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品房合同范文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品房合同 篇1
甲方(債務人、回購人): 乙方(債權人、轉讓方): 鑒于:
1.甲、乙雙方于年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 元(計算方法為:購房款+購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項之日月 %的利率);
2、甲方承擔并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并承擔全部相關稅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后產生的契稅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 元(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咨詢費等)。
第二條 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 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并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后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戶或者注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稅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 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 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于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并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后,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 關于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簽訂的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及附件之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本補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交付后,若該房屋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分攤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分攤建筑面積誤差比值均在±3%(含3%)之內的,雙方據實結算房價款。
若該房屋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筑面積誤差比值超過±3%(不含3%)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返還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2)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筑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筑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筑面積超過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或公共分攤建筑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二條 根據該合同及補充協議規定,若甲方應返還乙方面積差價款的,甲方應于收到房屋土地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返還面積差價款。甲方逾期返還面積差價款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每逾期一日,違約金為房價總款的萬分之叁)。
第三條 甲方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有關部門不可抗力證明后方可憑此免責。
第四條 甲方應當在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商品房產權變更登記過戶手續,且申領取得該商品房房地產權屬證件。
否則:(1)乙方有權單方解除該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應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 %的違約金;(2)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應自乙方提出繼續履行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 %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
第五條 甲方按照該合同第八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測繪部門該商品房實測面積數據及該合同規定的其他法律文件,并經乙方簽字驗收確認該房屋達到該合同第十四條及所有附件規定標準后,雙方共同簽署房屋驗收交接單。否則,甲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規定或不能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接受房屋,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詳見該合同第九條規定)。
第六條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的合法性及真實性,并作為該契約附件組成部分:
1、該商品房建筑、裝修、裝飾、空氣質量等標準符合國家、北京市及有關部門環保要求,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有關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 ;
3、 ;
4、 ;
6、房屋交付后若房屋的上述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應按照該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商品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 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 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商品房合同 篇4
上訴人(原審被告):XX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XX市ZZ區美湖路ZZ號
法定代表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 Z女士
地址:XX市XX區XX街
原審被告:XX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東路XX號
法定代表人:
上訴請求:
1、撤銷原審判決之第一、二項,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2、改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一審及二審全部訴訟費用。
上訴人XXV置業顧問有限公司、XX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許《委托購房及裝修咨詢合同》糾紛案件,上訴人不服原審判決之第一、二項,特提起上訴,具體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上訴人已經充分履行了委托合同項下的裝修咨詢義務,原審認定事實不清。
首先,上訴人委托合同項下義務為提供裝修咨詢服務,而不是進行實際的裝修施工。
其次,上訴人已經為許華提供了XX苑精裝修選集。該選集根據不同戶型及各個類型的潛在客戶群,分別制作了不同風格及多元功能的裝修方案,該選集并附有各方案項下之圖紙,可以說,上訴人已經充分、有效、善意的履行了裝修咨詢義務。
最后,至于裝修方案最終未能付諸實施,原因并不在上訴人或者同洲公司,而在許華,原因正是許華不履行認購書、拒絕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因此,上訴人已經充分履行了委托合同的'裝修咨詢義務。
原審法院并未對上訴人充分履行裝修咨詢服務義務的事實予以認定,系屬認定事實不清。
二、委托購房及裝修咨詢合同已因合同相對方均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而終止,不存在單方解除的前提,原審適用法律錯誤,并導致了錯誤判決。
前已述之,上訴人充分履行裝修咨詢服務義務,那么,根據合同法第405條“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及合同約定,上訴人就應該依約足額相應報酬,事實上,許華也付清了相應的裝修咨詢報酬。因此,委托購房及裝修咨詢合同已因相對方均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而終止,客觀上不存在委托人單方解除委托合同的前提。
反觀原審判決,在認定上訴人與許華之間就裝修咨詢事項的委托關系的情況下,逕行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的規定支持了許華解除合同的訴求,系屬適用法律錯誤。
總之,上訴人認為,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有誤。委托購房及裝修咨詢合同已因合同相對方均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而終止,上訴人獲取報酬有充分的事實與法律依據,無需向許華退還任何款項。請貴院支持上訴人的全部上訴請求。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蓋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5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 年 字第 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 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 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并取得《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該商品房狀況如下:
房屋坐落:
項目名稱:
預售許可證: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 月或累計 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2、****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商品房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預購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商量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 層____________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房地產權證 (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 ),并經_____________ 測繪機構實測 ,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___________ 平方米。該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取消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取消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取消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商量一致;
2、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取消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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