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塔吊機器買賣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型塔吊機器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型塔吊機器買賣合同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額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本日先交定金_______元整。
甲方必須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后記的機器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余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于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機器的所有權稱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后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后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項之款項,其余金額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則無論乙方是否實際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10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并給付乙方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塔吊機器買賣合同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________購買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買入機器為_______________(型號)。
第二條 機器總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款項。
(一)訂約日交付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機器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_______________工廠。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安裝調試完成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于第二條第(二)款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后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后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一)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占有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不足一年分段計算。
(二)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占有機器所應付如前(一)之款項,其余定金退還予乙方。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第(二)款日期前支付余額,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定金,并將該機器搬回。乙方應承擔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第(二)款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請求甲方雙倍返還第二條之定金金額。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大型塔吊機器買賣合同3
立契約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后記的機器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后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后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余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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