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5篇【熱】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貴州電網公司批復的貴陽供電局第一批農網完善化工程與農網完善工程預備項目實施計劃,甲方確定將下列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
2、工程安裝費 萬元(具體明細見附表):
具體金額為:子項中標價×設計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進行承包。
4、工程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5.1、預付款: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三十日內,甲方預付合同工程安裝費的20%
5.2、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及現場監理共同驗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資料,扣出甲方墊付的'主材費用和5%的質保金后(質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裝費的75%。
5.3、保修條款: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從工程驗收合格,投入運行之日起計算),保修期滿未發生施工質量問題,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質量保證金。
5.4、費用支付以轉賬支票或電匯方式進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按國家有關工程驗收標準和南方電網公司、貴州電網公司下發的(1999)191號文《關于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技術原則》、《貴州省電力公司縣城中、低壓配電網改造技術導則》、《貴州省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的基本技術要求》,及貴陽供電局下發的《10kv配電線路實施技術規范》、《低壓配電技術規范》施工驗收。
7、乙方負責該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復賠償相關事宜。甲方配合乙方進行協調。
8、工程開工前,甲、乙雙方必須簽訂安全協議,并按協議內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9、乙方按甲方設計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擬定施工三措,經甲方許可,監理員開出許可開工單后,方可施工。
10、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的0.5%償還違約金,并累計計算。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等達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將不能進入誠信備案企業名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
1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一經發現,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四、設備、材料供應與清理
13、工程所需主材需經甲方審定。乙方必須指定專人憑各分(縣)局簽單到指定的地點領取主材。
14、乙方在施工完成后應將甲方委托進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舊材料、設備及設施全部拆除并將現場清理干凈。
15、乙方應將拆除的舊設備和材料及時歸還至甲方庫房,辦理退還手續需登記設備的規格、型號、出廠日期、出廠序號,甲方確認后簽字。甲方確認后的退還手續將作為工程結算資料必備依據。
五、違約責任
16、乙方不得擅自購買主材,經發現,甲方有權:①責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②不付乙方工程款,③要求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7、若拆除設備和材料未歸還甲方,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減,若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廢舊設備和材料費用,差額部分從施工費中扣減。
18、發生施工質量問題,乙方除負責保修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9、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銀行帳號:
開戶行名稱: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業主(以下簡稱發包人):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本工程合同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4、本工程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質量標準: 優 良
6、本合同總金額 ¥:
大寫金額:人民幣: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
2、工程施工圖(圖紙檔案編號 )
3、工程預算書(預算書 )
4、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合同文件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1、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盛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
2、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現行國家、盛市園林工程相關的施工規范及驗收規范標準。
第四條 發包人工作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前 3 天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水電線路、平整場地等。
。2)由發包人協助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動工前必要的證件等開工前 3 天完成。
。3)發包人在開工前 3 天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
第五條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簽定合同后 3 天內提供施工總進度。
。2)施工場地清潔衛生要求:達到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所規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標準。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綠化及其他的服務,乙方不的擅自變更甲方所需的綠化植物規格檔次(附清單);
。4)乙方承擔甲方綠化所需各類植物以及其他景觀材料的運輸和植物的養護工作;
第六條 質量與檢驗
1、發包人應當達到協議書所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當地行業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為依據。
2、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由此造成返工的經濟支出,應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本工程約定工程質量: 優 良
5、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工程預付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預付總金額的 ,材料進場后付 ,工程完工后付一周內付完余額
第八條 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 3 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2)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九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代表確認后執行。
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 3 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 3 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 3 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條其他
1.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期延誤或質量不合格,承包人負責整改至優良,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當;
2. 所有植物承包方在養護期內確保種植成活,養護費由發包方承擔,付款方式另行協商。養護起算日期為合同中簽訂的開工日期.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從簽署日起生效;
4. 本合同價不含稅,稅金按合同價的5%收;
5.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發 包 人: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單位(甲方):CCCCCCCC苑社區監理單位(乙方): 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xx)、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XXXXXXX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xx,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審計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審計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審計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審計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自 年 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 咨詢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審計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審計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工程造價審計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審計人以外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審計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五條審計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審計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審計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審計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審計人提供與本項目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審計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審計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審計人聯系。
審計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授予審計人以下權利:
1、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審計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審計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審計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審計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計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審計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計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
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審計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審計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審計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審計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審計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審計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計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計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審計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審計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審計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審計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審計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需要,審計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審計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審計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審計人及審計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計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審計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審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審計業務:
。ˋ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x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承包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圖紙范圍內的基礎、車間內地坪、車間周邊矮墻及散水、車間大門坡道等一切非鋼結構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
車間室內地坪標高要求高出加工廠外工業園區市政道路標高600mm,基礎施工完后需按規范及圖紙要求進行回填夯實,多余的土方量運至廠區內低洼處(甲方已與乙方現場確認地點),若土方量達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數量要求,乙方負責從其它地方運土并承擔此部分費用。
1.4承包方式:按固定總價包干,包工、包料、包機械。
1.5質量目標:合格
1.6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達到xx市文明安全工地樣板標準
第二條合同工期:天
2.1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20xx年6月17日
2.2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20xx年6月21日
2.3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甲方項目經理簽證和蓋章。
2.4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為考核指標。乙方應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2.5乙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罰金;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以此類推,不超過總價的10%。
第三條工程施工造價
3.1工程承包總價為(¥元)。
3.2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本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總價不再調整。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甲方的工作義務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
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分包合同。另外組織施工隊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系工作。負責提供臨電一級箱。
4.2乙方的工作義務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范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
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服從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執行甲方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衛生、環保、消防、保衛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保證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項,甲方有權勸其退場,損失乙方自負。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負責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產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運工作,并需負責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現場臨建設施進行看管和保護,如發生惡意破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工費、材料采購費、機械費
等有關本工程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保證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牽連責任。
第五條安全、文明施工
5.1乙方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傷亡事故。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其責任安全指標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追究乙方責任。
5.2乙方必須按照鶴壁市的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確保工地達到鶴壁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
第六條工程質量
6.1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為;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鶴壁市質檢站。
6.2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范、標準、法規、圖集。
6.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第七條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且乙方需進場的機械、人員、材料全部進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15%,基礎主體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總價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按國家規范要求,本工程扣留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交工后1年內若無質量問題將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第八條其他
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隊伍素質或管理素質差,給工程進度或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但乙方又在規定的時間內又無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影響質量、工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在結算中扣除。乙方承諾在一周內撤場完畢。
8.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款單由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不確認也視為罰款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8.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雙方上級有關部門協調。不愿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鶴壁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后,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抵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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