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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抵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3-01-23 12:20:2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熱門】抵押擔保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擔保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門】抵押擔保合同

        抵押擔保合同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的《委托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金額為?人民幣?(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車駕號:。面積/數量:。抵押物評估值:。所有權人:。所在地:。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____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凈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六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于該數額?%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聯系人/電話:聯系人/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2

          抵押人[1]:______

          抵押人[2]: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元縣 (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為______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為 ______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屆滿之日起 ,保證金額為人民幣______ (大寫)的保證擔保。為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1.1 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 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1.4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1.5 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6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7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 抵押物

          2.1 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第三條 抵押反擔保范圍

          3.1 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3.2 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 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3.4.1 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3.4.2 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 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6.2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6.3 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 保險

          7.1 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

          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7.2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虼鸀橥侗,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7.3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7.1.1 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7.1.2 轉為定期存單,存單用于質押;

          7.1.3 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7.1.4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后,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 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8.2 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8.1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9.1 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2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4 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5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9.6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注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9.7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10.1 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10.2 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 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11.4 如抵押人未按9.6、9.7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11.5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12.2 主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2.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

          12.5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3.1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 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14.3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個抵押人履行12.1條手續后,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14.4

          第十五條 附件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六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1](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2]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反擔保合同5______

          編號:______

          抵押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鑒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托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簽字)

          丙方:______(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______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______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______

          權證名稱______

          及編號______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3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______向出借人______借款___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房產價值:___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4

          借款人: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出資人:_______

          針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各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主要貸款內容

          1 、貸款金額、用途、類型、利率和期限: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_結算。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及還款計劃:

          2、借款人應在提款前向貸款人提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貸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應按提款計劃辦理貸款憑證手續,并在_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本合同期限內,實際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實際借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主動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并按照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償還貸款;如不主動歸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除。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使用但不限于以下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等動產及權利作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質押,并將其質押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的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限:從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2、質押擔保范圍: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和質押權利的費用。

          3、該質押物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的效力延伸至抵押物、抵押物的權利和孳息。

          4、質押沒有其他擔保,權屬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將質押物移交給貸款人占有_為安全方便,貸款人也可將質押物委托給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方保管。

          6、質押擔保期間,出質人應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責任范圍內發生損失的,保險理賠款作為質押財產存入與貸款人相對應的專用賬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擔保。

          7、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質押合同應當登記的,出質人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部門辦理質押登記等法定質押手續,登記的質押權利期限應當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質押物或允許他人使用質押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擔保債權。

          9、質押品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無力償還或未能償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優先以折價或拍賣、變賣等的價格償還質押財產,實現質押權利。如賠償不足,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索賠。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押權利。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涉及或即將涉及訴訟糾紛,或以其他方式影響貸款人的.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保證期內,出質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相關協議、借款人財務狀況發生變化、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賠償貸款人因自身過錯造成的損失,并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第五條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和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提前發放的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提前發放的貸款。同時按日利率_計收利息。

          3、貸款逾期且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貸款人應按日利率對貸款逾期部分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并配合貸款人的調查、檢查和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信用制裁措施,包括停止發放貸款和收回已提前發放的貸款。

          5、借款人變更承包、租賃、合并、分立、合資等經營方式的,最遲應在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和防范措施,防止貸款損失。

          6、借款人不得擅自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的安全。任何外部擔保,借款人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外部擔保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總額。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和防范措施,防止貸款損失。

          7、借款人發現危及貸款人債權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如未能及時提供貸款,則應向借款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借款人有權向其上級銀行舉報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因貸款人違約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有權要求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無法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0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展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未經授權,各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4、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保證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應在變更后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端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人和出質人要求貸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書、貸款證明、延期還款協議、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及其他相關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5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擔保人自愿為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為 人民幣,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為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后,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為續保,并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為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后,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一) 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為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為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ㄒ唬┫铝腥我磺樾我暈閾H诉`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ǘ⿹H诉`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布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余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系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人(客戶):(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為保證乙方與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為丙方提供擔保。經審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據以下條款,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甲方所擁有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并賦予乙方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保證。

          二、如丙方未能在主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付款,乙方可用抵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包括丙方應支付的貨款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一切相關費用)抵充債務。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向丙方追償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應向抵押財產所在地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予以協助;

          2、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將抵押房產相關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原件交乙方代收保管;

          3、抵押登記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不動產抵押借款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為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險期限應比主合同的保險期限長。主合同期限延長的,甲方應當辦理延長保險期限手續。被保險財產發生災害性損失時,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先追償丙方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險費的權利。

          2、甲方負責支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壞不影響甲方保證責任的減少。如未獲得保險賠償或保險賠償金額不足,乙方有權向丙方索賠;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賠,無需先索賠保險賠償金。

          五、抵押的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解除,丙方已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時,甲乙雙方可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抵押關系即行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全部款項后30天內,將抵押財產的'原始憑證退還給甲方;

          2、與解除抵押關系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處分抵押財產: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產或被撤銷,無人代其承擔債務/

         。ǘ┨幹梅绞剑阂曳娇梢赃x擇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出售或拍賣抵押財產,并獲得收益補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及其他應補償的利益;

          4、乙方向乙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補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處置抵押財產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支付給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2、償還欠乙方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以及違約金和賠償金;

          3、扣除上述金額后,如有余額,乙方應將余額返還給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與抵押財產的買賣、租賃有關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七、特別商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2、甲方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沒收;

          3、丙方無還款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履約能力的重大變化時,乙方認為有必要。

          乙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改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2)條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或隱瞞,在簽訂本合同前,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抵押財產在接管抵押財產期間保持整潔完好(正常損失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抵押財產部分或全部受損,無論何種原因或任何人的過錯,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施工損失。同時,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擴大;

          5、抵押財產貶值或不履行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進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贈、轉讓、抵減債務、信托、出借或處分。

          7、甲方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出租抵押房產時,必須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如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承租人應在乙方發函通知承租人搬出抵押房產之日起30天內無條件搬出;

          8、允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入抵押物進行檢查;

          9、變更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稅費;

          11、如有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造成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傳票,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2、根據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簽署一切相關文件,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發生合并時,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變更后的機構應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和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條所述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九、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遲,均不得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根據主合同和本合同應享有的所有權益,也不得視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違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許可。也不視為乙方放棄對甲方或/和丙方違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為采取法律措施、

          十。違約責任

          1、如甲方保留本合同項下因保管不善而損壞的抵押財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該財產恢復原狀,或收回經乙方同意的新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該房屋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前支付主合同規定的款項,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未付款項總額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3、因甲方隱瞞抵押財產被共有、爭議、查封、扣押或設定抵銷權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十一、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情況下在法律上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將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以各種合法方式)立即向丙方追償欠款。

          十二、糾紛調解

          甲、乙、丙三方的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約定一致。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授權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7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ㄒ唬┵J款種類:人民幣

         。ǘ┙杩钣猛荆河糜诮浬。

          (三)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元整。

          (四)借款限期: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ㄎ澹├ⅲ耗昀⒐灿嬋嗣駧臺_______元整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本息________元整。

          第二條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ㄒ唬┍WC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ǘ┌雌跉w還貸款本息;

         。ㄈ┌春贤s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人承諾

         。ㄒ唬┌雌、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其他

          1、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2、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貸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義務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權利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還款的保證,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宗地座落于,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用地,使用年限年另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洪國用。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經評估,并由國土資源局確認土地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元,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元,大寫。該宗地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予,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二條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證》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抵押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本次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抵押期限:年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已設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企業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生變更后三十日內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書面認可后,應簽訂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和其它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支付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罰息及違約金;

          (五)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國土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甲方向國土管理部門交押《國有土地使用證》,乙方領取《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國土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9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的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貸款金額(大寫)

          (四)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抵押人自愿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后價值 萬元(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擔保。

          (一) 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 抵押擔保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四)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五)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財產權屬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

          (六)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產財產范圍,抵押物的價款還清抵押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后的超過部分,可列入破產財產范圍。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金發生變動,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六)因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造、對外投資等經營體制變更時,保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一)抵押人對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處分權。若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二)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內的安全、完整,并承擔保養、保全抵押物所需費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償轉讓抵押物,應征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四)為抵押物辦理足額投保,保險理賠款應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五)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證明,待貸款本息清償完畢,即行歸還;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四)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六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可在落實好有關的抵押擔保手續后,于貸款到期日前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利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貸款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至(六)項內容,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遺失抵押物權屬證明,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直到補出權屬證明,費用由貸款人負責。

          3、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時,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五條第(四)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三)抵押人違約:

          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各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受到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及實現抵押權所需費用時,貸款人有權繼續追索。

          第九條 抵押登記由借款人負責辦理。有關抵押所需的鑒定、評估、登記及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此合同內容經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閱讀已完全理解合同內容,沒有歧意,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并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0

          一、明確抵押合同的簽訂事項

          1、抵押合同的內容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俚盅喝、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②主債權的種類、數額;③抵押財產的具體狀況;④抵押財產的價值;⑤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⑥抵押權滅失的條件;⑦違約責任;⑧爭議解決方式;⑨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⑩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項可在主債權合同中設立抵押條款,也可以單獨簽訂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現時其才出現。抵押合同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抵押合同變更

          抵押合同變更的,應當簽訂書面的抵押變更合同。抵押合同的變更事項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一致,方可變更。

          2、抵押合同的終止

          抵押合同可以約定終止事由,一般終止情況如下:

         、俚盅核鶕5膫鶆找呀浡男;②抵押合同被解除;③債權人免除債務;④法律規定終止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中不得約定事項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權利憑證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約定房產權證等相關權利憑證由抵押權人妥善保管。

          3、抵押標的的保險

          抵押標的如果是房產、船舶等不動產,抵押合同當事可以約定對該標的投保。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這樣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抵押權人債權得以實現。

          還可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抵押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抵押費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確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費用由誰承擔,避免糾紛。

          5、注意辦理抵押標的登記手續

          依照法律規定,有些抵押物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方可生效。如房產、土地等做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對登記部門不同。①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登記部門為簽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②建筑物抵押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為登記部門;③林木抵押的,登記部門是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④以車輛、船舶抵押的,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是抵押登記手續辦理機關;⑤以動產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登記部門。

          。

        抵押擔保合同11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為確保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借款條款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二、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三、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貸款金額______元,(大寫______)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五、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六、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七、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八、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十、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二、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十三、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十四、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十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12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周記

        抵押擔保合同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ń杩詈贤袘裼斜WC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 款 金 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15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

          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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