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財務顧問合同三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顧問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顧問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住 址:
電 話: 電 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基礎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聘請乙方作為財務顧問,協助完成公司治理、財務規范等工作。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據乙方要求提供開展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需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二)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方案,及時反饋并作出決策;
(三)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項。
第三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并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條 乙方應具備承擔相關財務顧問咨詢服務的資質,恪
守職業道德,運用專業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財務顧問服務。
第五條 在盡職調查工作完成后,乙方應對相關風險給予最大程度的揭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為甲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并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顧問服務費。
第七條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乙方根據甲方情況制作工作計劃,及時做好財務顧問工作。
第四章 服務方式和合同期限
第八條 乙方采取書面方式、口頭方式(包括面談、電話等)及其他方式為甲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服務內容主要為:
(一)開展法律、財務、行業等公司運營治理方面的現場調查并出具財務顧問報告,對公司在治理運營、財務管理、行業分析等方面現狀、存在的問題及相應的風險給予全面提示。
(二)在以上工作基礎上,提出規范建議,并制定相應的'改制方案。
(三)解決財務人員提出的疑難問題。
(四)稅務籌劃,根據不斷變化的稅務征收政策,為甲方提出納稅策略。
(五)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乙方須按月、季度、年制作書面財務報告,并于每月25日前、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及每年12月25日前向甲方領導匯報。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如需續聘另行簽訂合同。
第五章 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財務顧問,咨詢顧問費用每月人民幣 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第十三條 甲方應將財務顧問費用支付至乙方開戶帳戶。 乙方開戶帳戶為 營業部 賬號。
第六章 保密
第十四條 乙方應對所有已接觸或者可能接觸的與甲方有關的相關財務資料、文件、數據或其他屬于甲方的秘密承擔嚴格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五條 雙方合作終止后,乙方應將所有掌握的涉及甲方信息、資料、數據的文件、存儲載體或其他物品進行歸還或銷毀,并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傳播、散播或授意、放任他人參閱、使用或傳播。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合同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除應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外,還應依法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完成財務報告及其他約定服務內容,在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返還已付款項或不予支付剩余款。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條 雙方解除合同的,必須有書面協議,但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財務顧問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
地址:xx0層xx03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帳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改制、收購兼并、管理層收購(MBO)、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常年財務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常年財務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常年財務顧問的服務內容、方式和費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財務顧問分為日常咨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咨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咨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財務顧問服務。
(一)日常咨詢服務
服務內容
1、代理記帳報稅:乙方為甲方提供代理記賬服務,內容為乙方做好各類納稅報表,會計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檢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賬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
2、政策法規咨詢:乙方利用本公司財務資訊網絡及時發布與資本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等,并為企業資本運營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3、企業項目發布:乙方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及時發布各類財經和企業有關產權交易與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的需求信息,同時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網站進行項目的發布和推介。
4、財務咨詢:為客戶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咨詢,推介創新業務品種,為客戶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咨詢。
5、投融資咨詢:當企業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或者企業直接融資時機成熟以及產生間接融資需求時,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資咨詢服務。
6、產業、行業信息與業務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網站提供宏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信息和有關研究報告,并為甲方提供自身經營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服務方式
1、為提高日常咨詢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雙方同意以乙方的網站作為日常咨詢服務的主要渠道。甲方通過乙方網站提交項目發布需求和顧問咨詢需求,乙方通過網站平臺發布日常咨詢服務之相關信息和咨詢意見等。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采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培訓研討會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
財務顧問費用
1、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財務顧問,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在本協議簽訂后10日內(一次性/分次)支付,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戶名:武漢匯智財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發展大道支行
乙方賬號:8618xx1710756
2、雙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二)專項顧問服務
服務內容
1、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公司財務狀況垂直比較分析和行業比較分析;年度財務指標預測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2、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為企業(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資產或債務重組、收購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化的重大事項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3、直接融資顧問:包括企業融資和項目融資,以及對股權或債權融資方式進行比較、選擇、建議和實施。
(1)企業融資:依據企業需求、市場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融資方案,包括私募、IPO、增發、配股、可轉債、公司債券等,并負責編制有關文件,協調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工作,協助報批和實施。
。2)項目融資:協助企業編制項目融資的商業計劃書,組織項目融資推介,安排商務談判并促成交易。
4、企業重組顧問:為企業股份制改造、資產/債務重組設計方案,編寫改制和重組文件,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并協調其他中介機構。
5、兼并收購顧問:為企業兼并收購境內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篩選目標公司;實施盡職調查;對目標公司進行合理評估,協助分析和規避財務風險、法律風險;協助制定和實施并購方案;設計和安排過橋融資;協助與地方政府、證監會、財政部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文件的報備和審批。
6、管理層收購(MBO)及員工持股計劃(ESOP):管理層和員工持股方案的設計;收購主體的設計和組建;收購融資方案設計和支持;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文件的報備和審批。
7、投資理財:為企業項目投資提供方案策劃、項目評價和相關中介服務;幫助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聯動收益;
8、管理咨詢:針對企業的行業背景和發展現狀,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咨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服務方式
1、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財務顧問費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乙方承諾對甲方按低于非會員客戶10%-20%的優惠標準收取專項顧問費用。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改制、兼并收購、管理層收購(MBO)、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顧問咨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并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財務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以及轉載從乙方網站上獲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負責建立維護本公司網站,確保其正常運行。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三、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后,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日常咨詢服務年費后,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期限到期前30天,若任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后也依次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財務顧問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
證件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改制重組及私募股權融資的資本運作財務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均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為依據,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另一方從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行為;
1.2甲乙雙方應秉持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忠實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得采取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來損害對方的利益或者為己方牟取不正當利益;
1.3甲方應盡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應以正當、合理謹慎的方式來處理受聘業務,盡力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并保證財務顧問意見合乎法律法規、商業慣例。
1.4乙方在其服務過程中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詢、建議、策劃意見等,均不構成對甲方的實質性約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亦不對甲方據此行事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財務顧問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改制重組及私募股權融資的財務顧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1財務顧問盡職調查;
2.2協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組方案;
2.3協助甲方協調各中介機構的工作;
2.4提供公司價值分析報告,對公司全面估值;
2.5協助甲方制作私募股權融資商業計劃書;
2.6協助甲方尋找潛在投資人并進行初步評估;
2.7協助甲方對候選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
2.8協助甲方與候選投資人進行談判,達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協助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條財務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3.1財務顧問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調查費、方案費、咨詢費、交通費、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財務顧問費用分為兩部分:
3.2.1改制重組費:改制重組成功的收取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
3.2.2私募股權融資費:融資成功的,按乙方推薦的投資人實際到賬款項的3%提取;其中,該私募融資費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協助取得融資的費用。
3.3甲方應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
3.3.1協議簽署后,乙方正式進場工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預付改制重組費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報批材料的制作并報相關部門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改制重組費______元;
3.3.3有關報批材料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復并獲得甲方股東大會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改制重組費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權融資費用在投資人投資款項支付至甲方賬戶后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實際到賬款項的3%。
3.4甲方應按照下列銀行賬戶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工作;
4.2應向乙方及時如實地提供乙方從事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4.3應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辦公場地、設備等工作便利;
4.4對乙方出具的財務顧問報告(如有),承諾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經乙方同意不應使用于其他用途;
4.5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4.6有權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員提出工作建議,確保工作質量及進度,若乙方工作人員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費用,乙方已收取費用應予以退還。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財務顧問費用;
5.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從事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料和辦公場地、設備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員組成工作小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將變動后名單書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員應具備與前任相當的專業技能并承諾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應確保項目人員達到履行其職責所需的專業勝任能力,以應有的職業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財務顧問業務;
5.5嚴格依甲方的授權履行財務顧問職責,不得進行超越甲方的授權范圍或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5.6本協議簽署后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組方案及私募股權融資方案(詳見附件),并經甲方同意;
5.7對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單方面變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發、臺風、水災、風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在此情形下,除非雙方另行約定,甲方無須支付剩余顧問費用,乙方已收取的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6.4乙方在有充分證據證明甲方提供虛假、嚴重誤導的財務顧問工作所需要的有關情況和資料時,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雙方另行約定,乙方已收取的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6.5甲方在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未以謹慎、誠實、勤勉盡責的態度提供服務,不遵守職業規則或甲方的建議,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顧問費。
第七條保密義務
7.1乙方承諾,乙方對其人員獲悉的關于甲方的保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資料”意為乙方人員在聘任期間通過書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過參看場地、裝備或設備看到的資料,且該資料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資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關資料(1)在透露給乙方時可公開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進入公有領域;(2)非因乙方的行為遺失而在隨后為公眾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給乙方之前已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條件下自除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或其各自的有關人員外的來源獲得的。
7.4如果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資料,乙方可僅將須依法透露的有關資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給上述國家司法、行政機關而無本合同項下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除本合同約定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已支付費用總額40%的違約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8.3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及時地提供服務,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最高賠償上限為乙方本次財務顧問實際收取的費用總額。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解釋。
9.2對由于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
第十條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均應以中文書寫,以郵寄或者傳真形式發出。按本合同規定發出的通知,信件遞交郵局后____日視為收件日期;如以傳真方式發出,發出后1個工作日視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應發往下列有關地址,直至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附則
11.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者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者對追究違約方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者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被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按第10條有關規定送交對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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