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口合同集合6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合同 篇1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2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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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 篇3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K/HTXS20xx×× 需 方:簽訂地點: 寧鄉縣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
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型安瓿灌封機灌裝系統配置為 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 型直線式灌裝加塞機灌裝系統配置為套伺服控制系統控制套國產轉閥陶瓷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直線式灌裝加塞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軋蓋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
2.2質量三包,質保范圍參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終身提供維修服務,質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務:(1)一切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毀損及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或未依據說明書指示的環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損壞等;(2)未經供方同意,用戶私自拆卸、修復、改裝產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災、雷擊、地震、異常電壓)造成的損壞;(4)在設備上使用了不屬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損、易損件損耗等。
2.3質保期為設備調試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貨到需方之日起十五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2.4需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貨到需方之日起六個月。 三、交(提)貨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具備出廠驗收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FAT)條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貨款之日起3日內交(提)貨。
【注:當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貨期時,則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并經FAT完成后交(提)貨! 四、交(提)貨地點:
上述第一條所有貨物交貨在需方指定地點: ,需方收貨人及
聯系方式: 。
五、運輸方式、到達站港、貨物風險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供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貨物安全;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負責卸貨、貨物安全及相關費用。
【對于需方自提貨物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交付方式與風險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
7.1驗收標準: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文件,由雙方共同驗收。
7.2工廠驗收(FAT):合同設備制作完畢,經由供方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時派人到供方現場,由供需雙方對設備進行出廠驗收測試(即FAT)。需方超過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進行FAT的,視為接受供方的FAT結論。
7.3開箱驗收:
7.3.1設備運抵需方,當符合安裝條件時,需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共同開箱驗收。供需雙方根據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對合同設備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數量、外觀進行共同開箱清點、驗收。如清點無誤,需方應在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并蓋章。如發現數量不足或缺漏等問題,需方應在三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由供方采取補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7.3.2設備運抵需方后,若需方暫時不具備安裝或者使用條件,所運抵設備應由需方負責采取防潮防塵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單獨開箱,以免造成設備及備件的受潮、毀損或丟失。若需方自行拆開包裝或保管不當,則合同設備的缺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達,則可書面授權給需方單獨開箱驗收。 7.4現場驗收(SAT):
7.4.1需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時,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派員進行設備
調試,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內派員至需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指導工作。
7.4.2設備調試完畢,供需雙方應當在7日內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測試(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 SAT。需方逾期未組織進行SAT,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若雙方對驗收結論有重大分歧,應當友好協商或者在15日內提出技術裁決的申請,逾期未協商或未提出技術裁決申請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
八、隨機備品、易損件清單及供應辦法:
按產品使用說明書。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
9.2經由FAT驗收合格后3日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60%作為提貨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額貨款后發貨。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則應增加此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如果設備到達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廠房、水、電、汽等未就位等)導致設備無法調試驗收,且時間超過了60天,則需方應在貨到需方現場滿60天后一周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30%。待需方調試條件具備時,供方派員到需方進行調試。 2、付款方式須盡量爭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為3511、3421、3331等,須有行政辦公會成員電子會簽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則交貨期順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貨款超過90日的,視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處理。
9.4供方收到開票明細和需方簽字的SAT驗收報告后,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注意:如有調試款: SAT驗收合格后,供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
9.5合同總貨款的10%,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轉賬或銀行電匯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約定賬號。供方不接受現金支付。如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包括供方業務人員在內的任何個體,則供方均不予承認,如需方以承兌匯票背書方式支付,未在被背書人欄填列供方公
司名稱,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擔。
【注:若客戶堅持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付款,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40%,且合同總額中增加承兌貼息費用! 十、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與糾紛,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罰金和賠償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標的價格總額的10%。 十一、保密責任:
合同一方對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另一方在生產、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及商務信息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義務。任何將該類信息、技術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視為違約行為。受侵害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二、需方技術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樣品瓶、樣品塞、樣品蓋(或尺寸圖紙)及樣品藥液(或樣品藥粉)等技術要求設計與制作合同設備。
12.2合同設備的整線布局按需方的廠房平面圖進行,并得到需方確認后方可實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兩項中的樣品圖紙和設計圖紙,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圍的整改項目,應由供需雙方確認該整改項目的可行性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同時交貨期順延。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3.1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應退還需方所付款項。若因需方原因,未經供方書面同意,需方不繼續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 需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用于彌補供方的投產損失。
【注:如對方要求在合同中約定遲延交貨的違約金,則我方相應約定遲延提貨的違約金,作為對等條款。如對方要求違約金比例按合同總額的%計算,
出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品牌在國際市場上的價值,擴大_____產品的出口市場份額,使_____品牌成為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中的知名品牌,甲乙雙方基于互惠互利、相互保障、共同打造民族品牌的認識基礎上,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____注冊商標產品授權出口許可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授權產品出口
1.鑒于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特征,_____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若甲方在該國家或地區尚未發展代理商或產品授權商的,甲方同意乙方直接向該國家或地區出口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取得在該尚未發展代理商或產品授權商的國家或地區的代理權資格。
若甲方在該國家或地區已經發展了代理商或產品授權商的,應將已授權國家或地區的代理商情況在合同附件中知會乙方,乙方應當經甲方與該第三方協調后,按照協調議定的方式向該國家或地區出口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若甲方未能與該第三方協調成功的,乙方不得直接向該國家或地區(未在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除外)出口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
2.若乙方將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的,本約定并不表示甲方在上述國家或地區授權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產品上使用_____注冊商標,而是僅表示甲方授權乙方在該國家或地區銷售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
3.乙方依上述雙方約定之條件,將其所生產開發的_____授權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應事先將該批欲出口國外的_____授權產品品名、數量、出口FOB價格、銷售國家(地區)提前報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且乙方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交付形象使用授權金后,方可進行該批產品的出口銷售事宜。
第二條 授權金
乙方應按季向甲方提供出口_____授權產品出口銷售報表,甲方并按授權產品出口的目的國家及產品類別向乙方收取_____產品出口FOB價_____%的授權金。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甲乙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且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則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再續約_____年。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向乙方提供合法產品、無正當理由不同意乙方銷售產品、未盡職與第三方協商、向乙方提供侵犯商標權或不合格產品,甲方除須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已支付授權金_____%的違約金,且每次不低于人民幣_____萬元。
2.本合同期限內,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甲方如實支付授權金的,除須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承擔欠付授權金_____%的違約金,且每次不低于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五條 保密條款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5
賣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買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者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者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者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者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201112150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經辦人: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
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另見《報價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秷髢r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于《報價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
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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