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終止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終止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終止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茲因甲方基于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簽,標的物坐落于______縣市______市鎮鄉區______里(村)______鄰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租賃合同終止協議。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于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系。
二、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臺設施拆除,并將標的物返還于甲方。
三、甲方應于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兌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棄,合同范本《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五、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終止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中介)代表:
甲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同意解除三方在**年6月27日簽訂的 中華城 號 的`店面租賃合同,并已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
二、三方在簽署本協議后,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隨之作廢。
三、三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已支付乙方8萬元。
四、本協議簽訂后,三方權利義務(包括中介費)已全部清結。對于權利義務清結的事實,經三方共同確認,之后在任何場合,各方均無需再特意保存和援引任何文件資料來證明上述事實。之前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文件或者憑證(如收條、欠條)如果在任何場合出現,其功能只用于印證本協議的背景事實,但與本協議相沖突的約定即歸于無效。
五、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三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思明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六、三方再次共同確認,本協議簽訂當日,三方已當面銷毀原所簽的《租賃合同》所有正本。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終止合同 篇3
提前終止合同指的是當事人因某些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的義務而結束合同的履行。
一般情況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隨意終止合同。但在一定條件下,雙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對于承租人來說,為保護自己權益,應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須具備的條件或理由,主要有: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住房轉租、轉讓和轉借給他人;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從事非法活動,危害社會的公共利益;承租人不遵守合同約定,拖欠房租和水電費等費用累計達6個月;承租人違反合同規定,不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變住房用途;承租人嚴重損壞住房或住房內的設備、設施而拒不維修和賠償的;出租人因事先無法預料的事情而必須收回住房自;出租的住房由地震等原因發生重大損壞,威脅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門書面證明應該改建的。
作為承租人,在以下情況下亦可提前終止合同,但應事先通知并與出租人協商:租賃的住房發生重大損壞甚至有傾倒的危險,而出租人拒不維修;承租人在租賃該房期間,已建成或購買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租房居;承租人的工作單位遷離本城市或新的工作單位距離租賃的住房很遠,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賃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條原因提出終止租賃合同時,不需給予出租人補償,承租人由于后兩條原因需要終止合同,要給予出租人適當的補償。在了解以上情況后,當出租人突然提出要求終止合同,承租人同樣可以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給予補償。
終止合同 篇4
。ā皡f議”)由以下雙方于20xx年月___日(“生效日”)在中國上海市共同簽訂并生效:
甲方: 上海華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出租人”)
住所:上海市長寧區遵義路100號
郵編:200051
法定代表人:Richard Anthony David
乙方: 上海日立家用電器有限公司(“承租人”)
住所:上海市長寧區遵義路100號虹橋上海城B樓2712-13室
郵編:200051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 100號的上海城(“”)的合法所有權人。
2. 20xx年4月2BOL-07-011的租賃
合同(“租約”),向出租人承租中心內的B座27樓12-13單元(“租賃場所”),租賃期限為33個月,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租期”)。
3.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雙方之間租約的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提前解除租約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租約的提前解除
1.1 20xx年2月28日解除(“解除日”)。自解除日起,除租約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租約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對雙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
1.2 盡管有上述約定,/議項下的所有或任何義務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費、補償金和復原費的支付,則上述解除日將被順延至承租人實際履行該等義務之日。
第2條 尚未支付的租金、管理費和公用事業費
2.1
雙方承認并明確,截至解除日,承租人應支付而尚未支付給出租人的租金總額將為人民幣30,141.95元。承租人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營業日內將該等未支付的租金一次性足額匯至如下銀行帳戶:
公司名稱:上海華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銀行賬戶: 106178-00305005955
開戶銀行:光大銀行上海分行長寧支行
2.2 尚未支付的管理費
雙方承認并明確,截至解除日,承租人應支付而尚未支付給出租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總額將為人民幣5,899.60元。承租人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五(5)個營業日內將該等未支付的管理費一次性足額匯至如下銀行帳戶:
公司名稱: 上海華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虹橋上海城物業管理處
106178-00304011128 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 光大銀行上海分行長寧支行
2.3 尚未支付的公用事業費
(a) (5)承租人應支付而尚未支付給出租人的公用事業費一次性足額匯至出租人在第2.1條項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b) 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要求支付本條所述之公用事業費的書面通知后的三(3)個營業日內將該等公用事業費一次性足額匯至出租人在第2.1條項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3條 補償
3.1
以補償出租人因租約提前解除而遭受的損失,補償金的金額等于租約項下五(5)個月的租金及管理費。為避免歧義,雙方特此明確,目前租約項下適用的租金為人民幣30,141.95元/月,管理費為人民幣5899.60元/月。因此,補償金的總額為人民幣 180,207.75元。
3.2
人民幣108,124.65元,且出租人從未按照租約約定從押金中扣除任何款項。因此,雙方特此確認,上述押金將被用于沖抵部分補償金,承租人根據本協議之約定需要實際支付的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72,083.10元。上述押金于解除日自動沖抵為部分補償金。
3.3 (5)租人在第2.1條項下指定的銀行賬戶,若遲延支付的,則每遲延一天,承租人就應當按照應付補償金金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滯納金。
3.4 償金的,則在收到出租人提供的指示和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相關的合同和發票)后五(5)個營業日內,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支付該等超額部分。
第4條 租賃場所的返還承租人應自費將租賃場所恢復成出租人交付給承租人時的情況,并在解除日或之前將租賃場所返還給出租人。若承租人在解除日后五(5)個公歷日內仍未能按照前述約定將恢復原狀后的租賃場所返還給出租人,則出租人有權聘請其選擇的任何第三方從事租賃場所的復原工作,且承租人應當(a)賠償出租人因租賃場所的復原而產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和(b)按每遲延一天人民幣10,000元向出租人支付滯納金,直至承租人將恢復原狀的租賃場所返還給出租人或出租人完成租賃場所的.恢復原狀工作之日為止。
第5條 陳述與保證
承租人特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5.1 的所有或任何約定;
5.2 據租約約定和/或相關法律規定可向出租人提出的所有和任何的權利和主張,不得再基于任何理由向出租人提起訴訟、仲裁或索賠。
第6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本協議項下相關款項的,違約方應當向非違約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為每遲延一天未付款項的10%,直至實際支付之日為止,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7條 爭端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請仲裁。一方敗訴的,應承擔另一方針對本案付出的律師費。敗訴方承擔的律師費以對方提供的合格的律師費發票為準。敗訴方不得以該律師費偏高為由拒絕支付。
第8條 其他條款
8.1 協議不一致的,按照本協議執行。
8.2訂立本協議。
8.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協議雙方已在下文簽字或者責成其各自合法授權的代表在下文簽字,以資證明。
上海華天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公章]簽署
姓名:職務:
上海日立家用電器有限公司 [公章]簽署姓名:
職務:
終止合同 篇5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于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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