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委托合同集合七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托合同 篇1
建 筑 工 程 質 量 安 全 鑒 定
委 托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受托方:贛州智群建筑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江西贛建工程司法鑒定
中心)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筑工程鑒定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鑒定內容及要求:
。ㄔ斠娢袝 )
第二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鑒定費為人民幣:
具體支付方式:1)簽定本委托書時支付全部費用的50%。
2)領取鑒定書時支付剩余全部費用。
鑒定過程中,如發生必要的技術檢測、圖紙審查等費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按鑒定委托書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承諾提供的資料全部屬實;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及時,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負責指派專人協助乙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鑒定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出具鑒定報告,并保證鑒定報告的真實、合法、有效;
。2)負責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種文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3)負責鑒定報告的解釋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關系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在委托事項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乙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協議關系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未按時提供合格鑒定報告或鑒定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由于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雙方應首先力求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后此爭議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委托方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委托方營業執照號: 主營業務: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開戶行:開戶帳號: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受委托方機構地址:聯系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號: 開戶行: 開戶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與河北省郵政局合作協議書》的精神,甲乙雙方在該協議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業務發展實際情況,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聯通電信業務,并保證委托乙方代理的聯通電信業務與聯通公司營業范圍、資質、職權相吻合,無超范圍委托。
、、委托乙方代理聯通電信業務方面
、、卡類業務:聯通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
、、開戶受理類業務:尋呼業務的購機開戶、gsm業務的開戶登記業務。
、、業務合作方面
、佟⒁曳酵庾鳛榧瘓F用戶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并享受甲方最優惠價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專遞、商業信函、郵遞廣告、戶外廣告、廣告明信片、寄遞賬單等郵政業務,并享受乙方按國家郵政局規定的優惠集團大客戶的最優惠價格;
、邸㈦p方不斷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發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最優惠價格的權利;
、凇⑾碛腥〉秒娦艠I務收入的權利,有權追索因乙方人員操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③、乙方負責代理合同規定的甲方業務,乙方因代辦甲方業務,所涉及業務本身引起的話費爭議等問題及相關的法律問題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④、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130gsm卡、尋呼機等相關的卡、號;
⑤、在辦理尋呼業務時,乙方可從取bp機之日起 ---個月內調換其它機型,但調換的尋呼機必須備件齊全、沒有磨損等其它情況。如遇價格變動,甲方退還乙方未售出的尋呼機差價款;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出業務需求及提供各種業務單式,承擔業務的主要宣傳(含與乙方合作方面)、咨詢及解釋工作,免費承擔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甲方負責為乙方各代理網點統一制作聯通經營業務規范標志牌;
、唷春贤幎皶r足額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㈡、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取得代辦費的權利,但需提供相應的取得代辦費的發票;
、凇⒂写砑追诫娦艠I務受理、收費及其它合作項目的優先權;
、邸⒆鳛榧瘓F用戶享有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優惠條件的權利;
、、在代理甲方業務時,乙方需提供優質服務,并保證服務水平,遇有無法解答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聯系,甲方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進行答復,在代辦和代銷過程中乙方僅負責因乙方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
委托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唬撸撸撸撸撸撸撸咧俨梦瘑T會仲裁;
。ǘ┮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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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章):
受托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ê炞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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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印制單位: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xx年 10 月 6 日至20xx年 10 月 7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佰柒拾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事項
宗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批準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_
設定土地使用權性質:________
批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設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現狀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設定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付報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交付報告份數: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需提供的資料
國有土地使用證
宗地規劃要點
宗地圖
宗地規劃平面圖
甲方及時、準確、真實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而使報告失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評估報告設定的使用范圍內正確使用評估報告,超范圍使用報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三、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足夠的技術力量,參與評估的估價師不得少于2名。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進行評估。
3.乙方實地踏勘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土地估價規程》的工作標準執行,進行拍照,存檔等工作,所獲數據真實可靠。
4.乙方對出具的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對報告負有保密責任。
四、項目經費及付款方式
收費標準按計價格_________號文件執行,簽訂合同時甲方先預交乙方_________圓整,余額在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五、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的規定時間提交圖件和報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另委托其它評估機構。
2.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乙方所編制的報告和圖件需評審認定的,由乙方負責評審認定,并承擔評審認定的費用,如需評審認定的報告而未進行評審認定,甲方可以不予認可,并有權拒付評估費。
3.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拒交報告和圖件。
六、其它事項
1.本協議條款如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則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6
(一)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
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終止原因。如委托事務處理完畢、委托合同履行已經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續期間屆滿等;特殊原因是指導致委托合同終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種原因:
1.當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享有任意終止權,可以任意終止合同。無論是有償委托合同還是無償委托合同,也無論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還是未確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無論委托事務的處理進行到何種程度,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委托合同。這是因為,委托合同是以當事人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而信任關系屬于主觀信念的范疇,具有主觀任意性,并無一定的規格和限制。如果當事人在信念上對對方當事人的信任有所動搖,就應不問有無確鑿可信的理由,均允許其隨時終止委托合同。否則,即使勉強維持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也會影響委托合同訂立目的的實現。《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2.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在發生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終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边@是法律所規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終止的條件。
委托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這是一般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終止。這些特殊情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合同另有約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即使當事人一方有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的情形時,委托合同仍不終止。例如,委托律師進行訴訟,委托合同可以約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終止代理訴訟。二是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逗贤ā访鞔_規定了因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委托合同不因當事人一方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
(二)委托合同終止的后果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托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務的處理,而委托事務的處理又正處于關鍵階段時,受托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托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托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關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賠償責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2.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終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時,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繼續處理委托事務!逗贤ā返谒陌僖皇䲢l規定:“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因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逗贤ā返谒陌僖皇龡l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委托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ǚ窃V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制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
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 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
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2、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3、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合同等有關文件;
4、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5、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的驗收和審計工作中的法律事務;
6、協助甲方對項目中的招標文件進行審核;
7、協助甲方對項目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8、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
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
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師應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
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仍應獲得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材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
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
6、對委托代理事務的判斷和決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
理事務作出的獨立判斷和決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
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在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后確定了本協議涉及的律師費:(1) 耗
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支付方式為在本協議簽訂后十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到訴訟、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務,雙方另
行簽訂委托協議確定委托內容及代理費用。
第六條 其他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鑒定費、檢驗費、評估
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可先行向甲方預收,
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如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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