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定期合同范文匯編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定期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定期合同 篇1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1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第2條 乙方 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第3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4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第6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7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第9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第10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101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xx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102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xx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1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3、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2101條中寫明。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5、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6、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 篇2
(1) 提供約定的船舶。船東提供的船舶必須與合同的規定相符,而且要適合約定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在合同中應注明船舶的耗油量,因為運輸中的燃料是由承租方供應的。如果實際耗油量超出合同的規定,租方有權向船方請求賠償。如果船舶發生故障,船方應負擔修理費,船舶因修理而停運24小時以上時,租用人有權停付租用金。
(2) 船舶的租用范圍。在合同中應訂明船舶的航行區域。在規定的區域范圍內,租船人可以指示船舶行駛任何航線,開往任何安全港口。但不能指示船舶駛離規定區域,否則后果應由租用人承擔。
(3) 船舶租用期限。船舶的租期視租用人的需要而定,從船方將船舶交給租用人時開始計算。在實踐中,只要租用人對最后1次航次的安排是合理的,即使該航次未能在租期屆滿時完成,也不能算違約,對于超出租期的時期,租方按合同規定的原運費率支付租金。此外,如果船方在規定的日期不提供船舶,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而租用人不按時接受船舶,則應照付租金。
(4) 租金。在租船合同中應寫明租金的支付方法,一般是以月為計算單位。在租期內不論租方是否實際使用船舶,甚至是遇到惡劣氣候致使船舶不能開航,亦要支付租金。如果租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船方有撤船的權利,并可對船上的運送貨物行使留置權,但必須注意兩個問題:一是船方如果接受了遲付的租金,則不能行使撤船的權利;二是如果船方行使了撤船權利,就不能再取得租金,但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5) 對船舶的使用與損害賠償。關于對船舶的使用與損害賠償條款,其內容主要是規定對船舶的使用及代理或其他事宜,船長應服從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而租船人則負責賠償因船長聽從其指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
(6) 船方對貨物損害的'責任。根據普通法原則,船主應承擔船舶適航的默示保證。如果船方提供的船舶不適合運載,致使貨物受到損失,船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7) 停租和還船。停租條款主要是規定租船人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行使停租船舶的權利,例如,船舶發生故障不能行駛超過24小時以上或是發生其他意外事故等,還船條款主要是規定租船人歸還的船舶應與出租時交與他的船舶具有相同的良好條件。如果船舶受損,租船人應負責修理的費用,但不負責修理期間的租金。如果是船舶在使用中的自然損耗,則不負責賠償。
定期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北京盛世至尊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張向陽
經營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惠河南街346棟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4
贈與人(甲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聯系方式:
受贈人(乙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聯系方式: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并與乙方達成以下贈與協議。
第一條乙方獲自甲方的贈與只得用于,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甲方于每年和分兩次向乙方無償贈與人民幣元整。交付方式為。
第三條前述贈與的有效期為年,自開始至時止。
第四條合同履行期間若乙死亡,其繼承人可繼承其受贈者地位。
第五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獲贈與的使用,若乙方不當使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改正。如果乙方不予改正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第六條如果甲方不按時履行贈與義務的,乙方可以請求其限期交付。
第七條如乙方疏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自之日生效,合同文本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為憑,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定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時限:
1、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將村的河流承包給乙方,河道界址為:東于
界,西于 界,含河面、防洪堤、壩、灘涂等,全長約 米。
2、雙方議定:承包期限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雙方原則
1、在各自的`權利范圍內承擔相關責任;
2、在地位平等基礎上,協商解決未盡事宜。
三、權利及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傲x務:
1、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付甲方每年河道承包費計人民幣元整( 大寫),
2、幫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間與本村村民相關利益事務的協調工作。力盡所能為乙方實施河道開發、綜合利用等項目工程。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間,乙方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積極協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響甲方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以及用水秩序,確保群眾利益不受損害。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協議規定范圍內的資源(石、沙)開發權,并可在規定范圍內進行承包開發、綜合利用等,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單位與個人、集體簽訂協議,否者,一切事務責任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負。
2、乙方依法可以融資、擴股,與其他人簽訂協議。
四、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雙方議定在項目實施期內,如單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另一方可依法終止協議。
2、甲乙雙方應守信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村委會各執存檔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議執行中如有分歧或糾紛由公證依法處裁決。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6
案例一:我校食堂雇有一名炊事員,負責做周一至周五的中午飯,每天工作時間大約三至四個小時。該炊事員工作勤奮,服務周到,深得教職員工贊揚。我校已與她簽訂了多份兩年期合同。今年年底合同期滿后,她已干滿10年。大家一致同意與她續簽合同。她對我說:聽說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她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請問:如果續簽,還能否延續這種用工形式呢?我校能否與她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律師評析:一、非全日制用工無須簽合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你校與炊事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特殊勞動關系,而非標準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標準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形式。標準勞動關系以全日制工作為特征,即:以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168小時(減去法定節假日)。你校雇傭的炊事員每天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0小時,這種工作形式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第68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睋,你校與炊事員之間形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特別規定》中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的相關規定內容,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由此可見,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并不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必須要件,用人單位簽或不簽均可,無需承擔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所以,你校與炊事員之間簽不簽合同由你校決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滿10年也無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既然非全日制用工連合同都可以不簽,那么,自然就不受合同期限的約束,也就無所謂累計工作滿10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說法。即使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了服務時間,由于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資雙方隨時都可以終止用工,所以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也不會產生約束作用。如果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期滿,用人單位需要繼續沿用這種用工形式,依然可以與員工續簽非全日制用工協議。
之所以非全日制用工滿10年無須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因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在目的和意義上有很大差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旨在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性。如果一個勞動者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就說明他勝任這份工作,那么用人單位為了保持崗位工作人員的穩定性,在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就應當簽訂,這樣雙方的目的都達到了。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作用在于適應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求。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雇,無需理由,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這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義恰恰相反。如果非全日制用工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違背了勞動法在設立這兩種用工方式上的宗旨和意義。
綜上所述,你校是否與炊事員續簽合同由你校決定;盡管炊事員已連續工作滿10年,也無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案例二:某信息咨詢公司聘用李師傅為廚師,為公司行政人員做中午飯,并簽訂了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1年后,公司與其續簽了一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20xx年6月,該合同即將到期,公司仍有意與李師傅續簽,但李師傅認為,公司已經和其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這次再簽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認為,單位與李師傅此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均為非全日制的,再簽是不受《勞動合同法》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影響的。
律師評析: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而最能體現這種用工方式靈活之處的是: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勞資雙方還可以采取口頭形式確立勞動關系;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該規定并未明確,所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包括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結合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點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鼓勵在此用工制度下,勞資雙方都可以靈活處理,用人單位可以靈活用人,勞動者可以靈活擇業。如果連續簽訂了兩
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后,第三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就與《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依法靈活用工權利的'初衷不符。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前提下,是不適用簽訂兩次合同后再續簽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對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也就是說,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對應這種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
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系,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后,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盡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那怕很簡短的幾個條款,也要明確清楚工資標準、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裝、午餐等。
定期合同 篇7
20xx年7月,沈女士在本市某小區購置了一套門面房,本來打算自己經營面包房的,可是由于資金等原因,無法經營。于是沈女士就將該門面房先出租給俞先生,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約定,沈女士將其所有的一套門面房出租給俞先生,租期為三年,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4日止,月租金為9000元。20xx年8月,該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俞先生打算繼續租賃,沈女士也沒有收回該門面房,但雙方并沒有另行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20xx年2月,沈女士找到了合作伙伴,打算收回出租給俞先生的門面房自己用,也就是要求解除其與俞先生之間的租賃關系,而且要求俞先生支付自20xx年1月1日起至交付門面房之日止的租金。俞先生認為雙方對給付租金的期限未明確約定,按照慣例是每年年底給付上年租金。對于20xx年的租金,其應在20xx年年底前給付,現在還未到給付期限,沈女士就要求解除租賃關系,支付租金是沒有道理,故不同意沈女士的要求。雙方協商不成,無奈之下沈女士起訴至法院。
評析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于租賃合同,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均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在本案中,沈女士與俞先生之間的房屋租賃期限屆滿后,作為承租人的俞先生繼續使用租賃房屋,而且沈女士對此沒有提出異議,雖根據法律規定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而且雙方對20xx年8月后的.租賃關系并未采用書面形式確定下來。在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對租賃期限各自的陳述相互否認,且均不能提供證據,故法院應認定該租賃關系是不定期租賃;對于雙方間的不定期房屋租賃關系,沈女士和俞先生均可以隨時主張解除,故對沈女士要求解除雙方間的房屋租賃關系的請求,法院應予以支持。當然沈女士要求俞先生退還房屋應當給予合理的期限;俞先生也應支付相應的租金。
定期合同 篇8
贈與者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定期性贈與事宜締結契約如下。常州律師為您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第一條 甲方提供乙方監護、養育其子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的養育補助費,于每年_______月底及_______底,無償贈與人民幣各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 前條定期贈與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為止。
第三條 乙、丙雙方倘有不良行為依刑法有關處罰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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