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裝飾合同
對裝修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要有詳細的設計樣圖。下面是裝修裝飾合同范本,僅供參考。
篇(1):裝修裝飾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裝飾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本室內裝修施工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戶
承包范圍:室內裝修工程包括室內木工裝修及刷漆工程
室內木裝修:進門口(散裝口線、自包邊、套裝或不做)、陽臺大口(散裝口線、自包邊、套裝或不做)、窗口(散裝口線、自包邊、套裝或不做)、飄窗(散裝口線、自包邊、套裝或不做)、室內門(散裝口線、自包邊、套裝或不做),廚房吊頂(PVC板、鋁天花)、大衛生間(PVC板、鋁天花)、小衛生間(PVC板、鋁天花),包管子(PVC板、鋁天花),包空調機、電視墻、客廳邊池吊頂用木龍骨石膏板,室內頂角線(石膏線、石膏板條),角柜,電視柜。圓角大柜 個;書柜 個;陽臺柜 個;鞋柜 個;隔斷 個;電腦桌 個刷漆工程:石膏填縫劑填平,粘牛皮紙,用膩子打底兩遍,砂紙磨平一遍,推漆兩遍,包調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門、隔斷的推拉門、陽臺的推拉門、燈、照明燈及開關插座與安裝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圍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應的工作費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開工,工程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付總工程款的50%現金。
2、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當下一次付清。開工日期為工程材料進場日期,竣工日期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本工程依照施工圖紙,設計,室內裝飾工程及驗收規范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進行施工驗收。
1、負責辦理與本工程有關的職能部門的一切手續及發生的相關的經濟費用。
2、水、電、材料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負責處理四鄰的關系和發生的一切費用。
4、如甲方未按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時完成,則工期順延。
5、負責有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義務
1、按照圖紙及《現行的室內裝飾施工方法》進行施工。
2、因施工技術導致的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3、本工程經雙方簽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后,竣工結算款全部支付完畢后合同終止。
六、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件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起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篇(2):裝修裝飾合同
甲 方: 乙 方: (委托方) (施工方) 住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 電話: 電 話: 施工隊負責人: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蕪湖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以下簡稱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一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甲方住房系合法住所。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企業。
1.2工程地點:
1.3房屋結構: □框架結構 □磚混結構 □建筑面積: M。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表1:家庭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乙方提供)
1.5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提供清單)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以清單為主)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甲方提供清單)
1.6工程期限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 元。 (見表1:家庭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指派公司員工 為乙方駐工地監理,負責合同履行。 第三條 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設計費(大寫)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款內)。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前 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提供施工期間的電源、水源;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居的關系;
4.4不拆改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改原建筑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的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5.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保存好原居室內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理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需經公司確認蓋章,否則無效),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表4:家庭裝飾裝修施工變更單,乙方提供)。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甲方簽定施工合同后,由乙方包料的,甲方不得擅自購買材料,否則乙方有權對其所購材料(按乙方報價單)加收10%的管理費。
7.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代手續;
7.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表3:乙方提供家庭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運到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如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停止使用和要求退換,乙方自行使用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無條件整修,并承擔費用。
7.4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生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質量問題。
7.5現場材料交付后,應按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處理糾紛。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按《蕪湖市家庭裝飾質量標準》執行,或按雙方合同約定履行。 9.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 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定,經認定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認定過程中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養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后兩天內參加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乙方提供)。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表5: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乙方提供)。
10.3本工程以甲方驗收為準,自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之日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二十四個月。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卡(表6:蕪湖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1.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工程款可以按下表(每月甲方交款都應索要乙方蓋財務章的收據);
其他方式:
11.2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結算方式以雙方簽定單價不變,工程量以實際發生量計。并在 天內將有關資料交給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 日內如果沒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表5: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由乙方提供)并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結清乙方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稅款由甲方承擔)。交給保修卡。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當責任,并賠償給對方損失。
12.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12.3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即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合同價的 %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二)(三)次工程款項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12.5由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12.7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將乙方的承包施工項目全部或部門拿出自行施工制作的,將不享受承包人承諾的所有優惠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該小區內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此費用不在工程款內)。
14.2施工期間,甲方將戶門鑰匙 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負責交給甲方。
14.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 點 分; 下午 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附則
16.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6.2本合同簽定后工程不得轉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6.4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甲方簽字): 承包人(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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