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房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解除租房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租房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單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 》,合同簽訂后甲乙單方均依照合同履行了各自的合同義務,但由拆遷,該房產的產權人王提早告訴甲方解除租賃合同,以至甲乙單方的合同無奈繼續履行,現甲乙單方經敵對協商,在平等自愿的.準則下特訂立本協定:
一、房產坐落于杭州 區______村______鄰______路。
二、甲乙單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于本協定生效之日起提早終止。
三、單方分歧確認:甲方已收取乙方交納的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現甲方贊同扣除乙方已經實際租賃天數的租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后,將剩余的租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退還給乙方,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四、乙方應將標的物上之信號塔設備拆除。
五、單方其他要求事項全部放棄。
六、本協定書一式兩份,甲乙單方各執一份,效能等同,自單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解除租房合同2
一、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條件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
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租房合同3
被告陳棋于1965年起在原告馬尾區某機械廠工作,1988年7月,經原告廠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廠里的一間宿舍。20xx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未涉及到宿舍的問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后,被告仍繼續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給自己的那套宿舍。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簽訂了關于宿舍的租用合同,約定租用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約支付了租金。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之后,被告繼續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約定支付給原告租金,原告無異議,繼續收取租金。20xx年1月雙方口頭約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繼續承租。20xx年7月至12月因當時張貼出拆遷公告,原告主動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間未支付租金。后因原告業務需要急需用房,遂于20xx年12月12日書面通知被告20xx年1月10日騰空房屋,被告拒不退還該房屋,也不支付20xx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租賃關系,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審理】
經審理,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系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此租賃關系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法有效,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贝税府斨性桓嬗20xx年2月18日簽定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繼續租用該房屋,交付給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異議,繼續收取租金,從雙方的行為可以推定雙方合意續租,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不過此時的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都有解除權。
【律師評析】
當事人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屆滿之前通知承租人,讓承租人有足夠的時間另行租賃,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后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系,被告陳棋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90日內搬離房屋,并且支付給原告從20xx年1月至搬離房屋期間的租金,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解除租房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F因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__________。繳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日期:
解除租房合同5
【案例1】:
市民張先生20xx年來柳州市某單位工作,在柳北區某小區租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屋,并把家人接來共同生活。在租房時,張先生與房東劉女士簽訂了兩年的租賃期限。然而,20xx年5月,劉將上述房屋轉賣給韋先生,并辦理了過戶。隨后,韋來到上述房屋,要求張搬離。張無奈之下,將劉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由劉退還預先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共1.2萬元。最終,法院判決雙方租賃合同解除,支持了張的訴求。
說法:
《合同法》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旨在保護承租人的利益。但是,上述規定,并不意味著原出租人無權對承租人在產權變更前的違約行為追究責任。本案中,劉將房屋易主,但是并不影響之前與張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繼續生效;之后因租賃無法進行,雙方也都同意解除,已預支的租金和押金應予以返還。
口頭解除合同 仍要支付租金?
【案例2】:
20xx年9月,與房東周某口頭協商解除之前的租賃合同后,小覃搬出周位于躍進路的一處門面。3個月后,小覃卻被周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租賃合同,并由小覃支付拖欠的租金6000元。小覃很無奈,自己明明已經搬離了門面,而且雙方也口頭約定解除了租賃合同,為何還要再支付租金。之后,經法院調解,小覃支付了20xx元給周某,雙方解除了之前的租賃合同。
說法:
雙方簽訂的合同,只要不違背國家禁止性的法律規定,都是有效的。只要合同未解除,雙方都應按合同內容兌現。從合同上來講,租客即使未使用房屋,也應該支付房租。法官提醒,口頭解除合同是存在隱患的,一旦有一方不認賬就可能發生糾紛。因此,一旦決定不再租賃房屋,雙方要積極溝通,一定要從法律上解除合同,即雙方簽署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除租房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并支出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
3、乙方承租后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價值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 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 元)
四、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承擔:水電費(自行交費,退房時憑交費收據結算);租房時一次性交清:有線電視費、衛生費、物業費、樓道燈費
五、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依約履行,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約定補償款20%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乙方要保持租賃的.樓房和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由乙方修復或賠償(包括門窗、玻璃、結構、供排水管、水電表、電扇及現有家具等)
七、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內規定的條文細則,原則上雙方不能隨意終止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若甲方想早收回或乙方想延長租期,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單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必須結清有關費用。
八、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九、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該個人租房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和協議規定乙方損壞東西需要賠償)
十、雙方商定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將該房屋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或影響鄰居休息,如有此事發生,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房屋,后果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房內從事一切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解除租房合同7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
甲乙雙方于 年月 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
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于沈陽市 區街(路) 號 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乙方因 于 年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
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并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后,甲方于年 月 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年 月 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解除租房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房屋編碼,房屋總面積㎡,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原因,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決定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自年月日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并達成以下租房合同提前解除協議:
一、乙方應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設備、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
二、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后,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三、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租賃保證金作為賠償金,甲方不予退還。
四、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租房合同9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
甲乙雙方原于20xx年十二月一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xxxxxxxxxxxxx第二層,總面積約為xxxxxxxx平方米。現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一、現甲方要求乙方應于xx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房屋并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房屋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xxxxxxxxxxxxx公司
解除租房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0xX年01月0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于20x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x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200x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
解除租房合同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01月01日起至_______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于_______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_______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繳納_______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解除租房合同12
你和該公司之間是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主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房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房屋的協議。在這種合同關系中,房主的特權受到承租權的限制,即:房主轉讓租賃合同未終止的房產,租賃合同對新房主繼續有效,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如果承租人主張購買租賃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優先購買權。但是,未簽訂書面租房合同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視為不定期租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痹摋l中的.“ 合理期限”如何解釋,最高人民法《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房主轉讓租賃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因此,合理期限應為三個月。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房主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于合理搬家期限屆滿時生效。合同依法解除之后,承租人應當搬家,返還租賃房屋。據此,建議你及時搬家返還租賃房屋。
解除租房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原所簽訂的期為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于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過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為。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該租賃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
三、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將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倉庫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繳納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費用時,再將其在一天內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并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后,退還房屋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辦理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繳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滯納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辦理完退房手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用向乙方要求賠償。
七、鑒于甲、乙雙方的合作關系,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后,給予乙方不超過天的搬遷及清理時間。如乙方不按時退場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系結束,但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十、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月日
解除租房合同14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問:今年,我租了一間店面房,租期約定兩年。在經營使用了3個月后,我因故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并向房東提出解除合同。房東稱,不租也行,但我要將剩余租期的租金賠給他。請問,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賠房東那么多錢嗎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1、 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2、 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身為律師,我經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詢問:“法律有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額標準”
這里我要再次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边@一點在本書第一篇介紹違約責任時我們早已介紹過了,房屋租賃也沒有特殊規定。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 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這個案例,尹某在搬離時到底與黃某是否憶達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確不追究違約責任由于沒有書面文件,根本無法確認。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文件怎么辦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并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解除租房合同15
甲方(原合同甲方):
乙方(原合同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宜賓麗雅百貨有限公司麗雅百貨聯合銷售/專柜租賃合同》(以下稱“原合同”),合同編號:。甲方將位于萊茵春天購物中心內LG1-4F層的麗雅百貨 樓提供 平方米供乙方開設專柜進行聯合銷售/專柜租賃,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現因 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原合同。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合同終止達成協議如下:
一、原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并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注銷證明,2、終止合同申請書,3、當月發票及相關說明,4、其它 ,乙方保證所提供證照均為依法取得,無虛假偽造,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負完全違約責任并對第三人的損壞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在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 □固定租金,共計 元; □培訓管理費,共計 元; □其他相關費用,共計 元。
四、乙方需在 年月 日之內按甲方要求撤離。
五、甲方同意乙方完清以上手續后,在十個工作日內結算合同終止當月的`貨款。
六、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宜賓仲裁委員會裁決,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法定(授權)代表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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