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合同【精選】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代建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代建合同1
甲方:
住所或營業場地:
乙方:
住所或營業場地:
一、車輛的評估:
典當客戶提供典當車輛,由甲方通知乙方到場評估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場所由乙方進行全面評估,包括此車輛現車況于二手車市場的售價,以及典當車輛到期絕當后當時的市場價格。乙方須提前評估車輛到期絕當后的市場市場價格,如典當車輛當期為三個月及按三個月之后該車的出售價格給出評估價,出具評估報告。乙方承諾,如此車絕當,即按乙方給出的價格進行回收。
二、回購車輛:
本協議的所稱的回購車輛指甲方(江西永惠典當有限公司)到期絕當的'車輛。當期屆滿五日后、當戶不贖當也不續當即絕當后,甲方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到場進行車輛的回購。
乙方檢查車輛完整性與車況良好后,于二手車交易市場辦證大廳辦理過戶,過戶后,現金或轉賬支付回購款。
三、甲乙雙方義務與責任
甲方有保障車輛在被回購前的完整性的義務。甲方承諾乙方評估過后車輛當即入庫封存。有保證與之前乙方評估時車況一致的義務。如在回購期間發生事故,車輛在原定回購價格的基礎上進行扣減(本協議執行期間,汽車市場價格變動,不影響本協議確定的價格及有關標準,本協議將繼續執行。
甲方在將回購車輛交付甲方時,須保證所有車輛的合法性,沒有任何法律、交通違章處罰的糾紛。
乙方應盡義務,有承諾按上述評估價格回收上述車輛的義務。甲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回購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后,乙方須按本協議規定的車輛回購標準,按照本協議從乙方處回購車輛。
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下之權利和義務轉讓或移交由給他方履行。
本協議及協議中詳細注明之附件、附表或附屬文件構成乙方與甲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先前與本協議主題事項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陳述或協議。雙方只能以書面形式共同簽署后才能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本協議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委托代建合同2
委托方(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政府資金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規模,更好的實施項目建設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資計劃、政府相關會議紀要、批示等要求,項目委托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實施代建,對項目施工期間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按照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項目。
2.項目總投資:約萬元。
3.項目概況:。
第二條代建管理內容
1.代建內容:項目施工階段的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實施階段的質量、安全、進度及投資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驗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項目建設工程的各項前期工作(包括項目的立項、可研、規劃手續及調整、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地災評估、土地手續、資金保障、施工環境協調等),以及項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給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項。如有涉密項目內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實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圍:項目規劃范圍內實施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暖通、道排綠化、強電、智能化、給水及附屬工程等。燃氣工程不在代建范圍內,用地規劃范圍外的供水、供電、用氣、排水等接入管線及開通開戶由甲方負責,不在乙方代建范圍。
3.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工作(委托方自愿選擇下列第 種方案):
(1)、□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文件編制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實施,甲方負責提供建設資金落實證明。招標過程中的答疑、質疑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共同回復處理。中標通知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發。
(2)、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文件編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實施,并負責招標過程中的答疑回復、中標通知書的簽發,及項目施工合同的簽訂。其中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招標前應征求乙方意見,以符合后期項目實施,便于項目管理。招標完成后相關資料交由乙方進行施工過程的管理。
4.由甲、乙雙方共同招標的項目,在項目施工合同簽訂時,甲方作為建設單位(甲方),乙方作為代建單位(丙方)進行簽訂。
5.甲、乙雙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負責聯系、處理與委托項目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承擔委托建設管理業務。
7.其他:甲方辦公設施、家具、辦公材料、辦公設備儀器等內容,不在項目代建范圍之內。
第三條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初步設計及批復、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及圖審合格證等各項前期手續,以及政府批準的項目代建的會議紀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從雙方簽訂委托代建協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乙方將工程實體現場移交給甲方。乙方應于60日內完成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實際投入使用的視為自動移交。甲方負責項目質保期內施工合同履約事宜,乙方積極配合。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負責辦理工程立項、環評、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消防和人防審查、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項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項前期手續,并繳納由此涉及到的各項費用。在代建協議簽訂時將自立項至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全部基建手續原件移交給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專業完整的施工圖(紙質版和電子版)、圖紙審查合格證(包含建設工程、人防、消防)、地質勘察報告等資料,并經甲方和設計單位書面承諾圖紙的準確性、完善性及紙質版和電子版的一致性。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圍內的“三通一平”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為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出具的各種文件等相關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項目招投標工作,簽訂工程合同,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證、人防監督、工程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5.負責落實工程建設所需資金。按規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預撥農民工工資專戶資金。按照乙方審核簽批的工程進度款報表及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承擔工程竣工后的結算審計費用。
6.施工中甲方單獨提出的工程變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關投資和變更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變更審批程序,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變更。
7.協調自行招標的勘察、設計、燃氣、涉密等項目實施單位,積極配合乙方的.項目建設工作。
8.參與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或甲方實際投入使用即視為移交,并辦理移交手續。由于設計圖紙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項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響項目正常驗收的,由甲方負責解決。
9.負責項目質保期內施工合同的履約事宜,乙方積極配合。
10.負責處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時,導致的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上訪、投訴等問題。
11.負責處理施工期間設計、勘察等單位的不履約行為。
12.對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積極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協助甲方簽訂工程合同(指甲乙雙方共同招標的項目,在工程合同中作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證、人防監督、工程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2.組織項目實施及管理,加強與有關單位的組織協調。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乙方單位制定的各類規定,以及工程合同約定內容進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切實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做好代建工程內容的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等工作。
3.負責協調處理建設過程中各主管部門的檢查、督查事宜,處理施工期間的質量、安全、進度的違約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審核簽署工程進度款支付報表,及時報送給甲方審核撥付。
5.負責施工期間對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管理,對其違約行為進行處理。
6.施工期間除甲方提出的變更意向外,由乙方牽頭對變更的必要性及變更費用組織審查,并經甲方認可后,嚴格按照市政府相關投資和變更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變更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
7.協助甲方處理因未及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上訪、投訴等事宜。
8.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竣工備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檔案。
9.及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10.在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及其他相關資料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11.協助甲方處理質保期內的工程保修問題。
12.積極協助甲方溝通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委托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設內容調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終止或提前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后,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應盡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九條工程進度款原則上為乙方審簽完成報送至甲方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進度款支付,如超時支付的,乙方有權暫停項目建設;如因資金落實困難長時間(原則為3個月以上)無法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乙方有權終止代建協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后續事宜。
第四章爭議解決
第十條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阜陽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或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協議的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是雙方平等公平,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件1:建設工程移交資料清單匯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委托代建合同3
市政[20xx]合同 號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受托方: ,下稱乙方
因建設的需要,根據市領導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為 工程的代理建設單位。為進一步明確工程代建內容及其權益、責任和義務,雙方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建設單位:
2、工程地點:
3、工程名稱:
4、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5、工程建設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圍與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本項目建設的代理業主,履行甲方的權利
和義務。
2、甲方職責:
、、負責控制本項目的資金運作。
、、甲方負責該項目完成前期的各項報建手續,及所需表格及報
批文件的簽字蓋章,負責現有施工紅線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工作,負責提供該工程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籌措本項目建設資金,保證本項目所需的資金及時到位。
、、確保設計文件及時交付乙方。
3、乙方職責:
①、負責本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從工程招標、工程建設管理到工程竣工驗收、結算、移交等各項工作)。
、、負責本項目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
4、本項目合同會簽程序需由甲、乙雙方會簽,并由甲方送財政備案。
三、代建工程項目的范圍與內容
1、本合同的工程項目范圍以設計的 工程施工設計文件。
2、本合同項下不包括以下內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樹木賠償、施工場地內的其它房屋構筑物、各部門(含代管)以外的各種管線、障礙物的遷改和清除。上述事項應由甲方負責在乙方開工前辦妥。
。2)引至工地的臨時給水、電力電源線,確保本工程如期順利進行。
(3)施工設計文件以外的工作內容等。
四、質量等級
本合同項下代建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水利部頒發的《 水利水電工
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標準》(以下簡稱驗標)合格工程等級。
五、合同價款及變更約定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項下代建工程價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壹仟萬元(¥1000萬元),實際結算價款按照福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的結算價為準。
3、工程及價款變更約定:
對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等,應由甲方給予及時簽認并給予變更補償。
六、工程質量檢查監督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設計文件及圖紙所提供的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圖集等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水利部驗標合格工程標準。
2、工程質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無償返工重做,至合格為止。
七、代建費及支付方式
代建費: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建設本項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費按 政綜[20xx]227號文件規定計取,共計¥ 200000 元(大寫:貳拾萬元整),最終以福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為準。(計算式:10000000×2%=20萬元)
支付方式: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先行支付管理費的50%,計¥ 100000 元(大寫:壹拾萬元整),剩余管理費待 財政審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設計費、監理費、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1、工程設計費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監理費支付: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編制本月完成監理項目的進度報表及付款通知單送交甲方審核,甲方應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進度監理服務酬金的80%撥付給乙方,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結算經 財政審結批復后,甲方應支付至審定監理服務酬金的95%(含稅)給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價款采取“備料款一次撥付;工程價款按月進度支付;竣工辦理總結算”的方式。具體約定如下:
(1) 備料款撥付:甲方應在乙方選定施工單位后7日內按合同價款總額10%支付給乙方作為工程備料款,計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1000000 元)。
(2) 工程價款按月進度支付: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編制本月已完工程進度報表及付款通知單送交甲方審核,甲方應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進度價款的80%撥付給乙方;當進度款支付累計達到合同總價款的30%后,開始將備料款按進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價格的'1%,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分期從各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扣完為止。
(3) 稅務問題:根據稅務局代建工程有關規定,該項目由甲方負責立項,工程發票、決算書審核書等抬頭人應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辦理工程稅務交納。
(4) 工程結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結算價款經 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后的28天內,甲方應支付至審定合同價款的95%(含稅) 給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質量保證金。
4、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甲方須在質保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該項工程質保金全額歸還乙方。
5、超出合同價款的工程款結算及撥付辦法:另行單獨辦理竣工結算及撥款事宜。
九、完、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經過初驗確認具備驗收條件并備齊驗收資料時,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一份;完整的資料一式三份;決算書一式三份。在確認無誤后5日內安排水利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工程驗收工作和驗收文件編制辦法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水電驗收規程》的規定辦理。
2、對驗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項目,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符合質量等級為止,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3、在工程完(竣)工驗收通過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將驗收合格的螺洲大橋防洪影響堤防加固補救工程無償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門。
十、爭議解決辦法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委托代建合同4
委托人(全稱):_______
代建人(全稱):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_________萬元,東湖賓館_______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___________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___________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5、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公章)代建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5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____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7、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6
委托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 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東湖路 46號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 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XX.7. -XX. .xx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7
委托單位:____市____區荷城花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____市鐘山經濟____區開發總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2以西。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XX拾萬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用。
2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8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20xx年12月9日簽訂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南寧市古城路2號職工住宅小區危舊房改造(以下簡稱本項目)《投資和代建合同書》(見附件),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共同承接本項目投資和代建工作,為了更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投和代建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按照甲方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20xx年12月9日簽訂的本項目《投資和代建合同書》約定進行投資和代建。
二、本項目資金籌集
本項目住宅部分的資金,可由廣丁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通過銷售非還建住房及其他措施來籌集。其中一期住宅部分資金先由乙方墊付,待一期工程竣工后30天內,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通過銷售非還建住房及其他措施籌集資金一次退還。但一期非還建住戶款項及還建住戶款項及還建住戶中超面積部分的`款項,同期到位并于工程建設中。
本項目二期住宅部分的全部資金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通過銷售非還建住房面積及其他措施來籌集,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程序進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如因拆遷原因,導致本合同未能正常 履行并因此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下列合同或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甲方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20xx年12月9日簽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南寧市古城路2號職工住宅小區危舊房改造投資和代建合同書》。
2、《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南寧市古城路2號職工住宅小區危舊房改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有關補充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0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年10月6日至20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佰柒拾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授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建合同11
項目名稱:
項目委托人:
項目代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暫行規定》,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人民幣)(以批準的投資概算或經批準的調整投資額為準,含土地、建安工程費用及相關規費等)。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項目建設總建筑面積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最終以政府各職能部門批準文件為準。
建設內容:包括地塊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設備及工器具購置、以及本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綠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專業管線)。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 1、代建方式:實施全過程代建。
為確保房產品質,將該項目營造為同類物業的標桿性作品,從項目規劃設計起,整個建設過程中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工程建設,招投標均采用自行邀請招標方式,在綠城集團合格供方中選擇數家單位,進行充分的競爭后確定中標單位;若委托人有推薦單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選擇單位的相關標準,方能參與投標。造價控制原則參照同類工程,爭取合理低價(含限價),具體經委托方審計、財政等部門審核后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前期管理,全過程項目管理,后期管理等內容。
2.1前期管理
。1)與委托人進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資料的移交)。
。2)設計管理:組織完成施工圖及市政、綠化、管線等配套圖紙設計優化工作,
督促和檢查設計進度,審核設計文件,保證設計質量,確保項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關部門審批意見進行設計。
。3)協助委托人組織工程勘察、監理、施工和材料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在工作中應回避有利益關系的單位;受委托人委托組織有關項目建設合同的洽談以及負責合同履行的全過程管理。
。4)負責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各職能部門的報批手續。
。5)受委托人委托組織工程合同的洽談與負責履約的監督管理。 (6)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全過程項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設管理: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負責進行工程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負責進行工程質量、進度、成本控制。
(2)按職能部門要求編制年度投資計劃、下月用款計劃上報委托人。 (3)負責施工中出現的.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核工作。 (4)負責對項目建設資金的支付進行審核。
。5)依據工程建設的進度和相關合同,對各承建單位上報的資金申請進行審核并上報委托人審批。
2.3后期管理
(1)負責組織項目中間結構驗收、節能驗收、實體檢測、分戶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負責辦理工程實施中有關建設、規劃、人防、消防、防雷、交警、衛生防疫、綠化、國土、環保等各職能部門的報批手續及驗收工作。
。3)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4)負責項目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5)負責工程竣工結算初審工作,將其初審確認后的工程竣工結算送審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遞交委托人。
(6)負責完成項目竣工備案、配套確認等工作,并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建成房產移交委托人。
。7)負責建設檔案移交、代為辦理項目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并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出項目定價建議。
(8)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服務:負責質保期內的相關協調工作,質量保修責任由相關專業工作單位依據合同約定承擔。
(9)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10)配合物業管理單位組織前期的物業管理。
。11)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項目管理工作。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暫估價)(萬元人民幣)(暫按以單方成本造價 元/㎡乘以總建筑面積計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代建方提出,經相關部門咨詢機構審核確認后,報委托人同意或備案,投資控制金額可做調整:
(一)不可抗力;
。ǘ﹪艺哒{整;
。ㄈ┓嫌嘘P工程變更相應規定且經委托人確認的相關變更;
。ㄋ模┲饕牧、設備設施、人工費用等價格出現重大變化;
。ㄎ澹└鶕椖块_發實際需要,對項目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等進行重大調整;
。┮蚴艿刭|等事前不可完全預料的自然條件制約,在具體施工過程中有重大技術調整。
。ㄆ撸┢渌蛭腥颂岢龅墓こ套兏樾渭氨竞贤s定報委托人備案即可的工程變更。
工程質量標準:確保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一次性達到國家、省市及地方相關專業驗收合格標準,整體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建設工期要求:單個項目工期同施工工期,附屬配套工期按主體工程預驗收之日開始順延六個月(各項目建設時間自監理發布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期間,如有屬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抗因素影晌施工工期的,則相應的工期應順延。)
代建管理期限:代建合同簽約后至本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滿兩年。
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建設全過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確,F場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市級"雙標化"工地要求。
四、代建管理費
費率:3%。本工程代建管理費按經財政、審計等部門審定后的工程決算總投資額乘以項目代建費費率3%計算;工程決算總投資額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及安裝費,技術咨詢費,勘察費,設計費,各項規費,圖紙審查費,工程招標費,監理費,工程檢驗和檢測費,造價咨詢服務費,弱電工程費,小區內道路、給水、排水、電力、煤氣、電信、有線電視工程費,景觀工程費等,但不包括征地、拆遷、融資費用等。工程結算控制價指為完成本項目除征地、拆遷費用及融資費用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合同金額: 萬元人民幣(暫) 表一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合同條款
4、附加條款
5、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文件
6、國家建設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岐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建人各執叁份。
十、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協商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委托人:代建人:
代表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本合同簽于20xx年日 月
委托代建合同12
委托人(全稱): 賓館
代建人(全稱):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 萬元, 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1-.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 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 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委托代建合同13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二Ο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書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6號)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7號),為保證市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嚴格控制投資,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立項批復:
4、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執行)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會同使用人,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組織工程勘察、設計等招標活動,將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市招標管理部門和委托人備案;
3、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4、會同使用人,辦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規劃土地、房屋拆遷、環保、水務、消防、綠化等有關報批手續。
(二)建設實施代建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組織施工圖設計;
2、組織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標活動,將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市招標管理部門、項目審批部門和委托人備案,并負責工程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會同使用人負責申報辦理計劃、規劃、土地、拆遷、施工、環保、消防、
供電、綠化、城管、交管等有關手續;
4、向委托人提出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并按月報送工程進度和資余使用情況報表;向負責資金撥付的部門報送項目進度用款報告;按月向統計部門報送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
5、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并按規定報批,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辦理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使用人和相關檔案部門。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萬元)(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執行)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代建管理期限:
1、建設和交付使用期:工期天
2、質量保修期:按國務院《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10、本合同擔保文件及有關資料
非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單位的,合伺組件不包括第5、6、7項。構成本
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子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執兩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丙方
法定書表人:(蓋章)
本合同簽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建管理費按第種方法計算:
1、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以招投標文件確定的數額或費率為準;
2、非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按現行政策文件規定計算。
第二條委托人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代建人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托人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
節約資金獎勵包括政府投資節約該:
1、政府投資節約資金獎勵=政府拐資資金節省額*獎勵比率( %)
2、自籌資金節約獎勵=自籌資金節省額*獎勵比率( %)
注:“政府投資資金節省額”: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及財務決算審核批準后,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代建項目建設內容、質量標準等前提下政府投資建設資金合理節省額。“自籌資金節省額”同理。
第三條代建人以如下方式提供擔保:
1、代建人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向委托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2、其他方式:
第四條代建人的項目經理: 電話:
項目經理原則上不得變更,因特殊原因確需更換項目經理的,需經委托人、使用人同意。
代建人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
第五條 代建項目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
委托代建合同14
項目名稱:
項目委托單位:
項目代建單位:
項目使用單位:
委托代建合同書:
委托單位:
代建單位:
使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管理規定》,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單位代建單位與使用單位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含土地、建安工程費用及相關政策)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建設內容:
二、代建方式和內容
1、代建方式(①全過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設實施代理)
2、代建內容
、偾捌诠ぷ鞔韮热:組織項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設計編制,辦理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土地征用、拆遷、環保、消防等手續。②組織建設實施代理內容: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選購年度計劃、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手續,工程合同的洽談與簽訂;投資計劃、用款計劃申請;工程中間驗收、編制工程決算報告、施工驗收、資產交付等。③全過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兩方面的代理內容。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 (萬元)(以代建單位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簽約后):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費率(按項目投資的):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設計文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單位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單位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單位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單位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單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個執份。委托單位:(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建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使用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第一章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托單位權利
第四條委托單位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稽查,對違規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委托單位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準。
第六條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代建單位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代建單位更換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
代建單位權利
第八條代建單位根據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復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并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項目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代建單位有權拒絕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代建單位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單位權利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監督,并向委托單位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有權對委托單位核準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托單位義務
第十四條委托單位應負責協調代理人、使用單位及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第十五條委托單位應監督和指導代建項目的建設實施,并組織代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委托單位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單位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第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內就代建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委托單位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委托單位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組織對代建單位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第二十條代建單位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代建單位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單位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代建單位應組建能夠滿足本項目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項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單位匯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匯報材料抄送使用單位。
第二十三條代建單位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作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單位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單位報委托單位核準。
第二十四條代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接受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監督。
第二十五條代建單位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向委托單位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代建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監督。
第二十七條代建單位應在項目建成后,協助委托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代建單位應在項目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第二十九條代建單位應根據使用單位提出的項目運行管理方案,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學習。
第三十條代建單位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使用單位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使用單位義務
第三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項目建議書批復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項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單位辦理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單位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第三十二條使用單位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單位撥款。
第三十三條使用單位應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并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使用單位應對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的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使用單位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第三十六條使用單位應提出項目運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單位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責任
委托單位責任
第三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單位責任
第四十條代建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單位責任造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單位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單位責任
第四十三條使用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委托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條由于委托單位或使用單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蚪K止,代建單位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單位,委托單位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由于委托單位未采取相應措施,代建單位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單位承擔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當代建單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托單位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并經委托單位審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單位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凋后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代建管理費的計算方法:
代建單位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托單位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節約資金獎勵: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獎勵比率( ______%)(10%-30%提取,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15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__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__X
根據《__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__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__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__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項目代建范圍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__X(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20__年月日簽訂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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