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體廣告位租賃協議
為了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承租的坐落 樓宇外墻進行廣告牌建設及廣告發布事宜,達成如下樓體廣告位租賃協議:
樓體廣告位租賃協議【1】
甲方(出租方):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廣告位租賃事宜,經協商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廣告位的位置:。
二、租賃期限:2011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合同滿期后,若甲方繼續對外租賃,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數額及繳納方式:租金按年計算,每年租金為10000元。合同簽訂時交清當年租金,以后乙方須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繳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四、乙方負責到城建、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施工建設、廣告發布等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并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五、廣告位的設計、制作、安裝等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并承擔一切施工和安裝費用。乙方設計制作的廣告牌應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要求,與市容市貌相協調,否則,由乙方負責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制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乙方的廣告牌設計、制作方案應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應選擇具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廣告牌的設計與施工安裝,施工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在安裝廣告宣傳牌的過程中,不得破壞甲方樓房的主體及結構。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廣告牌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牢固安全,若因廣告位的設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有損壞和安全隱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時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因安裝廣告牌造成的甲方樓體頂層的房屋滲漏維修,因廣告牌引發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制作、安裝、發布,但在發布前應甲方審查同意,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因廣告經營造成工商、稅務、衛生、城建等部門的處罰,均有乙方自負。甲方及甲方的關聯單位若需發布廣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給予甲方優先權。
八、乙方所需電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但不承擔違約責任。廣告牌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并應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擴建或政府規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行拆除廣告牌,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余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按年租賃金總額的5%賠償違約金。
十、本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后,乙方應在三日內自行拆除全部廣告牌及設施,恢復原狀。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雙方協商認可的合同終止時實際使用價值(可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評估價值)折價轉讓給甲方。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樓體廣告位租賃協議【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承租的坐落 樓宇外墻進行廣告牌建設及廣告發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使用范圍及用途:
1. 甲方將其承租的坐落 樓宇外墻約為 平方米交由乙方進行樓體燈箱廣告牌建設及廣告發布使用(見附位置圖)
2.乙方占用的用途為:商業廣告宣傳,形式為樓體燈箱廣告牌。
二、使用期限、金額及付款方式:
1、使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使用費為 元/年,使用費合計為 元整(RMB: 元)
3、付款方式為由乙方在動工建設的當日,按照協議約定的以下第 種方式向甲方支付
(1)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動工建設的當日將首年度使用費交予甲方,此后每年度的使用費在上一年度期限屆滿前 日內交予甲方。
(2)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所約定的使用費。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辦理該廣告位行政審批手續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樓宇墻體使用證明書等相關資料。
2.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乙方占用的樓宇外墻允許其他第三方使用。
3.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不能因甲方人事調整及其他變動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4.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所需電源、單獨電表及操作間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向乙方代收代繳電費。
5.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甲方協助乙方監督廣告媒體的運作是否正常,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維修維護。
6. 廣告媒體建設期間,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7. 如該廣告媒體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發布受影響,甲方應按每延誤一天順延一天該廣告媒體占用使用期給予乙方使用。
8. 甲方承諾,甲方將其承租的坐落 房屋外墻交由乙方進行樓體燈箱廣告牌建設及廣告發布使用,已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并認可本協議項下之約定內容。
四、乙方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占用使用費。
2.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擁有該樓宇外墻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計劃。
3.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樓宇外墻轉由第三方非廣告性質使用。
4. 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乙方因經營需要繼續使用的,在使用期限屆滿前,另行簽訂協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使用權。
5. 乙方在廣告媒體建設期間,不得毀壞樓宇外墻的主體及結構。
6.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廣告媒體的設計、建設、安裝、發布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及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的行政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 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有權對廣告媒體照明時間按照季節和廣告投放單位的要求進行調整,但應及時通知甲方。
8. 在安裝和使用期內,因廣告媒體、廣告畫面或廣告媒體的相關設備而造成第三方人員、財產等損害,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 乙方負責協議期內因安裝廣告媒體造成的甲方樓宇外墻損壞的維修。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本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3. 因甲方與房屋所有人的租賃合同解除,或因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及或其他違約行為,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全面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除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限內的使用費退還乙方外,尚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承擔乙方樓體燈箱廣告牌建設、安裝費用;
(2)承擔乙方不能履行廣告承攬合同造成的損失。
七、特別約定:
乙方使用樓宇如遇國家征收,需要拆除時,乙方應無條件拆除。甲方無須給予補償,但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未使用期限內的使用費退還乙方。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樓宇所管轄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樓體廣告位租賃協議【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 ,用于乙方發布商業廣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執行。
1、乙方租賃甲方的廣告位位于 規格:乙方設計了三種方案報城管委審批,乙方按審批下來的形式規格制作廣告牌(具體位置及廣告牌形式詳見合同附件一、二、三)
2、租賃期限:十年,從201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 9月30日止。
3、保證金:為保證合同有效履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叁萬元,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保證金后,開始計算審批時間,如在1個月內審批通過,該保證金在合同到期解除后,如乙方未拖欠租金或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應將合同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果在一個月內審批未通過,在甲乙雙方確定終止合作后3日內退還乙方15000元保證金,另外15000元保證金視為乙方給付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如果因產權問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將保證金歸還乙方,并賠償乙方壹萬元整;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果廣告發布進展順利,此項目運作良好,保證金沖抵最后一個季度的款項。
4、租金:第一、二、三年度每年三十萬元,第四、五、六年度每年三十五萬元,第七、八、九、十年度每年四十萬。十年共計三百五十五萬元。(本合同租賃年度,是指租期開始后每滿12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場地租賃費以人民幣結算,以非現金形式(銀行轉賬或銀行支票)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應向乙方提供收據。
乙方以季度為單位向甲方上付租金,自2012年9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繳納第一季度( 10 月- 12月)租金7.5萬元 ,此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0日前,乙方向甲方繳納下一個季度的租金。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各項審批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2)乙方在進行廣告牌改造或廣告畫面施工等正常廣告經營活動時,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經營條件下,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如水電、人員進出等各方面)并提供便利,并由甲方提供長期使用的施工證件由乙方管理使用。
(3)如甲方因無法避免因素轉讓該場地,為了保障乙方權利,甲方應向受讓方申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本租賃合同在陣地過戶給第三方后繼續有效,租賃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如逾期未交,應當自欠付日起至全部交付日止,按照欠付租金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乙方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做到文明經商,乙方可發布任何合法廣告內容。
(3)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制作的有關規定,一切制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4) 乙方有權按政府審批下來的形式規格制作廣告牌,在不影響和破壞大樓主體及其相關設施(含LED大屏鋼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加大廣告牌畫面尺寸,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廣告牌其制作材料、施工費、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乙方負責廣告牌日常維修和保養工作。
(5)乙方在發布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納有關費用。
(6)合同期滿或者因故解除的,乙方必須自行拆除廣告,如超過15天未能拆除,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甲方無需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廣告自行處理,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7)乙方應確保廣告位設備的安全牢固,如在安裝施工和租賃期內,因廣告牌、廣告畫或廣告牌的相關設施設備等造成人員、財產等損害的,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8)乙方負責廣告位的報批手續、設計、建設、安裝,并承擔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管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占用費。
(9) 乙方自行安裝所需電表。乙方需按照甲方向商場承租商戶的統一收費標準交納電費。但甲方電費計費標準應按國家商業用電標準執行,收費價格最高不得超過國家標準的10%,電費按電表顯示數字計算,由甲方收取,不計利息。
7、違約責任及責任認定:
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一年合同額50%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違約,則由石家莊傳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向甲方石家莊上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擔全部責任。本項目廣告牌審批手續委托伊諾天脈國際廣告(北京)有限公司負責報批,廣告牌設計、制作、改造及廣告經營權由石家莊傳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獨家全權負責,如甲方(石家莊上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將經營權交由其他公司經營,甲方應賠償石家莊傳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切經濟損失。
8、保密條款:
締約雙方有義務保守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包括媒體價格,租期及乙方客戶和競爭對手等相關的商業秘密,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全部承擔。
9、不可抗力及爭議解決辦法:
(1)在廣告牌審批通過后合同履行中,因政府規劃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合同自動終止,雙方免責。甲方應無條件在三日內全額返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及租金余款,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余的天數退還乙方。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合同修改、變更和續簽:
(1)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需締約雙方書面認可,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和義務未經締約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2)如有變更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乙方如需續簽本合同,應于本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11、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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