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合同匯總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續簽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續簽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勞動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類型為——期限協議。
本協議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協議——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協議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協議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協議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協議: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協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協議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協議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協議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協議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協議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協議的;
2.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協議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協議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協議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協議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協議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簽合同 篇2
榆林綜合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我酒店使用的兩部乘客電梯(型號:GPS-2),由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生產,于20xx年安裝調試且投入使用,至今已使用十二年之久。按照《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的.規定,電梯年檢時必須持有電梯維保合同,我單位與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簽訂的維保合同于20xx年1月31日到期。由于維保期限已過,維保單位不再對我酒店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為了不影響電梯的正常運行,現需續簽電梯維護保養合同,望領導批準。
工程部
20xx年3月10日
續簽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雙方原訂合同早已逾期,經雙方同意簽訂以下續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同意將乙方現租用的清平南路33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至20xx年9月20日止。
二、房屋租金仍為每月9100元(大寫:玖仟壹佰元/月)房租從20xx年7月1日起算至20xx年9月20日止共計租金為24300元(大寫貳萬肆仟叁佰元整);合同簽訂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租貳萬肆仟叁佰元。
三、租房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讓轉租他人,如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立即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賠償兩倍房租以上的.違約金。
四、租房期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內照明、插座、供水、電視插座等設施,乙方退租時,應保證設施完好。乙方按月以水表、電表數交納水、電費,并分攤水電損額費。因乙方使用引起的水、電等設施損壞的維修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房期內應愛護房屋及室內設施,嚴禁在空心板樓面堆放或設置超載物體及設施,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結構,若裝修必須經甲方同意且符合國家規范,裝修費用自理,若退租甲方不退裝修費,裝修時不能影響房屋原結構,若因違反上述要求損壞房屋,甲方收回房屋并由乙方負責承擔一切后果,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七、乙方在租房期間,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暫住手續,自覺遵守國家各項法規,遵紀守法,合法經營,違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乙方在租房期間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如發生火災、偷盜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后果。
九、根據市衛生管理規定,乙方應愛護公共衛生,負責門前“三包”;按時繳納電視收看費及衛生費,若違反市有關規定被處罰,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租用期滿辦清退房手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續簽合同 篇4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到期勞動法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辭職,如果公司沒有其他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自己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續簽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法律法規
一、勞動合同的終止
1、基礎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4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四)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1、基礎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5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2、關聯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2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終止情況下的經濟補償
1、基礎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2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續簽合同 篇5
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乙方):
我們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 日期限屆滿,公司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通知你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時間為: 年 月日。
請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終止勞動合同前,按照公司規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EMS掛號信、OA發文視為已收到)
特此通知。
甲方簽發人(簽名或蓋章):
簽發時間: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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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收回執
本人(乙方)已收到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發出的《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乙方簽收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續簽合同 篇6
出租方:__徐棟梁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賀小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在_聯泰香域尚城27棟2單元101的房屋,建筑面積116_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物品詳見20xx年簽訂的出租合同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12_個月,甲方從_20xx__年__09_月__01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20xx__年__08_月_31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季租金__3600_元,計人民幣(大寫)參仟陸佰元整,交納方式為_一季度一_付,。由乙方在_20xx_年_8_月_15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應在付款期末前_15_天支付。
第四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第五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第六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3000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3000元。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徐棟梁 乙方(簽字蓋章):賀小方
身份證號碼:3622260 身份證號碼:4302247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xx年8月11日 20xx年 8 月 11 日
續簽合同 篇7
1.續簽勞動合同對象系我校在編在職勞動合同制工人,續簽勞動合同程序。
2.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人才交流中心向單位通知續簽勞動合同人員名單,領取《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
3.個人填寫《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
4.單位審核個人填寫的《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
。1)審核個人填寫的基本情況和合同期內個人工作總結是否屬實;
。2)在“單位意見”欄提出續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公章。
。3)在“單位考核意見”欄對個人合同期內各方面的表現作出綜合評價。
5.單位通知個人持《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到人才交流中心簽訂勞動合同。
6.個人將《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送交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復核,簽訂《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對個人拒簽勞動合同或無故逾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才交流中心向其送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辦理離校手續;單位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單位寫出書面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經調解無效時,按照接收待聘人員工作程序,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7.《勞動合同書》送交校長辦公室加蓋法人印章和學校公章。
8.《勞動合同書》由個人、人才交流中心各保存一份。
第五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公司行政部按員工管理權限征求意見后,提前30天將《續簽(終止)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同意其續簽的`,雙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辦理續簽手續,續簽期限仍為1年。
第五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終止,勞動關系自然解除,雙方簽訂《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五十八條 發生勞動爭議,員工可以通過公司內部調節,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要求仲裁的,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九條 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或國家有新規定頒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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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續簽請示03-27
合同續簽申請03-26
合同續簽請示03-27
到期合同續簽02-15
續簽租賃合同04-12
續簽合同06-02
合同續簽申請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