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貸款合同范文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托貸款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托貸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年_____委貸___字合同第___號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委托人和受托人于___年__月___日簽署的《※※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并應借款人請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發放該項委托貸款。委托人、受托人與借款人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條 貸款幣種和金額。
此項委托貸款幣種為_______,金額為(小寫)_______(大寫)_______萬元。此項貸款為委托貸款。
第二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本項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______%。按月計息,每月2日為結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隨本金一起結清。
第三條 貸款期限。
本項委托貸款的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經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金額計收利息。
第四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貸款償還。
借款人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約定如下: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負責從借款人存款帳戶劃入委托人指定的賬戶,委托人指定賬戶的開戶行是 ,帳號為 。
第七條 貸款擔保。
委托人確定的本項委托貸款的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貸款展期。
經委托人、借款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前10天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章 委托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 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資金帳戶存入足額資金,要求受托人將委托貸款于_______日內匯劃至借款人賬戶。
第十條 委托人自行監督借款人對委托貸款資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為監督的事項(以下選用的劃,不選用的劃):
□監督借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規定用途;
□監督項目執行情況;
□協助監督借款人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協助監督保證人的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第十一條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為借款人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 委托人要求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入如下賬戶: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借款人不按期還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從借款人賬戶直接扣取。
第十四條 本項委托貸款實行擔保的,委托人應自行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質)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審查。受托人不承擔任何審查的義務。
對實行擔保的展期貸款,委托人應事先征得擔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書面通知受托人與擔保人續簽展期貸款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當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以及出現其他危及委托貸款資金安全的異常情況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提前協助收回委托貸款資金。
第十六條 委托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貸款本息或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
第三章 受托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七條 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簽發的《淄博市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中的內容與貸款合同進行核對,在確認委托資金足額到位后,辦理放款手續。
第十八條 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要求,及時將借款人還本付息資金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因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資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借款人進行不法經營,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受托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歸還的本金和利息,對借款人確實無力歸還的貸款,在保證期內,受托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保證人催收,并將催收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情況報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監督貸款使用的監督措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項委托貸款若實行擔保,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與委托人指定的擔保人簽訂有關擔保合同,并辦理必要的公證、登記手續。
辦理擔保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 借款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借款、還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約定用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據。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要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項委托貸款,不得擠占挪用。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受托方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貸款本息。
第二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須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對本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借款人要及時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重大投資、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資合資(合作)、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等事宜,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提前還款__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三十條 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的,須于貸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三條 受托人未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將貸款放出,委托人有權按照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即視為借款人違約,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直接從借款人賬戶收貸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貸款逾期并經受托人催收仍不償還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糾紛的。
第三十五條 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續費,支付擔保、訴訟等其他費用的,受托人有權從委托人賬戶直接扣收或從借款人償還的貸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合同送達。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
第三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在不違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約定條款和《淄博市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編號:xx年※※委貸 字放貸通知書第 號)所列各項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涉及擔保人的,必須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將選擇以下第 _______種處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項(本條款不得與其它條款相抵觸,不得影響當事人之間實質性的權利義務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償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時自動終止。
第四十二條 合同的組成。
與本合同有關的《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借據、《擔保合同》、當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關補充條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合同文本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委托貸款合同 篇2
委托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
住址:
貸款人:
營業地址:
借款人:
住址:
鑒于委托人 (以下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發放
委托貸款(《委托貸款委托協議》/《委托貸款基金總協議》編號:),及借款人 (以下稱“借款人”)申請借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三方當事人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協商一
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委托和代理
委托人委托貸款人發放貸款,貸款人已經接受委托。貸款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
指示,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監督貸款使用并協助委托人收回貸
款。借款人承認貸款人作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承認該貸款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借款人。
第二條 貸款
2.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人民幣貸款,其貸款種類為 。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整。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即自 年 月 日始 至年月 日止。
2.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和貸款項目: ,借款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貸款利息
3.1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提款之日起按照實際提款金額和占用天數計收(結息日應包括貸款最后歸還日)。
3.2 在貸款期內,貸款利率如需調整的,貸款人按照委托人的通知調整利率。
3.3 如果本合同利率約定為按照銀行某檔次利率或按某檔次浮動利率計息,借款實際占用資金的天數未達到該檔次的標準期限,仍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除非委托人與借款人另有約定,如貸款展期后,累計貸款期達到新的利率檔次,按新檔次利率或該檔次浮動利率計息。
3.4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付息方式和付息日約定如下:(選擇一種)
()3.4.1按季付息,付息日為公歷年每季度第三個月的廿日.
( ) 3.4.1按月付息,付息日為每月 日.
。ǎ3.4.1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
()3.4.1分次還本付息。
3.5在此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應付利息。
第四條提款
4.1 滿足下列提款先決條件的,貸款人予以辦理提款手續:
(1)填妥《委托貸款借款申請書》和有關借款憑證;
。2)提交有效身份證件;
。3)已辦妥與貸款有關的批準、登記、公證、備案手續;
(4)如貸款有擔保的,該擔保合同有效;
(5)借款人的本次提款與《委托貸款委托發放通知書》或《委托貸款協議》有
關內容和要求相一致的;
。6)凡委托貸款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已提交確保該項目已經按規定的審批程
序報經審批,并納入國家和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文件。
(7)已提交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資料。
4.2 借款人按照下列提款時間和提款方式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選擇一種) ( )4.2.1 借款人在____年___月___日向貸款人辦理一次性提款手續。
() 4.2.1 按下列提款計劃分期提款,但應于每次提款日三個銀行工作日前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分期提款日提款金額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 (大寫金額)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 (大寫金額)__ 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 ____ _ (大寫金額)年月日 (大寫金額) 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 (大寫金額)
4.3 貸款人在借款人辦妥提款手續后及時放款。
4.3 借款人應按照4.2 約定按時足額提款。
第五條還款
5.1 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有還款計劃的,還應嚴格按照還款計劃還款。
5.2 借款人按下列還本方式按時足額還款:(選擇一種)
。ǎ5.2.1 在委托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
()5.2.1 分 期還款,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還款日還款金額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 ___ (大寫金額)__ 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 _____ (大寫金額)___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 ____ (大寫金額) 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 ___ (大寫金額)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 ___ (大寫金額)
5.3 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其應還的款項。
第六條提前還貸和貸款展期
6.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貸的,應事先經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應在計劃提前還貸十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貸款人按照委托人的書面通知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6.2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的,應事先經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應在貸款到期十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貸款人按照委托人的書面通知辦理貸款展期手續。
第七條貸款擔保
7.1 委托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擔保,該擔保由委托人認
可,并另行簽定擔保合同。
7.2 擔保合同由委托人、貸款人、擔保人三方簽署后生效。如擔保合同簽署日早于本貸款合同簽署日的,擔保合同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與貸款合同同時生效。
第八條債務證據
8.1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證據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8.2 委托人承認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證據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第九條貸款管理
9.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發放后,貸款人如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及時回復處理意見。
9.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人和貸款人均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借款人應按要求提供情況和文件、資料和工作方便。
9.3 貸款期間借款人發生破產、吊銷營業執照、停業、解散、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的或者財務狀況、經營管理體制、主要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動或調整的,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和貸款人。
第十條違約和處理
10.1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加收的罰息。
10.2 在貸款期內借款人未依約按時支付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加收延付利息的罰息。
10.3 借款人違反9.3條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
10.4 借款人未按約定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催收貸款,并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罰息。貸款人協助委托人向擔保人追索。
10.5 貸款期間借款人發生破產、吊銷營業執照、停業、解散、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有嚴重逃廢債行為,或有其它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貸款人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及采取其他措施。
10.6 在上述情形中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的存款帳戶中直接劃收應付貸款本息(含罰息)、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簽定后,本合同變更、解除須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1.2 本合同經三方當事人加蓋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貸款全部歸還后自動終止 。如委托人為非法人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如當事人為個人的,簽署其有效證件上的姓名。
11.3 本協議生效后,委托人如有要求的,本合同應進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11.4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主營業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1.5 本貸款的擔保合同、 借款人提供的委托貸款借款申請書、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貸款委托放款通知書》以及借款人、委托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約三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在簽署本合同時,三方當事人對協議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委托貸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____(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后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的情況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六項的情況時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
七、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
1、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2、如本合同毋需擔保,劃去第七條。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金融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對象發放委托貸款時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貸款人的開戶單位,簽訂合同時劃去第二條。
三、第三條中的提款計劃和第五條中的還款計劃,分別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條中約定。
八、第十四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委托貸款合同 篇4
托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愿將自有資金:幣種_____ ,金額 (大寫 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為明確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 公司委托貸款(以下簡稱“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貸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應委托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托貸款事項
第2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幣種為:_____ ,金額為 (大寫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貸款期限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托人應自行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托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后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_____%。
4.4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_____%。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日內,委托人應當在受托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托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托人賬戶”),用于發放委托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委托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于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托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托貸款的發放
第6條 委托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個對公營業日將委托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以用于發放委托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簽發的《委托貸款通知書》后,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發放方式為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托人《委托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 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托人提交借據,由受托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托貸款金額從委托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貸款發放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托貸款。
第五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為下列第 __________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為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_____ ,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應按第11條的約定于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托人劃入委托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應付款項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托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_____項:
15.1 受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保字第 _____號《保證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抵字第 _____號《抵押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質字第 _____號《質押合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16條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貸款金額和委托貸款期限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對于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托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托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第17條 委托貸款手續費由委托人承擔,受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_____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委托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托人對于委托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托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 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并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托人聲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托人保證其提供的委托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 委托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委托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托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托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托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 委托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托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托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托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 委托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托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 委托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托人確認。
第28條 委托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 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 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 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 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托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放的委托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受托人不承擔委托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 受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38條 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托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托人實際劃付給委托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托人有權委托受托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托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托貸款本息;
39.3 委托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
39.4 委托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
39.5 委托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交付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托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并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 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 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 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后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貸款服務,根據委托人的委托負責辦理委托人委托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 受托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費;
41.3 受托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托貸款,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書面通知,則在委托貸款逾期滿1年后,受托人有權將該筆委托貸款注銷,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托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 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的法律規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托人對委托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
第43條 委托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托人無義務為委托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托人的要求并經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托人應承擔受托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 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申請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布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托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托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生上述任何委托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糾正違約行為;
2、受托人有權拒絕為委托人辦理委托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并按如下第 _____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3、其他: 。
第十二章 受托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托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托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負責,受托人僅限于協助出具并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后沒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 委托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復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托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發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 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采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 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托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 委托人、受托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托貸款業務委托書 ;
2. 委托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托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執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簽訂。
委托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托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委托貸款合同 篇5
借款人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省(市、自治區)____市____縣(區)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據國家有關委托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____________
項目: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
期限:____個月,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
還款來源:____________
還款計劃: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后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單方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乙方根據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約定,同意作為本項貸款本息的擔保人。并另立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執行,擔保人應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擔保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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