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地產委托合同匯編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委托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1 項目名稱: ;
1.2 項目位置: ;
1.3 項目用地:規劃總占地 畝;
1.4 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2.1 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文件;
2.2 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包括土地變性、拆遷、勘探、設計、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等)的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
3.2 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3.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3.4 參加本項目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 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3.6 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托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負責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4.2 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及招投標;
4.3 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并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4.4 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4.5 負責在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
4.6 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4.7 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4.8 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5.1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建議以某項工作完成雙方確認后為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根據正常施工慣例雙方商討決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6.1.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6.1.2 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6.1.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6.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7.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結束_14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 通知
8.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8.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8.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72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10.1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敘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_________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_________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委托,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接受房地產當事人委托,代為辦理房地產各類交易手續的業務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6、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3
鑒于: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征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托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4
編號: 字第 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筑面積:
3、權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住/地址
郵編號碼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簽于: 簽于: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XX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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