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產品購銷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購銷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梢远啻问褂玫陌b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醛。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借貸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交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交貨數量及時間
合計人民幣(大寫): ¥: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國標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產品質保期為 年。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汽 運, 承擔運費
六、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全款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八、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出廠合格證驗收
九、隨機備品、配件及工具數量: 按隨機裝箱單供應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十三、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十五、本合同自 起生效。
十六、其他約定事項: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買 受 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數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見購貨單位人員簽單為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所供貨物皆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
2.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以甲方收到貨物簽字之日起計.
第三條::交貨方式
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送至甲方工地,運輸費用為乙方承擔.如貨到
現場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未能簽收,往返運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
根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先支付乙方總貨款的30%即5940大寫(伍仟玖百肆拾元整)乙方將燈具產品送達甲方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安裝調試好后,甲方則一次性付清
乙方剩余的70%貨款即13860大寫人民幣: (壹萬叁仟捌佰陸拾元整) 乙方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提供普通發票。
第五條:售后服務
1.乙方在產品質保期內應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保證在質保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能及時(以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個工作日內)維護.
2.如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維修后將向甲方收取符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材料和人工費.
3.乙方所提供產品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均達到國家消防標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執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履行.
2.甲方在合同簽訂后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甲方則按照本合同貨款總額償付乙方作為違約金.
3.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款,乙方則每日向甲方收取按照合同總金額的3%作為利息.
第七條:協商事項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力機關證明并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解決爭議書之日起三十五日內爭議得不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終止
雙方執行完本合同且無爭議,或爭議經有關部門裁決已獲執行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核心內容:一份標準的工廠產品購銷合同內容必須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條款應該是面面俱到的,不僅僅只是包含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技術標準等基本情況,還應該包含有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違約責任等條款。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等
1、產品名稱,是指工礦產品的種類。工礦產品可分為許多種類,如按照工業部門可分為機械工業品、冶金工業品、紡織工業品等;同一工業部門的產品,按其經濟用途相同,實際作用不同,可分為若干大類,如機械工業產品可分為金屬切削機床、礦山設備、冶金設備、石油設備等;冶金工業產品又分為生鐵、鋼錠、鋼材等。
同一大類產品,按其具體性能和具體用途又可分為小類,如金屬切削機床可分為銑床、車床、刨床、鉆床、磨床等;鋼材可分為大型型鋼、中型型鋼、小型型鋼、重軌、輕軌等。
各部門大類產品,又分有細目,如銑床又具體分為龍門銑床、仿形銑床、立式銑床、臥式銑床、萬能銑床等;大型型鋼又具體分為圓鋼、方鋼、角鋼、鋼、線材、三角鋼、六角鋼、八角鋼、工字鋼、扁鋼、t字鋼、z字鋼等。為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按照部門產品大類產品和明細分類具體填寫。
2、產品規格,是指同一產品不同度量的標準。由于各種產品的性質、性能、成分、結構和作用的不同,規格也不一樣,如圓鋼產品有直徑為5厘米、10厘米等不同直徑的圓鋼;水泥產品,有500號、800號等不同型號的水泥;白酒,有38度、45度、65度的白酒等等。
在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中,產品的規格、型號、等級、花色、是否是成套設備產品等,必須寫得明確、具體、清楚。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標準)
1、產品的技術標準是指國家法律、政策對工礦產品質量、檢驗方法、包裝、運輸等技術要求的統一規定。
產品技術標準,有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其他標準的,按其他標準執行;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強制性標準的,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2、合同要明確規定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對成套產品,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者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
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
有些產品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依據。
3、供方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雙方商定的必要技術資料隨同產品或運單交需方據以驗收。
三、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產品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產品數量包括產品總量和分批交貨的數量。
產品數量的計量,按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產品的包裝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指盛產品的容器,通常稱為包裝用品或包裝物,如箱、桶、筐、袋、瓶、盒等;另一種是指包扎產品的操作過程。因此,包裝質量既指包裝物的材料,又指包裝操作的好壞。
包裝分為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兩類:運輸包裝稱為大包裝,其作用是保護產品。銷售包裝又稱小包裝,即與消費者見面的包裝,其作用在于維護產品質量,減少產品損耗,同時也美化產品,有利于銷售。
2、運輸包裝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的,可按承運、托運雙方商定的標準執行,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裝代用品的,應征得運輸部門的同意,也要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運輸包裝上的標記由供方印制(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產品在包裝時,必須附著有裝箱清單。
3、產品的包裝物,一般由供方負責供應,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包裝物的某些產品,可由需方供應,除此以外,應由供方負責包裝?梢远啻问褂玫陌b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按實際需要商定包裝物回收協議,并作為合同附件。
五、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一般應由供方實行送貨或代運。送貨是由供貨單位將產品(商品)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實行送貨的產品,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供需雙方協議執行。代運,是由供貨單位根據合同的決定,將產品委托運輸部門發運到需方指定地點交貨。實行代運的產品,由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應充分考慮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某些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運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簽發裝運證明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送貨、代運確有困難,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產品,經供需雙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自提,是由需方委派或委托他人到供貨單位,憑合同提貨。實行自提的產品,由需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自提自運。
2、需方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編報月度要車(船)計劃。遲于上述期限,供需雙方應當立即另行協商處理。
產品(商品)的運輸方式主要有:鐵路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等。從運輸工具來說,有火車運輸、船舶運輸、汽車運輸、飛機運輸及現代化的`管道運輸等。采用何種方式,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六、交(提)貨單位或接(提)貨人
七、交(提)貨期限
交(提)貨期限一般分為一次交付和分期交付兩種。無論采用哪一種方式交貨,必須在合同中寫明交付的時間和地點。
1、合同中,產品交(提)貨期限,應寫明月份。有條件的和有季節性的產品,要規定更具體的交貨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規定交貨期限。屬于年度分配指標的訂貨,必須在本年度內商定具體的交貨期限,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跨年度供貨;生產周期超過一年的大型專業設備和試制產品,可以由供需雙方商定交貨期限。不得簽訂沒有交貨期限的合同。
2、規定送貨和代運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供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的日期為準(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規定需方自提的產品,以供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供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
八、產品的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是指需方收到供方的產品(商品)時,對數量和質量的檢驗方法。對于驗收地點、方法、標準,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供方必須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對產品的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實樣。
產品的質量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九、產品的價格
合同中產品的價格,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訂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的,可以由供需雙方協商暫定價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雙方最后商定的價格(或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結算,多退少補”。
外銷轉內銷的工礦產品價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結算方式、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結算單位
1、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應當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結算方式和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合同中應明確結算方式和雙方的開戶銀行、帳號及帳戶的名稱。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中應當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款(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大型設備定貨的付款辦法,按照財政部、人民銀行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2、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進行轉帳結算。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和違約責任的計算標準。
十二、當事人協商的其他事項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承辦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產品分配單或調撥通知單只是簽訂合同的依據,不能代替合同。
當事人委托其它單位代訂合同時,必須出具委托證明,并明確代理權限。
產品購銷合同 篇6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洼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注:1、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后,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并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并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 %,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后付總貨款,余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 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采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戶。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后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 方 乙 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產品購銷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品種名稱、數量、質量標準。
第二條 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甲方委托南陽市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訂購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計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漁港碼頭,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販運的以海上交易地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按照所屬魚類單體重量以及新鮮魚進行驗收。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10%以內(含10%)。
第七條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沖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二項執行:
(一)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10日內,把剩余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當事人一方因因遭遇臺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項解決:
(一)交南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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