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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深圳租房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租房合同1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稱:
國籍或注冊地:
證件種類與號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稱:
國籍或注冊地:
證件種類與號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于北京市 區 街 座 層 室(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該房屋
1.該房屋建筑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 平方米。
2.該房屋應包括《 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規定的設備、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家具,該房屋平面圖、裝修、家具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同意只將該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確需改變該房屋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起租日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起租日為 年 月 日,甲方于起租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賃期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租賃期為 年,自起租日起計算。
3.續租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約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并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約。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角 分;
2.租金支付方式為 .
第五條 稅費
如因該房屋租賃而發生下列稅費,由雙方分別按以下約定承擔:
1.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2.因辦理該房屋租賃登記而發生的房屋登記費、房屋租賃手續費和房屋租賃憑證工本費等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實際使用量依《 物業管理公約》規定繳納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乙方須在收到繳費通知單后10日內繳付。
2.乙方并同意向該房屋的物業管理部門按其所簽訂的有關協議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七條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約將應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設施使用費保證金、管理費保證金及其他所有費用、開支均以 幣種存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戶。乙方須遵守甲方有關該賬戶的所有書面指令。
甲方指定銀行為: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第八條 保證金
1.租金保證金(押租)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 月租金的押租,計幣 元。
2.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并須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3.上述保證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賃期滿,倘若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根據本租約規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并于扣除次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后,將租賃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房屋維修
1.租賃期內,甲方須保持該房屋包括主體結構、排水系統、各種管道、電線、電纜及其他各種設施均處于完好、清潔及可供使用的狀態。
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動該房屋內部結構、設計,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絕發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須對其本人、家屬、朋友、訪客對該房屋或設施造成的損害負責。
4.租賃期滿后,如乙方決定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按其接收時的狀態將該房屋交還給甲方,正常損耗除外。
第十條 電話線路及電訊費用
1.甲方將提供 條 電話線路并負責所有安裝費用。
2.乙方須準時繳付電話/或其他電訊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保證、權利與義務
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為該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出租已獲必要的政府批準;
3.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利及相應土地使用權未受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證該房屋如為共有房屋,則該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權屬爭議;
6.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安全標準及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7.甲方保證該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雖已作抵押,但該房屋出租已經抵押權人同意;
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3個月內,陪同意欲承租該房屋的人員,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內進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權而屆時無需另行通知,即可由 物業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斷該房屋的水、電、煤氣、熱力、電話供應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為,賠償相應的損失;
3.若本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5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屋,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依據租約規定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于本租約簽訂后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登記;
3.甲方將依據本租約規定及法律規定繳納其作為該房屋出租人應繳付的稅費;
4.該房屋的自然損壞應由甲方負責修復,但乙方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則修繕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該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按期足額繳納租金;
2.乙方如發現該房屋及設施有任何損壞或險情,須及時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或險情擴大,并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未明確續租或購買該房屋的情況下,乙方應允許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內在適當時間,并提前通知的條件下帶有承租、購買意向的人參觀該房屋。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正當使用及妥善保管該房屋及有關設施。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改建、加建供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或安裝任何設備、裝置以致需要額外的電線、燃氣總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保證該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適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擾或行政處罰等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逾期 天仍不能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解除本租約或要求將起租日順延相應天數。在乙方選擇解除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須于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后 日內將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計)返還給乙方,并將所收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作為甲方違約金。
3.如甲方未能對該房屋及其附著物進行定期檢查或因甲方延誤該房屋維修而致使該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該房屋,無論自用或者轉租,均按違約處理,違約金相當于 個月租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繳納前述違約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則除按本租約規定向甲方補交保證金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應負責的其他人的過錯造成了該房屋或設施的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維修至甲方滿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轉讓該房屋,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該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歸甲方所有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 個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4.乙方違反本租約規定的其他義務且經兩次書面通知后未糾正,甲方即有權解除本租約或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費用)在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解除本租約時,甲方應將所收乙方款項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租金、費用、賠償、違約金(按 個月租金計)后在本租約解除后 日內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尚不足彌補甲方應收取的款項,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條 轉讓與轉租
1.該房屋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轉讓、繼承的,該房屋受讓人或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本租約的規定;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該轉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約規定的租金標準;
4.轉租契約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租約規定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契約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擔轉租契約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但乙方仍應履行本租約規定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6.轉租期間,如本租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則轉租契約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十五條 契約變更與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租約: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約不能繼續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租約并收回該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將該房屋擅自轉讓、轉租、轉借或擅自與他人調換使用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3.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該房屋的。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租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租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租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約。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以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自動履行,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擔。
第十九條 其他
1.本租約項下通知除另有規定外均須以書面通知方式進行。通知可以傳真、郵寄、面交方式送達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如以傳真方式送達,則以傳真發出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面交方式送達,則以接收方收到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郵寄(包括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則以寄出后15日為送達時間。
2.本租約以中文為準,任何外文譯本僅供參考。
3.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約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本租約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
有關各方簽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深圳租房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租注意事項
以上概述均對合租雙方有效;
合租雙方應共同愛護房內設施,如有損壞不能修復的,應由損壞者承擔賠償責任;
合租雙方自行選定簽約人進行簽約;
合租雙方中如有一方中途退出,應由另一方承擔全房租;
合租雙方當中如有一方利益受另一方損害時應自行處理,出租另一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房產證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深圳租房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深圳租房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ㄕ拢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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