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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裝修合同是工程合同嗎
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家庭裝修合同與工程合同的關系,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了相關資訊,希望你能從中獲得想要的信息!
家庭裝修合同是工程合同嗎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繁榮,家庭裝修達到了空前火爆的程度。有過裝修經驗的人都知道,裝修是一件費錢、費時、費力的事情。找裝修公司或其他裝修個體勞動者,雙方簽訂《家庭裝修合同》,可以節約時間和精力。但因家庭裝修合同而引起的糾紛也不斷的增多,確定其合同的性質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國的《合同法》在分則中沒有把家庭裝修合同作為一種典型的合同,目前從法學理論到司法實踐,通說認為是承攬合同。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承攬人的工作具有獨立性;承攬合同是以完成特定工作、提供工作成果為目的的合同;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承擔風險責任。在實踐中,承攬合同與建設工程合同、承攬合同與雇傭合同比較容易混淆。
(一) 家庭裝修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嗎?
裝修合同從形式上看也是一種建設工程。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把裝修工程歸到建設工程的范圍內。本文認為,一般的家庭裝修工程是承攬合同,而不是建設工程合同。涉及建筑物整體或比較大型的裝飾裝修應當屬于建筑法調整的范疇,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而個體裝修從業者一般都沒有相應資質。如果把家庭裝修合同定性為建設工程合同,將使實踐中大量的裝修合同因施工者無相應資質而被認定無效。取得資質要擁有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條件。在劃分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才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這些條件只有大型的建筑公司才能辦到。家庭裝修一般不涉及國家利益和公眾安全,法律法規對家庭裝修的施工人的資質也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建設部于1997年實施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凡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具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范圍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凡沒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但這是部門規章的規定,不能作為認定家庭裝修合同效力的依據。
根據以上的分析,家庭裝修合同不是建設工程合同。
(二) 家庭裝修合同是雇傭合同嗎?
這個問題在實踐中爭議比較大。這兩種合同最主要的區別是承攬合同以工作的結果為目的,而提供勞務不過是達到結果的手段,如果沒有達到雙方約定的結果,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而雇傭合同中是否達到一定的工作結果并非合同的主要目的,只要雇員提供了勞務,雇主就應當給付報酬。另一個重要的區別是風險負擔不同。雇傭合同中雇員在完成工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由雇主承擔責任,如雇主對雇員在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行為承擔替代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雇主與雇員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后,有向雇員追償的權利。雇主對雇員的工傷直接承擔賠償責任,而且是無過錯責任。在承攬合同中則由承攬人負風險責任,定作人原則上不承擔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選任有過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的分析,家庭裝修合同的性質既可以是承攬合同,也可以是雇傭合同。為了防止糾紛發生后因合同的性質引起爭議,雙方當事人最好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不同的合同性質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和不同的風險責任。當事人應充分利用意思自治原則,把可能發生的爭議消滅在萌芽狀態。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范本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和造價
1.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住房系合法擁有;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業,企業資質情況:
2.裝飾施工地址:天元區泰山路 號17樓02室。
3.住房結構:房型為 房 廳 廚 衛 陽臺,套內施工面積 平方米。
5.裝飾施工內容:見《裝飾施工內容表》。
6.承包方式:清包工。
7.總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叁仟伍佰元。
其中:材料費: 元,人工費:23500元,拆除費: 元,清潔、搬運、運輸費: 元,管理費: 元,稅金 元, 利潤: 元,其他費用 元。
“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時上下增減的幅度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不超過結算價的5%。
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這部份的工程款應當按實計算。
8.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條材料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應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保管費由乙方承擔。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約定,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工程主材料報價單》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甲方有權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施工中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報價單的規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設備是假冒偽劣產品,應按材料和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和本市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工程質量驗收單》,并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價款。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裝飾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
8.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兩年,乙方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 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承重墻。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1.付款約定
(1)施工隊進場,預支生活費3000元。
(2)水、電、管線隱蔽工程通過驗收,付3000元。
(3)地磚、墻磚鋪設、墻面粉刷通過驗收,支付3000元。
(4)若增加工程項目,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時3000。
(5)工程竣工通過驗收,支付10000元。
(6)保修金 元,從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甲方應予以保存,竣工結算后乙方收回收據并應開具稅務統一發票交甲方。
3.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單》
第六條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裝飾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
(2)甲方應在開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4)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分戶鑰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時,甲方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屬物業如有收取押金的項目,甲方應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業沒收,乙方應對被沒收部分進行全額賠償。
(6)甲方或其所屬物業部門應書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員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員遵守執行。
2.乙方工作:
(1)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管道、樓(地)面、墻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2)早上7時前及晚上7時后不得進行有噪聲的施工作業。
(3)召集有甲方參加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的現場交底。
(4)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經過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賠償給甲方200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日期。
5.甲方如未按約定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約定對整體工程進行驗收,乙方可以順延交付日期,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100元。
7.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50元,工期順延。
8.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9.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該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過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項目、變更施工內容和裝飾材料的,甲方應和乙方協商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內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株洲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向天元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約定(把裝修公司承諾的口頭條件也寫進來)
(一)維修
1.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七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并維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費用據實從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乙方應予支付。
(二)材料
1.乙方應提前2-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3-4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并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如需由乙方購買材料,則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并開具正式發票。
4.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并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應做好對屋內物品及施工完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
9.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并不得偷竊建筑材料,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10.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并盡量安排人員送上樓,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三)垃圾清運
1.垃圾袋裝化。
2.垃圾應日日清。
3.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四)施工人員管理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工地施工人員應注意自身安全,如出事故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并支付相關費用。
4.乙方應具備在上株洲市居住或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指定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
6.施工期間,如甲方需要,乙方應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1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五)施工機具
1.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鏟刀、鉆頭、切割片、美工刀具、油漆刷等由乙方方承擔,并由乙方購買。
(六)工地現場管理
1.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現場禁止吸煙。
3.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明細表(地面部位、墻面部位、天棚部位、門窗部位、家具、衛生間、廚房、強電弱電、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材料或設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單位、數量、送達時間、送達地點、備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裝飾內容及裝飾材料規格型號品牌等級、數量、單位、單價、合價);
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變更內容、原價格、新價格、增減金額);
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日期、檢驗項目名稱、檢驗結果“合格、不合格、補驗”、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附件六:工程結算單(工程合同造價、變更增加項目、變更減少項目、工程結算總額、甲方已付金額、甲方應付乙方金額、乙方應付甲方金額);
附件七:工程保修單(公司名稱、聯系電話、用戶姓名、聯系電話、合同編號、裝飾工程地址、施工單位負責人、工地負責人、開竣工日期、竣工驗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內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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