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油站柴油購銷合同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加油站購銷的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加油站轉讓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位于 省 市 縣( 鎮) 加油站(以下簡稱加油站)的全部資產及該加油站的各項經營資質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資質、證照、文件批復等(見附件一《證照清單》)。
2、編號為“ 府國用( )第 號”項下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見附件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或土地租賃(承包)權(他項權,位置、面積等見附件二),具體權利由甲乙雙方與該土地使用權人另行約定。
3、加油站其他資產清單(見附件三《資產清單》)。
二、聲明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合同所涉轉讓標的擁有完全合法的獨立權益和權利,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益,也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2、甲方保證該加油站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證為乙方辦理并取得本次轉讓所需要的一切批準和授權等,確保乙方受讓合同轉讓標的后,能夠完全合法擁有或繼承其所有資產、資質和權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減少。
4、甲方保證在合同轉讓標的移交之前,繼續履行必要的義務,確保合同轉讓標的持續合法、有效,其價值、權益等不受減損。
5、甲方保證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資產詳情在各方面均真實、完整、準確;所交付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及證照均真實、合法、有效。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目標企業設立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報材料之日起 日內,負責辦理并取得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預核準的企業名稱為 加油站(下稱“目標企業”)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辦理該加油站資產過戶手續所需的相關證照、文件和資料。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甲方負責辦理和完成目標企業的工商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刻立公章等事項,取得工商登記部門核發的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目標企業正常經營運作所需的一切證照;協助乙方重新辦理目標企業的銀行基本帳號和注銷原加油站名下的所有銀行帳號;并將原來的加油站經營手續注銷,將注銷證明及新辦證照原件交付乙方。
目標企業名稱及負責人等由乙方指定,經營范圍至少應包括:“柴油、汽油、潤滑油零售、便利店”等內容。
(二)資產交付
1、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
1)將加油站全部資產和資質權利證件、證書原件等移交乙方。
2)將該加油站現行有效及歷史形成的所有票據、證照、公章、財務章、其他印鑒,文件、帳冊、油站設計圖紙、油站建筑施工圖紙、竣工驗收圖紙、資料,油站設施、設備等的合同、發票和保修證明等相關原件及資料移交給乙方。
上述所有資產、文件、實物等交接完畢,甲方、乙方簽署《加油站移交證明》。自雙方簽署該《加油站移交證明》之日,乙方正式接管該油站。
2、甲方應對加油站原雇用人員另行安排或者與其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庫)雇用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干涉,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房產過戶及證照辦理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將該加油站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證項下全部權利過戶(或甲方將與加油站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并負責在該合同簽訂后起 日內將加油站所租土地的《土地他項權利證書》變更)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并將相關的證件原件移交給乙方,辦理更名所需費用、稅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取得的新房地產權證上,土地使用性質須為“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類型為國有土地出讓,土地使用年限自新證簽發之日起算應不低于 年。
2、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辦妥加油站所有證照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批復以及消防、環保、計量、防雷設施等證照的變更手續,將批復和變更后的證照原件及現有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原件等移交給乙方。
3、在本合同簽訂后的第一次成品油零售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年審時,甲方應負責辦理并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加油站經營所需的所有新核發的經營資質、證照,并將證照原件交付給乙方。
【加油站購銷的合同】相關文章:
加油站柴油購銷合同12-01
加油站購銷合同范本06-30
最新加油站購銷合同范本08-31
建材購銷購銷合同03-03
購銷合同樣本-購銷合同10-09
耗材購銷合同格式:購銷合同08-08
加油站轉讓合同10-19
加油站轉讓合同10-19
加油站合同通用08-21
購銷合同(經典)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