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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合同

        時間:2023-05-23 19:42:0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選企業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企業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企業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是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備受托管理資格的公司,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從事此項受托管理業務;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企業年金基金財產賬戶的管理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實現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維護受益人和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本合同:指編號為_________號的《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2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對乙方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支配的財產委托給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年金基金財產的行為。

          1.3企業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業根據《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歸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4初始受托財產:簽訂本受托合同時雙方約定的信托財產金額。

          1.5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或受托財產:指本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財產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內獲得收益的總和。

          1.6受托財產托管專戶:指根據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托管人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專用存款賬戶,用于歸集企業年金的繳費、投資運營收益和支付企業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指根據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證券組合的名義在托管人營業機構開立的,專門用于委托投資資產交易清算的托管專用賬戶。

          1.8受托當事人:指根據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受托的名稱

          本受托的名稱為: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

          第三章受托的設立

          3.1受托當事人

          3.1.1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冊》確定(詳見附件1)

          3.2受托聲明與承諾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將其合法擁有的按照《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歸集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委托給乙方,甲方對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本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沒有設立任何擔保,也沒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條件妨礙乙方對該財產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處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乙方承諾:管理本受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3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專業管理能力、優質服務以及透明化、規范化的操作,實現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證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獨立性,提高企業年金基金的運行效率,降低綜合管理成本,為受益人提供補充養老保障,維護受益人的利益。

          3.4受托財產

          3.4.1初始受托資金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后的10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托管專戶。

          3.4.2甲方在合同期內將按月增加或減少受托財產,增加的受托財產金額以實際到賬的金額為準,減少的財產以甲方確認的企業年金待遇支付金額為準。增加的財產與初始受托財產及其投資運營收益一并歸屬于受托財產。

          3.4.3受托財產獨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為企業年金基金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

          3.4.4乙方因受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歸屬于受托財產。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的權利

          4.1.1有權向乙方了解受托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4.1.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受托財產有關的受托賬目以及處理受托管理業務的其他文件。

          4.1.3乙方違反受托目的處分受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受托管理業務不當致使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受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項規定的申請權,自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于消滅。

          4.1.4乙方違反受托目的處分受托財產或者管理、處分受托財產有重大過失的,甲方有權解任乙方。

          4.1.5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2甲方的義務

          4.2.1甲方有義務承諾甲方建立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4.2.2甲方有義務承諾交付的全部受托財產的來源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繳納受托資金及合同期限內追加資金的義務。并承擔由于未按時繳納資金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2.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的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職工基本信息、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憑單、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關資料及證明。甲方有義務確認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準確無誤;并保證無故意隱瞞。

          4.2.4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處分受托財產。

          4.2.5甲方有義務向受益人披露企業年金基金定期報告。

          4.2.6甲方有義務承擔按照合同約定的各項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確認數據、加蓋公章的職責。

          4.2.7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人員變動信息,遇重大人員變動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

          4.2.8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條的規定從受托財產中支付費用。

          4.2.9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賬戶管理人支付賬戶管理費。

          4.2.10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依據本合同約定從受托財產中收取受托管理費;依據《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從受托財產中列支托管費和投資管理費;依據《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合同》約定通知甲方向賬戶管理人支付賬戶管理費。

          5.1.2依據本合同的約定通知甲方將企業年金月繳費劃入受托財產托管專戶。

          5.1.3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處分受托財產。

          5.1.4當甲方的指令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1.5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乙方的義務

          5.2.1乙方從事受托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各方應就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和調整。

          5.2.2乙方管理、處分受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乙方管理、處分不同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5.2.3應當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本著忠實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則處理受托管理業務;乙方管理受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5.2.4不得將受托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乙方將受托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受托財產的原狀;造成受托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2.5除經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受托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受托財產進行相互交易。

          5.2.6為受托財產提供專門的財務管理,與乙方固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受托財產分別記賬,在托管銀行開立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及時與托管人核對受托財產托管專戶余額、企業的繳費到賬情況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及時通知托管人將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入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

          5.2.8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基金待遇時,通知托管人將資金從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劃入受益人的銀行存款賬戶或專門用于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賬戶中。

          5.2.9保存處理受托管理業務的完整記錄,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終止后的15年。

          5.2.10本受托合同終止時,如甲方選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與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應繼續負責本合同受托財產的管理、確認和分配等。

          5.2.11當出現甲方選任新受托人的情況時,乙方有義務妥善進行交接工作。在完成與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應繼續負責受托財產的管理、確認和分配等事項。

          5.2.12如果出現對受托財產進行清算的情況,乙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清算程序,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與清算。

          5.2.13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受益人的權利

          6.1.1受益人有權對其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查詢,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6.1.2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獲取相應的受托利益。

          6.2受益人的義務

          6.2.1受益人不得轉讓企業年金基金受益權,不得將企業年金基金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或設定擔保。

          6.2.2受益人有義務提供本受托相關的資料和信息。

          6.2.3對甲方、乙方以及處理受托管理業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七章受托財產的管理

          7.1企業年金計劃

          7.1.1《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是甲方制定的關于其企業年金具體操作的指導性內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條中的有關規定,將按照《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7.1.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盡快將經甲方蓋章確認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交給乙方。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修改《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部分條款。在合同有效期內,如《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條款發生變更,則甲方需要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新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連同書面通知送達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后,下一個月按新計劃實施。

          7.1.3甲方修改《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條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內容,應與乙方協商達成一致。

          7.2受托管理職責

          7.2.1乙方應將受托財產與乙方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并與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7.2.2乙方應在充分考慮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遵循謹慎、分散風險和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投資政策。

          7.2.3定期匯集和編制受托財產管理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相關報告,并通過合同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流程,負責定期核查受托財產的投資運營情況,并將運營結果及時通過賬戶管理反映。

          7.2.5在受益人達到支付條件時,按照合同約定的規則和流程,負責辦理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事項。

          7.2.6在發生重大事件時,及時向甲方、受益人和監管部門報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監管部門的查詢。

          7.2.7根據本合同和企業年金計劃規則,辦理企業年金繳費。

          7.3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乙方在保證受托財產安全的前提下,應當委托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托管和投資管理等事務并予監督。

          7.3.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行使對其他代理機構的選擇權。如甲方干預,導致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7.4賬戶管理

          乙方應委托專業賬戶管理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事務,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7.4.1企業年金賬戶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賬戶管理人為甲方的企業年金基金建立相應的`企業年金基金賬戶。企業年金基金賬戶包括企業賬戶和職工個人賬戶,記錄企業和職工的基本信息及繳費、投資運營收益分配、支付、未歸屬權益和余額等信息。

          7.4.2記錄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內資產變化狀況。

          7.4.2.1委托賬戶管理人記錄每個受益人的個人賬戶中的企業繳費部分余額和個人繳費部分余額。

          7.4.2.2委托賬戶管理人計算受益人應享有的企業年金受托利益,并記入其賬戶。

          7.4.3根據甲方提交或確認的相關文件,賬戶管理人計算受益人的企業年金應支付的數額。

          7.4.4對甲方和受益人的相關信息進行變更登記。

          7.4.5委托賬戶管理人根據企業年金賬戶信息的變化,提供階段性報告;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賬戶相關信息的查詢服務。

          7.5托管

          乙方委托商業銀行等托管機構處理企業年金基金托管事務,應包括以下內容:

          7.5.1乙方選擇符合具備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等機構作為企業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營業機構為乙方管理的受托財產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并為受托財產的委托投資開立專門的銀行賬戶——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

          7.5.3乙方委托托管人對受托財產每日或每周進行估值,并及時接收托管人上傳的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和估值數據。

          7.5.4托管的具體內容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投資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事務,應包括以下內容:

          7.6.1乙方在投資管理過程中以控制投資風險為首要投資原則,制定相應的投資政策及戰略資產配置;

          7.6.2乙方選擇符合具備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的機構從事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管理。

          7.6.3乙方依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安排投資管理事項。

          7.6.4投資管理的具體內容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

          第八章受托的財務管理

          8.1處理原則

          8.1.1乙方辦理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應建立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

          8.1.2乙方對不同的企業年金計劃,應建立單獨的會計賬套分別核算,應在托管人開設單獨的銀行結算賬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開設與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預留印鑒由托管人保管。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財產應與其他受托財產、乙方固有財產、托管人的其他資產分別管理、分別編制報表。

          8.1.3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營業機構開立的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用于:歸集企業年金繳費、與托管賬戶相互劃撥資金和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據乙方的指令辦理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撥和核算。每個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財產托管專戶資金相互獨立,各結算賬戶資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資管理人投資前,乙方應及時通知托管人將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入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在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時,乙方及時通知托管人從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入受益人的銀行存款賬戶或劃入由乙方指定的賬戶中。

          8.1.4乙方負責審核并確認企業年金繳費、投資運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環節的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定期對賬戶管理信息進行賬務核對,保證受益人權益記錄正確;對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的記錄進行核對,使賬證、賬賬、賬實相符。

          8.2受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8.2.1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報酬

          8.2.1.1受托費,收取金額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關約定。

          8.2.1.2托管費,收取金額按《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關約定。

          8.2.1.3投資管理費,收取金額按《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有關約定。

          8.2.2處理受托管理業務所發生的下列費用可在受托財產成本中列支:

          8.2.2.1可能發生的中介機構服務費:如審計費等。

          8.2.2.2受托終止時的受托財產清算費用。

          8.2.2.3受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和傭金等。

          8.3賬戶管理費

          賬戶管理費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給賬戶管理人,不在受托財產中列支,具體收取方法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合同》的規定確定。

          第九章受托的監管

          9.1甲方可根據監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賬戶查詢、賬務查詢、投資管理情況查詢。

          9.2甲方在對投資情況等有疑問時,可以要求進行外部專項審計,外部專項審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章風險承擔

          10.1風險承擔

          10.1.1乙方管理受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乙方作為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終負責人,承擔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中所產生的違約風險。

          10.1.2乙方應通過風險聲明書揭示風險,風險聲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10.1.2.1受托人依據受托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受托財產,受托財產仍有可能受到損失。

          10.1.2.2受托人依據受托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受托財產導致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由受益人承擔。

          10.2乙方的賠償責任

          10.2.1乙方違反受托目的處分受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受托管理業務不當致使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0.2.2乙方采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方式運用本受托項下的受托財產,由此產生的收益,歸受托財產所有;由此給受托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賠償責任。

          10.2.3由于其他當事人未履行職責造成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損失由乙方代為追索,同時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11.1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時間

          11.1.1定期報告:乙方應在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并應在每年度結束后45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其中年度企業年金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11.1.2臨時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重大事項嚴重影響受托的執行,應在知道該事項發生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報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報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詢。

          11.2.2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聯網等信息查詢手段。

          第十二章受托人報酬

          12.1依據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從受托財產中提取受托費。

          乙方應收取的受托費,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計提,按季支付。托管人應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受托費清單報送乙方,并根據乙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付。

          12.2日受托費按前一日該受托財產凈值和本合同約定的受托財產年受托費率計提。其中:受托財產凈值等于委托投資資產市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托投資財產凈值,日受托費計算方法如下:

          T=E×R×1/當年天數。

          其中:T為每日應計提的受托費;

          E為前一日受托財產凈值;

          R為本合同約定的年受托費率。

          12.3受托費應分別對委托投資資產和未委托投資財產進行計提和支取。

          12.4甲乙雙方對受托費的計算與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受托費率發生調整時,甲方應及時將調整后的年受托費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

          第十三章受托的生效、變更、終止和清算

          13.1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受托期限

          13.2.1本合同受托期限為:自初始受托資金匯入受托財產托管專戶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受托期限到期日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3.2.3在受托期限屆滿前壹個月,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續簽達成書面協議。

          13.3受托變更

          13.3.1當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條款發生變化時,視為受托變更。

          13.3.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13.3受托的終止

          13.3.1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終止:

          13.3.1.1本合同規定的終止事由發生;

          13.3.1.2受托期限屆滿;

          13.3.1.3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13.3.1.4本合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終止;

          13.3.1.5本合同中雙方的受托關系依法被撤銷;

          13.3.1.6本合同中雙方的受托關系被解除。

          當發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設定的企業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終止。提前終止受托應以書面協議或書面文件為準。

          13.3.2本受托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由此給受托財產或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乙方的報酬。

          13.3.3本受托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由此給受托財產或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4受托的清算

          13.4.1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不屬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財產,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時,受托財產不屬于任何一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

          13.4.2受托終止,乙方應負責受托財產的管理、清理和確認賬戶余額等。

          13.4.3乙方應在受托終止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受托財產清算報告,報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甲方和受益人如對清算報告有異議,可以提出復核要求。當無法取得協商一致時,可以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受托財產進行清算審計,有關費用由受托財產承擔。

          13.4.5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13.5受托終止后受托財產的歸屬

          13.5.1受托終止時,本合同項下的受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名冊》中的全體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資格和比例根據甲方提供的受托終止前執行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確定。

          13.5.2本合同期滿受托終止時,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應協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財產和受托管理業務;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時,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履行其職責。

          13.5.3通常情況下,本受托財產不因甲方破產而終止。但因甲方破產致使本受托合同終止時,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履行其職責。

          13.5.4因乙方破產致使本受托合同終止時,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則乙方應協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財產和受托管理業務;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時,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履行其職責。

          第十四章保密條款

          14.1保密義務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設立和管理中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以及其他未公開的信息,未經許可,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要求應當進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當事人有關聯關系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和個人或公眾。

          14.2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第13.1條的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章文件檔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后至少15年內,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全部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各項合同及重要協議。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聲明、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約。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6.2如因為乙方的過錯,違背管理職責、管理受托管理業務不當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致使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損失,或造成實際年收益率下降,乙方應給予賠償。

          16.3如甲方違約(包括擅自變更合同、未按約定方式提前終止合同等),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處理違約事務而支出的費用及所受到的損失。

          16.4如甲方的受托資金來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約定的受托關系無效,以及由此發生損失和費用或引起債務,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章免責條款

          17.1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相關權利義務所產生的風險責任,乙方免除責任。

          17.2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乙方處理受托管理業務帶來的風險責任,乙方免除責任。

          17.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對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17.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7.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受托財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7.6“不可抗力”為甲乙雙方不可預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類似事件:國家法律法規修改、戰爭、自然災害等。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18.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18.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設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8.3當任何爭議發生或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有權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章通知和送達

          19.1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注冊地址為受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乙方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專人送達、掛號信件或傳真等有效方式,就處理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9.2.1專人送達:被通知方簽收單中所顯示的日期;

          19.2.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后第7日;

          19.2.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19.3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生變化,應在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如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的一方(簡稱“變動一方”),未將有關變化及時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章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達成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一方當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購,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由兼并方或收購方承擔。

          20.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執貳份,上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國家出臺企業年金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本合同條款將做相應調整。

          20.5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出臺企業年金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而導致本合同需要審查或相關部門批準由乙方負責辦理。如果乙方因此而喪失受托管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 方(簽章):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全稱江蘇瑞騰涂裝科技有限公司單 位 類 型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余忠琪登 記 注 冊 地溧水縣和風鎮工業集中區駱山村 實 際 經 營 地溧水縣和風鎮工業集中區駱山村 勞動保障證號 32012417380057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58045409—1 聯系方式及電話025—56611113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身份證件號 勞動保障卡號

          戶 籍 所 在 地

          實 際 居 住 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愿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應當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并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并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 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單位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可按集體合同約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臵公布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 元/月。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范圍為: ,競業限制的范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競業限制期限為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

          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3

          【摘要】文章分析了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闡述了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和內容,探討了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過程及措施。要加強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和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切實為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關鍵詞】民營企業;合同管理;法律實務

          民營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在經營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其中作為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合同,更是關系到民營企業的各個方面。因此,本文就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進行了一些相關的分析和探討,來幫助我國的民營企業加強對合同的管理,以便其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得到更好的發展前景和生存環境。

          一、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是民營企業經濟法律關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民營企業合同是否可以依法進行和訂立關系到企業的經營能否成功和對企業的法律評價產生影響。1、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合同管理目前企業的各項制度實際上是讓企業發展成為市場經濟的利益中心。因此,對于我國的民營企業來說,要加強自我約束,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以訂立合同的方式進行相應的經濟活動。使用合同是民營企業在進行相關經濟交易中的主要法律形式,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訂立是現代企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企業提升經濟效益需要合同管理加強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合同的管理與企業的管理密切相關。如果沒有合同管理,那么企業管理的過程中就會失去基礎。一個企業要進行產品的銷售和生產,主要是憑借合同將其聯結起來。而實效管理,說的是實現企業日常的生產和取得銷售收入的過程。合同管理與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密切的聯系在一起。通過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可以使民營企業的經濟取得更好的效益。3、合同管理是法制經濟的需要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必須進入到市場的交往和競爭之中,才可以得到生存和更好地發展。要遵守市場制度,合同就是商業交易的法律形式。市場制度的根本表現方式就是合同法。民營企業可以通過對合同的管理,從遵循法律的角度進行企業的活動和經營,防止法律風險,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減少因為不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而帶來不可避免的經濟損害。

          二、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和內容

          1、基本原則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指的是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要遵循的基本要求和相應的指導方針。一般的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有以下幾個方面:(1)依法管理。依法進行管理,是說民營企業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要根據與合同相關的法律來進行管理。嚴肅認真的執行我國的法律法規,將國家的法律規定貫穿到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的每個方面和每個環節。并且要正確的應對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國家,合同和法律等之間的關系。不為企業的利益而做出有害國家的`事情;不鉆法律的空子,不藏匿證據,不虛偽,保證企業的經營不違法。(2)預防為主。由于市場的多變性和經營人水平的有限性,企業在訂立和履行相關的合同時,會碰到各種問題,從而產生糾紛,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防范和及時的應對,就會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因此,民營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建立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對此,需要民營企業的領導決策人建立并提高關于合同的觀念及重視程度。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將合同管理當做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內容。對合同管理過程進行相應的把握,使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理念得到宣傳和普及。(3)經濟效益和法律審查相結合。合同是聯系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紐帶。訂立合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關系和企業的經營成果。一項合同通常代表了一個經濟方案、一個技術的項目或者是一場生意的關系。對合同進行經濟技術的核查才能保證合同的成效。合同只要訂立就會有相應的法律后果,合同雙方負責人必須依法履行合同上的條款。合同是在法律行為和經濟行為的基礎上形成的,一份合同,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是很難完成的。而如果沒有科學技術的成果和相應的經濟支撐,合同也只是一個沒有內涵的紙張。由上可知,對合同進行相應的核查,是民營企業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2、合同管理內容民營企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民營企業經營的許多方面,綜合性很強。由于大部分民營企業的經營規模、管理制度不一樣,因此,合同管理的深度和廣度也有差距。一般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對合同法進行學習和掌握;二是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組織,設置民營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三是給合同管理提供體制保證,建立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體制;四是為解決合同糾紛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民營企業的法制構建;五是給合同提供外部保障,協調民營企業合同的監管機構關系。

          三、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過程及措施

          民營企業合同的管理是一個相對流動的過程,這些過程分為合同訂立前管理、合同訂立中管理、合同糾紛管理和合同履行中管理四個部分。它們是密切關聯的但又是相對獨立的。1、加強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訂立了就必須被履行,因此在合同訂立前,必須要認真的做好預備工作使合同訂立能達到預期的結果。如果前期工作沒有做好,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問題,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以生產類的企業為例,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含有以下步驟:第一,調查產品的供應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狀況,并依據結果作出分析和總結,給是否簽約合同當參考;第二,使用正確的預測方法,并在調查后的條件下,對市場的狀況進行適當的分析和研究,保證合同的可行性;第三,通過市場調查和市場預測確定是否簽約合同和決定合同的內容。2、加強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當事人必須核查雙方的法定資格,信用度,資金及其完成合同的能力;確定合同談判中的最低和最高界線以及進行談判的人;合同的文字表達要清楚,雙方的責任必須明確。3、加強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一是適當的布置合同中的任務并對合同的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確保合同的按時完成;二是領導要經常去基層進行考察,促使合同很好的完成。遇到問題,及時的做出應對,默契配合,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三是進行標的交付;四是按合同規定的方式進行結算工作?傊,合同是民營企業內外關系的法律形式,其訂立和履行等各方面都會影響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對民營企業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江平主編.經濟“游戲”的規則—合同法的發展與完善[M].貴州:貴州人民出版社,1995.

         。2]范鑒表,徐琳主編.現代工業企業管理概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1.

        企業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行。

        企業合同 篇5

          合同號:( )售字第 號

          供 方:(以下簡稱甲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 定購禮品內容:

          二、包裝及運輸:

          包裝,符合精細產品包裝要求,由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的公司或乙方指定的昆明市內任意地點,如禮品需發往昆明市以外的地區,甲方可代辦運輸事項,運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三、貨款結算方式期限及貨物交付:

          乙方于年 月 日向甲方交納合同總金額的'20%作為定金。 甲方于年 月 日將貨物送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見貨并驗收后,于年月 日前付清全部貨款,然后雙方辦理交貨手續,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返回。

          四、交貨地點:本次交貨地點為

          五、質量及保修:

          產品質量符合原廠各項技術標準,符合原廠配置,并隨貨物附加質量檢驗證明和相關合格證明。

          如無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情形,售出貨物不得退換, 也不得拒收貨物,否則,視為嚴重違約行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信守合同,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付因違約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未按時交付貨物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3.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釋等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的除外)。

          九、合同未盡事宜

          須經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免責條款:

          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客觀原因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報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關的書面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云南千羽天苑商務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托管人,從事托管業務。

          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托管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受托財產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下列用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編號:)及其附件,以及甲、乙雙方對該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

          1.2企業年金:指__________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1.3企業年金基金或受托財產:指__________企業根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所歸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所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4投資管理人: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并取得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根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資產的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

          1.5委托投資資產:指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中已委托投資管理人投資的資產。

          1.6受托財產托管專戶: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銀行存款托管專用賬戶,專門用于歸集企業年金的繳費支付待遇。

          1.7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銀行存款托管專用賬戶,用于委托投資資產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聲明并承諾

          2.1甲方聲明并承諾。

          2.1.1甲方對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受托財產沒有設立任何擔保,也沒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條件妨礙乙方對該受托財產的托管權。

          2.1.2甲方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并為合同有效執行負有責任,而且該項委托不會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質疑。

          2.1.3甲方依據企業年金計劃設立的相關文件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簽訂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職責。

          2.1.4甲方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會違反甲方章程和適用于甲方的任何判決、裁定、授權、協議。

          2.1.5甲方同意將與本合同有關的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和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的印章印鑒及相關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不做出掛失、重新登記等導致印章、印鑒和相關文件無效的行為。甲方同意將與本合同有關的證券賬戶交乙方使用,賬戶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甲方在此保證提供給乙方的一切信息資料為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和誤導。

          2.2乙方聲明并保證:

          2.2.1乙方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托管銀行,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以其資產承擔民事責任。

          2.2.2乙方聲明具備有關監管部門批準的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有合法資格從事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

          2.2.3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2.4乙方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會違反乙方章程,以乙方為主體的任何合同、契約以及適用于乙方的任何判決、裁定、授權、協議等法律文件。

          2.2.5乙方承諾采取措施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職業道德規范及本協議,不挪用受托財產,不將受托財產用于擔;蛸Y金拆借。

          2.2.6遵循誠信原則,選派專職人員負責受托財產托管工作。

          2.2.7乙方在此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2.2.8乙方承諾受托財產的托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增加或減少受托財產。

          3.1.2要求乙方按照信息報告的規定,提供受托財產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3.1.3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受托財產有關的賬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財產財務狀況、證券交易記錄等資料。

          3.1.4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或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

          3.1.5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

          3.1.6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本合同終止后的相關事宜。

          3.1.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3.2甲方的義務:

          3.2.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將受托財產交乙方托管。

          3.2.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規定的范圍內,甲方不得單方面動用或處分受托財產,也不得干預乙方托管行為。

          3.2.3受托乙方在證券登記機構開立證券賬戶,在乙方指定銀行營業機構開立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和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

          3.2.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職責必需的資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加蓋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的真實有效。

          3.2.5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

          3.2.6要求投資管理人協助、配合乙方對投資管理人監督。

          3.2.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2.8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的權利:

          4.1.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取得托管費收入。

          4.1.2對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督權,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同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情況,監督投資管理人限期糾正。

          4.1.3對甲方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和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的資金調撥行為行使監督權,發現甲方的劃款指令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時向委托人和監管機構報告。

          4.1.4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

          4.1.5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4.1.6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權利。

          4.2乙方的義務:

          4.2.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履行托管人義務。

          4.2.2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業人員,由專門部門負責受托財產的托管事宜,并將本托管財產與其他托管資產和固有財產嚴格分開,對不同的資產分別設置賬戶,實行分賬管理。

          4.2.3執行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受托財產名下的資金往來。對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規的指令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

          4.2.4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自動用或處分托管財產。

          4.2.5建立、健全與受托財產托管業務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4.2.6定期向甲方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本受托財產托管內部控制以及與本受托財產托管有關系統的可靠性的專項評審報告。

          4.2.7向甲方報告其發生的任何可能與受托財產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關沖突的行為。

          4.2.8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約定,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對投資管理人進行監督。

          4.2.9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與程序,跟蹤、獲取委托投資資產投資的上市公司公開信息,并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與來源的可靠性。

          4.2.10按照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對受托財產進行會計核算。

          4.2.11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計提并支付相應的受托費、投資管理費和托管費。

          4.2.12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信息報告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財產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4.2.13復核投資管理人計算的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等財務信息以及編制的受托財產投資運作報告的有關內容,并向甲方出具書面復核意見。

          4.2.14及時將支付企業年金基金的資金信息以及受托財產收益情況發給甲方和賬戶管理人。

          4.2.15按本合同約定完整保存與受托財產有關的檔案資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至少15年內,完整保存有關受托財產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

          4.2.16配合與協助投資管理人辦理委托投資資產交易席位租用與變更等相關事宜。

          4.2.17配合與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終止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的相關事宜,向甲方及時出具委托投資資產投資清算報告。

          4.2.18協助甲方追究投資管理人的違約責任。

          4.2.19賠償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使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以及因違約或違規行為給甲方或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

          4.2.20協助甲方或應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償該第三方給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追償所得歸受托財產所有。

          4.2.21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4.2.2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的指定與變更

          5.1賬戶管理人。

          5.1.1甲方確定或更改企業年金基金名稱和對應的賬戶管理人,應向托管人出具書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賬戶管理人三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時需要簽訂三方協議書的,可以作為附件。

          5.1.2賬戶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出具書面通知。

          5.1.3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本企業年金基金的賬戶管理人發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預留印鑒的指令或通知。

          5.2投資管理人

          5.2.1與本受托財產相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和投資政策等情況由甲方確定后書面通知乙方。

          5.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接受投資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其權限范圍內發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業務文書。

          5.2.3甲方應在終止投資管理人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前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應配合、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成合同終止后的相關事宜。

          第六章受托財產的托管

          6.1受托財產。

          6.1.1本合同項下的受托財產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全部財產。

          6.1.2受托財產獨立于甲方的固有財產及其受托的其他財產,獨立于乙方的固有財產及其托管的其他資產,獨立于投資管理人的固有財產及其投資管理的其他資產。

          6.1.3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終止清算時,不得將受托財產及其收益歸入其清算財產。

          6.1.4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受托財產的債權與不屬于受托財產的債務相互抵消。

          6.1.5非因受托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張或同意第三方對受托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6.2受托財產增加或減少。

          6.2.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下達受托財產增加與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財產和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等。

          6.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增加的委托投資資產劃撥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資資產托管賬戶,托管人應于收到委托投資資產當日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與投資管理人。

          6.2.3在合同存續期內,如遇甲方需要減少委托投資資產,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資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將相應資金從委托投資資產托管賬戶劃撥至受托財產托管賬戶,乙方應于劃撥資金當日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與投資管理人和賬戶管理人。

          6.3賬戶的開設與管理

          6.3.1交易席位的租用與管理

          6.3.1.1委托投資資產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機構由投資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資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資管理人指定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項委托投資資產的投資交易工作,上海證券交易所席位號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席位號為:。投資管理人應確保該證券經紀商有足夠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甲方或投資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認為證券經紀機構不能履行證券經紀職責時,可選擇新的證券經紀機構代替,但投資管理人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經紀機構應在業務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資金賬戶的開設與管理。

          與受托財產有關的資金賬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清算備付金賬戶等)的開設與管理由乙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資金賬戶的預留印鑒由乙方保管。

          6.3.3證券賬戶的開設與管理。

          6.3.3.1根據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開立一個或分不同的投資組織開立多個證券賬戶。

          6.3.3.2甲方為乙方開設證券賬戶提供相關便利。乙方應及時將證券賬戶開通信息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將賬戶開設確認資料和股東代碼卡等的復印件送交甲方備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本受托財產的證券賬戶開設和使用,僅限于滿足本受托財產業務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轉讓,亦不得使用這些賬戶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活動。

          6.3.3.4乙方應制定受托財產有關賬戶的管理制度,并實施完善的風險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財產。賬戶管理制度、風險防范措施及其修訂應及時報甲方備案。

          6.4受托財產移交。

          6.4.1在向乙方轉交受托財產前,甲方應向乙方發出受托財產移交通知書。通知書中應注明移交時間、移交金額以及該財產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名稱及委托投資資產賬戶名稱與賬號等。

          6.4.2乙方應在移交受托財產到賬的當日,向甲方及相關的投資管理人出具受托財產到賬確認書。確認書中應注明到賬金額以及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名稱及委托投資資產的賬戶名稱與賬號、到賬時間等,并加蓋乙方公章。

          6.4.3甲方向乙方下達受托財產支付指令后,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資金劃轉手續,并及時將辦理結果報告甲方。

          6.5實物證券的保管。

          乙方根據投資管理人發送的指令,辦理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手續,并根據相關規則安全保管實物證券。委托投資資產的實物證券及保管憑證由乙方持有。

          6.6指令和通知的執行。

          6.6.1指令和通知的內容。

          6.6.1.1來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財產托管專戶與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的款項相互撥人、停止清算、受托財產的增加、支付受托費、投資管理費和托管費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等。

          6.6.1.2來自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場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發國債認購、銀行間市場債券買賣、銀行間市場回購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指令必須載明下列內容:賬號、金額、劃款方式、用途、預留印鑒、簽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6.6.2指令和通知的發送確認。

          6.6.2.1甲方及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發并加蓋預留印鑒。

          6.6.2.2指令必須以書面方式發送,書面方式包括原件送達和傳真。

          6.6.2.3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應指定專人驗證簽名和印鑒。簽名和印鑒驗證一致的,按照7.4.3有關規定執行。簽名和印鑒驗證不一致的,該指令或通知無效,乙方并應立即報告甲方。

          6.6.2.4對于限時到賬的指令或通知,甲方應當考慮乙方辦理業務的必要時間。

          6.6.3指令和通知的執行。

          6.6.3.1對于來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違反法律、法規、《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絕執行。乙方對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當日通知甲方。如甲方書面通知維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須執行。

          6.6.3.2對于來自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應對其進行審查,若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等有關規定,而且沒有與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沖突,應立即執行,不得延誤。乙方若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應按照本合同7.7.2規定的處理方式和程序執行。

          6.6.3.3如果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但與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沖突,乙方應暫停執行,并立即報告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甲方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予以答復,乙方按甲方的答復執行。

          6.7資金清算。

          6.7.1乙方負責本委托投資資產的交易清算,確保清算的及時性。

          6.7.2如因投資管理人買空、賣空造成清算有誤,由投資管理人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資金劃撥造成清算有誤,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7.3投資管理人每個交易日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送當日委托投資資產場內交易成交記錄的明細數據和清算數據,投資管理人保證該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乙方收到數據后應立即與乙方從證券登記公司接收的數據進行核對,如核對結果不一致,應立即與投資管理人進行溝通。

          6.7.4乙方每日根據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接受的交易數據及信息,負責辦理委托投資資產的資金清算。資金清算的方式在符合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投資管理人和乙方共同商定。

          6.7.5在甲主向乙方發出停止清算指令后,乙方應立即停止相應投資組合的交易清算,但對在收到上述指令之前已發生的按規定應清算的交易,則應完成其清算。

          6.7.6乙方完成企業年金待遇支付的資金結算后,應立即將清算信息通過加密傳真通知甲方和賬戶管理人。

          6.7.7乙方應制定和實施完善的托管財產資金清算管理辦法,保證各項資金收付的及時、準確。

          6.8受托財產會計核算。

          6.8.1受托財產會計處理。

          6.8.1.1乙方應根據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要求,對受托財產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并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受托財產會計核算與會計資料保管。

          6.8.1.2會計核算科目、核算方法、報表種類、資產估值的方法和復核程序由甲方、乙方和投資管理人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及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共同確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對于明顯有失公允的資產估值經甲方、投資管理人和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調整。

          6.8.1.3屬于本受托財產的投資運營收益應全額記入本財產的會計賬簿,不得少記、漏記,也不得與其他收益相混淆。

          6.8.1.4按相應的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可以列支的受托財產費用,如受托費、投資管理費、托管費、交易費用等,乙方應進行計算和核實。因乙方或投資管理人未履行或完全履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因處理與本財產無關的事項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列為本受托財產的費用。

          6.8.2受托財產估值。

          乙方應按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受托財產進行估值,包含兩方面內容:

          6.8.2.1乙方應按《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計核算辦法》規定的估值方法對委托投資資產進行估值,并與投資管理人計算的估值數據進行核對。

          6.8.2.2乙方應對未委托投資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并與所有的委托投資資產估值數據進行匯總,及時將匯總的估值數據上報甲方,定期與賬戶管理人核對受托財產凈值總額

          6.8.2.3當委托投資資產估值出現錯誤時,乙方和托管人應該立即告甲方,并說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

          6.8.3數據核對。

          6.8.3.1乙方應與投資管理人每日核對交易數據、資產估值結果和賬戶處理數據等,并將核對一致后的數據按時傳至甲方。

          6.8.3.2乙方應記錄當日交易數據、資產估值結果和賬務處理數據核對不符的情況、出現的原因及解決辦法等,并連同最終核對一致后的數據一同傳至甲方。如果在規定的報送時間內未能找到核實不符原因,乙方應先以乙方核算或計算的結果為準報送,并說明核對不符的具體情況,待找到原因后說明不符原因與處理情況。

          6.8.4委托投資資產核實。

          乙方應按照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對委托投資資產進行賬實核對。如果出現賬實不符,乙方應立即通知相應的投資管理人,并記錄不符的情況、原因、解決辦法和處理結果,及時報告甲方。

          6.9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與核查。

          6.9.1監督與核查的內容。

          乙方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投資政策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范圍、投資比例、投資限制、投資禁止行為、財務信息、資產凈值、各交易席位交易量以及投資管理人的指令與通知、委托投資資產投資運作報告相關內容等的合法性、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6.9.2處理方式和程序。

          6.9.2.1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投資管理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及時向甲方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其他有關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應當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及時向甲方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6.9.2.2乙方有義務督促投資管理人改正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并將糾正結果報告甲方。如果投資管理人在限期內未予糾正,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

          6.9.2.3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可能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但難以明確界定時,應立即報告甲方。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予答復的,乙方按甲方的答復執行。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予答復的,乙方視同甲方認可投資管理人的行為。在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此類報告內容進行核實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核實工作。

          6.9.2.4乙方在履行上述監督職責的基礎上,為提高托管服務水平,每半年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的市場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進行全面的評估,并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的績效進行客觀評價。

          6.9.3監督與核查的責任。

          若投資管理人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乙方在其有義務監督與核查的范圍內應當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應當能夠制止而未及時制止,或發現后未及時向甲方報告,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負相應賠償責任。

          6.10受托財產檔案管理。

          6.10.1檔案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至少15年內,甲乙雙方各自完整保存有關受托財產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協議。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分委托投資資產或投資組合完整保存與受托財產有關的會計檔案。

          6.10.2檔案查閱。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或甲方授權代表對有關檔案進行查閱。

          第七章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使用

          7.1乙方應按照《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根據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資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費的同時,將投資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的20%,于收取管理費的當日直接劃入上述風險準備金賬戶,專項用于彌補相應委托投資資產的投資虧損。

          7.2投資管理人應在乙方指定的營業機構開立專門的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賬戶,專項用于其所管理的委托投資資產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支付。

          7.3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10%時不再提取。

          7.4風險準備金賬戶在乙方的預留印鑒應當包括甲方指定人員的名章。

          7.5投資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而終止清算時,委托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后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余,可歸入其清算財產。

          7.6相應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時,如清算后,委托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后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余,經甲方同意后,投資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8.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送托管業務信息報告,對投資管理人編制的委托投資資產運作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出具書面復核意見。

          8.2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并應當在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其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8.3乙方可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進行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并提供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報告。

          第九章托管費、受托費及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9.1托管費。

          依據甲乙雙方預定,乙方按年率%從受托財產中提取托管費。

          9.1.1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由乙方逐日計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托管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取。

          9.1.2日托管費按前一日該受托財產凈值和雙方約定的受托財產年托管費率計提。其中:受托財產凈值等于委托投資資產凈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托投資財產凈值。托管費計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當年天數

          式中:H為每日應計提的托管費。

          E為前一日受托財產凈值。

          R為雙方約定的年托管費率。

          9.1.3托管費應分別對委托投資資產和未委托投資財產進行計提和支取。

          9.1.4甲乙雙方對托管費的計算與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托管費率發生調整時,甲方應及時將調整后的年托管費通知投資管理人。

          9.2受托費的計提與支付。

          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約定的計提和支付辦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受托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9.3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約定的計提和支付辦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投資管理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委托投資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投資管理人。

          第十章甲方對乙方的監督與檢查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監督、檢查的類型分為日常檢查、年度檢查和專項檢查等。

          10.2甲方實施監督、檢查可采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兩種方式。現場檢查應事先向乙方發送檢查通知(特殊情況除外)。

          10.3甲方檢查人員應持檢查通知原件、甲方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件,對乙方進行現場檢查。乙方應協助和配合甲方檢查人員的工作,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檢查人員可對與受托財產有關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10.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在受托財產托管業務中存在的任何問題,須向乙方作出書面提示。乙方在接到提示后,應立即對提示內容予以確認。如無異議,應在限期內改進,如有異議,應做出書面解釋。

          第十一章雙方授權代表的指定與變更

          11.1授權代表及其簽字。

          任何一方向對方下達的指令、通知和其他業務文書,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預留印鑒。

          11.2授權代表及其簽字及印章的變更。

          11.2.1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及其簽字、印章樣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提前通知對方,同時向對方提供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的姓名、簽字樣本、預留印鑒和啟用日期等。

          11.2.2接受方收到變更通知后,應立即以傳真和電話兩種方式同時向發送方確認。

          第十二章文件的發送與接收

          12.1甲乙雙方須通過雙方認可的安全、恰當的方式,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送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指令、通知或其他業務文書。

          1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以人工傳遞或掛號信方式送出的通知或指令,以對方簽收之日為送達日。以傳真方式發送的通知或指令,以傳真發出方電話通知接收方式并確認后視為送達,該電話和回復應被錄音,發送方須定期將原件通過掛號信或人工傳遞方式送往對方。

          12.3甲乙雙謀取主應當對發送和接收的文件進行記錄,并應采取電話錄音的方式記錄與對方的業務談話內容。

          12.4甲乙雙方均應將詳細的聯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錄音電話、加密傳真等)送對方備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前應向對方發送變更通知。

          第十三章保密責任

          13.1乙方應就受托財產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利用該信息。

          13.2對于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獲知的與甲方經營相關的所有財務、統計、人員、技術及其他方面的數據和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在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而將有關信息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前,乙方應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13.3對于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秘密以及乙方提供的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信息,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但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為第三方向甲方提供咨詢等服務所需者除外。在依本條款規定將有關信息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前,甲方應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13.4甲乙雙方應持續履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變更、續簽及終止

          14.1合同生效日期與存續期限。

          14.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14.1.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乙雙方各持2份,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合同變更。

          除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

          14.3合同續簽。

          本合同到期前30個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續簽本合同的申請報告。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是否續簽。若甲方同意,即可續簽。

          14.4合同終止。

          14.4.1有下述情形之一發生時,本合同終止:

          14.4.1.1發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托管人必須退任的事項。

          14.4.1.2合同到期雙方沒有續簽。

          14.4.1.3乙方自行退任,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14.5除合同到期終止外,提出合同終止的一方應向另一方送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發并加蓋公章的書面通知。

          14.6合同終止后,在甲方收回本受托財產或委任新的托管人并履行職責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托管職責。

          14.7本合同終止后,乙立應配合、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終止相關事宜。

          第十五章文件檔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后至少15年內,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全部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各項合同及重要協議。

          第十六章禁止行為

          16.1乙方不得進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禁止行為。

          16.2乙方不得利用受托財產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謀取利益。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與義務轉給任何第三方。

          16.3除根據甲方、投資管理人的有效指令或本合同規定外,乙方不得動用或處分受托財產。

          16.4乙方與投資管理人在行政上、財務上應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16.5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七章違約責任

          1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乙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17.2因乙方違約給受托財產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7.3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7.4在受托財產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扣押和查封的情況下,除非得到甲方面授權,乙方沒有義務代表甲方就針對受托財產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進行答辯。任何得到甲方書面委托,代表甲方進行訴訟及爭議和解中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章免責條款

          18.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對甲、乙雙方或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1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8.3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受托財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甲方損失的擴大,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8.4上述之“不可抗力”為甲乙雙方不可預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類似事件: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等自然災害。

          第十九章爭議處理

          19.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障。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設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9.2當任何爭議發生或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章托管合同的效力

          20.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規定其效力終止的情況出現時止。

          20.2本合同一式5份,合同雙方各執2份,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章其他事項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ɑ蚴跈啻砣耍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7

          為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完善城市功能,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甲方擬引資在 XX附近的物流規劃區內建設大型綜合物流企業。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物流園項目(下稱“項目”)開發事宜達成如下投資協議:

          一、 項目概況

          項目地塊位于XXX,規劃用地面積XX畝,總建筑面積約XX萬㎡,總投資約XX億元。項目地塊的具體位置及四至以市規劃局下達的選址意見書為準,項目地塊最終面積以市國土資源部門實測為準。

          二、 用地性質及使用年限

          項目地塊用地性質為商業(物流),配套部分辦公及商業建筑。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自土地使用權證下發之日起計算。

          三、 規劃指標及規劃設計方案批準

          (一)項目總用地面積建筑容積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綠地率不小于20%,最終以方案為準。

         。ǘ┘追截撠焻f調規劃部門對符合上述規劃指標的初步設計方案在掛牌前給予預審。

          雙方明確,如項目地塊掛牌出讓規劃指標與規劃部門預審的相關指標不符,則乙方有權要求按規劃預審指標更正,如不予更正,視甲方違約。乙方保留按規劃預審指標參與項目用地塊競買的權利。

          四、 運作模式

         。ㄒ唬┘追酱俪身椖康貕K在XX年XX月底前以整體一次性報批,分期掛牌出讓

          的方式供地(分期掛牌和交付的具體事項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部門協商議定),并在掛牌出讓文件中對項目及競買人(含其所屬集團的下屬控股子公司)設定如下條件:

          1、競買人需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具有與本項目相應的投資能力;

          2、競買人承諾在此地塊建設項目包括:

         。1) 高、低溫冷庫(XX萬㎡)及鐵路專用線;

         。2) 農副產品集散中心XX萬㎡;第三方物流中心XX萬㎡;工業品展示配送中心XX萬㎡;設置不少于一處占地面積不低于XX萬㎡的地面公共停車場;

         。3) 物流電子信息大廳XX萬㎡。

          3、項目需整體經營,不得進行分割銷售,競買人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承諾書。

          4、競買人必須在報名時支付人民幣XX億元的競買保證金(含原借給甲方的款項),且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人競得項目地塊后自動轉為成交價款的組成部分。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參與項目地塊的競買。如乙方競得項目地塊,則由乙方在宜昌市伍家崗區成立直接或間接控股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具體進行項目地塊的開發。

          五、 掛牌出讓起始價及公開出讓成交價款支付方式

          (一)甲方同意促成項目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XX億元人民幣(單價XX萬元/畝),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等于項目地塊用地面積(畝)和XX萬元/畝的乘積,據實計算。如以起始價成交,掛牌出讓起始價即為公開出讓成交價。該掛牌出讓起始價位甲方履行本協議約定全部義務、乙方取得項目地塊使用權符合本協議約定標準項目地所涉及的全部包干費用,不因法規政策和期限變化等原因而作調整。

          (二)如乙方競得項目地塊,在乙方摘得項目地塊后的30日內,支付全部公開出讓成交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六、 項目建設內容及時限

         。ㄒ唬┮曳匠兄Z物流園項目總建筑面積約XX萬㎡,包括農副產品集散中心XX萬㎡、第三方物流中心XX萬㎡冷鏈物流中心XX萬㎡、工業品展示配送中心XX萬㎡、其他配套建設XX萬㎡。

          (二)乙方承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XX日內開工建設,并在交地的XX日內完成本項目一期冷庫建設內容并開業運營,XX個月完成本項目全部建設內容并整體開業營運。

          七、 優惠政策

          鑒于項目投資大、開發周期和回收期長,甲方為支持項目開發、建設、經營,同意給予乙方(含項目公司,下同)如下優惠政策,并在乙方摘牌后30日內給予乙方落實優惠政策的有關批準手續:

          (一)將項目列為市、區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并將該工程列為市重點工程,市政府成立項目建設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乙雙方就優惠政策具體細節進行磋商,并簽署相關協議(即補充協議)。如乙方最終以超出本協議約定的掛牌出讓起始價競得項目地塊,甲方同意將超出該地起始價的溢價部分以適當方式全部安排用于該項目配套設施和項目建設。

         。ㄈ┘追截撠煷俪身椖咳可虡I門店或入住物流企業開業后一年內視為試營業期,試營業期間甲方對經營者和業主可以給予一定優惠扶持政策。

         。ㄋ模╉椖拷ㄔO工程(不含工業品現場銷售場所及其他配套建設工程)所涉報批報建的費用中,甲方同意參照支持工業項目一樣支持該項目,按照市政府《項目建設若干規定》 精神減免相關規費。

          (五)以上優惠政策由甲方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若甲方未按上述約定給予完全落實,照成乙方及項目公司未如約受到優惠政策所遭受損失,全部由甲方給予賠償。

          八、 雙方的主要責任

         。ㄒ唬┍緟f議簽署后至該宗土地掛牌出讓截止前,甲方不得與第三方進行任何有關項目的洽談、簽署任何協議或意向書。

         。ǘ┘追酱俪身椖康貕K規劃指標、掛牌條件、掛牌出讓起始價、出讓時間等符合本協議約定。

         。ㄈ┘追截撠熃M織對項目征地范圍內青苗和構筑物的.實物清點、拆遷安置、補償兌現等工作,避免項目地塊拆遷發生遺留問題。

         。ㄋ模╉椖拷ㄔO過程中,涉及與村民的糾紛或無故干擾施工行為,施工現場的社會治安事件,甲方將確定有關機構負責及時進行協調處理,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ㄎ澹┘追綉瓿杀緟f議約定的其他責任:

          1、在乙方或項目公司支付公開出讓成交價時,項目公司可以取得與其所支付

          的出讓成交價等額的計入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票據。

          2、項目建筑體及地下室的消防報批、報驗,由甲方促成消防部門依法依規及時審批、驗收。

          3、項目人防工程的報批、報建,由甲方促成人防部門依法依規及時審批、驗收。

          4、甲方積極協調項目涉及的水、電、氣等市政能源經營企業,盡可能滿足乙方的設計方案要求,簽訂供應協議,提供優質服務。項目所涉及的 路段,甲方明確由市城投公司納入建設計劃,以滿足項目建設和營運的需要。

          5、在乙方交清應交的款項后,甲方負責在10日內給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陧椖康貕K掛牌條件等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應至少以出讓起始價參與項目地塊的競買。

         。ㄆ撸┤缫曳礁偟庙椖康貕K,乙方或項目公司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出讓價款并按約定的項目建設內容及開工、竣工時間經行建設。

         。ò耍┰擁椖糠秶鷥缺徽鞯夭疬w村民的安置小區工程由乙方代建,乙方應保證質量,加快工期,完善配套設施,確保 X年 X月X 日前主體工程完工,被拆遷村民盡早入住。

          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項約定,或項目目的地塊出讓掛牌條件等與本協議約定不符,乙方要求更正,甲方不予更正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做出繼續參與或不參與競買的決定。

        企業合同 篇8

         。摘要]隨著經濟發展正式步入新常態的階段,我國各類企業承擔的壓力也在不斷增加,為了能夠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謀求自身生存與發展的一席之地,各類企業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都在不斷提升。為此,本文對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具體研究,希望這一研究能夠為相關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帶來一定幫助。

         。關鍵詞]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對于現代企業來說,合同的建立與履行是其經營活動的最直觀體現,企業經濟效益的取得,也必須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業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內容往往較為廣泛,包含的人與機構也較為復雜,這就使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現各類風險,而為了盡可能避免企業因合同風險遭受損失,本文就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具體研究。

          1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

          風險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點,而這些特點的存在,使風險的出現往往與企業初衷背道而馳。隨著經濟發展正式步入新常態的階段,我國也真正進入了產業轉型的關鍵時期,這一社會經濟大變革,雖然為很多企業帶來了進一步發展的契機,但企業所面臨的合同風險的復雜程度也將進一步增加,結合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中國五百強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需求調查報告》,不難發現,合同風險控制的排位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業風險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夠看出,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對企業的重要性,且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也必須得到高質量的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支持。

          2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

          結合相關文獻資料與自身實際調查,本文將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概括為合同主體風險、合同程序風險、合同內容風險、合同履行過程風險4個方面。

          2.1合同主體風險

          對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中合同主體風險來說,這一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行業企業主體資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國當下大部分行業中,其主體資格只需要擁有營業執照便能夠獲得,但由于藥品、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業,對主體資格的批準較為嚴格,這就使相關企業只有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或是批準證書,才能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這雖然使很多行業的規范性由此得到了約束,但一些不具備相應主體資格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后,往往會因自身主體不合格的影響,導致所簽訂的合同被撤銷甚至無效化,企業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經濟上的損失。

          2.2合同程序風險

          除了合同主體風險,合同程序風險也必須引起企業重視。合同程序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國法律在一些種類合同中,存在較為嚴格的審批程序,這就使很多合同因難以通過審核而被無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關的風險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對于我國當下的中外合資企業來說,其合同簽訂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類的合同,則需要得到規劃審批與規劃許可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運營過程中不會突然出現合同無效、被撤銷的問題,因合同遭受相關部門處罰的問題也能夠得到較好的避免。

          2.3合同內容風險

          合同本身由合同條款與附屬文件組成,這里的合同條款主要包含數量、質量、違約責任和合同當事人名稱等內容,而附屬文件為雙方約定的各種圖、表、文字資料,這些內容共同組成了合同的主要內容。如果合同內容出現不完整的問題,合同簽訂的雙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條款不明確等問題引發分歧,合同的執行也會因此受到負面影響,由此可見,合同內容對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業也必須保證各項條款相互之間不存在矛盾與邏輯錯誤。

          2.4合同履行過程風險

          除了上述幾方面,合同履行過程風險也屬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組成。在我國法律規定中,雙方簽訂的合同一旦生效,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必須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的要求,這樣才能保證相關合同真正服務于簽訂合同的雙方。但在具體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很多意外因素會直接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這時,簽訂合同的雙方就必須通過溝通、協調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往往會私自修改合同內容,導致合同簽訂的`目的往往難以實現,相關企業也很容易遭受經濟損失。

          3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

          為了能夠盡可能消除企業合同管理所面臨的諸多風險,筆者將結合相關文獻資料與自身實際工作經驗,對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進行詳細論述,這一論述主要圍繞深入研究法律、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防范合同簽訂過程風險、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雖然我國《合同法》相較于一些發達國家還存在不少疏漏之處,但《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訂立原則、形式、生效、無效以及合同相關內容,已經能夠滿足我國大多數企業合同管理的需要。為此,相關企業必須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對合同做出的各項詳細規定,這樣企業在具體的合同簽訂過程中,才能規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銷、無效的風險,很多對企業不利的條款也能夠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梢哉f,深入研究法律對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實現自身長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3.2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

          為了能夠最大程度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這一風險控制措施,也必須得到相關企業的高度重視。具體來說,企業必須在合同簽約前,充分了解對方的當事人及企業,一般情況下,企業需要要求對方提供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授權委托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而如果簽訂合同的對象為設計類企業,企業還需要要求這類企業提供資質等級證書等。在完成對合同簽約對象各項資質證書的檢查后,企業還必須對各類證書的復印件進行留存,這樣才能進一步避免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將要簽訂合同涉及的金額較大、或是過于重要,企業還必須派專人到當事人企業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以通過調查深入了解相關企業的商譽、技術設備、管理水平、財務狀況以及人員構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這些信息,相關大型合同管理的風險,才能實現最大程度的降低,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才能獲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簽訂過程風險

          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企業首先需要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擬定與審查予以高度重視,這一環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視作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為此,筆者建議企業結合合同的擬定實際進行風險防范。在我國實際交易活動的合同簽訂中,合同大多不會出現一起協商、共同起草的情況,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進行審核補充,是合同擬定過程的常態,而結合合同擬定的實際情況。企業需要在合同審定過程中,做到用詞準確、約定明確、表達清楚、不存在歧義,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兩可的問題,保證合同簽訂過程風險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

          除了合同簽訂過程風險的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的防范同樣屬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在這一環節中,企業必須樹立良好的證據意識、及時簽訂變更協議,保證合同履行過程風險防范真正得以高質量實現。在樹立良好的證據意識中,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及履行過程中,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與整理。這樣企業才能實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有充足的證據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害。變更協議多出現于合同出現變更與疑問的情況,而為了保證這一協議的簽訂能夠真正發揮自身效用,變更協議同樣需要采用書面的形式。

          3.5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業還可以通過實現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進行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筆者建議相關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以此淘汰傳統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這樣,企業合同管理將實現規范化與流程化,相關風險也將由此實現最大程度的降低。

          4結語

          本文在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的研究中,詳細論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等內容,希望這一系列內容能夠為相關企業合同管理更高質量地開展帶來一定啟發。

          主要參考文獻

         。1]劉瑋瑋.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探究[J].財會學習,20x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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