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精選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1
甲方(聘請方):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并協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托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秘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依法行使職能,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四川道合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單位,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具體負責甲方的法律事務工作。
二、本合同聘期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后可續簽。
三、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是為甲方日常管理工作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工作范圍包括:
1、接受甲方的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或應邀出具法律意見書;
2、協助甲方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及其它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參與甲方重大項目的法律論證、業務活動的談判,以及必要的調查工作,收集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文件,為甲方更好的決策提供事實、政策、法律依據。
4、代理甲方及下屬單位各類糾紛案件的訴訟、調解及仲裁或代理非訴訟案件處理。
5、應甲方的要求,對甲方的職工進行必要的法律培訓。辦理其他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6、乙方為甲方從事以上法律事務第3、4、5項工作應按事務的難易程度及標的.收取代理、交通、食宿等費用。(具體金額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四、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制度:
1、常年法律顧問為不定期或定期提供法律服務。如遇緊急法律事務,應聘律師應及時辦理,不得推諉拖沓。
2、甲方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便于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3、甲方根據需要,可邀請法律顧問列席有關會議,發表意見供甲方參考。
4、甲方為法律顧問工作提供的文件資料和信息,法律顧問應保守秘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5、甲方可指派固定的聯系人,與常年法律顧問保持必要聯系。
五、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的通知》,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貳萬整。(戶名:,開戶行:,賬戶:)
六、甲方視法律顧問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可給予獎勵。
七、法律顧問為甲方代理的普通案件或非訴訟業務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的通知》下限收費。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雙方另行協商代理費用。
八、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工作而產生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表示同意。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范圍:
1, 就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法律咨詢;
2, 提出書面的法律咨詢意見或建議;
3, 審核、修改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商務信函等;
4, 就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書;
5, 就專項事務出具律師見證書;
6, 對重大客戶、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
7, 當好法律參謀,防范、化解法律風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8, 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
9, 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制教育;
10, 代理訴訟、仲裁、參與調解、談判等法律服務。
第三條: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地點一般在乙方辦公地,可以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現代化手段進行工作,另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按需到甲方辦公地工作。
第四條: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應恪守律師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資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提交的資料用于訴訟或非訴訟活動。
第五條:甲方在要求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時,不得要求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違法執業,并應向法律顧問提供真實的信息和材料。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可要求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有義務按照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費用:
1、 就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法律咨詢;對重大客戶、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參與調解、談判、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等法律事務按小時收費,每小時服務費為人民幣500元;
2, 就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書、法律文書翻譯等的服務費為每一張A4紙(4號字單倍行距)人民幣500元
3, 審核、修改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商務信函等;當好法律參謀,防范、化解法律風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等涉及法律文書修改的服務費為每三張A4紙(4號字單倍行距)人民幣500元;
4, 代理訴訟、仲裁按照江蘇省XX收費標準收費;
5,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通訊費、郵寄費等據實結算
6, 在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工商查詢費、專業鑒定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1、 一般情況下,按月支付,在每月的月初由乙方提供上個月進行服務的清單,先用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甲方指定的信箱,甲方審核后,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的賬戶上匯款,乙方收到款項后開出發票,并且連同蓋了章的清單交給甲方。
2、 遇到代理訴訟、仲裁則應先簽訂代理合同和委托書,然后用轉賬支票的方式支付代理費,乙方收賬后開出發票交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滿前,如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者用其他形式支付法律服務費用,本合同即提前終止,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九條:任何一方不認真履行義務導致違約或因要求解除合同產生糾紛,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應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顧問律師備案壹份,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行為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 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 8 時至 17 時。
第四條 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匯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 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復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 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后仍無改進或采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于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余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 除經甲方許可或于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間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于 。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為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為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8、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為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系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10萬以下的(包括10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10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秘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企業法律顧問簡單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甲方因為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加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協商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各種辦案費用和出差補助等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的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中規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要求的咨詢意見;
5、乙方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為甲方工作個小時。甲方委托事務不足小時數的,視為乙方完成工作量;甲方委托事務超過小時數的,超出部分減按每小時元人民幣計算。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年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之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幣。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期限: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期限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秘密和涉案人員的個人隱私。
第七條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正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因為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判決結果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未盡事宜
鑒于雙方合作時間較長事項繁多,未盡事宜及有關爭議,雙方應根據誠實信用原則、行業慣例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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