乙方交貨7天內不符合交貨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乙方的貨品并在3天內給予退換,超過期限的乙方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自行承擔貨品的倉儲和運輸費用。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的承擔
1.運輸方式: 2.包裝要求: 一個鐵架不超過三噸,每片人造石四角保護。(詳見附件)3 4.裝卸方式:乙方負責裝貨,甲方負責卸貨,各自承擔在裝卸時的損耗。
四、供貨能力及貨品質量保證
1.甲乙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內具有合法有效的簽約資格和持續可靠的履行能力。簽約前,甲乙雙方應如實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簽約授權書原件等一般性證明文件。
2.貨品進入施工現場后,由甲方,乙方以及項目監理共同取樣委托政府權威部門進行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對樣品抽樣送檢,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報告的檢驗日期已超過一年的,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部門要求送檢的;甲方客戶投訴,經分析質量上確有較大疑問的;甲方客戶多次投訴,對質量問題反映較強烈的。
3.乙方承擔并保證,乙方所供貨品符合本合同的各項規格,數量,包裝及品質等條件;貨品的生產及包裝過程中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貨品未摻假,冒牌,作不實虛假標記及廣告,未隱瞞任何缺陷及不足;如按樣品買賣的,貨品需和提供的樣品相符;貨品全新及未被使用過。
4.貨品的質保期貳年,從驗收合格起起算。在合理使用期限內因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出面解決并承擔全部的責任。如乙方提供的為假冒偽劣產品,應向甲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客戶的索賠,行政罰金,訴訟費及律師費等。
5.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將其安裝的程序及安裝時用的輔助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等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并派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
五、貨品驗收
1. 乙方嚴格按照規定的交貨日期交齊合格貨品。如有違反,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并有權將不合格貨品退貨給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延誤交貨日期的,乙方應及時出具相關證明,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 貨到甲方后,商品的規格,數量,顏色有誤的,甲方將在發現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通知
乙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個工作日內進行異議確定,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
理,所涉及款項將在乙方貨款中扣除。
3. 乙方必須提供按出廠標準包裝并且包裝完好的貨品(詳見附件),甲方有權對全外文商
品及有包裝質量問題的貨品拒收。
4. 甲方在收貨憑證上簽字僅意味著甲方收到所述貨品,在貨品質保期內,一旦發現任何質
量問題均有權向乙方提出異議。
5. 貨品由甲方進行驗收。若甲方需第三方簽收應向乙方出具書面委托,否則乙方有權拒接
交貨。
驗收標準為:廠方標準,業主封樣。數量按加工清單要求。
驗收地點為:松江區泗涇高技路386弄26號甲
6. 因乙方原因(如貨品被認定為質量不合格),甲方要求換貨的,乙方承擔有關的運輸費
用。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個工作日內將貨品運回,逾期則甲方有權在無需再次通知
乙方的情況下,以甲方認為足以保護乙方利益的方式予以處理。
六、結算
1. 付款方式:(1)甲方應按每批訂購單貨款的20%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此款用于沖抵貨款),
款到發貨。貨到驗收后即付貨款的50%,若甲方拖延不付,乙方有權中止送貨直至解除
合同。送貨完畢30日內,甲方將貨款付至總額的95%,總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自項目竣工之日起滿貳年后5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發票后方可辦理結算。
2.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開戶行,帳號等信息進行付款。如有任何變更乙方應至少于付款日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因任何乙方提供的信息錯誤,不明確或通知不及時造成的后果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七、退貨處理
1.如因乙方提供的貨品質量不符合交貨條件,經甲方書面提出后,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辦理換貨手續,并應及時提供合格產品,以確保工期。
2.由于不符合交貨條件或之后發現質量不合格退貨部分的貨款,運輸費及倉儲費用等,甲方有權在未付款中扣除。如貨款已付清的,乙方應在收取退貨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手續。
八、商業賄賂禁止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員工包括但不限于請客,送禮,回扣,傭金,有價證
券,實物或其它形式的行為。如有發現,將視情況處以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金額10倍的罰金并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有權對其相關工作人員的簽字不予認可。
九、保密條款
保密資料和信息指甲方與本購銷合同相關的所有信息包括:供貨內容,單價,數量,
總價及其它商談的信息。除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外,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它用途。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終止合同兩年內,均應對上述保密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十、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經濟業務交往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可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及加蓋公章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分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 方:(章)上海大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章)上海維羅那崗石發展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中山西路1420弄12號單位地址:嘉定區黃渡工業園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話:
傳 真: 傳真:
篇三:石材購銷合同樣本
石材購銷合同
甲方:杭州石全石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 乙方:杭州半山石材市場華誠石材經營部(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情況雙方協商確定由 乙方 承擔石材的供貨,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石材、規格、價格及金額: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工地,經甲方材料員 驗收、點數簽字為準,運費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日期:
乙方確保在收到甲方供貨通知后, 天內將貨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合同價:本工程合同總價為業主審計結算價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輔料、及安裝等,預付八十萬元整,其余費用待驗收通過
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合同總價的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乙方貨到工地,甲方不能無故拖延驗收時間并按合同約定付款,若甲方未能執行,乙方有權不供貨,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視為違約。施工腳手架、水電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責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后,天內貨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視為違約。 七、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根據對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賠償、并支付違約金(滯納金為:合同總價的1‰/日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簽字后,乙方立即備貨,如果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視為違約。 九、訴訟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同意后并簽署書面意見方有效。因入變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時,有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單位地址: 供貨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石材銷售合同
石材供貨合同
需方: (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數量、價格 1.1.產品清單:
1.2.產品清單中的單價系需方根據本合同應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所訂產品的材料費、、運輸(含保險費)、稅金、貨到工地負責堆放至需方指定地點(運到項目現場由甲方負責卸貨)、現場協調、現場配合驗收等費用。 第二條交貨地點:
2.1.石材運輸至需方工程項目所在工地。運輸方式:用汽車或集裝箱運輸。供方應按需方要求在上述指定的交貨地點卸貨,否則,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交貨地點應為機動車可以到達的位置,水平搬運距離不超過50米,垂直搬運距離不超過正負一層。 2.2.供方人員必須聽從需方現場負責人員指揮。
第三條 交貨時間:
3.1.石材簽訂合同后60個日內供至項目所在工地。
3.2.若乙方未能按時交貨,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5000/天的工期罰款。 第四條產品質量要求
4.1.產品以供需雙方共同簽字蓋章確認的產品封樣為準,供方所供的全部產品應與樣品基本一致,不得有明顯差別,否則需方有權拒絕供方的貨物進場,引起的所有損失由供方負責承擔。 4.2.供方有義務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地方與行業標準,存在多個標準的,應以最嚴格的標準為準;對于需方項目所在地政府部門有準用檢查要求的材料設備,供方保證使用的材料已經通過當地政府部門的準用檢查,并獲得了當地頒發的準許使用證明。
4.3.對供方所供產品,需方有權隨機抽樣送檢,如送檢產品技術指標與供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明顯不符的,需方有權對供方提出索賠。
4.4.如供需雙方在驗收過程中對產品質量存在異議,應立即交由需方所在地市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五條 交貨驗收及保管
5.1.供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前10天,以書面形式發送《發貨確認函》給需方,通知準確的發貨日期、到貨時間、貨物型號規格、數量以及貨物接收與保管、安裝的要求,需方須在3天內給予書面答復,經需方確認后供方可發貨,需方逾期不作書面答復的,則視為默認同意。 5.2.供方必須按需方提供的場地卸貨,否則需方有權拒收貨物。
5.3.產品在運輸中應捆扎穩妥,以保證產品不受磨擦損傷,對沒有進行保護或受損的產品,需方將不予接受,由此產生的一切工期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5.4.貨物到貨時,包裝必須完好無缺,貨物在交貨驗收合格前滅失、損壞的風險由供方承擔。 5.5.到貨后,需方負責召集工程監理公司,會同供方到現場進行驗收,清點貨物數量及貨物情況,若貨物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包裝等不符合合同規定,需方有權拒收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方須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補齊,供方實際交貨時間以供方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為準,若貨到8個工作小時任何一方未到,則視為認可到場各方的驗收結果,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在貨物清單上共同簽字,并填寫交貨驗收合格證明,此合格證明為供方交貨的憑證,也是供方申請付款的必要依據。
5.6.供方產品通過交貨驗收并不排除供方對產品質量應承擔的責任。 第六條 付款方式
7.1.預付款:。
7.2.進度款:甲方按經驗收合格的每3000平方米供貨量的80%價款支付給乙方,支付時間為3000平方米供貨量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十五個日歷天內。
7.3.全部石材安裝結束并驗收合格后30個日歷天內辦理結算,并支付余款(除質保金外),結算價的5%為質保金,質保金待經政府職能部門對建設項目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如無質量問題付清。
7.4.需方每月付款日為20日,供方需提前兩個工作日將付款資料提交需方。因供方無法及時提供有效的付款證明文件導致的付款延誤,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雙方必須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2.供方逾期交貨的,須每天向需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0.5%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逾期交貨超過10天的,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另行確定供方,供方須向需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10%為違約金。
8.3.供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發貨或者提前到貨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供方對此承擔一切責任。 8.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貨款的,應就拖欠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8.5.因為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為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于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8.6.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通過驗收的,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并在7天內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向需方支付未通過驗收部分產品價款的5%違約金,賠償因此給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產品的,或者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第二次沒有通過驗收的,供方應向需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支付合同標的未合格產品總價款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8.7.供方承擔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給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的責任,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8.8.工程安裝承包方承擔因為安裝質量而給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的責任,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9.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
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9.3.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合理期限內向另一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否則,不能免除相應責任; 9.5.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需方或供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9.6.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條 糾紛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可以向需方所在城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肆份,需方兩份,供方兩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1.2.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供方:
簽署人: 簽署人: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篇五:石材購銷合同樣本
石材購銷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工地現場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購銷石材事宜簽訂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具體條款如下:
一、產品名稱、規格、質量、單位、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附表)。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乙方石材產品以乙方提供樣本(一式兩套)為標準,批量供貨量不低于雙方封樣樣板質量。特別是天然石材的色差以樣品確定范圍為準。
三、驗收標準:
1、石材正飾面機械加工光澤度≥85°。
2、無原生性崩邊、摔角。
3、平整度:間隙≤1mm。
4、成品板直線尺寸誤差:1mm。
5、對角線誤差:2mm。
6、其他方面標準參照部頒標準執行。
四、驗收交貨地點及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提出購貨清單,確認規格、數量和交付時間,乙方在提交時間內組織石材產品運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負責卸貨、搬運。
2、乙方交貨時,甲方應會同監理單位對產品和應附文件及技術資料審核。
3、乙方石材到達現場后,由甲方及乙方派人到現場對石材質量進行檢驗,石材的厚度誤差不超過2mm,對石材的幾何尺寸及色差等進行檢查,如果該批次的石材抽檢不合格率達到10%,甲方可以拒收該批次的石材,不符合規格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損失由乙方負責。
4、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石材不能按時到達現場的,超過送貨時間30%,甲方有權處以該批次總貨款的10%的罰款;超過送貨時間50%,甲方有權勸其退場;超過送貨時間100%,甲方將勒令其退場,并按工程結算約定支付款項。
五、工程結算約定:
1、工程款支付:每完成10萬支付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總價款的90%,經建設單位工程驗收合格支付至工程總價款的100%。
六、經濟責任:
1、乙方石材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甲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甲方因乙方供貨延期而不要的,可以無條件退貨,乙方承擔因此所造
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的罰金。
七、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 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
年月日 代理人簽字:_____ __地 址:____ __ _電 話: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 __ 年月日
篇六:石材購銷合同標準范本
石 材 購 銷 合 同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日期: 供方: 簽定地點:
為了增強供需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不含稅)、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三、交貨日期:
四、 交貨方式及地址: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運輸方式為 運輸,供方聯系運輸,供方負責產品的安全裝車,并承擔供方廠內的裝車費用,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保障產品符合正常的運輸、裝卸和倉儲要求,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標準驗收,貨物在供方工廠驗貨。 八、結算方法、期限及稅票的約定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供、需雙方任何一方單方終止合同,則承擔合同總金額20% 的違約金。
2、若供方產品質量不能滿足合同約定要求,需方有權退換貨。 3、供方不得將此合同轉包給第三方。 十、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經雙方確認的合同傳真件有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需 方: 供 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帳號:賬戶信息:
1
篇七:石材買賣合同
石材買賣合同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優等品,石材色調花紋調和、平整,無缺棱少角,產品規格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式樣加工。
三、關于材質及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及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甲方提供加工用地,并保證水電道路暢通。石材名稱為芝麻灰。
四、關于供貨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后至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五、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的公墓內,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每套暫定價為人民幣元。
2、支付方式。 七、關于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釋權:
(1)甲方延遲付款達30日以上或延遲付款的數額在應付款的30%以上,乙方有解除合同,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2)乙方供貨延遲達30日以上或延遲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關于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遲供貨,應按延遲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附則
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則需雙方在涂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石材供料單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八:石材供貨協議
石材供貨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部分鋪裝石材事宜簽訂本供貨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協議要約
1.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供品(主要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1.2 乙方確保所有石材編號進場,進場同時須出具相關技術資料及合格等級證明。
1.3 乙方進場的石材產品品質應符合認可的封樣材質(樣品由甲方負責提交。
1.4 甲方負責提供門樓入口廣場鋪裝石材規格、尺寸、數量及相關設計施工圖。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2.1 乙方按雙方結合圖紙規格共同確認的《石材供料清單》及國家行業標準JC 205-1992等要求進行加工、交貨。
2.2 乙方所供石材必須確保為合格產品,不允許有明顯色差及水紋,光面板必須保證高光潔度。石材厚度、平面幾何尺寸、平整度及對角線精確度誤差等均須滿足JC205-1992相關規定。
2.3 石材花色和紋理必須與樣品一致。石材進場后,必須經總包方天鴻建設工程公司及甲方現場驗收合格。
2.4 乙方包裝質量應符合石材產品在正常條件下安全裝、運輸的要求。
三、協議價款與支付方式
3.1 主要品種、規格石材的單價詳見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附表中石材單價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費、運輸費、稅金等一切費用。如特定石材須要進行異形加工,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相關異形石材加工費用由甲方根據天童旅游景區開發股份公司簽證的價格的 支付給乙方。
3.2 本合同石材用量約計平方米(驗收合格的平方米為準。)
四、付款方式
4.1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元。
4.2 供貨完畢,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額的材料發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經驗收合格的使用數量,二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畢。
五、交貨、運輸及驗收
5.1 交貨安裝地點:
5.2 乙方第一批石材需以年月日前運至施工現場,余下石材根據甲方下達的供貨清單在年 月 日前運至施工現場,完成供貨,同時甲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元。乙方在對原材料進貨時,需一次進夠半成品料,盡可能減少板材色差。
5.3 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至施工現場,天鴻建設工程公司安排工人配合乙方進行卸貨。
5.4 若因乙方供貨原因(如供貨延期、供貨產品質量不合格等)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 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供貨貨款總額的約金,累計計算。并須賠償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
6.2 由于產品自身質量問題導致退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發生,乙方除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調換新的石材至合格為止外,另扣合同總額的20%予以處罰。
6.3 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支付貨款總額的日
七、協議變更與解除
協議簽訂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9.1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此協議盡作為雙方就上述事項約定之用,結算完畢后,該協議自行中止,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附件《石材供料清單》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以下無正方。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篇九:石材買賣合同
石材買賣合同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
1、封樣標準。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2、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厚度特別約定 見《石材供料清單》。
三、關于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
四、關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于供貨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六、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
七、關于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為驗收人。
2、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后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八、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__ 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
為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后,按實結算。 2、供貨結束后,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后的 日內,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石材供料單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十:石材供貨合同
合同編號:
工程石材
供貨合同
需方:
供方:
2011年5月29日
合同編號:
工程石材供貨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石材供應達成如下協議。供需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范圍
本工程范圍為 工程的石材供應,合同總額暫定為人民幣 (大寫)。訂貨數量和規格按甲方提供或確認的材料訂購單為準。
第二條 石材供貨
1.甲方委托乙方供貨的品項、規格、數量(暫定)、單價、金額如下:
售后服務等費用,包業主及相關部門驗收,包相應倒角、磨邊、現場修補、六面防護等。工程加工費單邊5元/m,雙邊10元/m,洗手臺挖孔粘盆40元/個,仿古面5元/m,加鋼筋5元/m。以上單價不含稅金。
2.石材供貨時間:
、:依據甲方已確定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乙方在收到預付款及訂貨單后 7 天內按供貨通知注明的規格和數量貨到現場。若是分批次供貨的,第二批貨起每批貨依據甲方的書面通知需求或原先的供貨計劃, 7 天內貨到現場。
、:待貨到后,如甲方發現產品質量、規格、尺寸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和甲方提供的加工圖紙,乙方需派人員到現場確認,確認無誤后乙方無償為甲方負責更換產品。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供貨。乙方不能按時供貨的,應當不遲于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五天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供貨的理由。甲方應當在接到延期供貨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要求,供貨期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的,供貨期不順延。
3. 鑒于工程的工期要求及施工的特殊情況,乙方允許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調整供貨計劃(數量、地點、時間),但應給乙方合理的備貨時間(不少于上述條款約定的每批次供貨周期),屆時由甲方以函件、傳真或其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此合同通知作為合同的附件。
4.交貨地點為:本合同所運石材運抵甲方現場相應樓層后(由甲方指定卸貨點至相應樓層、搬運費由乙方負責)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石材外包裝完好無損,但開箱時才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開箱檢驗時無破損,以后的破損均由甲方負責,若數量不多,乙方應配合無
償修補。驗收不合格部分在下一批次貨物中補齊。
甲方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聯系電話:。 乙方送貨單位(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
第三條 承接要求及服務事項
1. 甲方應在 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所購石材設計方案的技術要求。
2. 正常情況下,施工損耗在0.8%內的由乙方承擔。
3. 若施工損耗超過0.8%,是因為乙方石材色差、規格、平整度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若是因為甲方野蠻施工、野蠻運輸裝卸等造成的則由甲方承擔。
4. 乙方依甲方需求指派項目負責人配合本石材工程的深化設計、排版、安裝指導、并提供所供石材的技術資料,乙方應為自己的車和司機及工人買保險,若在工地范圍內及運輸途中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在交貨前1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石材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
6. 提供相關石材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
7. 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8. 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圖紙時,乙方得
以將交貨日期順延。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如有樣品提供的,乙方所供產品與雙方確認簽字(封存)的樣品一致。但樣品不是合同質量的唯一標準。質量還需符合本條第2
款約定。
2、產品達到國家標準《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05》和行業標準,并符合甲方所要求的該項物理指標。
3、乙方所供應的石材規格尺寸、平整度、角度、外觀質量等要求應符合材料加工清單要求與甲方的標準,乙方所供應的石材大板按安裝區位分色調配,以保證同一區位顏色基本一致。
4、如果采購物品出現現場技術問題,乙方收到甲方技術支持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需要解決的,乙方在48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第五條 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 乙 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 乙 方承擔;乙方自辦運輸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支付,該保險受益人為乙方,出險由乙方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
2.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 乙 方負責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 乙 方承擔。
3. 乙方所供石材無外包裝的甲方可以不予接受,開具驗收單前如發現破損或質量問題,乙方應依甲方要求無條件予以更換。但對符合包裝要求的石材在現場倒運中造成的破損、丟失等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驗收
1.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下單圖及要求完成石材排版的工作,并在石材
背面或者側面編號。
2. 驗收的標準依合同中的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執行。甲方若對石材質量存在爭議的,應在鋪貼前提出,一經鋪貼即視為乙方所供石材質量合格,但若色差原因業主拒收需更換的,石材由乙方無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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